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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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第三讲 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办公室:办公室:B9北北312 QQ: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目录目录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什么是行政主体?什么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个人不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个人不是行政主体!)国家赔偿法第国家赔偿法第2条: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2、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能够承担行政后果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能够承担行政后果的组织的组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行政主体与行政人行政主体与行政人“行政人行政人”是以行政主体名义行使行政权的自然人是以行政主体名义行使行政权的自然人“行政人行政人”就是就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吗?吗?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

3、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不仅仅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不仅仅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行政主体内部机构内部机构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案例案例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案例:潮味酒家诉万宁市长丰镇人民政府案案例:潮味酒家诉万宁市长丰镇人民政府案1993年至年至1995年,原牛漏镇政府领导以招待为名,多年,原牛漏镇政府领导以招待为名,多次在原告的餐馆就餐,共拖欠餐费次在原告的餐馆就餐,

4、共拖欠餐费87735元,原告的酒元,原告的酒家因资金周转不灵於家因资金周转不灵於1996年年3月份停业。後经万宁市纪月份停业。後经万宁市纪委党风办的催促,牛漏镇政府与原告签订了还款计划协委党风办的催促,牛漏镇政府与原告签订了还款计划协议,并在议,并在1998年至年至2002年先後还款三次,共年先後还款三次,共13500元。元。後牛漏镇并入长丰镇,原告又多次到长丰镇政府讨债,後牛漏镇并入长丰镇,原告又多次到长丰镇政府讨债,长丰镇政府又还了长丰镇政府又还了1000元,剩下的就分文未付,无奈元,剩下的就分文未付,无奈之下只好把长丰镇政府告上法庭,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之下只好把长丰镇政府告上法庭,向法院

5、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还清所欠餐费被告还清所欠餐费73235元及利息。元及利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概述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什么是行政机关?什么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一种国家机关行政机关是一种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政职能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依法设置依法设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种类行政机关的种类国务院国务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种类行政机关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双重管理体制双重管理体制广州市

6、教育局广东省教育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教育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种类行政机关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垂直管理体制垂直管理体制广州海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种类行政机关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垂直管理的部门垂直管理的部门中央垂直管理:央行、海关、国税中央垂直管理:央行、海关、国税省级垂直管理:工商、质检、地税省级垂直管理:工商、质检、地税药监:药监:2010年取消(省级)垂直管理年取消(省级)垂直管理

7、垂直管理的意义垂直管理的意义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地方保护主义(?)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中央与地方的博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种类行政机关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垂直管理的法律后果垂直管理的法律后果行政复议法第行政复议法第12条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

8、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官僚体系官僚体系官僚作风官僚作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种类行政机关的种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省、自治区省、自治区行政公署行政公署县、自治县县、自治县区公所区公所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

9、机构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含义含义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依据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国家机关组织。种类种类事业组织:高校(授予学位)事业组织:高校(授予学位)社会团体: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社会团体:工会、妇联、红十字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企业:商业银行(现金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10、织法律地位法律地位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时,享有与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时,以自己的名义行执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职能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并自己承担责任使,并自己承担责任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之外,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之外, 不享有行政职权不享有行政职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含义:行政主体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或含义:行政主体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受委托方)以其(委托人)名义代行行政职权,个人(受

11、委托方)以其(委托人)名义代行行政职权,该行为效果仍属于委托人的活动。该行为效果仍属于委托人的活动。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区别区别行政授权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行政委托行为名义 被授权方委托方效果归属 被授权方委托方承受对象组织组织、个人创设结果 新行政主体新行为主体诉讼的被告被授权方委托方条件程序 相对严格 相对宽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案例案例行政授权行政授权or行政委

12、托?行政委托?1997年年8月月15日,原告某县中医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二级甲等医院,日,原告某县中医院被省卫生厅确认为二级甲等医院,具备了设置具备了设置“120”急救专用电话的条件。急救专用电话的条件。1997年年12月月8日,某县日,某县卫生局确定原告某县中医院设置卫生局确定原告某县中医院设置“120”急救电话,成立急救中心。急救电话,成立急救中心。同日,原告向被告某县邮电局提交了关于开通同日,原告向被告某县邮电局提交了关于开通“120”急救专线电急救专线电话的报告,该报告有县长和主管副县长的批示。话的报告,该报告有县长和主管副县长的批示。12月月13日,被告为日,被告为原告安装了原告安装了

13、“120”专线电话,并收取了安装费用。专线电话,并收取了安装费用。1998年年7月月25日,市卫生局批准了原告安装日,市卫生局批准了原告安装“120”急救电话的报告。急救电话的报告。7月月27日,日,原告再次书面请求被告开通安装的原告再次书面请求被告开通安装的“120”专线电话,但被告以原专线电话,但被告以原告不符合安装告不符合安装“120”专线电话的条件为由拒绝为原告开通专线电话的条件为由拒绝为原告开通“120”专线电话。原告遂以县邮电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专线电话。原告遂以县邮电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开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履行开通“12

14、0”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急救电话的职责,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原告的经济损失8万元。万元。湖南省通信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湖南省通信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地、州、市、县邮电局经地、州、市、县邮电局经省邮电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内通信市场的管理工作。省邮电管理局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内通信市场的管理工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行政职权行政权限行政权限行政权能行政权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行政职权行政权限的种类行政权限的种类事务管辖权事务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层级管辖权层级管辖权(越权无效!)(越

15、权无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行政职权行政权限的变更行政权限的变更移送管辖:无权行政主体移交给有权行政主权移送管辖:无权行政主体移交给有权行政主权指定管辖:上级行政主体指定下级行政主体管辖指定管辖:上级行政主体指定下级行政主体管辖管辖权的转移:事项在上下级行政主体之间转移管辖权的转移:事项在上下级行政主体之间转移管辖权冲突的避免管辖权冲突的避免两个以上行政主体都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由最初两个以上行政主体都有管辖权的行政事务,由最初立案或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立案或查处的行政主体管辖。行政主体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行政主体间因管辖权

16、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共同上级行政主体指定管辖。决。协商不成的,报共同上级行政主体指定管辖。 不同类行政主体对其行政事务享有共同管辖权时,不同类行政主体对其行政事务享有共同管辖权时,各行政主体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共同作出行政行为。各行政主体应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共同作出行政行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案例:行政权限冲突案例:行政权限冲突2003年年12月月7日日7时,襄樊市和襄城区动检站为争夺时,襄樊市和襄城区动检站为争夺仲宣楼农贸市场动物产品检疫权,分别组织仲宣楼农贸市场动物产品检疫权,分别组织19人和人和34人,动用

17、铁棒等凶器,聚众斗殴人,动用铁棒等凶器,聚众斗殴20分钟,造成分钟,造成16人轻微伤。人轻微伤。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行政职权行政权能的类型行政权能的类型行政立法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行政立法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判权处罚权、行政裁判权羁束(行政)职权、自由裁量(行政)职权羁束(行政)职权、自由裁量(行政)职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行政职权行政优益权行政优益权行政优先权行政优先权获得社会帮助权获得社会帮助权公务受特别保护权公务受特别保护权职业行为受有效推

18、定权职业行为受有效推定权行政受益权行政受益权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为行使行政职权为行使行政职权为行使行政职权为行使行政职权而享有的由国家提供物而享有的由国家提供物质保障的优惠条件。质保障的优惠条件。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责行政职责含义含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活动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特点特点义务性义务性法定性法定性强制性强制性伴随性伴随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来源来源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规定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规定先行

19、行为引起先行行为引起合同引起合同引起行政规定引起行政规定引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的特征公务员的特征依法履行公职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的权利工作条件工作条件报酬权报酬权身份保障权身份保障权公务员的义务公务员的义务 依法依法依法依法执行职务执行职务服从命令服从命令严守秘密严守秘密不得从事与职务相悖的活动不得从事与职务相悖的活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务员的

20、权利与义务案例案例公务员有拒绝违法命令的权利吗?公务员有拒绝违法命令的权利吗?时任湛江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的何耘韬,时任湛江廉江市国土局副局长的何耘韬,2005年年执执执执行政府行政指令行政府行政指令行政府行政指令行政府行政指令,在房地产企业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在房地产企业未交清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在一块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办证的意情况下,在一块土地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办证的意见。见。2011年年4月月15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日,廉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认定其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个月。“何耘韬还算比较幸运,有文件和会议纪要作证据,

21、何耘韬还算比较幸运,有文件和会议纪要作证据,很多时候只是口头交代甚至是一个电话打过来,连证很多时候只是口头交代甚至是一个电话打过来,连证据都没有。而且,领导交代任务的时候不签字,先办据都没有。而且,领导交代任务的时候不签字,先办事再说,但是到时候不补签字也没办法。事再说,但是到时候不补签字也没办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案例案例公务员有拒绝违法命令的权利吗?公务员有拒绝违法命令的权利吗?公务员法第公务员法第54条: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

22、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策:让上级形成书面意见,或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对策:让上级形成书面意见,或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部门反映向上级部门反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

23、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行为的识别公务行为的识别佩戴标志、表明身份佩戴标志、表明身份其他识别因素其他识别因素时间因素时间因素岗位因素岗位因素职责因素职责因素命令因素命令因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行为的识别公务行为的识别案例案例1987年年9月月7日晚日晚9时许,某铁路公安局民警宋某着便时许,某铁路公安局民警宋某着便服到某火车站办私事,听见一男青年李某喊:服到某火车站办私事,听见一男青年李某喊:“谁要谁要的车票!的车票!”即上前查问。李某称,即上前查问。李某称,“喊着玩呢喊着玩呢”,宋,宋某即连续将李某摔倒在地,李某将宋某穿着的汗衫扯某即连续将李某摔倒在地,李某将宋某

24、穿着的汗衫扯掉。围观群众见二人互相扭打,即向某火车站站前联掉。围观群众见二人互相扭打,即向某火车站站前联防办公室报告。值班民警史某带领联防员赶到现场,防办公室报告。值班民警史某带领联防员赶到现场,见李某嘴部出血,宋某赤裸上身,前胸部有抓痕。宋见李某嘴部出血,宋某赤裸上身,前胸部有抓痕。宋某称某称:“我是民警,在抓倒票的人。我是民警,在抓倒票的人。”史某让宋、李史某让宋、李二人去联防办公室,宋某不愿去,提出去车站派出所。二人去联防办公室,宋某不愿去,提出去车站派出所。史某坚持让宋、李二人去联防办公室解决。宋某仍不史某坚持让宋、李二人去联防办公室解决。宋某仍不愿去,联防队员王某愿去,联防队员王某(

25、本案原告本案原告)等人对宋某推搡、踢等人对宋某推搡、踢打。打。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公务行为的识别公务行为的识别案例案例尔后,宋、李二人被带到联防办公室。联防办公室核实宋某尔后,宋、李二人被带到联防办公室。联防办公室核实宋某民警身份后,由史某陪宋某到医院诊治并送其回去。与此同民警身份后,由史某陪宋某到医院诊治并送其回去。与此同时,站前派出所查明李某不是票贩子,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其时,站前派出所查明李某不是票贩子,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其回家。自回家。自1987年年9月月22日开始,某铁路公安局单方面对王某日开始,某铁路公安局单方面对王某等人进行调查,并于同年等人进行调查,并于

26、同年11月月28日发出传唤证,对王某传唤日发出传唤证,对王某传唤审查。审查。12月月9日某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以日某铁路公安分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以王某王某“殴打该局民警殴打该局民警”为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为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8条和第条和第19条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条规定,给予王某行政15目的处罚,并赔偿经济目的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王某不服提出。损失。王某不服提出。1987年年12月月17日,某铁路公安局作日,某铁路公安局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以王某出治安管理处罚申诉裁决,以王某“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为由,维持某铁路公安分局原裁决。王某仍不服,向某区为由,维持某铁路公安分局原裁决。王某仍不服,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宋某的追查倒票行为是否执行公务行为?宋某的追查倒票行为是否执行公务行为?原告王某的行为是否原告王某的行为是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职务关系的保障职务关系的保障公务员的保护公务员的保护防止来自于公众的侵害防止来自于公众的侵害防止行政机关的侵害防止行政机关的侵害公务员的惩戒公务员的惩戒行政处分行政处分追偿权(故意或重大过失)追偿权(故意或重大过失)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3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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