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68478651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PPT 页数:53 大小:36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3页
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执法培训PPT课件(5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执执 法法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卫 生生 监监 督督 执执 法法一、卫生监督执法的概述一、卫生监督执法的概述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一、卫生监督执法的概述 (一)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关概念卫生 在现代医学中,卫生(Health)包涵着两层意思,一是指防止疾病,是有关健康的各种卫生行为或活动的总称;二是指健康,即人的内环境与外环境之间的平衡状态.在1946年国际卫生会议通过的世界卫生组织宪章中指出: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

2、,而且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的和谐状态 为了预防和控制霍乱等传染病的流行,1951年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批准了国际卫生条例,即International Sanitary Regulation,然而,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其更名为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拟于2007年6月生效.世界卫生组织将国际卫生条例中的“Sanitary”更换为“Health”,仅一字之差,却更好地体现了讲卫生Sanitary),是为了实现健康(Health)的目的。 界卫生组织将国际卫生条例中的“Sanitary”更换为“Healt

3、h”,仅一字之差,却更好地体现了讲卫生Sanitary),是为了实现健康(Health)的目的. 公共卫生(public health)与公众健康(public health)卫生监督卫生监督 卫生监督是约定俗成的复合词,由“卫生”和“监督”二字组成,意指对涉及人民群众健康的各种行为或卫生活动的监督,或者指为保护人民群众健康而进行的监督, 包括对社会公共卫生秩序的监督和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监督。简而言之,就是对 “卫生”的监督。这与执法监督,即对执法的监督同理。卫生监督包括具有强制性的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和非强制性卫生行政指导行为。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督执法 卫生监督执法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执行国家卫生法律

4、法规,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采取的能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应当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生行政处罚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 。 目前,“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执法与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使用比较混乱,因而,在编写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教材时提出了统一的要求,即一般情况下,将“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执法与卫生行政执法”统称卫生监督;特殊情况可以使用卫生监督执法或卫生行政执法.将卫生监督、卫生监督执法与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统一起来,有利于卫生执法的特点。其理由

5、: 1.卫生监督是国家的法律制度;2.卫生监督的概念更能准确体现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所确定的性质,即“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3.卫生监督的概念得到了社会广泛的认同, 已成为具有的特定含义的名词,并能充分体现卫生行政执法的性质和特点;4.将卫生监督的概念与卫生行政执法的概念统一起来,有利于强化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意识。 (二)卫生监督执法属行政执法的的特(二)卫生监督执法属行政执法的的特征征: : 1 1、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其具、卫生监督

6、执法的主体是卫生行政部门,其具体执法活动由卫生行政部门的内设卫生监督机构体执法活动由卫生行政部门的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和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具体实施。和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具体实施。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关、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卫生监督执行机构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因而,它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的组成部法机构,因而,它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的组成部分;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卫

7、生监督人员属国家公分;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卫生监督人员属国家公务人员的范畴,它以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的名义开务人员的范畴,它以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的名义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展卫生监督执法活动。 2 2、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对一方是特定的公民,法、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对一方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过程中处于执行过程中处于被监督的当事人被监督的当事人。 相对人是行政相对人的简称,是处于被管理一方相对人是行政相对人的简称,是处于被管理一方的当事人。卫生监督的相对人只反映它所表明的的当事人。卫生监督的相对人只反映它所表明的主体在具体的卫生

8、监督执法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主体在具体的卫生监督执法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地位,但不表明该主体在所有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位,但不表明该主体在所有行政法律关系中地位。因此,相对人具有相对性,例如某些非营利性医因此,相对人具有相对性,例如某些非营利性医院在卫生行政关系中是卫生行政部门的直属单位,院在卫生行政关系中是卫生行政部门的直属单位,但在卫生监督执法关系中它又成为卫生监督执法但在卫生监督执法关系中它又成为卫生监督执法的相对人。的相对人。 3、卫生监督执法的性质,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卫生监督执法的职权,即针对具体情况,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依法或依职权单方强制作出并直接处分公民、法人或

9、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为。 4、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具有可救济性。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相对人若不服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5、卫生监督执法的目的,是建立和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秩序和医疗卫生服务,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律关系: 卫生监督执法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或行为,它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为一方,以被采取措施的相对人为另一方的双方法律关系。这同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的法律关系不同。行政立法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为一方,以不确定的行政相对人为另一方的法律关系;行政司法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10、是行政机关为一方,以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的三方的法律关系。 分清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行为,有助于卫生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关系进行法律调整,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在其从事民事活动时,具有“机关法人”的地位;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在其行使外部行政执法权时,具有 “行政执法主体或者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的地位。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

11、序和医疗服务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法制和标准体系。加强卫生监督监测信息网络建设,重视群众关注热点和投诉举报,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改善卫生执法工作条件,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建立卫生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一)卫生行政许可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行政许可

12、事项。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二)公共卫生监督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5、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三)医疗卫生监督1、对医疗

13、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二、卫生监督执法的主要职能(四)其他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设区的市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县级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

14、查;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行政许可 现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指导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1.行政许可的概念 在卫生监督执法行动中,涉及行政许可内容较多,如食品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化妆品卫生许可、放射卫生许可及医疗执业许可等等。所谓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4个特征:(1)是依申请的行为;(2)是单方面的管理性行为;(3)是

15、外部行政行为;(4)是准予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1.行政许可的原则 行政许可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行政权力,适用时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即:(1)法定原则,即许可的设立是法定的,许可的实施机关是法定的,许可的权限范围是法定的,许可的条件是法的,以及许可的程序是法定的;(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便民效率和服务原则(4)法律救济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以及(6)监督与责任原则。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1.行政许可的管理 根据目前卫生监督执法的实际情况,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十分重要,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纠正:

16、(1)撤销许可,适用于发证机关或当事人有过错,或者发证机关和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情形;(2)撤回许可,适用于发证机关或当事人没有过错,只是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如法律修改或废除,不可抗力导致的客观条件变化的情形;(3)吊销许可,适用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并依法应当给予吊销许可的情形;(4)注销许可,适用于行政许可行为终止、灭失后的情形,如许可证过期等等。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1.行政许可的程序1.申请与受理 2.审查与决定 3.听 证 4.变更与延续 5.监督检查 FDA Case !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概念 卫生监督检查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定的卫

17、生监督职权,为了保障卫生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所作出的卫生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得到遵守和执行,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守法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实施的检查、了解和监督的行政行为。 许可与未许可的检查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作用(一)卫生监督检查是有效实现卫生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 卫生监督检查与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既是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处罚等行为的先期行为,又是保障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强制、卫生行政处罚等行为得以落实的后期措施。它是实现卫生监督目标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和方法。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

18、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作用 (二)卫生监督检查可以预防和及时纠正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促使相对人守法,从而保证卫生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可以通过卫生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发出警告,并促使其迅速纠正,使被违法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卫生秩序得以恢复,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不受损害。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作用(三)卫生监督检查能够推动卫生行政立法的发展 卫生监督检查可以为卫生行政立法活动提供重要的信息和资料。在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制定过程中,都汲取或采用了卫生监督检

19、查的信息和资料。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类别操作前检查操作前检查(Preoperational (Preoperational Inspection)Inspection)常规检查常规检查(Routine Inspection)(Routine Inspection)随访检查随访检查(Follow-up Inspection)(Follow-up Inspection)危害性关键点检查危害性关键点检查(HACCP Inspection)(HACCP Inspection)投诉检查投诉检查(Complaint Inspection)(Complaint Inspec

20、tion)还有其他的分类还有其他的分类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方法(一)审查 审查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对相对人呈送的有关书面材料进行核实、查验,以判断其是否真实、合理、合法,以便进一步作出相应的决定。例如,对相对人呈报的卫生许可材料的审查。(二)调查 调查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采取查明的手段了解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规范的情况以及执行卫生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的情况。调查不仅针对相对人,也可以依法对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进行检查。例如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方法(三)检验 检验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对相对人

21、的产品或物品进行采样、送检,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或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卫生问题。例如,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四)勘验 勘验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对相对人实施某种行为的现场进行实地了解、查看,以确定相对人的责任。例如,对医疗机构非法使用国外废弃医疗器械的情况所进行的现场查看及取证。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方法(五)听取汇报 听取汇报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员通过听取相对人汇报、说明有关情况,来了解相对人守法或违法的状况。这种方法在卫生许可及查明案情的情况下,经常使用。(六)责令提供必要的资料 责令提供必要的资料指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

22、监督员为了进行检查,可依法要求相对人就有关调查事项提供必要的资料,以供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或查验。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现场监检查的程序1.表明身份2.说明理由3.提取证据4.通报结果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 3.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指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对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实施的惩戒和制裁。这是保证卫生法律规范得以实现的有力方法和手段。然而,在目前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在运用行政处罚权时,存两个方面问题:(1)过于慎谨,不“敢”实施行政处罚,怕“打官司”,怕“得罪利害关系人”;(2)不善于处理因实施行政处罚而形成或产生

23、的各种利害关系,缺乏有效的应对“预案”。对于这个问题,若不能较好地解决,就很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效果,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 3.行政处罚的程序(1)卫生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一)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二)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三)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2)卫生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立案 立案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具有违法事实(违法

24、行为或后果和违法产品);二是需追究违法者的卫生行政法律责任;三是案件属于本卫生行政机关管辖。 (二)、调查取证 收集的证据应证明相应的违法事实,体现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做到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 (三)、行政处罚的确定 行政处罚的确定包括合议、告知、听证、审批、决定等步骤。 (四)、行政处罚送达 (五)、行政处罚执行 (六)、结案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4.行政强制的概念 行政强制是一个组合性概念,包括两个方面:(1)为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和危害事件而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依据食品卫生法第37条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主体为预防和控制食物

25、中毒所采取的封存食品等临时控制措施;取缔?(2)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而申请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的适用必须依法实施,并由法定主体执行。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4、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l 督促和告诫。有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卫生行政机关在作出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之前,应当(事先)督促告诫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督促告诫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下列内容:(1)明确的自动履行义务的期限,并且该期限应当满足相对人自动履行义务所需的合理时间;(2)明确的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方式;(3)明确的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或法律后果;(4)相对人在卫生行政强制执行中依法享有的权利。载明上述内

26、容的督促告诫,必须送达相对人。经督促告诫,相对人自动履行了卫生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卫生行政处理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的,不再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执行。l 听取陈述和申辩。相对人在收到告戒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卫生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相对人提出的事实或者证据,卫生行政机关必须记录并给予答复。相对人提出的事实或者证据成立的,卫生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l 作出执行决定书。经督促告戒,相对人仍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以下内容:(1)

27、相对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相对人违法事实和卫生行政强制执行依据;(3)卫生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期限;(4)对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作出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并加盖作出该决定书的行政机关的印章l 送达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和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卫生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在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时当场交付相对人;相对人不在场的,应当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执行后5日内送达相对人。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5、卫生监督指导的概念: 卫生监督指导,是一种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它通过非强制性手段,指导、劝告、建议相对

28、人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在卫生监督执法实践中,经常运用卫生监督指导的方法,辅助卫生监督执法,增加执法效果。例如,在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若发现相对人有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时,常常通过口头警告的方式要求行为人改正,或者通过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监督意见,责令行为人改正。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 从在实际工作中所起作用看,行政指导可大致分为三类:(1)助成性行政指导,指以帮助和促进相对人自身利益或事业发展的目的,即为相对人出主意的行政指导。例如指导食品企业实施HACCP管理等;(2)规制性行政指导,指为了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预防危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发生,对违反公共利益的行为

29、加以规范和制约的行政指导。例如,指导食品企业如何正确标注食品标识或标签等,这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中称指令意见;(3)调整性行政指导,指以调整相互对立的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为目的行政指导。例如,在职业病患者与其所属企业的利益关系上,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所开展的健康监护等行政指导性工作。 卫生监督指导 5、卫生监督指导的构成要件 : (1)行为目的 行政行为是否对应特定的行为目的,其目的是否正当,这是评价行政行为是否存在以及合法与否的基本标准。卫生监督指导是一种非强制的、辅助卫生监督执法活动的行政行为,其目的应与卫生监督执法的目的相同,即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因而,在采取卫生监督指导措施时,不能因其属非强制

30、性的行政行为而随意适用,要符合卫生监督执法的目的和要求。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法及程序卫生监督指导的构成要件 :(2)行为依据 在前面的概念,已经谈及卫生监督指导的依据,这里要强调的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在采取卫生监督指导措施时,应当强化其行为的依据意识,不可无依据而为之。 虽然,卫生监督指导是一种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能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应当考虑卫生监督指导对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不可忽视卫生监督指导的依据 三、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手段、方

31、法及程序(3)行为主体 由于卫生监督指导是一种辅助卫生监督执法的非强制行为,其行为主体应与卫生监督执法主体相同,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1、卫生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的问题“谁许可,谁监管”原则的理解误区:-卫生部许可的,卫生部监管;-省级卫生部门许可的,省级卫生行政机关监管;-市级卫生部门许可的,市级卫生行政机关监管;-县级卫生部门许可的,县级卫生行政机关监管。 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正确的理解: 1、各级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共同构成了我国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级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执法主体在履行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职责时应有“分工”,

32、但“不可分割”,必须强化和发挥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的整体功能; 2、上级卫生行政机关对其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负有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的责任; 3、下级卫生行政机关在自己管辖区域内,对上级卫生行政机关许可的事项或活动负有共同监管的责任,应当及时控制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查处违法行为,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作为卫生监督执法的根本责任。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2、正确把握卫生监督执法的权限范围。 近些年来,国家对食品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等行政管理职能作了些调整,然而,在实际工作对调整后的卫生监督执法权限范围把握不够到位,有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仍处在被动之中。例如,国务院已把“无照

33、”经营的取缔职权划到工商部门,但是,有些地方的卫生部门仍将无证食品摊贩的取缔工作抓在手中,却无力解决,感到很棘手。因为,有人认为:“无照”的食品摊贩,可由工商处理;而无证的食品摊贩,应由卫生部门取缔。这种观点存在严重的片面性,缺乏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 食品卫生法第27条的规定,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据此规定,持有卫生许可证,是领取营业执照的前置条件。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摊,也应无营业执照,既然“无证”即“无照”,那么,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摊贩的取缔,就应当由工商部门负责。如果食品摊贩持有营业执照而无卫生许可证,说明此

34、情形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第27条的规定,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工商部门应当先撤销营业执照,后予以取缔。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3、正确处理与利害人的关系 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利害关系人,他们通过过问、打招呼、说情等方式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施加影响。这并非怪事,现在有今后还会有,因此,关键是要正面予以应对 :(1)向利害关系人讲明危害性,对可能直接危害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制止;(2)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且在法律允许的权限内,接受利害关系人的影响,满足其要求;(3)做好报告或通报工作,通过利害关系人迫使被“保护”的对象在受到“保护”的同时,接受法律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法律规范的意识;(4)树立执法的权威性,使相对人不能轻易地寻求利害关系的“保护”。对拒绝如何办?四、卫生监督执法难点的应对策略 4、重点抓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理工作。 2003年的“非典”之后,各级政府都加强了行政责任追究,这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而,基于目前卫生监督的现状,应当调整工作思路,把十分有限的资源放在突发性重大卫生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及应急处理上,解决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卫生监督执法的环境。Thank you!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