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68422334 上传时间:2024-07-24 格式:PPT 页数:65 大小:24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65页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65页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65页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65页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6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财师汇”营改增课件(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房地产建安企业营改增操作实务及风险防范培训内容专题一、专题一、 增值税原理及营改增概述增值税原理及营改增概述专题二、营改增基本政策及操作实务专题二、营改增基本政策及操作实务专题三、销售额的确定及操作实务专题三、销售额的确定及操作实务专题四、专题四、 进项税额的确定及操作实务进项税额的确定及操作实务专题五、营改增征收管理及报表填报实务专题五、营改增征收管理及报表填报实务营改增政策解析营改增政策解析 与企业应对实务与企业应对实务专题一专题一 增值税原理及营改增概述增值税原理及营改增概述一、增值税原理增值税原理(一)增值额为课说对象增值额,从理论上讲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也就是从商品总

2、值(C+V+M)中扣除生产经营中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C)之后的余额,即(V+M)部分。只对其中的新增价值征税,实行税款抵扣制。税款随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二)分类。按计算出的增值额内容不同,分为三种类型:增值税的类型(三种)区分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类型类型特点特点优点优点缺点缺点1.1.生产型增生产型增值税值税1.1.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确定法定增值额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外购固定资产价款2. 2. 法定增值额法定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保证财政收保证财政收入入不利于鼓不利于鼓励投资励投资2.2.收入型增收入型增值税值税1.1.

3、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对外购固定资产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2.2.法定增值额法定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完全避免重完全避免重复征税复征税以票扣税以票扣税造成困造成困难难3.3.消费型增消费型增值税值税1.1.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扣除2.2.法定增值额法定增值额 理论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体现增值税体现增值税优越性,优越性,便于操作便于操作2024/7/245(三)(三)计算方法和扣除规定1.直接计算法加法,应纳增值税(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它增值项目)税率减法,又称扣额法。是指从销售额全值中扣除非增值项目的金额

4、,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扣除项目的金额,求出增值额,然后乘以增值税税率:应纳增值税(销售额非增值项目金额)税率2.间接计算法,又称扣税法。是指以销售额全值乘以增值税税率求出产品的整体税额,然后从中扣除外购非增值项目已经缴纳的税额,以这个税差作为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税率非增值项目的已纳税款。即:销项税金进项税金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扣税法+部分项目的扣额(差额)二、增值税基本会计处理(销售、购进、交税)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作废该文)销售: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

5、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购进: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等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月末: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三、营改增概述(一)营改增政策架构及创新开始交接155万,增加到600多万(20%),本次约1190万。建筑:14%。平移,关注税负变化;过渡:清包工、甲供、差额简易征收,新老项目区别。两大问题:总分包,纳税地点;关于沙土石料;筛选供货商,改变采购渠道房地产:3%。地产开发:土地出让金;老

6、项目简易征收。二手房:保持营业税下的税负,略有下降。自建房:建设环节无增值税金融:2%以前的金融保险业,复杂、创新业务多生活服务:81%小规模现代服务其他、生活服务其他(二)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1.1.税负的影响 2.2.对报表的影响 (1 1)税负转嫁。(2)缴纳增值税而计算的附加(3)不能抵扣的进项(非正常损失、不合法凭证等)计入存货的成本。(4)确实无法收回的应账款项做损失处理,包含的销项税。3.会计核算的改变合理确认纳税义务时间及税款缴纳时点,选择合适的认证发票时间, ,均衡税负。4.发票管理的加强(三)营改增政策要点1.1.确定了营改增行业的税率及征收率.11%.3%.5%.11%.3

7、%.5%2.不动产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土地价款抵减营业额3.新老项目的划分以4月30日为界,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4.平移了大部分的营业税差额征税、减免税政策.5.明确了不动产、建筑业的税款预缴办法6.明确了试点前发生的业务处理方法7.规范了进项抵扣、不得抵扣的情形8。制订了营改增业务的征收管理办法9.9.规范了发票使用规定专题二专题二营改增基本政策及操作实务营改增基本政策及操作实务一、纳税义务人1.1.在我国境内在我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如,个人销售、出租房屋承包、承租方式经营如何确定纳税人?单位以承包、承租

8、、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发包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尽可能取得与成本有关进项税额的合法抵扣凭证。不同于工程总分包:纳税人纳税人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备注备注小规模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人1、达不到规定标准。、达不到规定标准。2、年年应应税税销销售售额额超超过过规规定定标标准准的的其其它它个个人人、不不经经常常发发生生应应税税行行为为的的单单位位和和个个体体工工商商户户,可可选选择择按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一经

9、认小规模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税人。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万元(含本数)数)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资格登记,务机关办理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2.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依据:划

10、分依据:会计核算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年应税销售额大小年应税销售额大小2024/7/2414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税务总局令22号:应税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连续不超过过12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个月的经营期内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含免税、减税销售额。判断销售额需注意以下事项:年应税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

11、款申报当月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如果纳税人已经达到销售额标准,则必须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如果纳税人已经达到销售额标准,则必须按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否则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人资格登记,否则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税额,且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分包的营业额的确定。总分包的营业额的确定。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一)建筑服务。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

12、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非经营活动的情形包括哪些?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增值税?股权转让?2024/7/24161.工程服务。2.安装服务。3.修缮服务。4.装饰服务。5.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

13、、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二)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2024/7/2418(三)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

14、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例如,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将资金无偿贷与他人使用是否缴纳增值税?(四)不征收增值税项目。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仅限于存储在国家规定的吸储机构所取得的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

15、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三、税率和征收率(一)条例规定的税率:1.1.基本税率:17% 17%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17%。2.2.低税率:13% 13%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13%。A A粮食/ /食用植物油B B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居民用煤炭制品 C C图书、报纸、杂志D D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3.3.零税率:0 0 纳税人出

16、口货物,税率为零2024/7/2421(二)营改增税率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第2项、第3项、第4项规定外,税率为6。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增值税征收率为3%。除部分不动产销售和租赁行为的征收率为5%以外,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以及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增值税征收率为3%。例如:某试点一般纳税人既有不动产销售业务,又有经纪代理业务,(两项业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如果该纳税人能够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则销售不动产

17、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提供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如果该纳税人没有分别核算上述两项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则销售不动产和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均从高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A.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B.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18、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2%预征率差额预缴,按11%税率申报。(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3%征收率差额预缴,按3%征收率差额申报。(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

19、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3%征收率差额预缴,按3%征收率差额申报。3.销售不动产的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5%征收率差额预缴,按5%征收率差额申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

20、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老项目也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5%预征率差额预缴,按11%一般计税方法申报。(一般计税方法申报。)(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

21、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自建后销售的不动产,其自建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销售按5%征收率全额预缴,按5%征收率全额申报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自建的老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按5%预征率预缴,再按11%税率申报(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22、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5%征收率差额预缴,按11%税率申报。(申报)(4)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5%征收率全额预缴,按11%税率全额申报(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

23、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14号公告: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11)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

24、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两年以内住房全额征收,两年以上住房区分普通非普通分别适用免税或差额征税政策。(12)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销售非居住用房按差额征税。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计税方法(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

25、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5%征收率预缴,按5%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应按不动产租赁品目征收,适用11%税率。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依照5%征收率减按3%征收。(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3%预

26、征,按11%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按5%预缴,按5%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5.跨省预缴税款的处理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或者销售、出租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的不动产,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

27、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专题三、销售额的确定及操作实务(一)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销项税额”等专栏。(二)销售额的一般规定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

28、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1)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A.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注意: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属于“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属于价外费用

29、,不缴纳增值税;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属于财税201636号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不缴纳增值税;地产公司代收代付款项应当如何缴纳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即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其“货物”是指增值税税法中规定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服务是指属于改征范围的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如:生产货物的单位,在销售货物的同时附带运输,其销售货物及提供运输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所收取的货物款项及运输费用应一律按销售货物计算缴

30、纳增值税。3.减免税项目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4.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注意:既包括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委托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折扣销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例如

3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款为100元、折扣额为10元,如果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90元为销售额;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100元为销售额。参照国税函201056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价款中减除。6.价格不公允及视同销售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

32、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A.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B.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C.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4.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33、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对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明确可扣除支付给政府部门的土地价款。专题四进项税额的确定及操作实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把握三点(一)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4、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4.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合法性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

35、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条例第9条)案例:农产品收购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领购、开具、缴销、报税、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关问题的具体规定。2015年4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纳税人将通过升级版开具发票。2016年1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发售。为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可以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1)票货款要一致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纳

36、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2)作废、丢失发票的处理(3)滞留票的处理(4)逾期认证(5)名称齐全,符合抵扣要求2.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总局公告2016年第7号:自2016年3月1日起,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

37、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B.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2)

38、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销售二手房能否开具专用发票?简易办法征税能否开专用发票?(三)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个人消费。注意:(1)发生兼用于增值交际应酬消费属于税应税项目和上述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2)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还是兼用于

39、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交际应酬消费不能抵。如业务招待性质的住宿费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注意: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由于这些非正常损失是由纳税人自身原因造成导致征税对象实体的灭失,其损失应由纳税人自行承担。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

40、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注意: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居民日常服务,是指主要为满足居民个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

41、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2)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5)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

42、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6)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1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43、,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12.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国税函20041197号)1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国税函2005169号)专题五、营改增征收管理及报表填报实务一、起征点、征免规定及征收机关(一)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

44、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

45、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规定的视同销售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三、纳税地点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

46、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3.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4.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四、试点前发生业务的处理。1.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

47、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3.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五、会计处理及报表填报(一)会计处理1.营改增后建筑服务业会计处理2.营改增后地产公司的会计处理3.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的处理(二)报表填报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1个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8个附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