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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酒店人事部员工担保程序部 门: 分 部 门: Department: 人事部Outlet: 各部门工作任务: 涉及员工: Task: 员工担保程序To: 各级员工筹 备:审 批:Prepared by: Checked by: 日 期: 编 号: Date: 二零xx年x月x日Reference : PL040 (共1页)政 策:Policies: 直接接触酒店现金、财物等部门的员工需提供必要的担保手续。程 序:Procedures:1. 在酒店直接与现金、物品采购、交通工具等接触的员工,(如财务部会计、出纳、收银员、采购员、仓库管理员、司机等)需要提供担保手续;2. 担保人由被担保人指定
2、,担保人必须是长沙市户口;有固定住所;有稳定职业;无任何犯罪记录;3. 担保人在为被担保人提供财物担保时,必须提供本人的:3.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3 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指担保人工作单位全称、职务、合同期限等)3.4 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4. 担保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准确,同时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为被担保人提供财物担保;5. 被担保人确定担保人后,应通知担保人按照酒店规定提供上述有关资料,资料准备好后,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一起按酒店要求的时间到人事部验明所有资料;6. 经人事部核查有关资料无误后,由担保人与酒店签订保证合同,经担保人、被担保人签字后,合同一式四份,其中酒店人事部、财务部各存档一份,担保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7. 保证合同签订后,被担保人在酒店服务期间,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却无力偿还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所有的经济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