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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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1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1合同变更概念合同变更概念合同法合同法第第7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 2合同变更的特点合同变更的特点(1)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同,这是由合同的性质决定的。(2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的支付、标的、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的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的更改。等内容的更改。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终止、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终止、违

2、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3. 合同变更适用适用合同变更的是有效合同和可撤消/可变更合同;合同变更的时期要件是尚未履行或尚未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完全履行时;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未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5.2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合同解除,即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解除,即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而使合同关系终止。1)合意解除:指根据当事人)合意解除: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而解除合

3、同;合同; 2)法定解除: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指根据法律规定而解除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如双方都认为没)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如双方都认为没必要再继续履行,或出现合同再继续履行下去,只会导致必要再继续履行,或出现合同再继续履行下去,只会导致更大的损失的情况等,双方可合意解除合同。更大的损失的情况等,双方可合意解除合同。(2)附条件合同,当相应的条件出现时。)附条件合同,当相应的条件出现时。(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行使解除权。可以请求行使解除权。(4)承包人或发包人自身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的。承包人或发包人自身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的。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问题解除施工合同的条件问题发包人请求解除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条件: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可请求行使解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发包人可请求行使解除权:除权:(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合同

5、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承包人请求解除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的条件: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承包人可请求行使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承包人可请求行使解除权:解除权:(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

6、助义务的;)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合同解除后的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后,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而定。,根据履行情况而定。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违约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违约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解除后已完成的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7、付相应的工程价款。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完成的建设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以下处理:,按以下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修复后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案例案例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 000m2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

8、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已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乙方)已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暂停施工1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2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个月后,返

9、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案例评析案例评析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

10、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答应,是甲、乙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合同规定为准。施工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合同规定为准。施工期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期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1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延1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

11、期交付,责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5.3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07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

12、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承担继续履行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或者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等。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违约行为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2)无免责事由无免责事由下列情形可免责:下列情形可免责: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对方原因。对方原因。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自愿协议免除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自愿协议免除合同责任的,法律不强行干涉。合同责任的,法律不强行干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3.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

13、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发生阶段发生阶段产生原因产生原因构成要件构成要件承担方式承担方式缔缔约约过过失失责责任任订立合同过程中预期的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消a. 合同订立过程中;b. 主观过错;c. 实际损失;d. 因果关系。赔偿损失(信赖利益损失)违违约约责责任任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履行合同;履行合同不合约定a.有违约行为;b. 无免责事由。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直接损失+可得利益)、违约金、定金、价格制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二、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二

14、、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1.因承包商过错因承包商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经过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的,发包人可减少支付工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的,发包人可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程价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2.因发包人过错因发包人过错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导致质量不符合约定的:(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

15、本的价格竞标的。(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3)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5)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监理的。)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6)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7)未按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未按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或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发包人对建设

16、工程承担的质量责任(8)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发包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13)建设工程未经)建设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发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包人擅自使用(9)发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人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发包(10)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12)发包人直接)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专业工程(11)发包人提供或者指)发包人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合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3.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处

17、理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不予支持。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4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我国我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五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规定了五种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2)补救措施)补救措施(3)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

18、施防止损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因其没有采取措施凋而致使损失扩大失的扩大,如果因其没有采取措施凋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的,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4)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并用不能并用。原则是获得的利。原则是获得的利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益不能超过受到的损失。(5)支付定金)支付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只能选择使用一种。金的,只能选择使用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5.4 建设工程合同争议

19、的解决建设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 1协商协商2调解调解 3仲裁仲裁仲裁是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执所进行的裁决。我国实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执所进行的裁决。我国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合当事人就同一争执,若再申请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合当事人就同一争执,若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不再予以受理。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不再予以受理。 4诉讼诉讼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理双方之间发生的合同争议,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

20、审判活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第六节第六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6.1 工程索赔的概念和特征工程索赔的概念和特征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的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和和(或)(或)工期顺延工期顺延的要求。的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工程索赔的基本特征:工程索赔的基本特征: (1)索赔本身是一种)索赔本身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正当的权利要求。 (2)索赔是)索赔是双向的双向的,不仅承包商可

21、以向发包,不仅承包商可以向发包商索赔,发包商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商索赔,发包商同样也可以向承包商索赔。(3)只有实际发生了)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或或权利损害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4)索赔是一种)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面行为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面行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6.2 工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工程索赔的原因主要有:(1)工程特点工程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大、结构复杂、技是工程量大、投资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不确定因素多;(2)发包方要求发包方要求变化导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更;变化导致

22、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更;(3)合同实施中,会发生一些)合同实施中,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难以预料的事情;(4)工程参加单位多,)工程参加单位多,技术经济关系复杂技术经济关系复杂;(5)双方对)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差异合同理解的差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6.3 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工程索赔的基本程序一般可按下列几个步骤进行索赔:一般可按下列几个步骤进行索赔:(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主要包括:事件的时间、。主要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事件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索赔所依据的合同地点,事件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索赔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和主要理由;索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的影响。条款和主要理由;索

23、赔事件对工程成本和工期的影响。(2)收集和提供索赔证据收集和提供索赔证据。(3)编写和提交)编写和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索赔报告是承包人向对。索赔报告是承包人向对方提交的一份要求给予一定费用或工期补偿的正式报方提交的一份要求给予一定费用或工期补偿的正式报告。索赔报告是评价索赔能否成立的重要的书面材料。告。索赔报告是评价索赔能否成立的重要的书面材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4)评价索赔报告评价索赔报告。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审查索赔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索赔数额是否正确、合理。对不合理的索合法性,索赔数额是否正确、合理。对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不明确的索赔提出反驳和质疑,或要求进赔要求或不明确

24、的索赔提出反驳和质疑,或要求进一步解释和补充资料。一步解释和补充资料。(5)索赔谈判索赔谈判。上述程序过后,双方可对索赔。上述程序过后,双方可对索赔处理方案进一步讨论、磋商、谈判。经谈判达成一处理方案进一步讨论、磋商、谈判。经谈判达成一致意见的,作出索赔决定。致意见的,作出索赔决定。(6)解决索赔争端解决索赔争端。如果双方通过谈判不能协。如果双方通过谈判不能协商解决索赔争端,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商解决索赔争端,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第七节第七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概念概念是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和承包人

25、是发包人(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7.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7.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共有共有3部分:部分: (1)协议书协议书是是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的纲领性文件纲领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双方对履行合同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

26、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双方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等。义务的承诺等。(2)通用条款通用条款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一般建设工程所共同具备的共性条款,具有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是一般建设工程所共同具备的共性条款,具有规范性、可靠性、完备性和适用性等特点。和适

27、用性等特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3)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合同双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经是合同双方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内容,是对是对通用条款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的补充、修改。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合同履行中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要根据要根据专用条款专用条款的约的约定。如果定。如果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没有对没有对通用条款通用条款的某一条款作出的某一条款作出修改,则执行修改,则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否则按修改后的,否则按修改后的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执行。在工程招标中,执行。在工程招标中,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是作为招

28、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分提供给投标人。无论是否执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通用条款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都应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予以保留,不应只把协议协议书书和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作为全部合同内容。作为全部合同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7.3 施工合同双方的义务施工合同双方的义务 1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等工作;(2)将施工所需)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水、电、电讯线

29、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4)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5)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及其他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

30、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承担有关费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2承包人的义务承包人的义务(1)根据发包人委托,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根据发包人委托,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1、;(2)向工程师)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5)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办理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32、等的有关手续生产等的有关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负责保护工作;,负责保护工作;(7)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木的保护工作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保证施工场地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7.4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控制条款进度控制条款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要求双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各自的工作和方当事人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各自

33、的工作和施工任务。施工任务。1进度计划进度计划承包人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承包人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程师。工程师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工程师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发包方:通知承包方,工期顺延承包方,工期顺延2开工及延期开工开工及延期开工承包方承包方 (7天前)天前)原因在谁?原因在谁?同意:同意:工期顺延工期顺延(48小时内同意或超小时内同意或超出出48小时视为同意)小时视为同意)不同意:不同意:工期不顺延工期不顺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3暂停施工暂停施

34、工发包方:追加合同价款追加合同价款,工期顺延工期顺延暂停施工(口头随时,暂停施工(口头随时,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承包方:工期不顺延工期不顺延复工申请复工申请同意:同意: (48小时小时内同意或超出内同意或超出48小时视为同意)小时视为同意)不同意:不同意:说明理由说明理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4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

35、、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小时;(6)不可抗力;)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5工程竣工工程竣工承包人应该按期竣工。因

36、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承包人应该按期竣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文件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竣工日期的确定竣工日期的确定:(1)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合同约定竣工日期。(2)实际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

37、过竣工验收的,承,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超过约定竣工日期,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如实际竣工日期超过约定竣工日期,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任。如实际竣工日期先于约定竣工日期,承包商可以根据约定如实际竣工日期先于约定竣工日期,承包商可以根据约定获得奖励。获得奖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几个问题主要几个问题1.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产生争议而导致对产生争议而导致对竣工日期的争议:竣工日期的争议:质量有争议的需权威部门来鉴定。质量有争议的需权威部门来鉴定。鉴定结果是合格的,应以提交竣工验收报

38、告之日鉴定结果是合格的,应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2.由于发包人拖延验收由于发包人拖延验收而产生的对实际竣工日期的争议而产生的对实际竣工日期的争议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为竣工日期。3.由于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由于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而产生的对实际竣

39、工验收日而产生的对实际竣工验收日期的争议期的争议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以转移占有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 2检查和返工检查和返工工程质量不达标: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工程质量不达标: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予顺延。如影响施工正常如影响施工正常 进行的进行的不合格:费用由承包不合格: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人承担合格:费用由发包人承合格: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担7.5 质量与检验质量与检验建

40、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合格:合格:1. 48小时内验收,验收后小时内验收,验收后24小时内小时内签字签字验收申请(验收申请(48小时前提出书面申请)小时前提出书面申请)不合格不合格修改后重新验收修改后重新验收2.不提出延期验收(应在验收前不提出延期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小时提出,延期不能超过时提出,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超小时),超48小时不验收或验收后小时不验收或验收后24小时内不签小时内不签字字视为合格视为合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7.6 合同价款与支付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及调整(1)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2)可调价格

41、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金的计算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2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前7天天。发包。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

42、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可在发出通知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2)7天内未进行计量,视为被确认天内未进行计量,视为被确认3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字!工程量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字!程序:程序:接到报告后接到报告后7天内天内计量工程量计量工程量,并,并在计量在计量前前24小时小时通知承包人通知承包人。 1)工程师)工程师不按约

43、定时间通知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计量结果无效。1)承包人)承包人不参加计量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计量结果有效。工程师:工程师:承包人:承包人:责责任任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4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支付在确认工程量后在确认工程量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44、仍不能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7.7 竣工验

45、收与结算竣工验收与结算1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程序: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程序: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天内组织有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关单位验收,并在,并在验收后验收后14天内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改意见。1)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发包人发包人责任:责任:2)从第从第29天起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

46、约定的各项内容;)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2竣工结算竣工结算(1)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天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提交竣工结算

47、文件。(2)发包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发包方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28天内天内答复,逾期未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文件。答复的,视为认可文件。(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28天内天内向承向承包方提出,并在约定期限内协商。包方提出,并在约定期限内协商。(4)发包方在协商期未与承包商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发包方在协商期未与承包商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当委托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进行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审核。1)程序:)程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5)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

48、价咨询单位出具的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审核意见。(6)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意见)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意见仍有异议仍有异议的的,在,在接到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接到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申请调解。(7)调解不成,可依法)调解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2) 28天内不与答复或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工天内不与答复或没有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款的,自程款的,自29天始承担利息并违约。天始承担利息并违约。1)竣工验收经认可后,承包人)竣工验收经认可后,承包人应在

49、应在28天内递交天内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其它完整资料。工程结算报告及其它完整资料。发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2)竣工验收经认可后,承包人)竣工验收经认可后,承包人未能在未能在28天内递天内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其它完整资料,发包人不要求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其它完整资料,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2)责任:)责任:1)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后应在收到工程结算报告后28天内给天内给与核实并答复。与核实并答复。3)竣工结算文件生效后,发包方)竣工结算文件生效后,发包方56天内仍不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将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承支付的,承包人可

50、以将该工程折价或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包人就该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7.8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1.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之间签订抵押合同(担保)建设单位与金融机构之间签订抵押合同(担保)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发包承包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发包承包合同。3.在上面两个条件都存在的条件下,银行和施工在上面两个条件都存在的条件下,银行和施工单位都可以将建成的工程项目拍卖或折价受偿。单位都可以将建成的工程项目拍卖或折价受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4.优先受偿权问题优先受偿权问题:(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

51、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受人。(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的实际支出费用,不包)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的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括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期限为六个月,自工程,自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现

52、存法律问题在建工程(房屋)在建工程(房屋)抵押权抵押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受偿权买受人商品房交付买受人商品房交付请求权。请求权。买受人商品房交付请买受人商品房交付请求权与建设工程价款求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冲突优先受偿权的冲突买受人商品房交付请买受人商品房交付请求权与在建工程(房求权与在建工程(房屋)抵押权的冲突屋)抵押权的冲突多种权利共存情况下多种权利共存情况下的冲突的冲突在建工程(房屋)抵在建工程(房屋)抵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押权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冲突优先受偿权的冲突.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例题例题1.合同法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规定

5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应遵守的规定有()。应遵守的规定有()。A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的价格计价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D.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E.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例题例题1.合

54、同法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应遵守的规定有()。应遵守的规定有()。A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的价格计价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D.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E.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

55、时,按新价格执行答案:答案:ABD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2.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A.不得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得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B.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E.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2.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A.不得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得约定解除

56、合同的条件B.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E.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答案:答案:BCDE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3.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因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合同终止。该合同终履行期间因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合同终止。该合同终止的方式是()。止的方式是()。A.免除免除B.抵销抵销C.混同混同D.提存提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

57、律制度3.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建筑材料采购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因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合同终止。该合同终履行期间因两公司合并致使该合同终止。该合同终止的方式是()。止的方式是()。A.免除免除B.抵销抵销C.混同混同D.提存提存答案:答案:C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因履行而终止(清偿)因履行而终止(清偿)因解除而终止(协议或行使解除权)因解除而终止(协议或行使解除权)因抵销而终止(互负债务,对等消灭)因抵销而终止(互负债务,对等消灭)因提存而终止(债权人不明,标的物提交保管)因提存而终止(债权人不明,标的物提交保管)因免除债务而终止(债权人依法抛弃债权)因免除

58、债务而终止(债权人依法抛弃债权)因混同而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因混同而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4.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A.补偿性补偿性B.制裁性制裁性C.对等性对等性D.合理性合理性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4.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A.补偿性补偿性B.制裁性制裁性C.对等性对等性D.合理性合理性答案:答案:A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5.合同是否无效的确认权归()。合同是否无效的确认权归()。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人民法院人民法院C.当事人主管部门当事人主管部门D.仲裁机构仲裁机构E.未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未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5.合同是否无效的确认权归()。合同是否无效的确认权归()。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人民法院人民法院C.当事人主管部门当事人主管部门D.仲裁机构仲裁机构E.未违约的当事人一方未违约的当事人一方答案:答案:BD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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