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门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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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门诊制度专家门诊制度1. 目的:为规范医院专家门诊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医务部。3. 作业办法:3.1 专家门诊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或学有专长的临床医师担任。3.2 专家门诊由医务部负责排班,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医务部调班或停止挂号。3.3 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病员饱和情况下不得超挂。3.4 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 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病员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病员挂专家号,不得让病员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病员,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病员。3.5 医务部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病员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病员监督。3.6 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要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3.7 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4.本制度自 2021 年 xx 月 xx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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