HKIAHKIS香港建筑工程合同对比.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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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簡介2006年9月16日1第一局部FIDIC(菲迪克)合同簡介及采用FIDIC合同之原因第二局部FIDIC(菲迪克)施工合同與香港建築師學會之標準建築工程合同(1999修改版)對比第三局部FIDIC(菲迪克)施工合同與建設部施工合同的異同第四局部總結第五局部疑問及答复目錄2第一局部FIDIC(菲迪克)合同簡介及采用FIDIC合同之原因3FIDIC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法文首字母縮寫(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 Conseils)1913年成立至今已有約70個國家的成員協會參與中國於1996年参加FIDIC組織1. FIDIC(菲迪克)

2、組織簡介4舊版本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1987年第4版) (紅皮書)(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電氣與機械工程標準合同條件 (1987年第3版) (黃皮書)(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設計、建造和交鈅匙合同條件 (1995年第2版) (橙皮書)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Build and Turnkey)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條件 (1994年第1版)

3、(Conditions of Sub-Contract for Works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新版本施工合同條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紅皮書)生產設備和設計 施工合同條件 (黃皮書)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策劃、采購、施工EPC交鈅匙工程合同條件 (銀皮書) (Engineer, Procure, Construct Contract)簡短格式合同條件 (Short Form of Contract)

4、 (綠皮書)2.FIDIC(菲迪克)出版之合同 FIDIC所出版一系列合同文本:5集合土木工程合同優點,並按各專家、學者及相關各方的意見後重新編寫之合同僱主或其顧問設計,單價合同為基礎以招標選擇承包商為前提,合同履行過程中以工程師為核心之管理模式3. 施工合同條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的特點6市建委認可合同文本國內及國際性之承包商對此合同文件較為熟悉,且已接受有認可之中文譯本 (中國工程咨詢協會)條款內容不須作重大修改,即可應用國際性認可合同,對外國投資者較有信心采用FIDIC合同條款原因7使用FIDIC合同之項目名稱:上海上海恒

5、隆廣場二期宏伊大廈金茂大廈環球金融中心重慶重慶金融科蔚城(第一期)北京北京新城國際公寓朝陽園公寓中國國際貿易中心首都國際機場擴建工程中國中央電視台新台址建設工程銀泰中心莊勝廣場商場辦公樓、公寓8第二局部FIDIC(菲迪克)施工合同與香港建築師學會之標準建築工程合同(1999版)對比9一般規定僱主方義務承包商方義務員工、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開工、進度計劃竣工及僱主之接收缺陷責任計量及變更工程款支付風險分擔、保函及保險承包商的索賠合同解除爭端解決分以下13部份簡要說明分别10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 一般規定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

6、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定義1.1共為58個用詞及措辭作出定義按項目特徵,加插定義 通用條款未為用語作定 義 只在協議書上為甲乙雙 方及建築師和估算師作 出定義。用詞之定義在 專用條款及開辦開項規 範包含通信交流1.3 定明任何來往函件、証書, 均應以書面形式交付至接 收人地址 來往函件發送給另一方時, 應抄送一份給工程師 工程師發函至一方時,應 抄送一份函件給另一方無更改 未有提及11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 一般規定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合同文件優先次序1.5 文件優

7、先次序明確地列出 (a) 合同協議書 (如果有), (b) 中標函, (c) 投標函, (d) 專用條件, (e) 本通用條件, (f) 規範, (g) 圖紙, (h) 資料表和構成合同組成 部分的其他文件。加插合同來往函件,(h)項改為工程量清單。同時圖紙和規範先後次序改為平等 (以較嚴格為準) 未有提及12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 一般規定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合同協議書1.6 合同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 後28天內簽妥已被刪除 未有提及文件的提供1.8 僱主給2份合同文件給承包 商 承

8、包商須提供6份承包商文 件給工程師無更改3 建築師須提供2份合同 文件給承包商 承包商文件份數在開辦 項目說明權益轉讓1.7 未經對方同意,僱主和承 包商不得轉讓合同,但作 為銀行擔保為受益人除外只提承包商權益轉讓必須徵得僱主同意17 雙方作出轉讓權益另須 取得對方同意13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 一般規定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分包4.4 除合同規定或工程師同意 外,不得分包,但材料采 購及合同約定分包外無更改17 除非另有規定,承包商 可將工程分包,惟如有 適當理由建築師可拒絕 任何分

9、包知識產權1.10 承包商文件內含之版權歸 承包商所有 簽訂合同後,承包商應被 視為已給僱主無限期使用 承包商之文件於進行工程加插 “及推廣項目發展” 未有提及1.11 僱主文件的版權應歸僱主 所有 惟承包商可因履行合同目 的,可復制及使用僱主文 件無更改 未有提及14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 一般規定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知識產權17.5 僱主須保障承包商下列情 況所引起之侵權索賠 遵守合同要求而造成不可 避免侵權之結果 僱主將工程成果使用於合 同沒有指明或不可推斷的 事項中及與非承包

10、商所提 供的任何物品聯同使用無更改7 僱主無須向承包商提供 侵權之保障 承包商應保障僱主免受侵 權之指控,包括 a) 任何貨品之使用 b) 承包商所負責之設計 承包商須保障僱主免受 侵權之指控 任何一方均須在收到索賠 後28天內向另一方提出索 賠,否則當作放棄受保障 權利 沒有索賠時間規定15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 一般規定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建築師/工程師1.1.2 工程師為合同執行者, 但 不是合同當事方 由建築師或/和監理工程師 擔任“建築師”一詞等同“工程師” 建築師為合同執

11、行者3.1 專業條款中約定工程師在 執行某種權力時先取得僱 主批准 建築師權力較為獨立16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2. 僱主方義務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工地的交付2.1 於約定時間提供工地給承包 商 承包商未能提供履約保函, 僱主可保留承包商進入工地 權利 未能按時交場,工期相繼延 長及僱主須承擔費用無更改無更改僱主不會承擔費用21 未有分別 無此權利 未有提及許可執照1.13,2.2 須取得規劃及任何其他許可 協取承包商申辦工程之許可 執照及批准承包商須全力協助僱主申辦工程之許可証及批准

12、未有提及 無此要求工程款14.7支付工程款無更改30未有分別僱主資金安排2.4須提供資金安排証明已被刪除無此要求17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2. 僱主方義務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資料、圖紙提供1.9,3.34.104.7 按時提供圖紙 將取得之水文地質資料提供 給承包商 提供原始基准點及標高供承 包商放綫承包商須向工程師發出資料需要通知僱主并不會對所提供之資料的準確性負責無更改21 未有分別 未有提及 未有提及顧問的聘請3.1 任命工程師,並授予其權力 並履行其職責無更改協議書 任命建築師及

13、估算師僱員行為2.3 須保証僱主人員應與承包商 各項努力進行合作 僱主人員應遵守現場安全規 則無更改無更改 未有要求 未有提及18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3. 承包商方義務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基本要求4.1 按合同要求、設計、施工及 完成工程及修補缺陷加入 “承包商查看僱主提供圖紙/資料有否矛盾的要求”1(1) 未有分別文件照管及提供1.8 在現場保存一份齊全圖紙, 規範及合同文件無更改3(4) 未有分別 發現文件中有錯誤,應立即 通知僱主,並沒有規定1(2) 須查看合同文件,如有 矛盾時

14、,須告知建築師4.21提供整體工程進度計劃 (包括指定的分包商或由僱主 直接聘用的承包商)未有提及4.1提供維修及操作指引未有提及現場通路4.13/4.15 提供所須臨時道路及臨時出 入,並負責向政府有關機構 申請及繳納費用 保証通往工地進場的通路不 受阻塞無更改無更改 未有提及 未有提及19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3. 承包商方義務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接受管理3.37.3 須服從工程師指令 為工程師及其授權的檢查 工程,設備提供方便無更改2(1)10 服從建築師指令 為工程監工檢查時提供

15、 方便條件現場照管及放綫17.2 從開工日起承擔照管工程 及貨物全部職責無更改 未有提及4.22/4.23 施工期間,保持清潔及負 責阻止未經授權人進入現 場無更改 未有提及4.7 負責現場放綫承包商還須聘請獨立測量公司為建築物之垂直及水平標高進行覆檢 未有提及安全及保護4.84.144.154.164.18 嚴格遵守安全規則 避免對公眾構成不便 避免對損壞進場道路 避免因運輸引起道路損壞 須采取適當措施保護環境 無更改 加強民擾處理要求 無更改 無更改 無更改 未有提及20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3. 承包商方義務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

16、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員工的僱用6.1 6.7 遵守當地之勞工法例及工資 要求 負責員工之福利及設施無更改無更改4 須遵守當地法例執行合 同(無有特別說明)4.3 須委派承包商代表,並授權 按合同采取行動所須權力無更改8 沒有提及承包商代表委 派之要求,須委派恰當 工頭承包商機械4.17 須負責所須機械 未經僱主同意,不得運走任 何施工機械無更改 未有提及電、水和燃氣4.19提供所有施工電、水和燃氣服務加強要求以配合一般開辦規範要求未有提及保險18.1按合同規定辦理保險,保險可由僱主或承包商購買,且要求為承包商設備購買保險見第9項19/20沒有多大分別 (沒有特別要求

17、為承包商設備購買保險)21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3. 承包商方義務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指定分包商支付5.3須按工程師按照分包合同証明的應付金額支付給分包商無更改27當收到僱主付款後14天內支付給指定分包商22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4. 員工、生產設備、材料和工藝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檢驗7.3 須提交材料樣品供工程師認 可 提供方便供工程師 僱主有權為材料、設備進行 檢查及檢驗 在任

18、何工作進行覆盖前通知 工程師進行驗收無更改無更改無更改無更改6 未提及 未提及 修改後之專業條款內容 並無分別 物料的所有權7.7 設備/材料送達現場時或承 包商已收到相關材料價款 時,二者中較早之時間,成 為僱主財產無更改14 承包商收到材料/設備價 款時,材料/設備之所有 權,歸僱主所有23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5. 進度計劃、開工、竣工及工程接收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工程的開工8.1 不少於7天前發出開工通知 開工日期應在中標通知書後 42天內無更改42天改為90天21 未有硬性規定

19、,一般是 7-14天 無此規定竣工及工程接收8.2 竣工條件為完成需要的工作 及驗收取得通過加入 “完成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要求”15 當建築師認為工程已實 際完成時10.1 工程師應在收到承包商申請 接收証書後28天內,應向 承包商頒發接收証書或拒絕 頒發接收証書刪除 “若28天內工程師並未提意見,則接收証書被視為在第28天頒發” 建築師應發出實際竣工 証書 無規定承包商申請之要 求24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5. 進度計劃、開工、竣工及工程接收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竣工時間的延長1.98.

20、42.18.510.210.3 同HKIA合同類同其它原因工地佔用權之延誤當局造成延誤僱主未按約定接收部份工程驗收之干擾無更改23 惡劣天氣 革命及動亂、火災 暫停工程 延誤的資料提供 其它承包商及指定分包 商所引到之延誤(專用 條款已將此原因刪除) 打開已覆蓋之未有缺陷 工作 變更 不可抗力 古物發現25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5. 進度計劃、開工、竣工及工程接收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暫時停工8.8 8.12 若暫停工持續84天以上,承 包商可要求復工,如發此求 28天內工程師沒有允可,

21、承包商可視有關停工部份已 刪除 若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承 包商可終止合同無更改無更改21 承包商可終止合同,若 停工超過3個月(合同附 錄所訂明日期)施工計劃8.3 須開工日後28天內提交詳細 進度計劃無更改;若沒有提交,則每月RMB500,000.00的暫扣違約金 未此要求4.21 須每月提供進度報告無更改26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6. 缺陷責任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缺陷責任期1.1.3.711.1 缺陷通知期限 建議為365天 若因某項缺陷,不能使用某 設備,缺陷通知期可給于延 長 無

22、更改 改為2年 無更改15 缺陷責任期 建議為6-12個月 未有提及承包商缺陷期責任11.1 在工程師指示之時間內完成 尚未完成工作 在缺陷通知期限,期滿前按 僱主通知要求,完成修補缺 陷 無更改 須簽訂質量保 修書;接到要 求後7天內展 開維修;緊急 事故則要即刻 維修15 建築於缺陷責任期屆滿 後14天發出缺陷項目表 承包商須於合理時間內 將缺陷項目表內之缺陷 修補未能修補缺陷之後果11.4 僱主聘請其他人進行修補, 由承包商承擔費用 由工程師商定合同價格之減 少額 如該缺陷,使僱主喪失主要 部份利益時,終止合同無更改無更改無更改 未有訂明,惟可當未完 成工程師指令方法處理 未有提及 未有

23、提及27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6. 缺陷責任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完成缺陷修補11.9 履約証書(缺陷通知期限屆 滿28天內或完成修補缺陷 後頒發)無更改 缺陷修補完成證書28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7. 計量及變更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工程量14.1 清單內之數量為暫定數量, 須重算已改為跟HKIA相同12 清單內之數量,除另有 說明外為固定數量變更估值12.3 以合同單價為基礎無更改

24、11 無分別12.3 下列情況采用新單價 i) 工程量變化超出10%以 上 ii) 數量變化 X 合同單價超 出合同金額0.01% iii) 數量變化影響成本單價 1% 專業條款已刪除11 未有此等說明價值工程13.2 承包商可提供價值工程建議 價值工程引玫之節省費用成 果可由承包商/僱主平均分 享已刪除 未有提及,惟開辦規範 內一般均要求若有任何 采用代用品之建議,節 省金額,均歸僱主所有29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8. 工程款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需測量之工程12.1 如需要承包商須安排

25、人員協 助工程師現場測量無更改12 未此要求工程款支付14.2 預付款 預付款保函及履約 保函後支付已刪除 未有提及14.3 每個月提交期中付款申請無更改 未有此要求14.5 付款應包括材料款80%無更改 付款為100%14.6 工程師須在從收到付款申請 28天內發出期中付款証書 如應付金額低于付款最低 額,工程師無須簽發該等証 書無更改改為不適用 未有時間限制 未有此規定14.7 僱主應在收到付款申請後56 天內支付工程款改為甲方支付時間在工程師發出該期中付款証書後14天內;並加入付款之前承包商須提供完稅發票 付款從收到承包商依據 期中付款証書申請的日 期起計14.6 承包商未提交履約保函,

26、不 用支付工程款無更改 未有此規定,一般只是 扣除履約保函款金額30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8. 工程款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保留金14.9 50%保留金於接收証書發 出時發放 餘下50%於缺陷通知期屆 滿時發放無更改;並說明保留金的發還並不等同於承包商不需要履行修補缺陷的責任30 無有分別分期竣工保留金14.940% x 保留金 x 分期工程之估值最終合同價格無更改3050% x 保留金 x 分期工程之估值最終合同價格延誤的付款14.8 從支付日期算起按中央銀 行之貼現率加3%計算已作刪除

27、此條款30 未有提及指定分包工程款5.3 並沒有明確規定支付給指 定分包工程款時間無更改27/28 承包商須在收到分包工程 款後14天內支付指定分包 商31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9. 風險分擔、保函及保險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社會風險17.3 因戰爭、內亂、核危機所引 起之工期延誤及修正工程破 壞之費用,由僱主負責無更改23 僱主所負責工期延誤, 並不負責涉及費用自然風險17.3 任何不可預見之自然力量所 引致之工期延誤及修正工程 破壞之費用,由僱主負責無更改23 同上經濟風險13.7 &

28、 13.8 勞務費及材料的漲落及後續 法例改動所引起之費用變化 可調整合同價格人工,材料費用漲落及後續法例均不會調整合同價格4 & 36 沒有大分別 惟一般在專業條款刪除32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9. 風險分擔、保函及保險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責任限度17.6 除終止時的付款及合同規定 的保障外,任何一方不須對 另一方可能遭受的與合同有 關間接或直接引發的損失負 責 承包商對僱主的全部責任不 應超過合同金額已刪除此條文承包商對僱主的責任應為無限 無有提及保險18.1 18.4 保險可由承包

29、商/僱主購買 保險應包含承包商施工設備 保險應維持生效時間為直到 履約証書發出時間 對此保險沒有提及 由僱主負責購買 工程和第三方保 險 由承包商負責購 買乙方人員的保 險18/19/2020B 保險由承包商購買 無此要求 工程險應維持至實際竣 工日後14天 對於現有建築物進行工 程之投保要求有所訂明33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9. 風險分擔、保函及保險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履約保函4.2 須於發出中標通知書後28天 內提交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須維持至發出履約 証書無更改至最後一期分項工程的接

30、收証書為止 無此規定 維持至實際竣工日34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0. 承包商的索賠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索賠程序20.1 於察覺事件後28天內發出通 知 若於上述28天內未能發出通 知,竣工時間不得延長及無 權追加付款 承包商應提供索賠詳細資料 及保持一切相關記錄,以支 持其索賠 引起索賠事件後42天內,承 包商應提交一份詳細索賠報 告 承包商須於索賠的事件或情 況產生後28天內,提交一 份最終索賠報告 工程師應於收到報告後42天 作出回應14天內14天內無更改28天內無更改90天內23

31、/24 承包商須於合理時間內 發出索賠通知 無此要求 須於30天內向建築師提 交索賠報告 未規定建築師須回應時 間35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1. 合同解除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終止程序僱主方終止合同15.2 工程師發出通知承包商,要 求其在規定合理時間內糾正 錯誤 承包商未能按要求糾正錯 誤,僱主在發出終止通知 14天後可終止合同,惟如 承包商犯有賄賂及清盤債務 時,即終止可立即生效無更改無更改25 建築師發出糾正錯誤通知 承包商持續錯誤14天 建築師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 若承包商持續10

32、天內沒有改 進,僱主可終止合同 若承包商於10天內有所改進, 惟若該等錯誤在往後時間持 續10天,僱主可終止合同終止合同理由15.3 未能按工程師要求糾正錯誤 放棄工程 無合理解釋,未能 (i) 按合同要求開工、竣工 規定進行工程 (ii) 在收到修補工作通知28 天後,遵守通知內要求 未經認可分包工程 破產 賄賂無更改15 無分別 無分別 無分別 無分別 無分別 未有提及36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1. 合同解除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僱主終止合約權利15.5 僱主可在對他方便的任何時 候

33、通過向承包商發出終止通 知終止合同,惟僱主不可以 為了安排另外的承包商實施 工程為由,終止合同無更改 無有此條款承包商終止合同終止程序16.2 承包商向僱主發出終止通知 後14天,合同自動終止, 但僱主破產及僱主拖長停工 影響了整個工程之終止則立 即生效無更改26 承包商向僱主或建築師 以掛號形式發出終止合 約通知 如因工程款未支付原因, 承包商須先發出書面警 告通知給僱主,而僱主 在7天仍未支付欠付之 工程款,承包商才可發 出終止通知37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1. 合同解除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34、 條款內容終止合同理由16.2 於要求後42天內,未有提供 資金安排證明于承包商 工程師未能在56天內發出付 款証書 在規定付款期到期後42天內 未能支付工程款 未能實質上按合同規定履行 其義務 未能遵守權益轉移之規定 僱主拖長停工超過84天 破產已刪除已刪除無更改無更改無更改無更改無更改26 未依時付款 僱主影響或阻止建築師 按合同發出須之証書 工程因不可抗力、火災、 戰爭、變更、資料延誤、 其他承包商之阻延,開 啓以隱蔽之工程,引致 停工超過3個月 破產38FIDIC施工合同與HKIA / HKIS香港建築工程合同對比13. 爭議解決合同事項條款編號FIDIC 條款內容DLS FIDIC專用條款條款編號HKIA 條款內容解決方法20.2 爭端裁決委員會 仲裁刪除刪除並改為訴訟35 仲裁仲裁規例20依據國際商會仲裁規則刪除35依據香港法例39第三局部FIDIC(菲迪克)施工合同與建設部施工合同的異同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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