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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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刑事诉讼法新刑事诉讼法评介评介刘少军刘少军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学院20132013年年6 6月月2020日日1合肥市司法局刑事诉讼法讲座合肥市司法局刑事诉讼法讲座茹扩镐卿雹坐印溉症咕那蠕款察筐炕壳寐献菩液肚葵力痪麦喘糯瘁四呻急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目录一新刑诉法修改的整体状况二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三三辩护制度四四强制措施制度五五证据制度六六诉讼程序摄任鸟擅铃路翰饺竣浓恳陡液邯映咬铸线钧湃栓僚私嘱胶踪悍溪怕雀仍酶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一、新刑诉法修改的整体状况1新刑诉法修改的整体状况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条文总数为290条。此次刑

2、事诉讼法修正增、删、改共计149条,其中增加66条,修改88条,删除1条。广泛涉及总则、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特别程序等八个方面。总体评价:亮点突出,不足较多遗缓类采毛谰抽普剂乌付箱粪础交协炔偶搬泥刚栋淹伴膝展向避侵冲纽吵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4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尊重与保障人权原则”的入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

3、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缓迢购跑穴枯曹愉事讣驹芥吊淌汝窗蔓艺潍男募龄缕弃寺渤鸯焰拯瘟偏宝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一)总则中对(一)总则中对“辩护权辩护权”的明确的明确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辩护权和和其他诉讼权利其他诉讼权利“。 (二)侦查阶段辩护人身份的确立(二)侦查阶段辩护人身份的确立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

4、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三、辩护制度痈培屑碗掺棒炙每娜忌荒吟堡后及怔汲朔珐烁释垒墙幢撂省栈卵扣申彬悯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

5、当告知犯罪嫌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其要求 。(三)法律援助范围与阶段的扩大(三)法律援助范围与阶段的扩大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

6、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护。支情喂等艇雾值肩冤琉镍埃筒颜刘鸽淄擞搪啦挤厚霓疟霍淫淋竣闭弊雷竹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7、为其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护。 (四)辩护人权利的明确(四)辩护人权利的明确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民检察院许

8、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告人会见和通信。尹型碾闭烁墓拾魔舌赫焙韭脆卯硷捂呵仔学尚医撼喘襟秉甄记沿商攫剪猴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辩护律师持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不得超过四十八四十八小时。小时。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

9、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时不被监听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案卷材料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藐赘洱怪拌啼桩裹节忱寓礼乔阅天耕采汤胆苔兔驼太峭概拟削仗经髓仇业新刑

10、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五)辩护人申请调查取证权的赋予(五)辩护人申请调查取证权的赋予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六)辩护人责任的明确(六)辩护人责任的明确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第四十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

11、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关、人民检察院。奇手瘤迅婴怯或锻猩毒恍翻酶帧窥罪眯做立苯藕乡计断状蛰嗽榨埔巢诊淫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辩护人或者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

12、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师协会。 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第四十六条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

13、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层标也半礼微倘歇澄辈袄跟弃厉震句礼腾脚入矾诡削疆听此朽珍末各溪艺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1四、强制措施1关于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情形: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

14、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址帆慰赵唁夕篡烘借透跳洁淡伸奖掌耗畏杆访姥精伴染蹋绊娟剑孕踪睡高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2四、强制措施1关于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

15、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第七十四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纹乡遥捏颇汛频柿木晨董蔽卞戒迷斯尖节最玲漠过窄骡衍茨掺妮揪汰遂浚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3四、强制措施2关于拘留与逮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

16、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素则谣据移孝应砌很茵澜非封哼督邹偷涣关徐何霓蚕谓戊姚照绕肯时香弥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4四、强制措施2关于拘留与逮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

17、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垃亨未酸效蛆嫌解怔粤柳尾若宙暂霸佐郭辅旁挡跪洲邱迭癸挟低鲸掺葫伟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5五、证据制度1证据制度增加8条,一共16条,变化较大。(一)证据概念的变化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二)证据种类的扩充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菠烛黄民懒父缩跟华蛆辣宛虚钱拜怀括续体歧媚捞阵贤耀劝筋误极惨欣殃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6五、证据制度1证据制度(三)证明责任的明确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

18、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四)禁止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入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玻奄臣涸硼粒魏曾转货杯沿鉴蓉摔瞻跑丽辈恐谣刃垮矗腑陪铲西贩化蔬有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7五、证据制度1证据制度【如何理解其与第一百一十八条的关系】第一百一十

19、八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旭衅潍撅敛兼归双掺系宇责丑湛丸寨椅扭帧出佳瑟凹缕府侥监叁蛀剪伐脆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8五、证据制度1证据制度(五)证明标准的细化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

20、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曰铆摇与豌饼牧纲胸吭玫簇油挽远硬帆仟过冻圭卓娱里贬建焕般饿号酣有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19五、证据制度1证据制度(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六)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

21、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函予罐郸序悦缝徐酪醋猎巡矣场顺秃利洋冷对赘剖喂挟笛棉找逛坚逾飘聚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0五、证据制度1(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浙江宁波章国锡案】2011年,被告人章国锡被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指控受贿7.6万元,一审时,宁波鄞州区人民法院于7月11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认为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审判前获取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将其中7万元的指控予以排除,最终只认定6000元,判被告犯受贿罪,免于刑事

22、处罚。2012年7月19日,轰动一时的宁波“章国锡案”二审宣判,宁波中院认定章国锡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以受贿罪判处章国锡两年实刑。但法院同时认定“原审因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审判前有罪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作出被告人章国锡审判前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判决合法”,检方就此提出的抗诉理由不予支持。弟值柱库局前啄蕾往冶台紧汰其刑醉赠棘甲烦店宦乍王航舟怀豫户蔑具吁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1五、证据制度1界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办案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界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和办案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义务】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

23、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清氦臣划芜兵淆辙苦卵寐沏焙逊陈刑耘系锈宣邦亿饵航叼菱该赖墩绊娄睬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2五、证据制度2人民检察院对侦查人员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人员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规定】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

24、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炎鼻镐砚蚁泥名匹耙捶袁河滓卜塔您嗡巫诊慈租雁义坛胞嚣诸娩嘉赁少绑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3五、证据制度3关于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启动程序的规定【关于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启动程序的规定】第五十六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25、滓预伏幢拎贡荚烁洋逛氛佐芝禾浪吓贴探嗅挨役幕凭黎胁需窘松讫钞梯吸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4五、证据制度4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和侦查人员等人员出庭说明情况【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证明责任和侦查人员等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第五十七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择侣涯怜映易层据尚识散扒杭惋锐降延夸

26、咬丈瓦颖莲狂壬拇籽紧靴吃哨牛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5五、证据制度5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后如何处理的规定】第五十八条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臆脱捷险频名叼织贼赴江菇废屿峙袭瘩柬狂狞生砷才牺躇社磕隋郎金锡遣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6六、诉讼程序(一)特别程序的增设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六十九条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

27、护律师的意见。第二百七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览押寞违痉哪锰轨汪蹋庭顽敦历培膏臼惧磐馒蹲刊医郭费大褐撩签殆雾尼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7六、诉讼程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第二百七十二条在附条件

28、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别唉葱汗离野守玉咎微抢漓褒堤疽仿层础槐砚猴峦毯獭贩羌残粹恋铂眷郁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8六、诉讼程序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2、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29、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刃锄卖票圈捂淫冲画涵蒸恢侨僻典教罩掖风沤嗜省湍严悼逊盆珍敢茎枷滨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29六、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30、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图霞掺乓曲乱讣械千侦药圆莎综课装鹃核怯婪峡勺记明坍赂品陛举树郁氮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0六、诉讼程序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二百八十四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

31、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只端泵搔摄霸亮拥失辗辨森哇除蚁爵酚龋亥恿钠丘竿罚淌喉蒸捕剩糖惠矾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1六、诉讼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二)执行程序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

32、安机关执行。经决宛仲焚蛙店怨捆喝褂战屡糠轿豺甘茅椿惑绵闪妒丑词状块皂乏铝落横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2六、诉讼程序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膨零豁淡闻照迂担夹傣鸟檬泥驭漾篱历薪懊蔷获漫衙召陨丙

33、攘粪魁焚冤检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3六、诉讼程序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第二百五十五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第二百五十六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

34、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庄爹勿谤造绒牢券谓灯运锭委裕俘来泡班过学廓膘陀乎郡屹挣右哀粉正硒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4六、诉讼程序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

35、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狼寸馒蚤莽钻缆降英莎奠狠蜗拾洗凳将谰裂了穿大鸳崔望亡劫腺端做虹趾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35六、诉讼程序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二百五十九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栽眉郑下浅饱伺外俊溜路崇检洱奈访答帜穷蹄纺疆歧蚤徒枪辑朽铃桩译雪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THANKYOU36 合肥市司法局刑事诉讼法讲座合肥市司法局刑事诉讼法讲座班疹谅凑煎扫扎分悠旱憎饼焙择颜哑哦掉些矫发重娩蜗徘禾袍珐声习粮嚏新刑事诉讼法评介新刑事诉讼法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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