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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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的的 减除方法减除方法第一节第一节 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第二节第二节 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第第一节一节 低税法、扣除法、免税低税法、扣除法、免税法法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3接受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接受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 当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当前,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地域税收管辖权优先的原则,即在出现税收管辖权冲突时,由来源国优先课征,从而即在出现税收管辖权冲突时,由来源国优先课征,从而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减轻

2、乃至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因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减轻乃至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因此,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实际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此,国际重复征税减除,实际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通过优先承认纳税人向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国的国家,通过优先承认纳税人向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国家缴纳税收,借以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形式。家缴纳税收,借以减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一种形式。 进入一国领域;服从法律与政策;否则居住国(国籍国)进入一国领域;服从法律与政策;否则居住国(国籍国)失去征税可能;收入先处于来源国管辖范围。失去征税可能;收入先处于来源国管辖范围。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低税法一、低税法定义:定义:又称

3、减免法或减税法,又称减免法或减税法,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税所得在标准税率的基础上减免一定比例,按较低的税率征税;对其国内所得则按正常的标准税率征税。率征税;对其国内所得则按正常的标准税率征税。 例如,比利时税法规定,对本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取例如,比利时税法规定,对本国公司国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所得减征得的所得减征75%75%的所得税;新加坡政府规定,本国的所得税;新加坡政府规定,本国居民在外国设立永久性贸易公司的营业所得,可在两居民在外国设立永久性贸易公司的营业所得,可在两年里减征年里减征40%40%的所得税。的所得税。4

4、4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低税法一、低税法居住国应征所得税居住国应征所得税居民国内所得居民国内所得居住居住国适用税率国适用税率 + + 居民国外居民国外所得所得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55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低税法一、低税法 假定假定R R国居民国居民A A某纳税年度在本国取得所得为某纳税年度在本国取得所得为30,00030,000元,元,R R国所得税税率为国所得税税率为30%30%,R R国规定本国国规定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征收所得税税率为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征收所得税税率为15%15%,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居民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居民A A在在S S国取得所得为国取得所得为20,0

5、0020,000元,元,S S国的所得税税率为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5%35%。 请问:请问: (1) (1) 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A A应纳应纳R R国所得税多少?共纳所得税多少?国所得税多少?共纳所得税多少? (2) (2) 如果如果R R国实行低税法,国实行低税法,A A应纳应纳R R国所得税多少国所得税多少?共纳所得税税多少?共纳所得税税多少? 66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低税法一、低税法(1 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 A A向向S S国政府缴纳所得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6、 2000035% = 70002000035% = 7000(元)(元) A A向向R R国政府缴纳所得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30000 + 2000030000 + 20000)30% = 15000(30% = 15000(元元) ) A A全球所得共纳所得税全球所得共纳所得税 7000 + 15000 = 22000 7000 + 15000 = 22000(元)(元)7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低税法一、低税法(2 2)如果)如果R R国采用低税法减轻国际双重征税国采用低税法减轻国际双重征税 A A向向S S国政府缴纳所得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2000035% = 70002000

7、035% = 7000(元)(元) A A向向R R国政府缴纳所得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3000030% + 2000015% = 12000(3000030% + 2000015% = 12000(元元) ) A A全球所得共纳所得税全球所得共纳所得税 7000 + 12000 = 19000 7000 + 12000 = 19000(元)(元)88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低税法一、低税法 在此例中,在此例中,R R国政府对纳税人国政府对纳税人A A 部分地行使了部分地行使了居民税收管辖权居民税收管辖权。 对纳税人来源于对纳税人来源于S S国的所得按较低的税率课国的所得按较低的税率课征,在

8、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重复征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重复征税,减轻了纳,减轻了纳税人税人A A的税收负担,但这种方法的税收负担,但这种方法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重重复征税。复征税。 总体上说,低税法是一种不彻底的免除国际总体上说,低税法是一种不彻底的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在两个税收协定范本中,低税法重复征税的方法。在两个税收协定范本中,低税法也未被采用。也未被采用。99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扣除法扣除法 定义:定义: 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一国政府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其将该所得负担的外国税款

9、作为费用从应税国外所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得中扣除,只对扣除后的余额征税。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居住国应征所得税( (居民国内外居民国内外总所得总所得 已已纳国外所得纳国外所得税税)居住居住国适用税率国适用税率 1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扣除法二、扣除法例:假定有个例:假定有个R R国的居民公司国的居民公司Z Z,它在,它在S S国有一个分公司。国有一个分公司。Z Z公司某年取得全球总所得(税前)公司某年取得全球总所得(税前)550550万元,其中:来万元,其中:来源于源于R R国所得国所得300300万元,万元,S S国所得国所得250250万元。万元。R

10、R国的税率为国的税率为35%35%,S S国的税率为国的税率为30%30%。 请问:请问:(1)(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Z Z公司应纳公司应纳R R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2) (2) 如果如果R R国实行扣除法,国实行扣除法,Z Z公司应纳公司应纳R R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公司税多少? 111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扣除法二、扣除法(1 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 Z Z公司公司S S国所得国所得已纳

11、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25030% = 7525030% = 75(万元)(万元) Z Z公司全球所得应纳公司全球所得应纳R R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300 + 250300 + 250)35% = 192.5(35% = 192.5(万元万元) ) Z Z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 75 + 192.5 = 267.575 + 192.5 = 267.5(万元)(万元)121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扣除法二、扣除法(2 2)如果)如果R R国采用扣除法减轻国际双重征税国采用扣除法减轻国际双重征税 Z Z公司公司S S国所得国所得已纳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25

12、030% = 7525030% = 75(万元)(万元) Z Z公司全球所得应纳公司全球所得应纳R R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300 + 250 75300 + 250 75)35% = 166.25(35% = 166.25(万元万元) ) Z Z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 75 + 166.25 = 241.25(75 + 166.25 = 241.25(万元万元) )131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扣除法二、扣除法 在此例中,没有完全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国外在此例中,没有完全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国外250250万元所得中有万元所得中有175175万元(万元(250 7525

13、0 75)被双重征税。)被双重征税。 Z Z公司公司税税负重于取得同样多公司公司税税负重于取得同样多R R国所得的国所得的R R国国公司公司48.7548.75万元(万元(241.25 192.5241.25 192.5),主要是由于没有完),主要是由于没有完全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有全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有175175万元所得被双重征税,所以万元所得被双重征税,所以Z Z公司的税负要比取得同样多公司的税负要比取得同样多R R国所得的国所得的R R国公司重国公司重48.7548.75万元(万元(25030% + 17535% - 25035%25030% + 17535% - 25035%)。)。

14、R R国国充分地行使了居民管辖权充分地行使了居民管辖权,但很大程度上没,但很大程度上没有承认有承认S S国属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国属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1414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取得总所得100100万元,万元,其中来自于甲国其中来自于甲国( (居住国居住国) )的所得的所得7070万元,来自于乙国万元,来自于乙国( (非非居住国居住国) )的所得的所得3030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万元;甲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40%40%,乙国,乙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0%30%。如甲国实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如甲国实

15、行扣除法,分析该公司的纳税情况。的纳税情况。 二、扣除法二、扣除法15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甲国公司缴纳的乙国税款(3030%) 9(3030%) 9万元万元 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甲国公司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30(309) 219) 21万元万元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甲国公司来源于本国的应税所得 7070万元万元 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甲国公司境内境外应税总所得(70(70十十21) 9121) 91万元万元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甲国公司在本国应纳税款(9140%) 36.4(9140%) 36.4万元万元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甲国公司实际共缴纳税款

16、(9+36.4) 45.4(9+36.4) 45.4万元万元二、扣除法二、扣除法16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结论:结论:根据扣除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已负担根据扣除法,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已负担国外税收的跨国所得仍要按本国税率征税,国外税收的跨国所得仍要按本国税率征税,只是应税所得可被外国税款冲减一部分,只是应税所得可被外国税款冲减一部分,因此,因此,扣除法只能减轻而不能彻底消除所扣除法只能减轻而不能彻底消除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得的国际重复征税。二、扣除法二、扣除法1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扣除法二、扣除法 例如,美国规定,美国公民和国内公司在外例如,美国规定,美国公民和国内公司在外国缴纳

17、的所得税,可以采用扣除法从美国应国缴纳的所得税,可以采用扣除法从美国应税所得中扣除,也可以采用抵免法冲抵应缴税所得中扣除,也可以采用抵免法冲抵应缴纳的美国所得税税款。纳的美国所得税税款。 中国原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原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年1月月1日前)日前)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

18、用税税款,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可以作为费用扣除。扣除。1818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 定义:定义: 免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全部或免税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全部或部分免予征税。部分免予征税。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居住国政府承认收入来源国独占征税权,在一定条件居住国政府承认收入来源国独占征税权,在一定条件下放弃了居民税收管辖权。下放弃了居民税收管辖权。 三、免税法三、免税法19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 免税法的种类:免税法的种类: 全部免税全部免税(海地、多米尼加、巴拿马、委内瑞(海地、多米尼加、巴拿马、委内瑞 拉、阿根廷)拉、阿根廷) 部分免税部分免税(法国)(法国)

19、三、免税法三、免税法2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 (一)(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 概念概念: 全额免税法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全额免税法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民的所得和财产征税时民的所得和财产征税时, , 仅对该居民或国民来源于国内仅对该居民或国民来源于国内的所得和存在于国内的财产按母国适用税率征税,对该的所得和存在于国内的财产按母国适用税率征税,对该居民或国民来源于国外的已税所得和存在于国外的已税居民或国民来源于国外的已税所得和存在于国外的已税财产全额免予征税财产全额免予征税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212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

20、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 实行全额免税法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实行全额免税法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居民的国内居民的国内所得所得居住居住国适用国适用税率税率222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 假定有个假定有个R R国的居民公司国的居民公司Z Z,它在,它在S S国有一个分公司国有一个分公司。Z Z公司某年取得全球总所得(税前)公司某年取得全球总所得(税前)550550万元,其中:万元,其中:来源来源于于R R国所得国所得300300万元,万元,S S国所得国所得250250万元。万元。S S国税率为国税率为30%, Z30%,

21、Z公司公司已纳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7575万元。万元。R R国公司税税率为:国公司税税率为: 应税所得应税所得 税率税率 0 3000 300万元万元 30%30% 300 3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500- 500万元万元 40%40% 500 5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50%50%232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请问:请问:(1 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Z Z公公司应纳司应纳R R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2 2)如果)如果R R国实行全额免税法,国实行

22、全额免税法,Z Z公司应纳公司应纳R R国公司税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2424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1 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 Z Z公司公司S S国所得已纳国所得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25030% = 75(25030% = 75(万元万元) ) Z Z公司全球所得应纳公司全球所得应纳R R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30030% + 20040% + 5050% = 19530030% + 20040% + 5050% = 195 (万元)(万元) Z Z公司全球所

23、得共纳公司税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 195 + 75 = 270(195 + 75 = 270(万元万元) )2525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26(一)(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2 2)如果)如果R R国采用全额免税法消除国际双重国采用全额免税法消除国际双重 征税征税 Z Z公司公司S S国所得已纳国所得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25030% = 75(25030% = 75(万元万元) ) Z Z公司公司R R国所得应纳国所得应纳R R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30030% = 9030030% = 90(万元)(万元) Z Z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 90 + 75 =

24、165(90 + 75 = 165(万元万元) )26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一) 全额免税法全额免税法(1 1)母国承认东道国属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母国承认东道国属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2 2) 在此例中,在此例中,Z Z公司的公司的S S国所得由国所得由S S国征税,国征税,R R国所得由国所得由R R国征税,完全消除了国际双重征税。国征税,完全消除了国际双重征税。(3 3)Z Z公司的公司税税负轻于取得同样多母国所得的其他公司的公司税税负轻于取得同样多母国所得的其他母国居民公司母国居民公司3030万元(万元(195 -165)195 -165),这是因为东道国的税,这是因为东道

25、国的税负比母国轻。负比母国轻。(4 4)母国只对来源于母国的所得征税,完全放弃了对其居)母国只对来源于母国的所得征税,完全放弃了对其居民的全球所得行使居民管辖权。民的全球所得行使居民管辖权。272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概念概念: 累进免税法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民的所得累进免税法指纳税人居住国或国籍国对该居民或国民的所得和财产价征税时和财产价征税时, , 对该居民或国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存在对该居民或国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和存在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于国外的财产免予征税, , 但对该居民或国民的国内所得和财但对该居民或国民的国内所得和财产征税时,是

26、根据该居民或国民的全球所得和财产来确定其产征税时,是根据该居民或国民的全球所得和财产来确定其适用税率,并以此计算该居民或国民的国内所得和财产应纳适用税率,并以此计算该居民或国民的国内所得和财产应纳母国税额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母国税额的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居民的总所得居民的总所得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国内所得国内所得/ /总所得总所得2828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 假定有个假定有个R R国的居民公司国的居民公司Z Z,它在,它在S S国有一个分国有一个分公司公司。Z Z公司某年取得全球总所得(税前)公司某年取得全球

27、总所得(税前)550550万万元,其中:元,其中:来源于来源于R R国所得国所得300300万元,万元,S S国所得国所得250250万元。万元。S S国税率为国税率为30%, Z30%, Z公司公司已纳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7575万万元。元。R R国公司税税率为:国公司税税率为: 应税所得应税所得 税率税率 0 300 0 300万元万元 30% 30% 300 3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0-500万元万元 40% 40% 500 5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50%50%2929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请问:请问:(1 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

28、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Z Z公司应纳公司应纳R R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2 2)如果)如果R R国实行累进免税法,国实行累进免税法,Z Z公司应纳公司应纳R R国公司国公司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税多少?共纳公司税多少?303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 解:解: (1 1)如果)如果R R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国不采用任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措施施 如上例,如上例,Z Z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 195 + 75 = 270( 195 + 75 = 270(万元万元

29、) )(2 2)如果)如果R R国采用累进免税法消除国际双重征国采用累进免税法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税 Z Z公司公司S S国所得国所得已纳已纳S S国公司税国公司税 25030% = 75( 25030% = 75(万元万元) )313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 Z Z公司公司R R国所得应纳国所得应纳R R国公司税国公司税(30030% + 20040% + 5050%30030% + 20040% + 5050%) = 106.4( = 106.4(万元万元) )注注: R: R国通过累进免税法国通过累进免税法,对来源于对来源于R R国的所得国的所得多征了公司

30、税多征了公司税16.416.4万元万元(106.4(106.49090) )。 Z Z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公司全球所得共纳公司税106.4 + 75 = 181.4(106.4 + 75 = 181.4(万元万元) )323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二)(二) 累进免税法累进免税法(1 1)母国承认东道国属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母国承认东道国属地管辖权的优先地位。(2 2) 在此例中,在此例中,Z Z公司的公司的S S国所得由国所得由S S国征税,国征税,R R国所国所得由得由R R国征税,完全消除了国际双重征税。国征税,完全消除了国际双重征税。(3 3)Z Z公司的公司税税负轻于取得同样

31、多母国所得的公司的公司税税负轻于取得同样多母国所得的其他母国居民公司其他母国居民公司13.613.6万元(万元(195 -181.4)195 -181.4),这是因,这是因为东道国的税负比母国轻。为东道国的税负比母国轻。(4 4)母国只对来源于母国的所得征税。由于东道国的)母国只对来源于母国的所得征税。由于东道国的税负比母国轻,在累进免税法下,母国部分行使了税负比母国轻,在累进免税法下,母国部分行使了居民管辖权,要按其居民全球所得的适用税率对来居民管辖权,要按其居民全球所得的适用税率对来源于母国的所得征税;但只是局部行使了居民管辖源于母国的所得征税;但只是局部行使了居民管辖权,对其居民的国外所

32、得没有行使居民管辖权征税。权,对其居民的国外所得没有行使居民管辖权征税。333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的区别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的区别 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在计算居民的应税所得时,都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在计算居民的应税所得时,都为“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减去国外应税所得的免税部分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减去国外应税所得的免税部分”,但,但在计算应税所得适用的税率方面有区别:在计算应税所得适用的税率方面有区别:(1 1)按照全额免税法,在决定应税所得的纳税税率时不考虑予)按照全额免税法,在决定应税所得的纳税税率时不考虑予以免税的部分,即不把免税的所得和财产列入全部所得中计以

33、免税的部分,即不把免税的所得和财产列入全部所得中计算税率纳税。算税率纳税。(2 2)按照累进免税法,计算居民应纳税所得额时,要适用该居)按照累进免税法,计算居民应纳税所得额时,要适用该居民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对应的税率,即将免税所得列入总收民国内外全部应税所得对应的税率,即将免税所得列入总收入来决定其余收入的税率。这是为了避免享受免税的纳税人入来决定其余收入的税率。这是为了避免享受免税的纳税人获得税率累进优势。获得税率累进优势。3434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免税法的优缺点免税法的优缺点1、能够避免国际重复征税;、能够避免国际重复征税;2、计算比较简便;、计算比较简便;3、有利于鼓励本国剩余资本

34、、有利于鼓励本国剩余资本向国外投资。向国外投资。 缺点缺点1、居住国政府单方面放弃、居住国政府单方面放弃居民税收管辖权,没有体居民税收管辖权,没有体现出对跨国所得的分享原现出对跨国所得的分享原则;则;2、在居住国税率高于收入、在居住国税率高于收入来源国税率的条件下,不来源国税率的条件下,不论是全额免税法还是累进论是全额免税法还是累进免税法,实际免除的税额免税法,实际免除的税额都大于应免除的国外已纳都大于应免除的国外已纳税额,居住国的利益受到税额,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失。损失。 优点优点35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第二节第二节 直接抵免法直接抵免法36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直接抵免法的概念及

35、适用范围一、直接抵免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一)概念:(一)概念: 直接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允许本国居民在来源国缴纳的所直接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允许本国居民在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在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中给予扣除。即纳税人用其直得税,在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中给予扣除。即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 同一跨国自然人同一跨国自然人适用于同一纳税人适用于同一纳税人 同一跨国法人的总公司和分公司同一跨国法人的总公司和分公司适用于所得税和预提税适用于所得税和预提税3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 1、全额抵免、全额抵免

36、概念:概念: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时,允许纳全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在应向本国缴纳税人将其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在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中,全部给予抵免。的所得税中,全部给予抵免。l计算公式:计算公式:l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 居民的总所得居民的总所得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 已缴已缴来源国全部税款来源国全部税款38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 1、全额抵免、全额抵免例:甲国一居民总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分公司,某一纳税例:甲国一居民总公司在乙国设有一分公司,某一纳税年度,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年度,总公司在本国

37、取得所得2020万元,设在乙国分公司万元,设在乙国分公司获利获利1010万元。分公司按万元。分公司按40%40%(30%30%、20%20%)税率向乙国缴纳)税率向乙国缴纳所得税所得税4 4万元。甲国的所得税税率为万元。甲国的所得税税率为30%30%。计算甲国在实。计算甲国在实行全额抵免法下应对总公司应征的所得税。行全额抵免法下应对总公司应征的所得税。39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40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乙国税率乙国税率40%乙国税率乙国税率30%乙国税率乙国税率20%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不采取措施不采取措施总公司应纳所得总公司应纳

38、所得税税总、分公司整体总、分公司整体税负税负免税法免税法总公司应纳所得总公司应纳所得税税总、分公司整体总、分公司整体税负税负全额抵免法全额抵免法总公司应纳所得总公司应纳所得税税总、分公司整体总、分公司整体税负税负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乙国税率乙国税率40%乙国税率乙国税率30%乙国税率乙国税率20%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10*40%=432不采取措施不采取措施总公司应纳所得总公司应纳所得税税(20+10)*30%=999总、分公司整体总、分公司整体税负税负131211免税法免税法总公司应纳所得总公司应纳所得税税

39、20*30%=666总、分公司整体总、分公司整体税负税负1098全额抵免法全额抵免法总公司应纳所得总公司应纳所得税税9-4=59-3=69-2=7总、分公司整体总、分公司整体税负税负9994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 1、全额抵免、全额抵免小结小结当居住国政府税率与来源国税率相同时,全额抵免法与当居住国政府税率与来源国税率相同时,全额抵免法与免税法结果相同;免税法结果相同;当居住国政府税率高于来源国税率时,全额抵免法比免当居住国政府税率高于来源国税率时,全额抵免法比免税法多征部分税额;税法多征部分税额;当居住国政府税率低于来源国税率时,全额抵免法比免当居住国政府税率低于来源国税率时,全额抵免

40、法比免税法少征部分税额,居住国利益受到损失。税法少征部分税额,居住国利益受到损失。4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2 2、普通抵免、普通抵免概念:概念:普通抵免,又称限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普通抵免,又称限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在应向本国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收入来源国缴纳的所得税,在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中给予抵免,但不能超过最高抵免限额。缴纳的所得税中给予抵免,但不能超过最高抵免限额。抵免限额抵免限额:国外所得按本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国外所得按本国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抵免限额抵免限额= =收入来源国所得收入来源国所得

41、* *居住国税率居住国税率l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居住国应征所得税税额 居民的总所得居民的总所得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款允许抵免的已缴来源国税款4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44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乙国税率乙国税率40%乙国税率乙国税率30% 乙国税率乙国税率20% 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不采取措施不采取措施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免税法免税法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 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全额抵免法全额抵免法 总公司应纳所总

42、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限额抵免法限额抵免法 抵免限额抵免限额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甲国采取消除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乙国税率乙国税率40%乙国税率乙国税率30% 乙国税率乙国税率20% 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分公司向乙国缴纳的所得税10*40%=410*30%=310*20%=2不采取措施不采取措施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20+10)*30%=999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131211免税法免税法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 20*30%

43、=666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1098全额抵免法全额抵免法 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9-4=59-3=69-2=7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999限额抵免法限额抵免法 抵免限额抵免限额10*30%=333允许抵免额允许抵免额3 min(4,3) 3min(3,3)2min(2,3)总公司应纳所总公司应纳所得税得税9-3=69-3=69-2=7总、分公司整总、分公司整体税负体税负 109945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抵免限额种类抵免限额种类分国抵免限额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46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44、的课件抵免限额种类抵免限额种类分国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每一个非居分国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每一个非居住国的所得,分别计算其各自的抵免限额的方法。住国的所得,分别计算其各自的抵免限额的方法。分国抵免限额分国抵免限额= =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总税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总税负负* *来自某一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来自某一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 /全部应税所得全部应税所得4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抵免限额种类抵免限额种类综合限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不同非综合限额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自不同非居住国的所得汇总相加,按照居住国适用税率计算

45、其各居住国的所得汇总相加,按照居住国适用税率计算其各自的抵免限额的方法。自的抵免限额的方法。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 =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总税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总税负负* *来自所有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来自所有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 /全部应税所得全部应税所得48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抵免限额种类抵免限额种类当居住国实行当居住国实行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时时分国抵免限额分国抵免限额= =某一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某一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 *居住国税率居住国税率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 =所有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所有非居住国的应税所得* *居住国税率居住国税率49法律性国际重复

46、征税的课件国家国家企业企业应税所得应税所得(万元)(万元)所在国税率所在国税率(%)已纳外国已纳外国所得税额所得税额(万元)(万元)甲国甲国总公司总公司A100050乙国乙国分公司分公司B1006060丙国丙国分公司分公司C1004040抵免限额举例抵免限额举例5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120050%120050%)(100+100100+100)/1200 100/1200 100万元万元B B公司与公司与C C公司实际已纳外国税额公司实际已纳外国税额(60+40) 100(60+40) 100万元万元允

47、许抵免额允许抵免额 100100万元万元A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600(600100) 500100) 500万元万元 5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2)(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10050%) 50(10050%) 50万元万元乙国实际缴纳税额乙国实际缴纳税额(10060%) 60(10060%) 60万元万元允许抵免乙国实纳税额允许抵免乙国实纳税额 5050万元万元丙国抵免限额丙国抵免限额(10050%) 50(10050%) 50万元万元丙国实际缴纳税额丙国实际缴纳税额(10040%) 40(10040

48、%) 40万元万元允许抵免丙国实纳税额允许抵免丙国实纳税额 4040万元万元抵免后抵免后A A公司应纳居住国税额公司应纳居住国税额(600(600505040) 51040) 510万元万元 5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2.2.上例中,上例中,C C公司亏损公司亏损5050万元,其他情况相同。万元,其他情况相同。 (1)(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按综合限额法计算综合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 525525(100-50100-50)/1050/1050 25 25万元万元实际抵免额实际抵免额 2525万元万元A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52525) 50025) 50

49、0万元万元 5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2)(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按分国限额法计算。乙国抵免限额乙国抵免限额(10050%) 50(10050%) 50万元万元乙国实际缴纳税额乙国实际缴纳税额(10060%) 60(10060%) 60万元万元允许抵免乙国实纳税额允许抵免乙国实纳税额 5050万元万元由于由于C C公司在丙国的经营亏损,所以不存在抵免问题。公司在丙国的经营亏损,所以不存在抵免问题。A A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公司抵免后应纳居住国税额(525(52550) 47550) 475万元万元54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综合限额抵免综合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抵免前总公司应

50、纳税额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1000+100+100)*50%=600600分公司分公司B已纳税额已纳税额6060分公司分公司C已纳税额已纳税额4040抵免限额抵免限额200*50%=100乙国乙国100*50%=50丙国丙国100*50%=50允许抵免额允许抵免额10050+40=90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600-100=500600-90=51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综合限额抵免综合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1000+10050)*50%=525525分公司分公司B已纳税额已纳税额6060分公司分公司C已纳税额已纳税额00

51、抵免限额抵免限额(10050)*50%=25或或525(10050)/105025乙国乙国100*50%=50丙国不存在抵免问题丙国不存在抵免问题允许抵免额允许抵免额2550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52525=50052550=475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国家国家企业企业应税所得应税所得(万元)(万元)所在国税率所在国税率(%)已纳外国已纳外国所得税额所得税额(万元)(万元)甲国甲国总公司总公司A100050乙国乙国分公司分公司B1006060丙国丙国分公司分公司C1005555抵免限额举例抵免限额举例5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综合限额抵免综合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

52、免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1000+100+100)*50%=600600分公司分公司B已纳税额已纳税额6060分公司分公司C已纳税额已纳税额5555抵免限额抵免限额200*50%=100乙国乙国100*50%=50丙国丙国100*50%=50允许抵免额允许抵免额10050+50=100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600-100=500600-100=50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国家国家企业企业应税所得应税所得(万元)(万元)所在国税率所在国税率(%)已纳外国已纳外国所得税额所得税额(万元)(万元)甲国甲国总公司总公司A100050乙国乙国分公司分公司B1004

53、040丙国丙国分公司分公司C1003030抵免限额举例抵免限额举例59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综合限额抵免综合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分国限额抵免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前总公司应纳税额(1000+100+100)*50%=600600分公司分公司B已纳税额已纳税额4040分公司分公司C已纳税额已纳税额3030抵免限额抵免限额200*50%=100乙国乙国100*50%=50丙国丙国100*50%=50允许抵免额允许抵免额7040+30=70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抵免后总公司应纳税额600-70=530600-70=53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思考思考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几个分支机构都有当跨国纳税人

54、在国外几个分支机构都有盈利盈利时,采用时,采用 方法对纳税人有利?方法对纳税人有利?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几个分支机构有盈有亏时,采用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几个分支机构有盈有亏时,采用 方法对纳税人有利?方法对纳税人有利?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几个分支机构所在国税率均高于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几个分支机构所在国税率均高于(或低于)居住国时,情况又是怎样?(或低于)居住国时,情况又是怎样?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分项抵免和不分项抵免分项抵免和不分项抵免分项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已向外国缴纳分项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跨国纳税人已向外国缴纳的税款进行抵免计算时,将某些低税率项目与其他项目的税款进行抵免计算

55、时,将某些低税率项目与其他项目分开,单独计算抵免限额,也称专项抵免。分开,单独计算抵免限额,也称专项抵免。分项抵免限额分项抵免限额=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税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税额额*来自国外的专项所得来自国外的专项所得/国内外全部所得国内外全部所得不分项抵免:是将各项所得综合在一起计算的统一限额不分项抵免:是将各项所得综合在一起计算的统一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抵免前按全部所得计算的应纳居住国税额税额*来自国外的所得来自国外的所得/国内外全部所得国内外全部所得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举例举例甲国某总公司本年国内所得甲国某总公司本

56、年国内所得1000万元,税率为万元,税率为30%。国。国外分公司获利外分公司获利500万元,其中利息所得万元,其中利息所得50万元,税率万元,税率20%,已纳税款,已纳税款10万元;营业所得万元;营业所得450万元,税率为万元,税率为40%,已纳税款,已纳税款180万元。请按分项限额法和不分项限万元。请按分项限额法和不分项限额法计算甲国应征税款。额法计算甲国应征税款。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按不分项限额法:按不分项限额法:(1)不分项抵免限额)不分项抵免限额=(50+450)*30%=150(万元)(万元)(2)确定允许抵免额)确定允许抵免额抵免限额抵免限额150万元已纳税额万元已纳税额190

57、万元(万元(10+180)允许抵免额为允许抵免额为150万元万元(3)甲国应征总公司税额)甲国应征总公司税额=(1000+50+450)*30%-150=450-150=300(万元)(万元)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按分项限额法按分项限额法(1)营业所得抵免限额)营业所得抵免限额=450*30%=135(万元)(万元) 利息所得抵免限额利息所得抵免限额=50*30%=15(万元)(万元)(2)确定允许抵免额)确定允许抵免额营业所得抵免限额营业所得抵免限额135万元已纳税额万元已纳税额180万元万元 利息所得抵免限额利息所得抵免限额15万元已纳税额万元已纳税额10万元万元允许抵免营业所得已纳税额

58、为允许抵免营业所得已纳税额为135万元万元 允许抵免利息所得已纳税额为允许抵免利息所得已纳税额为10万元万元(3)甲国应征总公司税额)甲国应征总公司税额=(1000+50+450)*30%-(135+10)=450-145=305(万元)(万元)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分析分析在分项限额法下,国外分公司的营业所得缴纳的税款在分项限额法下,国外分公司的营业所得缴纳的税款超超过抵免限额过抵免限额45万元(万元(180-135),未能得到抵免;而利),未能得到抵免;而利息所得缴纳的税款在全部得到抵免后,尚有息所得缴纳的税款在全部得到抵免后,尚有5万元的万元的限限额余额额余额(15-10)。由于各项的

59、限额余额与超限额之间)。由于各项的限额余额与超限额之间不能相互冲抵,使得甲国政府采用分项限额抵免法比不不能相互冲抵,使得甲国政府采用分项限额抵免法比不分项限额抵免法多征税款分项限额抵免法多征税款5万元(万元(305-30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我国目前对企业和个人外国税收抵免限额的计算主要采我国目前对企业和个人外国税收抵免限额的计算主要采用分国限额法。用分国限额法。企业:分国不分项企业:分国不分项个人:分国分项个人:分国分项67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

60、用税率减免税额(境内)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境内) - -抵免税额抵免税额(境外)(境外)(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抵免税额指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抵免税额指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的应纳税额。 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

61、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计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举例举例我国某公司我国某公司20092009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年度境内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2000万,万,其中在其中在A A、B 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两国设有分支机构,A A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所得额为600600万元,其

62、中生产经营所得为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500500万元,万元,A A国规国规定税率为定税率为40%4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0100万元,万元,A A国规定国规定的税率为的税率为20%20%;B B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国分支机构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0400万元,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其中生产经营所得为250250万元,万元,B B国规定的税率为国规定的税率为30%30%,租,租金所得为金所得为150150万元,万元,B B国规定的税率为国规定的税率为10%10%。计算该公司。计算该公司20092009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纳税时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年度境内外所

63、得汇总纳税时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70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如果能全面提供境外完税凭证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如果能全面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可采取分国不分项的办法计算企业的外国税收抵免的,可采取分国不分项的办法计算企业的外国税收抵免限额。限额。A A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600*25%) 150(600*25%) 150万元万元B B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国所得税税款的抵免限额(400*25%) 100(400*25%) 100万元万元7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该公司在该公司在A A国所得已缴税款(国所得已缴税款(500x40%+100x20%5

64、00x40%+100x20%) 220220万元万元该公司在该公司在B B国所得已缴税款(国所得已缴税款(250x30%+150x10%250x30%+150x10%) 9090万元万元该公司该公司20092009年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年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税总额(2000+600+4002000+600+400)x 25%x 25% 750 750万元万元该公司该公司20092009年实际应向我国缴纳的税款年实际应向我国缴纳的税款(750-150-90) (750-150-90) 510510万元万元72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境外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的

65、抵免境外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的抵免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这就是抵免限额。纳税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抵免限额的,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该国家或者地区抵免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73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中国公民李某为一文工团演员,中国公民李某为一文工团演员,201

66、2年年1-6月收入情况如下:月收入情况如下:(1)每月取得工薪收入)每月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元;(2)每月参加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一次,每一次收入)每月参加赴郊县乡村文艺演出一次,每一次收入3000元,每元,每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次均通过当地教育局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2000元;元;(3)在)在A国讲学一次,取得收入国讲学一次,取得收入50000元,已按该国税法规定在该元,已按该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8000元;元;(4)在)在B国出版自传作品一部,取得稿酬国出版自传作品一部,取得稿酬160000元,已按元,已按B国税法国税法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

67、税规定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000元。元。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李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6=870(元)(元)(2)演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演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00)20%6=240(元)(元)(3)讲学的抵扣限额)讲学的抵扣限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元)李某在李某在A国缴纳了国缴纳了8000元,低于抵扣限额元,低于抵扣限额10000元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0000-8000=2

68、000(元)(元)(4)稿酬的扣除限额)稿酬的扣除限额=160000(1-20%)20%(1-30%)=17920(元)(元)李某在李某在B国缴纳了国缴纳了16000元,低于扣除限额元,低于扣除限额17920元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7920-16000=1920(元)(元)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70+240+2000+1920=5030(元)(元)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一、税收饶让的含义一、税收饶让的含义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税收饶让抵免简称税收饶让,

69、它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税款。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税收饶让不是一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而是居住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国对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本国居民采取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措施。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78u一是对所得来源国给予本国纳税人的减免税或退税等一是对所得来源国给予本国纳税人的减免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按假如没有这些优惠措施时来源国应征

70、的税收优惠,按假如没有这些优惠措施时来源国应征的税款给予税收抵免;税款给予税收抵免;u二是按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实行定率抵免。二是按税收协定规定的税率实行定率抵免。 税收饶让的具体做法税收饶让的具体做法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79 假定居住国甲国的一总公司假定居住国甲国的一总公司A A,某年在国内有,某年在国内有所得所得4040万元,甲国税率万元,甲国税率40%40%。在乙国设有一分。在乙国设有一分公司公司B B,B B公司当年获利公司当年获利2020万元,乙国所得税万元,乙国所得税率为率为30%30%,乙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把,乙国给予外国投资者税收优惠,把所得税率减到所得税率减到15%

71、15%。在甲国政府允许对乙国的。在甲国政府允许对乙国的税收优惠实行税收饶让抵免的情况下,计算税收优惠实行税收饶让抵免的情况下,计算甲国应征总公司甲国应征总公司A A的所得税税额。的所得税税额。二、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计算二、税收饶让下的直接抵免计算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确定甲国抵免限额)确定甲国抵免限额20*40%=8(万元)(万元)(2)确定甲国政府允许抵免的已缴乙国税额)确定甲国政府允许抵免的已缴乙国税额抵免限额抵免限额8万元万元已缴乙国税额已缴乙国税额6万元万元(实缴乙国税额(实缴乙国税额3万元万元+视同已缴乙国税额视同已缴乙国税额3万元)万元)允许抵免额为允许抵免额为6万元万元

72、(3)计算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应对总公司征收的所得税)计算甲国在税收饶让条件下应对总公司征收的所得税(40+20)*40%-6=18(万元)(万元)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课堂练习课堂练习假设甲国总公司分别在乙、丙两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各公司的应假设甲国总公司分别在乙、丙两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各公司的应税所得及适用税率如下表:税所得及适用税率如下表:试计算甲国在承认外国税收优惠(税收饶让)并实行分国限额抵免试计算甲国在承认外国税收优惠(税收饶让)并实行分国限额抵免法时,应征收总公司法时,应征收总公司A多少所得税。多少所得税。 应税所得应税所得(万元)(万元)名义税率名义税率(%)优惠税率优惠税

73、率(%)甲国总公司甲国总公司 A50040无无乙国分支机构乙国分支机构B2003015丙国分支机构丙国分支机构C10050无无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1)乙国分支机构实际已纳税额乙国分支机构实际已纳税额=20015%=30(万元)(万元) 乙国分支机构视同已纳税额乙国分支机构视同已纳税额=20015%=30(万元)(万元) 乙国分支机构抵免限额乙国分支机构抵免限额=20040%=8060(30+30) 允许抵免的乙国已纳税额为允许抵免的乙国已纳税额为60万元万元(2) 丙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丙国分支机构已纳税额=10050%=50(万元)(万元) 丙国分支机构抵免限额丙国分支机构抵免限额=10040%=4050 允许抵免的丙国已纳税额为允许抵免的丙国已纳税额为40万元万元(3)甲国总公司应纳税)甲国总公司应纳税=(500+200+100)40%- 60- 40 =320-100 =220(万元)(万元)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的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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