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8270594 上传时间:2024-07-23 格式:PPT 页数:58 大小:8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58页
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58页
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58页
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58页
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5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病防治培训课件(5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职业病防治培训 培 训 内 容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发展与现状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发展与现状三、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三、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四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用人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2002年5月1日施行的一部专业法律。2011年修订,2011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 号)正式实施 根据现行

2、的职业病防治法,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有10大类115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二、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发展与现状 2013年共报告职业病26393例。其中尘肺病23152例,急性职业中毒637例,慢性职业中毒904例,其他类职业病1700例。从行业分布看,煤炭、有色金属、机械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病例数较多,分别为15078例、2399例、983例和948例,共占报告总数的73.53%;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2013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87.72%,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13955例和8095例。国家卫生局2

3、013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三、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几个例子 例一:河南商城县朱裴店村农民在江苏宜兴伏东打工,从事将石英石块轧成石英粉的工作,159159人患矽肺病(三期4343人、二期4646人、一期5757人,其他有症状的1313人,7 7人死亡)。经商城县与宜兴县政府的反复协调,在有关律师的多方奔走下,宜兴方面最终同意通过非诉讼调节方式赔偿440440万人民币。 朱裴店村刘心朝的妻子谢祖香描述丈夫死前的情景:“瘦成了干的男人,不能躺下,只能用手支着头趴在床沿上。因呼吸困难,憋得一把一把的拽掉自己的头发, ,虚弱得把手挪到床上的力气都没有,痛苦得整整嚎了几天,才咽下最后一口气”例二 广西横县广

4、龙村农民兄弟俩在泰富金矿打工、河南商城朱裴店村刘心祥老人的三个儿子在江苏宜兴从事石英石加工,每年为家庭带回五、六千元的收入,家里盖起了小楼,成为邻里羡慕的家庭,经历了犹如昙花一现的短暂辉煌。然而不幸终于降临,难以治疗的职业性矽肺病夺去了兄弟俩和刘心祥老人三个儿子年轻的生命。几个人去世时的年龄都未超过4040岁,人去楼空,留下孤儿幼女和年迈的父母,过着凄苦的日子,职业病酿就了一幕幕家庭悲剧。三、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5、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从业人员作业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几个方面。如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有危害因素,并危及从业人员健康的,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一是接触危害人数多,病患数量大。我国现有劳动人口7676亿,据卫生部调查,全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2 2亿。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有16001600万家。职业病防治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既有煤炭、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建筑等传统工业,也包括电子、汽车制造

6、、医药、生物工程、服务等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需要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人数28002800万,累计尘肺病患者近7070万例,现患尘肺病人5353万多例。疑似7070多万例 二是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重。从煤炭、冶金、化工、建筑等传统工业,到汽车制造、医药、计算机、生物工程等新兴产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三是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一是境外投资向境内转移,境内的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转移。部分企业为了规避责任,不停的更换工人,导致接害人员流动大,接触的人数更多。 四是发

7、病率较高。我国每年“显性”职业病报告病例1500015000例左右,由于体检率不高,实际上职业病患病人数远远不只这么多。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及特点: 五是 经济损失大。据有关方面粗略估算,我国每年应职业病、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为2000亿元。 六是影响恶劣。近年来,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不断发生,除了前面介绍的典型例子外,还有安徽昆山乡小煤窑186名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广西河池市86人、梧州市131人患慢性铅中毒事件,云南水富县30多人尘肺病事件,深圳市尘肺病事件,河南张海超尘肺病事件等等等,有的甚至出现堵塞道路、罢工、游行等严重事件,社会影响

8、极其恶劣。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防治的形势严峻。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其危害往往被忽视。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具有较长的潜伏期,短时期内不显现症状,但是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职业病往往带有一定的群体性,极易影响社会稳定,职业病危害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粉尘的危害粉尘的危害粉尘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粉尘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具体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1) 引起职业病。引起职业病。轻者会患呼吸道炎症、皮肤病,重者会患尘肺轻者会患呼吸道炎症、

9、皮肤病,重者会患尘肺病;病;粉尘引起的职业病粉尘引起的职业病全身中毒性,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全身中毒性,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局部刺激性,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局部刺激性,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变态反应性,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变态反应性,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光感应性,如沥青粉尘;光感应性,如沥青粉尘;感染性,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感染性,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粉尘有时附有病原菌;致癌性,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致癌性,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应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粉尘; 尘

10、肺,如硅尘、硅酸盐尘。尘肺,如硅尘、硅酸盐尘。(2)(2)某些粉尘(如煤尘、硫化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某些粉尘(如煤尘、硫化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爆爆炸炸;(3)(3)加速机械磨损,缩短精密仪器使用寿命;加速机械磨损,缩短精密仪器使用寿命;(4)(4)污染工作场所降低工作场所能见度,增加工伤事故污染工作场所降低工作场所能见度,增加工伤事故的发生。的发生。其中,其中,以尘肺病和粉尘爆炸危害最大,直接危害工人以尘肺病和粉尘爆炸危害最大,直接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肺泡表面积综合相当于个网球场肺组织非常具有弹性咽鼻腔喉气管支气管肺细支气管细支气管末端细支气管末端了解我们的身体了解

11、我们的身体尘肺病尘肺病看不见的看不见的杀手杀手 接尘数年乃至十几年后发病,病苦无人知晓。难以获得补偿。即使获得经济赔偿,若没有医保,相对于旷日持久治疗费,赔偿金也是杯水车薪。尘肺尘肺- -不死的癌症不死的癌症二期矽肺二期矽肺煤工尘肺煤工尘肺粉尘控制措施-组织管理措施p加强组织管理是做好防尘工作的关键。加强组织管理是做好防尘工作的关键。 加强领导加强领导加强防尘教育加强防尘教育加强维护管理加强维护管理粉尘控制措施-组织管理措施p加强领导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把防尘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并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各级领导要把防尘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并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三同三同时时”(防尘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12、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防尘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和“五五同时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工作)。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尘工作)。粉尘作业较多的厂矿要指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防尘工作;建立和健全粉尘作业较多的厂矿要指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防尘工作;建立和健全防尘机构,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综合防尘防尘机构,制定防尘工作计划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综合防尘措施;建立粉尘监测制度。大型厂矿应设有专职测尘人员,定时定点措施;建立粉尘监测制度。大型厂矿应

13、设有专职测尘人员,定时定点测尘,并评价劳动条件改善情况和技术措施的效果。测尘,并评价劳动条件改善情况和技术措施的效果。粉尘控制措施-组织管理措施p加强防尘教育加强防尘教育 做好防尘的宣传教育工作,从领导到广大职工,让大家都能做好防尘的宣传教育工作,从领导到广大职工,让大家都能了解粉尘的危害,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做好防尘工作。了解粉尘的危害,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做好防尘工作。 p加强维护管理加强维护管理 防尘设施投入使用后,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同防尘设施投入使用后,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同时要制定合理的管理和操作制度。时要制定合理的管理和操作制度。粉尘控制措施-卫生保健措施p卫

14、生保健措施属于预防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属于辅助卫生保健措施属于预防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属于辅助措施,但仍占有重要地位。措施,但仍占有重要地位。 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就业前及定期体检就业前及定期体检保护尘肺患者保护尘肺患者佩戴3M3200防尘面具的防护效果防尘半面罩使用前(外)使用前(里)使用后(外)使用后(里)纱布口罩:不得作为防尘口罩使用!在作业场所最常见的错误在作业场所最常见的错误在有机溶剂作业场所最常见的错误使用自行装填活性炭的滤毒盒, 防护效果不能保障 = 自己生产滤毒盒。使用防尘、防毒过滤面罩所最常见的错误使用泄漏的面罩!使用泄漏的面罩!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设计缺陷产

15、品选择不当产品选择不当用滤毒盒防颗粒物!用滤毒盒防颗粒物!喷漆作业常见喷漆作业常见噪声对机体的影响音乐是人们喜爱的声音,因为它有优美的旋律;但噪声是各种不同频率和强度的声波无规律的杂乱组合产生的声音。这种声音是人们不喜欢的、厌烦的、不需要的或有害于健康的声音。噪声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有特异性作用和非特异性作用两种。特异性作用即噪声对听觉器官的影响;非特异性作用即噪声对其他器官的影响。听觉器官的影响。一般听力损伤经历下面几个阶段: 1、听觉适应。短时间接触较强的噪声。会感到刺耳、不适、耳鸣、听力下降。离开噪声数分钟即可恢复。 2、听觉疲劳。长时间接触较强的噪声,听力下降明显,脱离接触后需要十几小时甚

16、至二十几小时才能得到恢复。 3、听力障碍。如果接触噪声的时间持续较长,这时的听力损害不能完全恢复或不能恢复,将此称为噪声性耳聋。噪声对听觉器官的影响噪声对听觉器官的影响是生理移形至病理的过程,造成病理性听力损伤必须达到一定的噪声强度和接触时间。听力损伤根据损伤程度可区分为: 一、听觉适应: 短时间内接触强噪声,出现耳不适、耳鸣,听力暂时保护性降低10-15dB,脱离噪声环境数分钟后可恢复,这一生理过程称为听觉适应。这种听力暂时性下降又可恢复的听力变化称暂时性听阈位移,属保护性功能改变,可减轻噪声的危害。可通过比较接触噪声前、后的听阈进行评估。 二、听觉疲劳 :持续暴露与强噪声环境或多次接受脉冲

17、噪声,是听力下降15-25dB,并在脱离噪声环境后数小时只一昼夜才恢复至原有听力水平,称听觉疲劳。听觉适应和听觉疲劳属可逆性听力损失,均可视为生理性保护效应。 三、听力损失: 长期处于超过听力保护标准的环境中(85-90dB),听觉疲劳难以恢复,持续累积作用的结果,使听阈由可恢复的生理性改变移行至不可恢复的病理性改变的过程称为听力顺势。其主要听力损失表现在高频任一频段出现永久性听阈位移30dB,此时语言频段听力无障碍,故又称高频听力损失,可作为噪声性耳聋的早期指征。 四、噪声性耳聋 当高频听力损失扩展至语言三频段,造成平均听阈位移25dB,并伴有主观听力障碍时,成噪声性耳聋。此时在4000Hz

18、处有一听力突然下降的听骨存在。依据听力下降的程度可区分为下列各等级耳聋:微聋,听力下降25-40dB;轻度聋,听力下降41-55dB;中度聋,听力下降56-70dB;重度聋,听力下降71-90dB;全聋,听力下降90dB。 噪声控制措施技术控制123个人防护医学监护噪声控制措施-技术控制p控制噪声源控制噪声源 噪声源的控制应采取最根本、最有效的综合预防措施。噪声源的控制应采取最根本、最有效的综合预防措施。通过工艺改革,机械结构改造,隔声、控制设备振动通过工艺改革,机械结构改造,隔声、控制设备振动等措施来实现。等措施来实现。p控制噪声的传播控制噪声的传播吸声吸声:利用多孔吸声材料进行吸声。:利用

19、多孔吸声材料进行吸声。隔声隔声:安装多层玻璃窗。:安装多层玻璃窗。消声消声:根据吸声反射、干涉等原理设计消声部件。:根据吸声反射、干涉等原理设计消声部件。防振动防振动:如加大空气压缩机的机座重量。:如加大空气压缩机的机座重量。噪声控制措施-个人防护p正确使用和选择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合理选择和利用个人防护器材,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在强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员,要合理选择和利用个人防护器材,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头盔等。选择护听器/护耳器 标称SNR: 单值降噪值29dB38dB35dB29dB33dB32dB28dB31dB34dB27dB27

20、dBGB/T 23466-2009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GBZ2.2-2007,8小时接触不超过85dB(A)。测量现场C声级dB(C): 105dB(C)SNR 105dB(C) - 85dB + (510)dB实际接触噪声? 佩戴时间? 佩戴方法?降噪不足降噪不足降噪不足降噪不足最佳最佳最佳最佳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可接受降噪过度降噪过度降噪过度降噪过度8585808075757070防护后耳内噪声防护后耳内噪声防护后耳内噪声防护后耳内噪声 dB (A)dB (A)使用护耳器最常见错误佩戴时间保护效果dB(A)50360470580790109513992099.930dB

21、有效防护12330小时小时1 2 3 4 5 6 7 8佩戴时间戴一会儿总比不戴强个体防护用品介绍呼吸防护失效分析1、过滤材料选用错误,如: 戴纱布口罩防尘; 戴防尘口罩用于防毒; 戴防毒面罩用于防尘; 喷漆不提供漆雾滤棉。2、面罩不适合使用者脸型 面罩型号不对; 用未通过适合性检验的面罩。3、部件丢失或老化产生的泄漏4、不佩戴5、不正确佩戴面罩个体防护用品介绍听觉器官的防护1、对人体有害的、不需要的、感到厌烦的一切声音(包括音乐在内)都是噪声。2、噪声能损伤听力是人耳聋,诱发各种疾病,降低劳动生产率,影响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3、噪声的来源有工业噪声、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4、工业噪声又称为生

22、产性噪声,是对工作人员的影响最严重,涉及面最广泛的噪声。个体防护用品介绍听觉器官的防护(续)根据产生原因不同,工业噪声的分类:1、机械噪声:由于机械撞击、摩擦、固体的震动和转动而产生。如机床启动时发出的声音。2、空气动力性噪声:由于空气震动产生。如空气压缩机、锅炉排气放空时发出的声音。3、电磁性噪声:由于电机中交变力相互作用产生。如发电机、变压器等发出的声音。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一)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职业接触限制粉尘种类接触限值PC-TWA(mg/m3)超限倍数总尘呼尘2煤尘(游离SiO2 含量10%)42.52电焊烟尘12木粉尘32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一)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

23、: 是专指在人类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环境、危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职业性危害因素。粉尘漂浮于空气中,因此呼吸道是粉尘引起呼吸道一系列清除机制的反应,使大部分粉尘排出体外。只有少量的粉尘沉积在肺内引起病理性反应过程及其结果。长期吸入大量的粉尘,可损伤呼吸道粘膜,导致慢性支气管炎。粉尘在肺内达到一定的蓄积量时,可导致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的纤维组织增生,引起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致劳动能力下降乃至丧失(尘肺病)。影响粉尘致病作用的主要因素与粉尘的化学性质、分散度、浓度及个体因素等有关。 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一)生产性粉尘 电焊烟尘:电焊烟尘: 是在焊接过程中,

24、在高温电弧作用下产生的臭氧,与电弧区内的液体金属起氧化作用,生成氧化物烟尘,其中包括:氧化硅、氧化锰等。电焊烟尘粒径很小,多在0.4m-0.5m。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电焊烟尘,特别是在通风不良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时,焊接烟尘可沉积在肺内,而引起的以慢性肺组织纤维化损害为主的一种尘肺叫电焊工尘肺。其发病缓慢,发病工龄躲在10-15年,临床症状主要有胸闷、胸痛、咳嗽、咳痰和气短等,但很轻微。随着病程进展,尤其是出现肺部感染或并发肺气肿后,可出现相应的临床表现。长期接触电焊烟尘亦可导致锰中毒及金属烟雾热等职业病。 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二)生产性噪声 1 1、接触限值:、接触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满足G

25、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制 第二部分:物理因素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制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升级的限制为85dB(A);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时间不等于8h,需计算8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dB(A);工作场所噪声声级见下表: 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二)生产性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表 日解除噪声时间(h)卫生限值 dB(A)8854882911941/2971/41001/8103最高不得超过115 dB(A)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二)生产性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26、表 接触时间卫生限值 dB(A)备注5d/w,=8h/d85非稳态噪声计算8h等效声级5d/w, 8h/d85计算8h等效声级5d/w85计算40h等效声级职业危害及接触限值(二)生产性噪声2 2、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长时间接触噪声可引起头昏、头晕、头痛、耳鸣、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心电图有心律不齐和缺血性改变,同时可见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功能改变、月经不调等。 噪声对人体最为明显的影响是损害听觉器官,长时间在85dB以上的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的敏感性下降,进而减弱,严重者发生职业性噪声聋。柴油的毒性及预防措施1.1.柴油的毒性类似于煤油,但由于添加剂(如

27、硫化酯类)的影响,毒柴油的毒性类似于煤油,但由于添加剂(如硫化酯类)的影响,毒性可能比煤油略大。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未见职业中毒的报道。性可能比煤油略大。主要有麻醉和刺激作用。未见职业中毒的报道。2.2.毒性健康影响:柴油为高沸点成份,故使用时由于蒸汽所致的毒性毒性健康影响:柴油为高沸点成份,故使用时由于蒸汽所致的毒性机会较小。机会较小。柴油的雾滴吸入后可致吸入性肺炎。皮肤接触柴油可致接柴油的雾滴吸入后可致吸入性肺炎。皮肤接触柴油可致接触性皮炎触性皮炎。多见于两手、腕部与前臂。柴油废气,内燃机燃烧柴油所。多见于两手、腕部与前臂。柴油废气,内燃机燃烧柴油所产生的废气常能严重污染环境。废气中含有

28、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产生的废气常能严重污染环境。废气中含有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醛类和不完全燃烧时的大量黑烟。黑烟中有未经燃烧的油雾、氧化碳、醛类和不完全燃烧时的大量黑烟。黑烟中有未经燃烧的油雾、碳粒,一些高沸点的杂环和芳烃物质,并有些致癌物如碳粒,一些高沸点的杂环和芳烃物质,并有些致癌物如3.4-3.4-苯并芘。苯并芘。3.3.本品对人体侵入途径:皮肤吸收为主、呼吸道吸入。本品对人体侵入途径:皮肤吸收为主、呼吸道吸入。4.4.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中国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限值中国MACMAC(最高容许浓度)无规定(最高容许浓度)无规定5.5.预防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

29、品,不能用口预防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用口吸堵塞油管。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吸堵塞油管。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6号令)20152015年年3 3月月2424日公布实施日公布实施4八条规定八条规定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一一35二二3二二八条规定八条规定制定的必要性及重点条款解读制定的必要性及重点条款解读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1.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2.2.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30、,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3.3.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4.4.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5.5.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示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示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6.6.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

31、检;7.7.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8.8.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八条规定八条规定制定的必要性制定的必要性 1.目前绝大多数中小微型用人单位对职业卫生工作不重视,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十分薄弱,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知道怎样抓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因此,需要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以便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工作。 2.涉及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较多,内容

32、要求较为复杂,用人单位掌握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对一些关键要素,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把握不准,很难做到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因此,需要将法规标准中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归纳提炼,以便于用人单位掌握和落实。 3.由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而基层监管人员大多数没有从事过职业卫生工作,缺少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业务能力,监管工作难以抓住重点。因此,需要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要求突出出来,以利于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八条规定围绕责任制、工作场所、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警示告知、定期检测、培训

33、教育、健康监护等8个方面对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由“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组成,共225个字。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进行生产。 针对问题:当前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不重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责任不明确,违法违规生产现象屡有发生,针对上述情况,本条规定提出相关要求。 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34、。 针对问题:劳动者长期在职业病危害超标工作场所中作业易导致职业病,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设计合理的生产布局,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严格的职业卫生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工作场所环境职业病危害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而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在工艺、技术、装备、材料、生产布局、防护设施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超标问题比较严重,针对这个问题,本条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和第七十三条第十五条和第七十三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

35、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针对问题:排毒除尘等工程防护设施的有效运行是治理职业病危害的根本措施。为了节约成本,有的用人单位不设置,有的用人单位防护设施不使用不运行,成了摆设,导致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等危害因素超标,有的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本条规定对防护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提出了要求。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七十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七十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针对问题: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病的最后一道防线。目前一些用人单位

36、不为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或者配发的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防护效果差,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因此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七十三第二十三条和第七十三条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针对问题: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是用人单位在其工作场所进行危害告知的具体形式。警示告知能够引起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提高劳动者的防范意

37、识,进而提升其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当前有一些用人单位存在隐瞒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往往导致劳动者未能按照法规标准要求进行作业或操作。本条规定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提出了要求。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七十一第二十五条和第七十一条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针对问题: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是用人单位掌握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程度,以及检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措施效果的主要途径。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定期检测,也有些用人单位与职业

38、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本条规定对定期检测提出了要求。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七十三第二十七条和第七十三条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针对问题:做好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帮助劳动者树立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的重要措施,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劳动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位作业。本条规

39、定对职业卫生培训提出了要求。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七十一第三十五条和第七十一条条。 八条规定八条规定重点解读的条款重点解读的条款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针对问题: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尽早采取措施避免上述人员受到进一步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重要证据。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本条规定对这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这一条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七十二第三十六条和第七十二条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