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监交底底版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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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安监二科安监程序交底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筑法及安监站年度工作计划,对报监的 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程序交底。目的在项目开工前将参建各方在施工过程所承担生产安全职责和义务提前告知,避免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上缺陷而造成事故隐患。 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职能介绍v苏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是苏州市建设局下属的行政执法单位,承担苏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能。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的将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v执法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

2、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实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些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地方性文件规定。安监站日常监督办法监监督督办办法法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抽查地方性大型活地方性大型活动安全性检查动安全性检查 重大节假日重大节假日前综合检查前综合检查专项治理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检查的内容 v安全生产管理v现场文明施工 v现场实物安全防护标准化、规范化检查的标准v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v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3、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质200876号)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建筑施工升降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高处作业吊篮(JGJ88-20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

4、2008)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 (GB 50497-200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执法程序 受理安全受理安全监督监督日常监督过程中日常监督过程中查处违章、违纪行为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开具现场开具现场建筑安全监督记录建筑安全监督记录(不需要回复)不需要回复) 情况危急、隐患严重的开具整改单情况危急、隐患严重的开具整改单 (须书面、网上回复)(须书面、网上回复) 对整改不彻底或者三番五次出现违章违纪现象的要根据对整改不彻底或者三番五次出现违章违纪现象的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在安全生产中的相关的法

5、律法规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在安全生产中的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 执法时执法者必须两人以上职能科室进行职能科室进行安全监督程序交底安全监督程序交底v用户名和密码: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汉语拼音首字母加身份证号码构成用户名。例XMZJ320.密码:原始密码是123456.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汉语拼音首字母加身份证号码构成用户名。例XMJL321.密码:原始密码是123456.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

6、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苏建价200534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开工前,应预付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小于基本费的60%,其余基本费按进度在竣工前付清。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

7、设备和器材。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6未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发包给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依法明确相关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协议不明确的,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工程监理安全责任1监理单位应根据资质许可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监理人员应满足安全监理的要求2总监应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具有针对性,对重大危险源要有监控记录。3现场专

8、监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进行旁站,并有相关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开具工作联系单或通知单。42006年10月16日,建设部下发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文件。文中对单位监理提出详细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是对监理没有很好履行条例赋予的安全责任的处罚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一)

9、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

10、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管理要点v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领导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v2、完善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项目经理持建设部统一考核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C类证,各班组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人数配置根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市政:5000万以下至少1

11、人,5000万以上至1亿至少配置2人,1亿以上的至少3人的安全管理小组。土建、装修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的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的至少3人,并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一、安全管理一、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安全员安全责任v3、建立职工的安全健康档案,包含职工本人的基本情况、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合同、体检健康证明等。v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实施前应完成几个程序:方案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各职能部门会审、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报项目总监审批认可,方可对方案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遇有变更的,应

12、及时对方案进行修正,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程应根据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v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v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v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

13、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v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v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v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v七、其它 (

14、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 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在论证前告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便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程序监控):v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 (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

15、护、降水工程。v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v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v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

16、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v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v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

17、、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v5、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遇到意外情况的应对措施、各工种的操作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待清楚。施工过程中有严格的监控制度,一旦发现施工程序有误、职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加以制止,消除安全隐患。 v6、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文明施工进行自查,项目经理牵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机电管理部门、监理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将隐患消除,将检

18、查闭合。v7、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现场的电工、机械操纵工等作业人员必须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持无效证件上岗的根据相关法规,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两万元以下的罚款)。v8、现场的危险场所必须悬挂具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警告指示标志,设置重大危险源告示牌。v9、建立项目部应急救援机构及编制应急救援预案。v10、关注苏州建设工程网站上发布的一些通知、文件规定。 二、文明施工v1、围栏作业:施工区域的围栏必须采用夹芯彩钢板围护,底部砌30cm左右的砖墙内外粉刷,围栏高度:次要道路高度2米,主要干道高度2.5米。围栏要连续设置,出入口处设置带有企业标志的大门,建立门卫制度,人员进出必须佩戴胸

19、卡等。v2、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要有明显隔离,“五小”设施齐全(食堂、厕所、淋浴间、茶水亭、文体活动室)。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原则上按照建设部颁发的JGJ146-2004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苏州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v3、场内地面道路要硬化处理,露土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六个月以上的露土应采取绿化措施,六个月以下的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 尘措施。场内无大面积积水,道路上无浮土,大门口设置车辆清洁冲洗台,车辆进出大门要进行清理,防止带泥上路,并做好门前“三包”工作。v4、工地上要禁止吸游烟,设置专门的吸烟场所。v5、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要派专人负责日常的清理工作,做好防扬尘的措

20、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产垃圾及时清理分类归堆。v6、食堂卫生符合卫生标准,领取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食堂内使用清洁能源,功能要完全分开(熟食间、备料间、操作间)有防“四害”措施。v7、宿舍要保持清洁整齐,严禁有烧煮现象,电线不得私拉乱接,宿舍采光通风良好,不得设置房中房。v8、建立有效的消防机制,在临舍区设置标准的消防栓或消防水带的接口,配备足够的应急灭火器材。v9、施工现场的临舍搭设遵守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还必须遵守苏建质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装配式彩钢板活动房安全管理的通知,以及苏建质200367号 苏州市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安全管

21、理规定。v10、大型工程必须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及医务室。v11、材料堆放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有序堆放。工工地地入入口口大大门门底部有砖砌的连续围挡施工区与生活区进出大门工地茶水亭工地茶水亭餐厅与职工业余学校淋浴室淋浴室内部厕所设置自制洒水车,洒水抑尘高层建筑楼层吸烟室及小便处宿舍区宿舍区一角食堂取得卫生许可证整洁的餐厅生熟食物分开存储宿舍公寓化生活区消防器材配置木材堆放钢筋堆放三、基坑支护v1、要编制基坑的支护方案。建质2004213号文规定深度5米或没有达到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的要组织专家对基坑施工的方案进行专家论证。苏州地区地下水较高、地基较软弱,苏州建设局08年发文(苏建质(2008)54

22、号)规定4米深的基坑要进行专家论证,9米以上的要经过二次专家论 证。v对于深基坑施工安全问题,该文明确的规定要求方案从编制到实施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施工队伍资质、专家论证要求)。尤其是:专家组中必须具有两名岩土专业的专家,专家组论证时,应该给予专家组足够的时间,有条件的应对基坑的抢险预案一起论证。v2、施工前,摸清作业面周边的环境条件,是否有大小河道、煤气管道、自来水以及电缆通信管线、电线等影响施工的因素。采用土钉的必须摸清锚杆长度范围内的情况。v3、对周边相邻的建筑物现状进行调查、取证,必要的时候要公证,保全相邻建筑物施工前的原貌。v4、基坑支护结构的形变、位移、水位等情况,要求有相应资质的第

23、三方进行监测,并应制订监测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每周的监测结果必须上报相关的部门。v5、基坑施工采用井点降水措施的现场必须设置二路电源条件,条件不许可的,可采用自备电源,预防突发停电而带来隐患后果。 v6、基坑边,1米范围内不得堆积材料及放置施工机具,土方堆置离坑边不少于1.2米,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v7、每个基坑必须设置至少2个人员上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必须按照标准的钢爬梯制作,设置应急的通道。v8、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的设置要求请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及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文件,基坑边1米范围内不得堆积材料、停放机械

24、设备等。关于建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节点关于建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节点验收制度的通知验收制度的通知v 苏建安监20112号v一、适用范围v符合下列条件的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必须进行节点验收:v1.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v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v三、基本程序v(一)深基坑工程的建设单位于验收前5天,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内容和验收小组名单的申请报告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评审报告报送我站。v验收小组成员视工程情况由建设单位分管该工程的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25、和勘察、设计(含围护结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23名具有相应经验和资格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是本工程深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专家。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分管该工程的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一名专家担任。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加。节点验收前,建设单位应邀请市质监站的质监员参加。v(二)施工单位按深基坑工程设计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已完成的工序进行自检自评,形成施工小结。负责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监测等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v(三)监理单位应对各工序

26、验收内容进行审核检查,形成条件验收评估报告。v(四)专家组负责检查施工方案的落实、专家评审意见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实施下一工序条件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明确结论。在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前提下,验收小组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可委托监理单位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进行销项闭合,形成销项报告。v(五)在验收过程中,我站及其他监督人员将监督各项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在通过节点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也可委托施工企业)将施工小结、监理验收评估报告、节点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及销项报告报送我站备案。v(六)深基坑工程未通过土方开挖前节点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通过节点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或在下道工

27、序施工中未采纳专家评估意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不良行为录入企业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四、施工临时用电2005年7月1日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行业标准三条强制性要求三条强制性要求采用三级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配电系统采用采用TN-S接接零保护系统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电保护系统1、总原则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线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v2、根据总原则来制订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到实施过程的程序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即编

28、制必须是电气专业技术人员,经企业有关职能部门会审核定,企业法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实施。使用前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v3、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其它用电人员必须持有关的有效证件。 分分配配电电箱箱配配置置图图配电箱配置v照明开关电箱和动力开关电箱v5、电线线路的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以及其他设施上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米,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架空线必须有短路保护。采用熔断器做断路器保护时,其熔断器额定电流不应大于明敷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

29、1.5倍。架空线路必须有过载保护。电缆线路v电缆线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者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v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芯线。淡蓝色的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v电缆线路应该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v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v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杜绝使用塑料护套线和花线室内配线v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v室内配线,泡沫夹

30、芯彩钢板活动房内电线应该用PVC管穿管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外输电线的防护v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v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v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

31、垂直距离(m)6.07.07.0v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11035110220330500沿垂直方向1.53.0 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 3.54.06.07.08.5电压(kV)安全距离(m)事故案例事故案例案例一:2004年2月9日中午12时,友新立交2标段,25吨汽车吊在110千伏越香线5354号杆间,线路离地23.4米,当吊臂升高到21米,吊臂与C相导线放电,造成跳闸,重合不成,造成直接损失19万元。案例二:2004年10月8日

32、下午14时,友新立交越香线3536号C相导线放电,强电流击毁了下方施工的混凝土泵车中价值80万余元操作系统电路。案例三:2004年4月27日下午15时,市某地质勘察研究院在苏州新区邓尉路从事轻轨工程地质取样钻孔时,将塞虹线何山支线110千伏A相电缆打坏,造成跳闸,重合不成,被迫主线与支线达线解开,停电维修3个小时。照明v一、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

33、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v 二、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v 三、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v 四 、普通灯具与易燃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临时用电管理v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v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 用电工程

34、检查验收表; 5 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 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v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v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v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v有关具体的一些细节技术问题,请参照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现场临时用电安

35、全技术规范术规范JGJ46-2005要求。五、模板工程v应制定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按法定程序审核审批后开始实施。对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形支托与楞梁两侧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 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v符合建设部2004213号文件中规定的高大模板支撑工程,如:高度8m以上、跨度超过18m、集中

36、线荷载超过15kN/m、施工总荷载大于20kN/m2。必须经过专家组论证。(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v模板搭设过程监控严格执行,要预防出现方案是一套,现场实施另一套的两张皮现象。监理、业主、施工方对高模板浇混凝土前一定要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v模板验收:搭设完毕的模板支撑体系是否与方案相吻合(模板支撑立杆间距、水平横杆设置、扫地杆设置高大模板支撑还包括竖向剪刀撑、水平剪刀撑、与周边结构的有效拉结)v市政高架桥支模架箱梁浇筑前应对支架按设计要求进行荷载预压48小时,并对支架的沉降量进行观测。六、机械设备v进场所有的机械都

37、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进场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使用中保持完好状态。v机械操作人员做到定人定机定岗,持相关有效证件。v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必须配备专职司机和专职指挥,上岗证合法有效。 施工现场所用的机械设备很多,有大型的机械设备和小型的施工机具,执行建设部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中华人民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管理规定v大型的机械设备如塔吊、井字架、施工升降机(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第9.2.6条的规定,凡是主体结构10层以上(含10层)的工程,必须安装人

38、货两用的施工升降机)三轴钻机、旋挖钻机、高处作业吊篮等安装前必须先报安监部门备案,安装完成拿到法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报告后才能使用,并在一个月内到苏州市建设局网上进行使用登记。不定型的小型钻机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机况差、隐患大、污染严重)。v机械设备要建立保养、维修、点检、交接班记录,任何机械不得带病运转。v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施工单位以下行为将处罚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

39、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井字架搭设以及安全使用要求1、搭设或拆除井字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2、对搭设井字架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回填土,承载力80KN/m2以上,浇C20砼,厚300mm以上。高度30米以上井字架基础需设计计算,预埋与井架基础连接的螺栓,基础周边有排水沟。 井字架在苏州地区使用较普遍,但安全装置达到完善的很少,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概率很高,因此要注意。v4、搭设高度达8米时,必须设置9.3mm圆股钢丝绳作临时

40、缆风绳。井架缆风绳设置标准为:20米以下一组,每增高10米增加一组,每组4根,对角拉设。30米以上的井架不得使用缆风绳,应采用附墙架,附墙架应设计计算。严禁使用锈蚀,断丝断股的废旧钢丝绳或其它材料代用。v5、缆风绳的地锚埋置深度大于2米。使用钢管或角钢联桩时,打入深度应大于1.7米,倾斜度2030之间,有防滑措施,绳端固定使用与绳径相匹配的“U”型卡三个,严禁绞结钢丝绳,严禁将缆风绳拉设在树、电线杆及其它不稳固的物体上。 6、吊篮设置双索提升,载重量不超过出厂额定要求,断索和防冲顶保险必须可靠、有效,楼层停靠装置使用黄色油漆刷涂,停靠楼层牌醒目,吊篮顶面有防坠落物防护措施。7、卸料平台单独搭设

41、铺设严密,平台二侧有防护措施,每层楼卸料平台口设工具化、自动化、定型化安全门。8、井架三面采用3030纤维纶绳小孔网围护,下口自防护棚起,上口超过吊篮运行高度1.5米,进料口搭设防坠防护棚,防护棚应根据高处物体坠落半径来设置尺寸。v9、卷扬机安装要求,基础平整浇砼,前桩后锚,搭设防护棚,运行时钢丝绳排列整齐,钢丝绳过路有保护措施。刹车灵敏可靠不颤动。卷扬机绳筒必须有保险,钢丝绳不拖地,绳筒上至少保留3圈钢丝绳。导向轮必须有保险,严禁用开口吊钩替代。v10、安装摇臂扒杆,必须按原设计要求进行,并加装扒杆保险绳,扒杆与吊篮不得同时使用,高架不得安装扒杆。v11、机操工位置得当 、视线良好,配备按钮

42、开关的标准电箱,高架要配备可靠的联络信号装置或者可视化视频装置。v12、安装完毕后,必须经验收,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v高处作业吊蓝 GB19155-2003 一些重要内容的了解:v5.2.3 吊篮必须设置上行程限位装置。v5.2.4 吊篮的每个吊点必须设置2根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必须装有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蹶利通过安全锁或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v5.2.5 吊篮宜设超载保护装置。v5.2.6 吊篮必须设有在断电时使悬吊平台平稳下降的手动滑降装置。v5.2.7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篮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得小于2。v5.2.8 钢丝绳

43、吊点距悬吊平台端部距离应不大于悬吊平台全长的1/4,悬挂机构的抗倾覆力矩与额定载重量集中作用在悬吊平台外伸段中心引起的最大倾覆力矩之比不褥小于1.5。v5.2.9 吊篮所有外露传动部分,应装有防护装置。v5.2.10 连接应符合如下规定:v a) 主要受力焊缝质量应符合JGT 5082.1中的B级规定,焊后应进行质量检查;v b)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连接表面应清除灰尘、油漆、油迹和锈蚀,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按设计、装配技术要求拧紧。v5.4 主要部件技术要求v5.4.1 悬挂机构v5.4.1.1 悬挂机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单边悬挂悬吊平台时,应能承受平台自重、额定载重量及钢丝绳

44、的自重。v5.4.1.2 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顶面或构筑物上的作用力均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当悬挂机构的载荷由屋面预埋件承受时,其预埋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3。v5.4.1.3 配重标有质量标记。v5.4.1.4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v5.4.2 悬吊平台v5.4.2.1 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载重量时,不得出现焊缝裂纹、螺栓铆钉松动和结构件破坏等现象。v5.4.2.2 悬吊平台在承受动力试验载荷时,平台底面最大挠度值不得大于平台长度的1/300。v5.4.2.3 悬吊平台在承受试验偏载荷时,在模拟工作钢丝绳断开,安全锁锁住钢丝绳状态下,其危险断面处应

45、力值不应大于材料的许用应力。v5.4.2.4 应校核悬吊平台在单边承受额定载重量时其危险断面处材料的强度。v5.4.2.5 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护栏,护栏应设有腹杆,工作面的护栏高度不应低于0.8 m,其余部位则不应低于1.1 m,护栏应能承受1000 N的水平集中载荷。v5.4.2.6悬吊平台内工作宽度不应小于0.4 m,并应设置防滑底板,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v0.25m2人,底板排水孔直径最大为10 mm。v5.4.2.7 悬吊平台底部四周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50 mm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大于5 mm。v5.4.2.8 悬吊平台在工作中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v5.4.2.9 悬

46、吊平台上应醒目地注明额定载重量及注意事项。v5.4.5 安全锁v5.4.5.1 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v a) 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悬吊平台运行速度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 mm范围内停住;v b) 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v c) 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v5.4.5.2 安全锁承受静力试验载荷时,静置10 min,不得有任何滑移现象。v5.4.5.3 离心触发式安全锁锁绳速度不大于30 m/min。v5.4.5.5 安全锁与悬吊

47、平台应连接可靠,其连接强度不应小于2倍的允许冲击力。v5.4.5.6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v5.4.6 钢丝绳v5.4.6.4 吊篮宜选用高强度、镀锌、柔度好的钢丝绳,其性熊应符合GB/T 8918的规定。v5.4.6.2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其值按公式(3)计算:v5.4.6.3 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应符合GB 5144-1994中5.2.4的规定;钢丝绳的检查和报废应符合GB/T 5972-1986中2.5的规定。v5.4.6.4 工作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应小于6 mm。v5.4.6.5 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

48、绳应处于悬垂状态。v5.4.6.6 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七、脚手架工程v落地式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特种脚手架应根据其特性制定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要结合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附着式升降架、吊篮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才能投入使用)按法定程序审核审批后开始实施。v进场搭设材料质量要把关。国家建设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的通知(建质200335号文件)要求进场的脚手架搭设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应标准,对于进场的材料按照低压流

49、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和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标准规定的指标和检验方法分批分次抽取送检,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苏建质(2006)2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按批量进行检验其合格数据。v脚手架搭设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v脚手架搭设过程中要实行动态监控,发现实际搭设与方案偏离的,必须及时修正。v脚手架验收的几个要点: 方案与实物是否相符合(基础承载力、扫地杆、立杆纵横间距、步距、连墙件、竹片铺设、防护栏杆、安全围网、脚手上下斜道、通道棚等设置) v立杆基础平整、夯实,

50、四周设置排水沟,承载力符合方案 设计或构造要求。v扫地杆纵横设置,离地不超过20cm。v立杆间距符合方案设计的间距。v连墙件24米以下架体可采用软拉硬撑,24米以上及特种架体必须采用刚性拉结,点位设置:二步三跨。v剪刀撑角度45 60,间跨6立杆,连续设置,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2-3只扣件连接。v水平防护竹排片满铺,底层、操作层内档封闭。悬挑脚手架首层应采取支模式封闭。v立面防护标准密目式安全网,加防护栏杆,操作层及以下二层设踢脚板。v通道口设置防坠防护棚,双层竹排片。实行分段验收,不得待脚手架搭设结束后一次性验收(此时若发现问题,整改费时费力)遇有雷雨台风天气后,应对架体进行检查,清除不稳固

51、的悬挂物,必要时进行加固。待检查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才可以恢复使用。脚手架基础设置脚手架外立面通道口防护棚八、“三宝”使用,“洞口、临边”防护要求v 1、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v 2、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必须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中有破损的应立即更换。v 3、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带符合标准要求,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出厂日期。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二年后必须检测,五年报废安全绳。 v4、楼梯口、楼层周边、预留洞口边、基坑 边、坑井边临时通道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上道高度1.2米、下道高度0.6米左右。v5、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不大于10米)设

52、平网一道。电梯口的防护门定型化且坚固稳定,高度1.5米1.8米,不得随意开启。v6、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材质符合要求,中间隔档70厘米。防护棚纵向根据高处作业坠落物半径确定,横向宽于通道。图示图示v7、屋面周边、坡屋面的临边防护必须超过檐口1.5米,设防护栏杆并于操作层设置挡脚板。v8、路面施工的下水道窨井必须及时加盖或采取栏杆围护,夜间设红灯警示,窨井口的防护情况应日常检查及时防护。九、相关的地方性规定v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技术规程v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v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v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

53、府令2004年第57号)v苏州市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记分管理办法 v苏州市环境保护蓝天工程方案(2007-2010)暨200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苏府200755号 v苏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暂行规定苏建质200718号 v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37号和200681号文)v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管理等事项的通知苏建质200854号 关于建立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前节点验收制度的通知(苏建安监(2011)2号文)v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44号)v苏州市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苏建质200366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装备式彩钢活动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2006)35号文)v苏州市建筑施工现场装备式活动房安全管理的规定(苏建质(2003)67号文)v关于建立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安全生产评价、安全监督销项制度的通知 (苏建安监(2011)6号文)v以上文件请大家到苏州建设工程网站下载,并密切注意苏州建设工程网上新动态日常工作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安监二科6524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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