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诊断及报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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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丙型肝炎报告标准丙型肝炎报告标准诊断依据诊断依据1.1 1.1 流行病学史流行病学史(详细询问)1.1.1 曾接种过血液、血液制品或其他人体组织、细胞成分治疗,或器官移植。1.1.2 有血液透析史、不洁注射史,或其他消毒不严格的有创检查、治疗史,有静脉注射毒品史。1.1.3 职业供血者,特别是接受过成分血单采回输者。1.1.4 与HCV感染者有性接触史,或HCV感染者(母亲)所生的婴儿。1.2 1.2 临床表现临床表现1.2.11.2.1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1.2.1.1 病程在6个月以内,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1.2.1.2 可有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

2、可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伴有低热或出现黄疸。1.2.1.3 部分患者可有关节疼痛等肝外表现。1.2.1.4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1.2.21.2.2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1.2.2.1 病程超过6个月,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1.2.2.2 部分患者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轻度肝、脾肿大。1.2.2.3 部分患者可无明显症状和体征。1.2.31.2.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1.2.3.1 可有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或不适等。1.2.3.2 可有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及腹壁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及脾脏肿大和脾功能亢

3、进。1.2.3.3 失代偿期患者可有腹水、肝性脑病及消化道出血史。1.31.3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1.3.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血清ALT、AST升高,部分病例可有血清胆红素升高。部分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和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亦可有ALT、AST升高。1.3.2 血清抗-HCV阳性。1.3.3 血清HCV RNA阳性。1.4.1 1.4.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可有小叶内及汇管区炎症等多种病变,其组织学特征包括: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病变,即单个核细胞浸润于肝窦中,形成串珠状;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有淋巴滤泡形成;常见界面性炎症。1.4.2

4、1.4.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肝组织中常可观察到不同程度的界面炎、汇管区淋巴浸润甚至淋巴滤泡形成、胆管损伤及不同程度的纤维化,小叶内肝细胞脂肪变性、库普弗细胞或淋巴细胞聚集。1.4.31.4.3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在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病理改变的基础上出现肝纤维化及小叶结构的改变,即假小叶形成。1.41.4组织病理学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1.5.1 急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B超、CT或MRI可显示肝脾轻度肿大。1.5.2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B超、CT或MRI显示肝实质不均匀,可见肝脏或脾脏轻度增大。1.5.3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B超、CT或MRI可显

5、示肝脏边缘不光滑甚至呈锯齿状、肝实质不均匀甚至呈结节状,门静脉增宽,脾脏增大。1.51.5影像学检查影像学检查诊断原则诊断原则 依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测等结果进行初步诊断,确诊确诊丙型病毒性肝炎须依据HCV RNAHCV RNA检测检测。 区分急性、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及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须根据明确的暴露时间(6个月)、影像学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诊诊 断断疑似丙肝病例疑似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符合流行病学史和肝功能异常。临床诊断丙肝病例临床诊断丙肝病例:符合下列任何一项可诊断: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流行病学史。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临

6、床表现。符合血清抗-HCV阳性和肝功能异常。确诊丙肝病例:确诊丙肝病例: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和血清HCV RNA阳性。所有实验室检测遵照所有实验室检测遵照丙型肝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丙型肝炎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1、报告原则及分类丙肝诊断分型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没有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的诊断分型。报告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排除和确诊。实验室确诊病例其临床类型包括急性丙肝,慢性丙肝。疫情报告及管理要求疫情报告及管理要求2 2、报告要求、报告要求丙肝属于法定乙类监测报告传染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有责任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在24小时内规范报告发现的丙肝病例。3 3、报告管

7、理要求、报告管理要求(一)流行病学史和既往病史丙肝流行病学史较为复杂,多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没有进行详细询问,或者询问时病人不愿意、不能进行确切回答。医务人员接诊中应仔细询问,特别是近六个月的流行病学史和既往丙肝诊疗史。(二)严格依据诊断标准疑似病例的基本条件是有流行病学史,同时具备临床表现或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临床诊断病例的基本条件是抗-HCV阳性,同时具备临床表现或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或流行病学史方可诊断报告。实验室诊断病例:必须有丙肝病毒核酸检测阳性(HCV RNA阳性)结果。4 4、信息报告规则、信息报告规则丙肝属于慢性传染病,易出现重复就诊的情况。依据网络直报工作指南的要求,对丙肝病例只在本年度首次首次确诊时登记报告一次。 在同一家医院复诊且已填报传染病报告卡的病人,由门诊医生或防保科大夫确认后,在门诊日志上注明“复诊”后,不再重复报告。医生诊疗和网络直报过程中发现病例曾被明确诊断报告的丙肝病例,可不再进行报告,但需在门诊日志或传染病登记薄中分别注明“复诊”、“具体诊断时间”或“XX医院XXXX年X月X日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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