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PP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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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师范大学学籍管理规定重点解读学籍管理规定目录温馨提示非艺术和体育类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选修一门这类专业的课程或相关跨学科公共任选课;文科(含艺术)、理科(含体育)的学生至少应选修一门对方专业的课程或相关跨学科公共任选课。成绩考核课程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核的方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平时作业、调查报告、读书笔记、实验报告、课堂讨论等。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应记入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册,并归入学生档案。课程考核意义学分绩点数、平均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学习量和质的重要依据,是评定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和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学生按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修读某门课程,经

2、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和学分绩点。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学分数是学生在学习成绩方面能否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学分绩点是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标志。关于考试学生旷课累计时数超过某门课程(含实践性课程和实践性环节)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时,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考查)资格。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考试一般不得缓考。学生参加考试,应遵守考场纪律。(“违纪零分”、“舞弊零分”)无故旷课处理(一)11至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二)21至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31至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四)41至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51学时及其以上者,给予勒令退

3、学处分。关于奖励学分学校设立创新成果奖励学分。个人获得创新成果奖励学分每次最高为4学分,累计不超过10学分1.在公开发行刊物(非增刊)上发表论文与作品、在出版社出版著作;2.参加省级或省级以上教育、科技或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科技制作和科技竞赛、体育竞技和艺术类比赛(展评)获得名次;3.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成果获得专利或得到实际应用已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经政府权威学术、科技部门鉴定;4.所创作(设计)的作品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关于违纪处分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无故旷课达到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无故旷课达到一定学时数的学生,学校视其情节将给予警告、

4、严重警告、一定学时数的学生,学校视其情节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的纪律处分。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的纪律处分。(一)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所在院(系、部)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教务处审批。(二)给予学生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除由所在院(系、部)讨论通过、学校教务处审核外,还要报学校主管副校长、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温馨提示: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取消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关于请假学生应按时参加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学生上课、实习、军事训练等均应严格考勤。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参加学习者,

5、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以后还应办理销假手续。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或其它特殊原因须暂时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或其它特殊原因须暂时中断学业者。中断学业者。学生休学除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外一般以一学年为期,经学校批准也可续休,但累计不超过两年。因从事科技开发、创办企业而休学的时间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应退学的情况(一)休学期满,不按时办理复学手续者;(二)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者;(三)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四)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仍未达到健康标准者;(五)因病该休学,经学校动员仍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总数又超过学年总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六)休学累计超过两年者;(七)停止学籍的学生未申请试读者;(八)本人申请退学者。关于毕业学生修读完所属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毕业所需最低学分,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根据我校学分制的要求,学生在少于四年的时间内提前修完毕业所需最低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温馨提示:温馨提示:毕业证书遗失概不补发,由学校出具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明书。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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