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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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2009教程)Stillwatersrun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Wherethereislife,thereis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文件名: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名: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名: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名: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2、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通知(通知(通知(建质建质200891200891号)号)发布时间:发布时间:20082008年年0505月月1919日日 提示:原关于印发提示:原关于印发 和和 的通知(建质的通知(建质20042132004213号)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

3、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4、(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

5、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五)

6、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五、建筑施工企

7、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特级资质不少于于6 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 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少于3 3人。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少于3 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 2人。人。

8、(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 2人。人。(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少于2 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六、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

9、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八、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

10、监督实施;(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九、项目专

11、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六)

12、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十、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 1、1 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 1人;人;2 2、1 1万万5 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 2人;人;3 3、5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 3人,且按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

13、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十一、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十一、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 1人,并根据所承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50人以下的,应当配人以下的,应当配备备1 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50人人-200-200人的,应当配备人的,应当配备2 2名专职安

14、全生产管理人员;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 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人数的55。十二、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十二、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育培训。 第二章危险性较大的

15、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文件名: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文件名: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2日提示: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一、一、一、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

16、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案(以下简称“ “专项方案专项方案” ”),是指施工单位在),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件。二、二、二、二、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7、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度。三、三、三、三、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

18、项方案应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单位组织编制。 四、四、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二)编制依据:相

19、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

20、相关图纸。(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五、五、专项方案的审核、审批:六、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

21、负责人;(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人员。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 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

22、份参加专家论证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施工

23、单位应当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七、七、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24、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意见。八、专项方案的实施:(一)(一)(一)(一)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

25、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二)(二)(二)(二)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况。(四)(四)(四)(四)对于按规定需要

26、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九、监理单位责任: (一)(一)(一)(一)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

27、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二)(二)(二)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十、处罚要求:建设

28、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附件一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危险

29、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开挖深度超过3m3m(含(含3m3m)或虽未超过)或虽未超过3m3m但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开挖深度超过3m3m(含(含3m3m)的基坑(槽)的)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

30、爬模、飞模等工程。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5m及以上;及以上;搭设跨度搭设跨度10m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10kN/m2及以及以上;集中线荷载上;集中线荷载15kN/m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

31、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重量在10KN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一)搭设高度24m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

32、平台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六)采用

33、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一)开挖深度超过5m5m(含(含5m5m)的基坑(槽)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5m,但地质条件、,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筑)物

34、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8m及以上;及以上;搭设跨度搭设跨度18m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15kN/m2及以及以上;集中线荷载上;集中线荷载20kN/m20kN/m及以上。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700

35、Kg以上。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重量在100kN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二)起重量300kN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高度200m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一)搭设高度50m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程。(二)提升高度(二)提升高度150m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

36、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三)架体高度20m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施或

37、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六、其它(一)施工高度(一)施工高度50m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二)跨度大于36m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跨度大于60m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三)开挖深度超过16m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四)地下暗挖工

38、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三章第三章 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行动”文件名: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件名: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三项行动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5日提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提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生产“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的通知(国办发的通知(国办发200932200932号)号)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

39、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20096号)、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20097号)、国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20098号)要求,号)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建筑安全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生产“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40、”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要求: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工作方针,扎实开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展建筑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加大建筑安全生,加大建筑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产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进“ “质量安质量安全年全年” ”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筑安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生产“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强化建筑

41、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稳定好转。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一)范围:各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一)范围:各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所涉及的相关企业。(二)内容:(二)内容:1 1、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1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的;(2 2)施工企业无

42、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3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4 4)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三类人员” ”及特种作业人员无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证上岗的;(5 5)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6 6)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2 2、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1 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

43、部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分项工程,未按照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专家论证或对方案落实不力的;实施专家论证或对方案落实不力的;(2 2)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排查治理工作的;(3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4 4)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现场演练的;)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进行现场演练的;(5 5)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施工现场违

44、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动纪律的;(6 6)其他需要治理的行为。)其他需要治理的行为。 3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动:(1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技能;(2 2)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三类人员” ”、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其持证上岗;证上岗;(3 3)开展在建地铁工程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开展在

45、建地铁工程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增强监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增强监理人员风险防控能力;(4 4)宣传表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表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集体、项目和个人;工作突出的集体、项目和个人;(5 5)深入开展)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 ”等集中宣传教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育活动。 三、重点时段第一时段(第一时段(20092009年年4 4月底前):研究制定月底前):研究制定“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实施方案及在建地铁工程安全检查方实施方案及在建地铁工程安全检查方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要加大对发生较大案,并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要加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地

46、区的安全约谈督办力度,督促其认及以上事故地区的安全约谈督办力度,督促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企业要按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企业要按照“ “三项行三项行动动” ”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二时段(第二时段(20092009年年5 5月至月至9 9月):各地住房和月):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城乡建

47、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按照部署开展地铁工程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工要按照部署开展地铁工程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围绕汛期、暴风雨等极端天气,作取得实效;要围绕汛期、暴风雨等极端天气,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落实防范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结合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48、;要结合6 6月份的月份的“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 ”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活动各项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要认真开展安全教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企业的构的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企业的“ “三类人员三类人员” ”及及在建地铁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在建地铁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专项督查,为国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专项督查,为国庆庆60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49、。 第三时段(第三时段(20092009年年1010月至月至1212月):要针对第月):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的建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的建筑施工特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筑施工特点,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场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全事故。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点地区(城市)、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地区(城市)、重点工程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理。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消除、处

50、理。要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要对各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项目及有成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项目及有关人员进行表彰,激励各地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关人员进行表彰,激励各地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认真做好“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的部署及落实工作。各地住房和城的部署及落实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

51、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工作做深、做细。(二)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二)做好三个结合。一是“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要与日常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继续深入推进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是与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二是与“

52、“三项建设三项建设” ”相结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提高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建筑安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建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三)突出工作重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

53、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故。(四)加强部门沟通。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四)加强部门沟通。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要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充分利用合。要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推进安全生产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推进安全生产“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的工作。的工作。(五)严格

54、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五)严格责任追究。要协调执法行动,严格行政执法,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对于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发生事故的,要按照对于发生事故的,要按照“ “四不放过四不放过” ”和实事求是、依法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人。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行为,惩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

55、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六)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开展情况的监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要建立“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从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从20092009年年4 4月起,每月月起,每月2525日前将日前将“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的开展情况,的开展情况,包括检查的

56、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事故查处、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送我部质量安全司,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送我部质量安全司,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 “三项行动三项行动” ”的的开展。开展。第四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文件名: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件名: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质安【南建质安【2009】11号号实行时间:实行时间:2009年年3月月1日日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一、安全

57、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提高管理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权益保障水平、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权益保障和防范风险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和防范风险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危险作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以及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安

58、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计取依据为广西壮族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计取依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按规定应当安装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二、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发包方)结合工程实际,依照本规定第三条要求单独列出

5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投标方(或承包方)应当结合工程特点、工投标方(或承包方)应当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安全管理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安全管理要求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广要求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单独报价,报价额(以下简称费用定额)单独报价,报价按广

60、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附件二的费率加费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附件二的费率加费用定额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计价。用定额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计价。平方米的工程取中间值,大于平方米的工程取中间值,大于3 3万平方米的工程取万平方米的工程取值不得低于最低值。值不得低于最低值。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按第四条规定报价后不得再进行投标竞用单列,按第四条规定报价后不得再进行投标竞价。价。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由建设单位向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由

61、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施工单位支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中应当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容。建设单位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建设单位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一次性存入规定的资金监控银行专项帐户,在向建次性存入规定的资金监控银行专项帐户,在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筑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专项帐户存款有效凭证。未存入安时,一并提供专项帐户存款有效凭证。未存入安全

62、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视同没有保证工程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视同没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不予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不予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四、存入专项帐户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管理,通过建设单位、资金监控银行、安全监督机构签订的“三方监控协议”,采用施工过程中分期、定量支付,工程竣工后结清的方式进行。1 1、第一次付款,在工程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后支付、第一次付款,在工程领取了施工许可证后支付总费用的总费用的4040;2 2、第二次付款,在施工现场的围挡、大门、冲洗、第二次付款,在施工现场的围挡、大门、冲洗平台、排水

63、系统、临时设施等完成后,支付总费平台、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等完成后,支付总费用的用的3030;3 3、第三次付款,在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封顶、装饰、第三次付款,在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封顶、装饰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及其他工程完成工程量的7070时,支付总费用的时,支付总费用的3030;4 4、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供支付工程款(其中含结清安全收备案时,应提供支付工程款(其中含结清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凭证材料,方可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凭证材料,方可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五、五、 施工

64、单位负责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管理制度,达到市建设行政主产、文明施工标准管理制度,达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的,由施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的,由施工单位按支付方式,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开户工单位按支付方式,向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开户银行申请付款,开户银行凭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出银行申请付款,开户银行凭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证明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具的证明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以建筑安

65、全监督机构日常对建设工程施的支付,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日常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的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的“ “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安全条件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安全条件检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分段验收、达标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段验收、达标评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个阶四个阶段为依据。段为依据。六、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并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单位应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提取所需费用。分包合同应列出分包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总额、支付方式和使用要

66、求。七、处罚措施:七、处罚措施:(一)(一)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停止施工。(二)(二)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生产管理条

67、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处挪用费用处挪用费用2020以上以上50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章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管理文件名: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远文件名: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远程视频监控的通知程视频监控的通知(南建质安【(南建质安【2009】10号)号)实行时间:2009年2月4日主要内容:一、目的。一、目的。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水平,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水平,采用高科技、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创造对施工现采用高科技、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创造对施工现场安全、快速、科学、高效的管理环境,提高建

68、场安全、快速、科学、高效的管理环境,提高建设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效能,变定时监控为实时设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效能,变定时监控为实时监控,变被动的事后处理为主动的事前控制,确监控,变被动的事后处理为主动的事前控制,确保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 二、二、二、二、系统安装范围。系统安装范围。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建设的政府重点工程、十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建设的政府重点工程、十层以上高层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层以上高层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1 1万平米以万平米以上的和创建市上的和创建市“ “安全文明工地安全文明工地” ”的工程项目

69、,必的工程项目,必须安装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须安装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将工程施工相关信息实时向设在南宁市控系统,将工程施工相关信息实时向设在南宁市建筑管理处的监控中心传输,接受建设行政管理建筑管理处的监控中心传输,接受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部门及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的远程监控。工实施的远程监控。三、办理系统安装手续。三、办理系统安装手续。建设工程在办理安全报监登记时,需提交施建设工程在办理安全报监登记时,需提交施工单位与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单位签定的入网协议工单位与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单位签定的入网协议和设备

70、采购(或租赁)合同,作为开工前安全条和设备采购(或租赁)合同,作为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和安全措施备案的重要依据。件检查和安全措施备案的重要依据。四、系统安装及使用费用。四、系统安装及使用费用。安装及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安装及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所需费用,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频监控系统所需费用,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五、安装使用管理五、安装使用管理(一)现场监控设备的安装。施工现场在塔吊安装完毕后(一)现场监控设备的安装。施工现场在塔吊安装完毕后十五天内,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定现场十五天内,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

71、和监理单位确定现场远程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设置在塔吊顶端、材料加远程监控系统监控点,监控点应设置在塔吊顶端、材料加工场、材料堆场、生活区、大门口等处。监控设备安装前,工场、材料堆场、生活区、大门口等处。监控设备安装前,施工单位应与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对现场进行勘查,施工单位应与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定安装方案,并送市建管处安全监督站备案。安装完毕确定安装方案,并送市建管处安全监督站备案。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应与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后,施工单位应与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做好设备交接和软件使用培训工作,开通网络及时传输信息。好设备交接和软件使用培

72、训工作,开通网络及时传输信息。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质量和信誉保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质量和信誉保证,提供的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证,提供的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电子监控数据传输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提供可程监控系统电子监控数据传输要求和技术标准,并提供可靠的售后服务。靠的售后服务。(二)远程监控系统的日常使用。施工现场应确(二)远程监控系统的日常使用。施工现场应确定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定一名系统管理员,负责监控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系统管理员必须能熟练使用远程监控维护保养。系统管理员必须能熟练使用远程监

73、控自检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保证视(音)频信息自检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保证视(音)频信息上。上。(三)远程监控系统的拆除。建筑工程的内外装(三)远程监控系统的拆除。建筑工程的内外装修结束后,方可拆除远程监控系统,办理退网手修结束后,方可拆除远程监控系统,办理退网手续。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向市建管处报告。监控续。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向市建管处报告。监控设备拆除应由原系统设备安装单位组织实施。设备拆除应由原系统设备安装单位组织实施。 (四)系统管理和维护。施工现场远程监控设备(四)系统管理和维护。施工现场远程监控设备控制室要保证安全、卫生、整洁,定期清理设备控制室要保证安全、卫生、整洁,定期清理设备表面

74、灰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表面灰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监督检查六、监督检查各施工企业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企业端,各施工企业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企业端,每天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网上监控,及时掌握施每天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网上监控,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施工动态信息,定期到现场检查监控系工现场的施工动态信息,定期到现场检查监控系统的管理情况。统的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检查、督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检查、督促政府重点工程、十层以上高层建筑、单体工程建政府重点工程、十层以上高层建筑、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筑面积在1 1万平米以上的和创建市万平米以上的和创建市“ “安全文明工地安全文明工地” ”的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安装使用南宁市的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安装使用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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