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67989748 上传时间:2024-07-22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202.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技工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促进职业技术培训事业的发展,建立和健全教师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是根据技工学校的特点和改革的需要而设置的,有明确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任或任命限额和任期。第三条 技工学校各级教师职务应有合理的结构比例。各级教师职务的限额应与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工资增长指标相适应。第四条 职务名称一技工学校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教员。二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课教师职务名称定为: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

2、教师。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五条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的工作职责。一教员:在高级讲师、讲师的指导下,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的要求,编写一门课程中部分章节的教案和讲义, 并承担一定的讲授任务和批改作业、 辅导课、实验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二助理讲师:按照教学计划、大纲的要求独立编写一门课程的教案和讲义,完成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和实验室的教学指导工作; 担任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或教学实习、 社会调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三讲师: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和指导实验室的工作,并撰写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参加编写教材和培训教师的工作。 担任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或教学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承担用一种外国语翻译本专业一般资料的任务。四高级讲师:熟练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和组织实验室及生产实习教学工作,负责指导本专业的教学研究、 撰写学术或技术论文, 主持编写质量较高的教材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 担任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或教学实习、 社会调查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承担用一种外国语翻译本专业书籍、资料的任务。第六条 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一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在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编写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的部分教案和讲义, 并承担生产实习课部分课程的实际操作技能包括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示范、辅导工作。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

4、按照生产实习教学计划、大纲的要求,编写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的教案、讲义,完成生产实习课教学工作;承担学生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和生产实习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三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熟练地担任生产实习课的教学工作和对工具、设备的正确使用及保养维修;讲授本工种专业 的工艺学理论课,参加编写教材和承担一定的生产实习教学研究、技术革新任务以及指导三级实习指导教师技术理论知识和教学业务能力的提高;承担学生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和生产实习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四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熟练地担任生产实习、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组织指导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撰写有一

5、定质量的论文和教学经验总结,主持编写较高质量的教材,指导和提高三级、二级、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业务技能;承担学生职业道德,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和生产实习课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 承担用一种外国语翻译本专业一般资料的任务。第三章 任职基本条件第七条 技工学校的教师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做好教学教育工作。第八条 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的任职条件一教员1见习一年期满的大学专科毕业生,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受过不少于 100 学时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的培训;2在高级讲师、讲师的具体指导下,按照

6、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能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二助理讲师:1见习一年期满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担任教员职务二年以上的大学专科毕业生或担任教员职务四年以上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并受过不少于 100 学时教育学、 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的培训;2能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三讲师:1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担任助理讲师职务四年以上,能担任培训教员的工作;2能胜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教学效果好;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四高级讲师: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担任讲师职务五年以上,能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包括主编质量高的教材

7、等 ,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奉献,能指导提高讲师的业务水平;2能熟练地担任二门或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和全部教学工作,教学工作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能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第九条 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一三级实习指导教师:1见习一年期满的大专毕业生或中专、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经过不少于 100 学时的教育学、心理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能承担本工种专业部分生产实习教学工作;2了解本工种专业的各种工具、设备的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工种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到达中级技工的水平。二二级实习指导教师:1大学专科毕业生,担任三年实习指导教师一年以上并受过不少

8、于 100 学时教育学、心理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或具有四年以上实际教学工作经验的三级实习指导教师;能独立担任生产实习课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较好;2掌握本工种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的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工种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到达中级技工的水平。三一级实习指导教师: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四年以上,能胜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和工艺学理论课的教学工作;2对本工种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到达高级技工的水平;在技术革新和生产实习教学中有较大奉献。四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五年以上,并已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熟练地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及工艺学理

9、论课的教学工作,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能主持编写质量高的生产实习课教材,有独特、高超的技艺, 在生产和技术革新方面或在实习教学中成绩卓著。2掌握一门外国语。第四章 评审及聘任或任命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成立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的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负责评审高级职务的任职资格或授权确实具备评审条件的下属部门或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报省市和部委批准后,负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各地市和各技工学校成立相应教师职务评审组织委员会或小组 ,负责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资格。第十一条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必须由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的担任较高级别教师职务的人员组成, 其中, 中

10、、 青年应占一定比例。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委会成员的聘任,由同级主管领导批准。 评审讲师和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的评委会, 需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聘任或任命权限。技工学校的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职务,经地市评审组织评审通过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委评审委员会审定。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职务,经技工学校评审组织评审通过后,报地市评审组织审定。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和教员、 三级实习指导教师的职务,由学校评审组织审定。 各级教师职务经相应的评审组织审定后,由校长聘任或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行政领导任命 。第十三条 实行聘任制的技工学校,校长应与被聘任的教师签订聘约,规

11、定双方权利、义务、聘任期限和辞聘、解聘等事宜。实行任命制的学校,行政领导应向被任命的教师颁发任命书。教师职务的聘任或任命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可以连聘或连任;对有特殊成绩和突出奉献者可提前晋职。第五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应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第十五条 本条例适用于事业单位的技工学校;企业单位的技工学校可根据企业职称改革工作部署,参照执行第十六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在劳动人事部。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为了贯彻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现提出如

12、下实施意见:一、 技工学校教师各级职务的编制限额, 根据技工培训事业发展和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并结合技工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确定。 各档次教师职务的结构比例由劳动人事部提出, 报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由911 人组成,地市以及技工学校的评审组织可由 79 人组成。各级评审组织评审教师任职条件时,应有不少于全体委员三分之二的人出席,经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投票同意方能通过。三、在高级讲师、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条件中, 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可采取考试或指定翻译有关专业外文资料的方式进行考核。留学生和有规定数量的译著者可以免试。对一九六六年底

13、以前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 但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成绩显著、奉献突出、符合任职条件的,也可根据需要聘任或任命讲师及以下职务;对某些特殊工种专业和传统工艺如工艺美术、艺术雕刻、刺绣、美瓷等 ,具有特殊技艺的实习指导教师, 在评审高级、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时, 对学历和外语可不列为必备条件。四、实施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几项具体规定1一九八三年九月前,已获得职称的合格人员,原则上应承认他们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聘任或任命 ;对在中办发198363 号文关于整顿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下发之前,经有评定权限的评定委员会正式评定的职称, 并已上报到有关部门“待批”的人员,

14、在这次聘任 或任命 教师职务时, 可与已取得相应职称的人员同样对待,但不再办理授予原职称手续。2对具备担任各级职务条件的教师,因定员限额已满,不能在本单位受聘或有其他原因不能受聘的人员,原单位要继续关心他们,应区别情况,妥善安排; 并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到更需要或更能发挥他们专长的学校和部门去任职, 以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和作用。3受聘或被任命的教师确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同意,由具有相应级别干部任免权限的行政领导批准,可受聘或任命兼任行政职务,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4凡到离休、退休年龄的教师应坚决执行国务院有关离休、退休的规定;在这次教师职务聘任或任命工作中,对已到离休、退

15、休年龄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教师、凡符合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 经过评审委员会审定合格者可在确定相应的教师职务后, 再办理离休、退休手续。5技工学校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的主要任务是传授实际操作技能,应具备中、高级工的技能水平,才能适应教学工作的要求。 因此,必须挑选能适合担任教师工作的技工学校优秀毕业生培养实习指导教师。 凡符合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条件的, 可在技工学校干部含实习指导教师编制定员之内,按吸收录用干部的规定转干后,正式聘任或任命为生产实习指导教师。6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调到技工学校担任教师时,一般应经过一定时间的教学法培训和教学实践后,再按任职条件进行考评,确定其相应的教师职务。7技工学

16、校教师任职条件的评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或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和部署。五、 技工教师进修学校和劳动服务公司所属的就业训练中心的专职教师, 以及技工学校教学方法研究室的专职教学研究人员职务的评审聘任或任命工作,可参照 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实行。六、实行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是对技工学校教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 政策性强,影响很大,工作复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人事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指导、严格执行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实施意见 ,顾全大局,群策群力,认真抓好。各地可先在有条件的技工学校进行教师职务聘任制的试点,其它学校实行教师职务任命制,以后逐步过渡到教师职务聘任制。这次教师职务的聘任或任命 工作,应大体在一九八六年或稍长一些时间内完成,以后转入经常化、制度化。关于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试点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