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8492796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PPT 页数:19 大小:80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尹乃春尹乃春 讲授讲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返回总目录返回总目录一、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二、二、劳动争议基层调解劳动争议基层调解 三、三、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四、四、劳动争议诉讼制度劳动争议诉讼制度 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一、一、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

2、述 (一)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1 1、含义、含义广义:泛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广义:泛指以劳动关系为中心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狭义:专指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狭义:专指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2 2、特征:主体、内容、特征:主体、内容案例探讨:案例探讨: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区别劳动争议与民事争议区别(争议主体、争议范围、(争议主体、争议范围、双方地位、适用法律)双方地位、适用法律)仲裁仲裁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

3、层调解3 3、性质:非对抗性的内部矛盾、性质:非对抗性的内部矛盾 4 4、分类、分类(1 1)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2 2)个别争议、集体争议和团体争议)个别争议、集体争议和团体争议前沿探讨:前沿探讨: 不同性质的争议不同性质的争议其处理有何不同?其处理有何不同?仲裁仲裁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二)劳动争议处理(二)劳动争议处理1 1、含义、含义 是指由法律确定的专门处理劳资争议的机构,依法是指由法律确定的专门处理劳资

4、争议的机构,依法定范围和程序解决劳资争议的制度。定范围和程序解决劳资争议的制度。 2 2、立法概况、立法概况3 3、处理机构、处理机构 (1 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 3)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仲裁仲裁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思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

5、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3)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须在规定的时效内;(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齐备并符合要求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

6、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思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具备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具备的条件 案例:案例: 20052005年年1212月,李强因结识刑满释放青年吴某后,经月,李强因结识刑满释放青年吴某后,经常擅离工作岗位,班组长曾多次批评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常擅离工作岗位,班组长曾多次批评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李强本人也写了书面检查,表示愿意悔过自新。工作。李强本人也写了书面检查,表示愿意悔过自新。 但是,但是,事后不到两个月,李强又经常旷工。事后不到两个月,李强又经常旷工。20062006年年2 2月,新华羊绒衫厂发生一起成品失窃案。据盗窃月,新华羊绒衫厂发生一起成品失窃案。据

7、盗窃犯之一交代,曾在李强家中看见三四件崭新的羊绒衫。于是,犯之一交代,曾在李强家中看见三四件崭新的羊绒衫。于是,厂以李强厂以李强“有盗窃嫌疑,经常旷工有盗窃嫌疑,经常旷工”为由,将其辞退。向李为由,将其辞退。向李强送辞退通知书时,恰逢李强外出不在。其父李勤接到辞退强送辞退通知书时,恰逢李强外出不在。其父李勤接到辞退通知书后,以李强与厂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为由向劳动争议仲通知书后,以李强与厂的劳动合同未到期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辞退李强的决定。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辞退李强的决定。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

8、层调解4 4、处理原则、处理原则(1 1)及时便捷)及时便捷(2 2)着重调解)着重调解(3 3)自愿性和强制性相结合)自愿性和强制性相结合5 5、处理程序(一调一裁二审)、处理程序(一调一裁二审)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发生 和解和解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必经程序必经程序)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诉讼) 上一级法院(终审)上一级法院(终审) 仲裁仲裁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诉讼诉讼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

9、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6 6、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及劳动保护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等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学生实习受伤在认定为工伤上发生争议是否能提起学生实习受伤在认定为工伤上发生争议是否能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仲裁仲裁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诉讼

10、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二、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二、劳动争议基层调解1 1、含义、含义2 2、特点、特点(1 1)自愿性)自愿性(2 2)任意性)任意性(3 3)民间性)民间性(4 4)不具强制性)不具强制性3 3、调解机构、调解机构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返回目录返回目录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三、劳动争议仲裁三、

11、劳动争议仲裁1 1、含义、含义 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当事人请求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依法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2 2、特征、特征与基层调解比:与基层调解比:(1 1)半官方性()半官方性(2 2)可由单方提起()可由单方提起(3 3)裁决生效后具强)裁决生效后具强制力。制力。 与劳动争议诉讼比与劳动争议诉讼比(1 1)仲裁机构不属于司法机关,无权采取强制措施仲裁机构不属于司法机关,无权采取强制措施(2 2)仲裁程序较简便()仲裁程序较简便(3 3)裁决不具最终效力)裁决不具最终效力返回目录返回目录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

12、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返回目录返回目录诉讼诉讼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与民事制裁比与民事制裁比(1 1)仲裁的对象)仲裁的对象(2 2)仲裁的范围限于与劳动有关的权利和利益)仲裁的范围限于与劳动有关的权利和利益(3 3)仲裁具有行政性和司法性相结合的特征)仲裁具有行政性和司法性相结合的特征(4 4)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启动)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启动(5 5)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制度)实行级别管辖和地

13、域管辖制度(6 6)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实行一裁两审制度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3 3、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1 1)设立:)设立: 县、市、市辖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县、市、市辖区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理本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2 2)人员组成:)人员组成:三方组成:三方组成:第一,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第一,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第二,同级工会组织的代表第二,同级工会组织的代表第三,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第三,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 (3 3)职权:)职权:返回目录返回目录概

14、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4 4、仲裁管辖、仲裁管辖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5 5、仲裁时效、仲裁时效 (1 1)时效期间:)时效期间:一年。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2 2)时效中断)时效中断事由: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事由: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

15、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3 3)时效中止)时效中止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4 4)例外:)例外: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系终

16、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6 6、仲裁回避、仲裁回避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四、劳动争议的诉讼四、劳动争议的诉讼1 1、含义、含义 是指法院在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法院在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 2 2、特征:、特征:(1 1)主体特定)主体特定(2 2)仲裁前置)仲裁前置(3 3)民事诉讼法程序)民事诉讼法程序案例思考案例思

17、考: : 工资欠条是否必须工资欠条是否必须经过仲裁程序?经过仲裁程序? 返回目录返回目录概概述述基层调解基层调解仲裁仲裁诉讼诉讼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思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案例案例2:三达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三达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为了扩大生产规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模,招聘新员工。招聘条件为:招聘新员工。招聘条件为:男工高中以上学历,女工本科以上学历。男工高中以上学历,女工本科以上学历。女青年张女青年张 某某到该公司应聘,她在各项考试中成绩优秀,到该公司应聘,她在各项考试中成绩优秀,某到

18、某到该公司应聘,她在各项考试中成绩优秀,但因只具该公司应聘,她在各项考试中成绩优秀,但因只具备大专学历,被备大专学历,被三达公司三达公司拒绝录用。拒绝录用。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思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案例案例3 3:20042004年年7 7月,月,爱立曼公司爱立曼公司与与李俊杰李俊杰解解 年月年月 除了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李李俊杰俊杰签订了与签订了与爱立曼公司爱立曼公司的的 离职保证书,承诺离职保证书,承诺1 1年之内年之内之后,之后,李俊杰李俊杰到到杭州易摩移动杭州易摩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 之后,之后,李俊杰李俊杰到到杭州易摩移动杭州易摩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工作, 杭州易摩移动杭州易摩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 .据此,爱立曼公司以据此,爱立曼公司以李俊杰李俊杰的行的行 为构成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为为由向人民法院由向人民法院该纠纷如何定性?法院是否受理?该纠纷如何定性?法院是否受理?四川省精品课程四川省精品课程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思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七章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