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问题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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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解读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20122012年年9 9月月7 7日日主要内容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四、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五、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十、有关单证证明十一、违章处理主要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总体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2、局出台了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进一步明确了出口退税货物的条件、范围、计税依据、退税率、申报时限、申报资料和要求,进一步简化了退税手续,减轻了企业负担。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概念 1、出口企业,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

3、产企业。所称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2、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 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3、视同出口货物 (1)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2)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

4、中心(B型)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3)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 。 (5)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暂仅适用于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产销售给国内和国

5、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 。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出口货物的各项规定。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对进境复出口货物或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的加工修理修配。 不包括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劳务。(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免抵退税办法 免

6、抵退税概念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列名生产企业我省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邯郸圣棉纺织有限公司。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视同自产货物范围 (1)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

7、税退(免)税政策: 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纳税信用等级A级。 上一年度销售额亿元以上。 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2)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使用本企业注

8、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

9、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集团公司总部及其成员企业不在同一地区的,或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认定;总部及其成员不在同一个省的,总部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应将认定文件抄送成员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国家税务局。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

10、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2、免退税办法 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三)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

11、物劳务的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劳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或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3、生产

12、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5、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

13、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6、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7、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14、。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8、中标机电产品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生产企业为销售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为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9、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 10、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作为购买方的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购进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

15、出口货物劳务:(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

16、(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二、适

17、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三)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18、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二、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如果放弃免税,实行按内销货物征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更改。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是指: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2.出口企业或

19、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期限内申报免税核销以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不予免税核销的出口卷烟。 7.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口货物劳务: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免)税凭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

20、境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2)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4)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5)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

21、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6)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8、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除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货物劳务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免增值税、消费税,属于内销免税的,除按规定补报免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属于内销征税的,应在免税申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四、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对本年度的出口货物劳务,剔除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免税,已按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已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后的余额,除内销免税货物按前款规定执行外,须在次年6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9、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若发生未经海关批准将海关保税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10、发生增值税、消费税不应退税或免税的,出

23、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当补缴已退或已免税款。 (二)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其应纳增值税按下列办法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三、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四、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四、适用消费税退

24、(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一)适用范围 1.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3.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应按规定缴纳消费税,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二)消费税退税的计税依据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 属于从价定率计征

25、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五、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一)出口企业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签订首份委托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1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五、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 3银行开

26、户许可证; 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1、2项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之前发生的出口货物劳务,在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后,可以在规定的退(免)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增值税退(免)税或免税,以及消费税退(免)税或免税。(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五、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认定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四)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填报出口

27、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资格,然后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在申请注销认定前,应先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认定后,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 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28、。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二)申报资料 1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除按纳税申报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1)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申报,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2)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5)下列原始凭证: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

29、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无须向税务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审核出口退税时,不再审核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 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止到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但已核销的以及已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的,均按改革前的出口退税有关规

30、定办理。2012年8月1日前报关出口的货物,截止到7月31日未到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且未核销的,无须向税务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发票;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3、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2)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六、生产企业出口

31、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三)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须按下列规定办理手册登记、进口料件申报和手册核销: 1.企业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后,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扣除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的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 2.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应于料件实际进口之日起至次月(采用实耗法计算的,在料件实际耗用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进口货物报关单、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及代理进口协议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

32、货物扣除保税进口料件申请表。 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3.采用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应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以结案日期为准,下同)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 采用电子账册的企业,应在海关办结一个周期核销手续后,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 。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企业应根据核销后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计

33、算调整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 (四)购进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国内免税原材料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企业应单独核算用于加工出口货物的免税原材料,并在免税原材料购进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扣除国内免税原材料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申报 (五)免抵退税申报数据的调整 对前期申报错误的,在当期进行调整。在当期用负数将前期错误申报数据全额冲减,再重新全额申报。 发生本年度退运的,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发生跨年度退运的,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年度已

34、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办法或征税办法,在当期用负数冲减原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跨年度已申报免抵退税的,如须实行免税或征税办法,不用负数冲减,应全额补缴原免抵退税款,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

35、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二)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1)出口货物报关单;(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七、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3)出口收汇核销单;(8月1日后已取消) (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6、,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 (一)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应在出口或销售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 在申报期内向征税机关申报免税 (二)其他的适用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劳务免税

37、业务发生的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填报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 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在货物劳务免税业务发生的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凭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已申

38、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如果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前已确定要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可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前款规定的手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已经申报免税的,不得再申报出口退(免)税或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三)来料加工委托加工出口的货物免税证明及核销 (1)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后,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

39、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出口企业应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转交加工企业,加工企业持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加工费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手续。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适用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申报(2)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并办理海关核销手续后,持海关签发的核销结案通知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和下列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来料加工免税

40、证明;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一)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由购买水电气的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电子申报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加盖银行印章的复印件)。 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

41、值税专用发票。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二)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如果属于出口企业销售给境外单位、个人,境外单位、个人将其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海关在其全部离境后,签发进入保税区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保税区外的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时,除分别提供生产企业、外贸企业规定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确定申报退(免)税期限的出口日期以最后一批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的出口日期准。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 (三)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

42、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逾期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申报退税。 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

43、协议;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4.出口收汇核销单;(8月1日后已取消)5.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 (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银办函2012381号):重点监管企业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所获得的人民币资金不得存放境外,河北606户重点监管企业。(五)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附件21所列货物的退(免)税,应在申报报表中的明细表“退(免)

44、税业务类型”栏内填写附件21所列货物对应的标识。 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六)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在其退税凭证尚未收集齐全的情况下,可凭出口合同、销售明细账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在货物向海关报关出口后,应按规定申报退(免)税,并办理已退(免)税的核销手续。多退(免)的税款,应予追回。生产企业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3.生产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生产周期在1年及1年以上。 4.上一年度净资产大于同期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额之和的3倍。 5.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

45、生逃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九、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其他申报要求(七)申报退(免)税期限、免税的申报期限(指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或补齐单证的出口货物)、申请开具代理证明期限相应追溯到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的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申报期限、免税申报期限、开具代理证明期限、征税申报期限延长三个月。 其他规定自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起始日期:属于向海关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货物,以出口发票(外销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属于保

46、税区内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以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十、有关单证证明(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和申报退税时限一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填报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出口货物报关单;3.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受托方被停止退(免)税资格的,不得申请开

47、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十、有关单证证明(二)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委托进口加工贸易料件,受托方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交委托方。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应填报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加工贸易手册及复印件; 2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3代理进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十、有关单证证明(三)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

48、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 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十、有关单证证明 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四)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 丢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 申请开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应填报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49、(1)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联次或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打印的报关单信息页面);(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十、有关单证证明 (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应凭下列资料填报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已开具过的进货分批申报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十、有关单证证明(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新)征税的,以

50、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十、有关单证证明(七)中标证明通知书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的项

51、目,招标机构须在招标完毕并待中标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生效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中标证明通知书。招标机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标证明通知书及中标设备清单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和信息:国家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通知;中标项目不退税货物清单; 中标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4贷款项目中,属于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招标机构对分包合同出具的验证证明;5贷款项目中属于联合体中标的,还应提供招标机构对联合体协议出具的验证证明;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十、有关单证证明(八)丢失有关证明的补办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丢失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

52、机关填报关于补办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申请,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在核实确曾出具过相关证明后,重新出具有关证明,但需注明“补办”字样。十一、违章处理(一)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1未按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2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拒绝税务机关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账簿、凭证、资料的,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规定予以处罚。(三)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53、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四)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进料加工登记、申报、核销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五)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十一、违章处理(六)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主管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下列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

54、格:1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5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谢谢大家! 办公室电话:886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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