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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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改改第八章第八章 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证据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民事诉讼证据概述一、民事诉讼证据概念民事诉讼证据: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 法院依职权收集的 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也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英国学者边沁:证据乃司法之基础,也英国学者边沁:证据乃司法之基础,也是正义之基础。是正义之基础。 证据在诉讼中的焦点与核心;它直接决定案件事实的面貌,有什么样的案件事实,便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或裁判结果。王伯昭诉香港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及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民事

2、诉讼证据的特点有三个,即客观性、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客观性,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证据本身是客观的、真实的,而不是想象的、虚构的、捏造的。 陈振聪伪造龚心如遗嘱2、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存在一定的联系证据材料被采信为证据的要经过两个阶段 首先,必须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没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不能考虑采用为证据。 其次,对于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还应就其关联性的程度加以评价。郝蕾遭新永不瞑目剧组中途换角风波 3、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证据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

3、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据。”盗窃、抢夺、侵犯他人住宅等暴力方式所获得的证据;采用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等等方法所收集的证据,应排除。采用侵犯他人人格权、隐私权、商业秘密权等方式所收集的证据。 比如在他人住房或卧室内安装窃听器、摄像机、对他人的通话实施监听、用高倍望远镜偷窥他人住房内或工作室内的隐私、擅自开拆他人信函或其他邮寄物品等收集证据。案发现场提取到辛普森的血迹和毛发,辛普森家中有被害人的血迹,以及在案发现场和辛普森家中发现有同一副血手套,辛普森的卧室中有沾

4、有被害人血迹的袜子合法性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其次,证据形式的合法性。第三,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指证据材料要成为证据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理论上证据的分类理论上证据的分类一、本证与反证 本证本证:能够证明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能够证明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反证:指旨在推翻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指旨在推翻负有证明责任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的目的是提人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反证的目的是提出证据推翻对方提出的事实。出证据推翻对方提出的事实。例:甲乙之间签有房屋租赁合同,乙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

5、有半年时间,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交纳租金,乙称出租人甲因长期不维修房屋,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乙提供了因甲不维修出租房屋而使其受损的证据,此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属于反证(错误)理由:乙提出的证据是为了证明甲不维修房屋受到损害的主张。例:原告请被告返还借款5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借据“ 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C、“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答案:BD二、原始

6、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 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 。派生证据派生证据,就是从原始证据中派生出来的证据。 例:赵某(女),系某大学学生,2003年1月在一次舞会上中结识了同学王某的男朋友陈某,此后往来密切,引起了王某的不满。2月14日晚,王某来到赵某回学校的必经之路财丰酒店门口等赵某返校,约晚11时赵某途径此处,王某便上前殴打赵某。殴打中,王某将赵某的双侧脸颊抓伤,并用砖头将赵某头部砸破,随后酒店保卫人员张某和袁某将其制止。当晚,赵某到红星医院就诊,其伤情经医院法医检验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属于原始证据的有: 1赵某对事情发生经过的陈述;

7、 2红星医院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对赵某作出的法医鉴定书; 3财丰酒店保安张某、袁某目击王某在财丰酒店殴打赵某经过的证言。属于传来证据的有: 1赵某提供的红星医院的医药费、住院费、病情诊断书复印件; 2张某的妻子李某所述的曾听张某说起的关于王某在财丰酒店门前殴打赵某的证人证言; 3赵某出示的于案发后所拍摄的王某打其使用的砖头的照片。派生证据具有重要作用: 在处理民事案件中,可以通过派生证据找出原始证据 ; 可以通过派生证据 ,审查和确认原始证据的可靠程度; 在原始证据已被毁灭或无法直接运用的情况下,运用其复制品 、副本 、节录本或照片等派生证据,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

8、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 (1)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1个月内返还。1999年3月20日。 (2)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1999年3月21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3)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1999年3月20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钱,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

9、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 B乔生明的证言 C李先楚的陈述 D张明的证言 答案:ABC 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的证明力例:借据写明原告借出去90万,被告却称自己只借了65万。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也是相对而言的 ,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

10、为标准的。划分直并且是以同一证明对象为标准的。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应以能否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来确定。证明案件的关键性事实来确定。 间接证据的重要作用:间接证据的重要作用: 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首先,间接证据可以作为调查研究整个案情的向导案情的向导 。 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其次,间接证据可以鉴别直接证据的真伪。伪。 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第三,几个间接证据联系起来的证明效力,就可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力,就可以相当于甚至超过一个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所以在证明案件的事实时,的证明效力,所以在证明案件的

11、事实时,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间接证据是直接证据的有力助手和可靠的佐证。佐证。 第三节第三节 法律上的证据种类法律上的证据种类 一、书证1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2、书证的特点:、书证的特点:(1)书书证证以以其其表表达达的的思思想想内内容证明案件事实。容证明案件事实。(2)书书证证往往往往能能够够直直接接证证明明案件的主要事实。案件的主要事实。(3)书书证证的的真真实实性性强强,即即使使伪造,也易于发现。伪造,也易于发现。 例:何某在乐天摄影器材公司购买数码相机一台,后因为该相机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该相机包装盒内

12、的产品说明书属于()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答案:A3、书证的分类1.制作主体2.内容产生的法律效果3.有无制作要求4.制作方式二、物证1物证的概念和特征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现代福尔摩斯”、“物证鉴识大师”、“现场重建之王”、“犯罪克星”,也被誉为是陈查理与福尔摩斯二大神探结合的化身。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物证和其他证据相比,具有如下特征:(

13、1)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真实性。 (2) 物证具有独立的证明性。 (3) 物证具有不可代替的特定性。 三、视听资料1、视听资料的概念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2、视听资料的特点: 首先,具有较强的生动性和真实性。 其次,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从而易于保管和使用。 第三,容易被伪造和变造。人民法院在审查视听资料时,应查明该项视听资料的来源,录制的时间、地点,录制的内容、目的,参与录制的人,录制的形象和声音是否真实,以及该项视听资料的保管

14、、储存情况等。凡窃听、偷录、剪接、篡改、内容失真的视听资料,都不能作为诉讼证据患者甲与某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病历和X光片保存在医院,只要医院出示病历和X光片就可以证明医院对此负有责任。如果X光片在本案作为证戾,则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答案:C3、视听资料的种类:录音录像资料,是指用现代科技的手段将声音、图像如实的加以记录,通过该记录的重放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电脑储存资料是指通过计算机中储存的数据和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电视监视资料是指对特定人或物通过电视监视手段所获得的图象和声音,并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

15、证据。四、证人证言1证人概念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据规定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待证事实与其年龄状况相适应的可以作为证人。”2、证人证言的特征: 第一,证人证言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提供证明。 第二,证人证言只包括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例如,精神病人或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所作的证人证言是无效的。 第三,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可靠性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作为证人的是()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16、的人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D、未成年人答案:C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注意的是:(1) 证人的陈述是证据;证人的陈述是证据;(2)证证人人能能力力与与民民事事行行为为能能力力没没有有直直接接关关系系,“不不能能正正确确表表达达意意志志的的人人不不能能做证做证”(3) 证证人人证证言言的的形形成成须须经经过过感感知知、记记忆忆、表表述述三三个阶段;个阶段;(4) 证证人人不不存存在在回回避避问问题。题。3证人证言的形式(1)口头形式。是指证人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 依据证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

17、可。且必须指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以便法院传唤,当事人虽未申请,法院为了查明一定的案情事实,也可依职权主动地传唤证人。(2)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形式向人民法院陈述已知的案件事实。证人作证以到庭接受口头询问为原则,但“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如: 第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第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第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第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第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书面证言应当庭宣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4、对证人证言的判断(1)证人陈述与案件无关的事实,不应作为证言的内容;(2)证人的分析

18、认识或者法律评价也不能作为证据。(3)证人证言应是自己亲自所见所闻,如果是别人看到或听到转告的所谓传闻证言,也不能作为证人证言的内容。5、对证人证言的分析(1)必须查明证人的身份以及他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2)从证人的主观及客观因素两方面来分析研究。主观因素方面主观因素方面,应考虑他的文化水平,对事物的理解程度,以及他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等。客观因素方面客观因素方面,则应考虑证人当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如光线明暗、距离远近、室内或室外、嘈杂还是安静等等。(3)对证人证言分析判断时,应综合案件的全部情况及其他证据,加以全面地分析、认真研究,只有这样才能确定证言的真伪及其效力的大小。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

19、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当事人一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答案:C五、当事人陈述1、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特征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当事人就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事实的说明。第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即当事人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陈述的事

20、实作肯定或认可对方陈述的事实。2、当事人陈述的特点:、当事人陈述的特点:一一方方面面当当事事人人通通常常是是发发生生争争议议的的权权利利或或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承承担担者者亲亲身身经经历历者者,对对案案件件事事实实了了解解得得最最清楚。清楚。 另另一一方方面面当当事事人人与与诉诉讼讼结结果果有有直直接接利利害害关关系系,受受利利害害关关系系的的驱驱使使,当当事事人人可可能能作作出出不不真真实实的的陈述。陈述。六、鉴定结论1 鉴定人的概念鉴定人:指那些接受聘请或指派凭借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科学研究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结论的人。 2、鉴定人与证人的不同之处在于:(1)知识结构的不同。

21、法律要求鉴定人必须具备某种专门知识,且能够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证人则不一样,法律并未要求他们具备专门知识,只要他了解案情即使是文盲也可出庭作证。(2)知悉案件的时间不同。证人是在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凭其五官感知案件的;而鉴定人是案件发生后通过阅卷和访问等途径才了解案件情况的。(3)主体的特定性不同。鉴定人是用专门知识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的人,只要具有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术条件,并且不存在法定回避情由的人,均可以被指定为鉴定人。因此,鉴定人具有可替代性鉴定人具有可替代性;但证人则不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无论证人有无专门知识,也无论证人是否存在回避情由,证人始终是证人。是证人就必须到庭作证

22、。任何理由的推脱都是不允许的。与鉴定人相比,证人则具有不可代证人则具有不可代替性。替性。3、鉴鉴定定人人的的权权利利和和义义务务鉴定人的主要权利是:鉴定人的主要权利是:(1)了解权。)了解权。(2)自主鉴定权。)自主鉴定权。(3)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4)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 鉴定人的主要义务是:鉴定人的主要义务是:(1)按时鉴定义务。)按时鉴定义务。(2)公正鉴定义务。)公正鉴定义务。(3)出庭义务。)出庭义务。4鉴定结论的概念和特征 鉴定结论: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做出的结论。民事诉讼中的鉴定结论通常有医学鉴定结论、文书鉴定结论

23、、痕迹鉴定结论、事故鉴定结论、产品质量鉴定结论、会计鉴定结论、行为能力鉴定结论等等。“世纪遗产争夺案”。案件的关键在于遗嘱上的签名是真还是假. 鉴定结论具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独立性。二是结论性。三是范围性。例:甲诉乙代理合同纠纷案中,对于乙的署名发生纠纷。需要对乙的笔迹和签名进行鉴定,以下对于鉴定的说法正确的是()A、甲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无需与乙协商B、法院经申请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甲认为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C、对于甲的重新鉴定申请,法院审查认为,此鉴定结论瑕疵可以通过补充质证方法解决,可以不予准许重新鉴定D、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

24、,必须由法院指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答案:ABC七、勘验笔录所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 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叫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一种独立的证据,也是一种固定和保全证据的方法。二、保全证据(一)证据保全的概念 指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依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

25、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l(二)证据保全有两种方式:1、诉前证据保全,它是指起诉前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证据进行保全的行为。2、诉讼证据保全,就是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证据采取的固定和保存行为,(三)证据保全的条件(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四)证据保全的程序 证据保全一般因诉讼参加人或申请人提出申请而采取。但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 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证据保全。如果人民法院接受了当事人关于证据保全的申请,就应作出准许保全的裁定,并要在裁定中指明应保全那种证据,以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用什么方法实施保全。人民法院可以同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五)证据保全的方法证据规定第证据规定第24条规定: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录等方法。” 因此,保全证据的方法,可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书证,可以复制拍照;对物证,可以录像、拍照、制作勘验笔录;对证人证言,可以预先询问、制作笔录、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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