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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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 主讲:许维利主讲:许维利个人邮箱:个人邮箱: * *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 *20072007年年6 6月月29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28次次会议通过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 *20072007年年1212月月29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31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法,自,

2、自20082008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 *20082008年年9 9月月1818日国务院发布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3、社会团体和与其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依照本法执行。 *条例条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善意的决策,善意的决策, 往往可能带来无意的恶果。往往可能带来无意的恶果。-深圳华为的深圳华为的“辞职门辞职门”事件事件-苏州工业园人力资源中介协会上书人苏州工业园人力资源中介协会上书人大法工委大法工委-20

4、06-2006年的女首富张茵提议修改劳动合年的女首富张茵提议修改劳动合同法同法-金融危机、劳动成本上升、企业倒闭金融危机、劳动成本上升、企业倒闭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关系的建立(一)劳动关系的建立1 1、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一个月内订立订立书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

5、者在用工前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的工资。案例一:案例一:电邮往来是否构成劳动合同电邮往来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李某在一次面试中深得某家咨询公司的赏识,李某在一次面试中深得某家咨询公司的赏识,20102010年年3 3月,月,李某向该公司递交李某向该公司递交“入职申请入职申请”。当月。当月2525日,公司以电子邮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发出录

6、用通知,包含劳动合同基本内容,并对入职时间、件发出录用通知,包含劳动合同基本内容,并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及假期等进行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福利及假期等进行约定。李某于次日回电邮确认公司录用通知,并于李某于次日回电邮确认公司录用通知,并于4 4月月1 1日至公司报日至公司报到。到。20102010年底,双方发生争议,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年底,双方发生争议,李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他二倍工资。要求公司支付他二倍工资。 争议争议 李某认为,根据李某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

7、劳动合同,而单位一直用工之日起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单位一直没有跟他签订书面合同,故请求支付二倍工资。没有跟他签订书面合同,故请求支付二倍工资。 咨询公司认为,录用通知其实就是劳动合同,且得到被告咨询公司认为,录用通知其实就是劳动合同,且得到被告确认,公司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资。确认,公司不同意支付二倍工资。分析:本案该如何处理?分析:本案该如何处理?(二)劳动合同的分类(二)劳动合同的分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务为

8、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建筑业合同)。(例如建筑业合同)。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重点:重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

9、订立无固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且劳动者没有本法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规定的情形的,续

10、订劳动合同的。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推定签订: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推定签订: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满一年不与劳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一)在(一)在试用期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11、,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

1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3、的;(三)劳动合同的条款(三)劳动合同的条款1、法定条款:、法定条款:(1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号码;(3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4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 7)社会保险;)社会保险;(8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9)

1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2 2、任意条款、任意条款(1 1)试用期条款)试用期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定

15、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一次试用期。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不得约定试用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低档工资的80%或不

16、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2 2)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涉及培训的:涉及培训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

17、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的工资调整机制提

18、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酬。 *涉及保密的:涉及保密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条款,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

19、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年 。*注意: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注意: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案例二:试用期考试不合格,合同能否被解除?案例二:试用期考试不合格,合同能否被解除?某公司通过校园招聘,录用了一批大学生到公司工作,李某某公司通过校园招聘,录用了一批大学生到公司工作,李某就是其中之一。就是其中之一。20092009年年7 7月月1 1日,李某到公司报到,并签订了日,李某到公司报到,并签订了两年的两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20、其中,其中20092009年年7 7月月1 1日至日至20092009年年8 8月月3131日为日为试用期。新员工入职后,公司组织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全试用期。新员工入职后,公司组织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全面培训,并于面培训,并于8 8月月1818日进行了书面考试。李某的成绩为日进行了书面考试。李某的成绩为5656分,分,未达到公司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公司规定的合格分数线。20092009年年8 8月月2222日,公司以日,公司以“不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符合公司录用条件”为由,决定解除李某劳动合同,李某提为由,决定解除李某劳动合同,李某提出再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请求公司不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出

21、再延长三个月的试用期,请求公司不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同意。公司未同意。 20092009年年1010月,李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月,李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分析:本案该如何处理?分析:本案该如何处理?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履行1 1、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申请支付令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人

22、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2 2、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关于加班制度关于加班制度*加班制度:加班制度:一般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一般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获得同意,延长工作时间,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获得同意,同时受延长工作时间的时数限制。一般每天加班不同时受延长工作时间的时数限制。一般每天加班不

23、得超过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合计不得超过小时;每月合计不得超过36小时。小时。禁止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禁止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和哺乳未满女职工和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间。(3)加班的工资标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的工资标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

24、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法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单方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实施条例规定规定13种

25、情形):种情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协商一致;2、劳动者、劳动者提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试用期内提前3日日通知用人单位的;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动条件的; 5 5、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报酬的;6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的;7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用人单位的规

26、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合法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劳动的;1

27、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实施条例规定规定14种情形):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的;(3)劳动者)劳动者严重严重违

28、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4)劳动者)劳动者严重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重大损害的;损害的;(5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动合同的;(7)劳动者)劳动

29、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排的工作的;(9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0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0、的;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1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12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14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2 2、解雇保护、解雇保护即: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有下列

31、即: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32、、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注意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注意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6条

33、)条)(2 2)补偿标准)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34、数额支付,向其支付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四、劳务派遣四、劳务派遣1 1、劳动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劳动派遣单位的设立条件: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不得少于50万元。万元。2 2、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二年以上的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

35、者在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向其按月支付报酬。3 3、劳务派遣一般在、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作岗位上实施。五、法律责任(节选)五、法律责任(节选)1 1、用人单位订立合同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订立合同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36、者每月支付二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2、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档案等物品以、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档案等物品以及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及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 *退还证件,并给予处罚;退还证件,并给予处罚;* *退还财物,退还财物,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以罚款

37、。3 3、劳动者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 4、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情节情节严重严重, ,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的标准处以罚款款, ,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38、门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给被派遣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六、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六、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一)(一)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方式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方式 1 1、协商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成和解协议。2 2、调解、仲裁、诉讼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

39、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裁后诉)(先裁后诉) (二)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二)适用调解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 1、因确认劳动关

40、系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的争议; 3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发生的争议; 6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41、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三)劳动调解(三)劳动调解1、调解主体、调解主体(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

42、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担任。2、调解程序、调解程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

43、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四)劳动仲裁(四)劳动仲裁1、仲裁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仲裁主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劳动争议仲裁

44、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曾任审判员的;曾任审判员的; *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作满五年的; * *律师执业满三年的。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2、仲裁管辖:、仲裁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劳动合同

45、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委员会管辖。3、申请和受理、申请和受理(1)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五日内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46、,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十日内向劳动争议内

47、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4、开庭和裁决开庭和裁决(1)仲裁庭由)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2)劳动者)劳动者无法提供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请求有关的证

48、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不提供的,应的,应当承担当承担不利后果不利后果。(3)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

49、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出裁决。*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5

50、 5、仲裁时效、仲裁时效(1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年。仲裁时。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日起计算。(2 2)因当事人一方)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或者向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重新计算。计算。 (3 3)因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时效期间继续继续计算。计算。 (4 4)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终止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提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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