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基本法律制度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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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产资源管理基本法矿产资源管理基本法律制度与矿产资源开律制度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发整合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与矿产资源开发矿产资源法律制度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整合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矿产资源基本法律制度矿产资源基本法律制度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第一部分第一部分矿产资源基本法律制度矿产资源基本法律制度要掌握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必须解决三个问题要掌握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必须解决三个问题: :一一 矿矿产产资资源源法法律律制制度度是是如如何何建建立立起起来来的的?-我我国国矿矿产产资资源源法法律律制制度度建建设设历史沿革历史沿革二二 现现行行的的矿矿产产资资源源法法规规体体系系是怎样的?

2、是怎样的?-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三三 从从事事矿矿产产资资源源开开发发和和管管理理必必须须遵遵循循哪哪些些法法律律制制度度?-矿矿产产资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主要制度规定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主要制度规定一、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一、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古代古代: :封建社会几千年,对矿冶主要是制盐、冶铁、封建社会几千年,对矿冶主要是制盐、冶铁、采金炼银实行官营政策采金炼银实行官营政策 近代近代 世界真正意义的矿业法律法规起源于世界真正意义的矿业法律法规起源于1818世纪。世纪。欧洲在近欧洲在近200 200 年间,逐渐形成了专门的矿业法律。年间,逐渐形

3、成了专门的矿业法律。到了到了1919世纪,西方国家矿业法律先后完成了世纪,西方国家矿业法律先后完成了“立立”的阶段。的阶段。 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光绪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光绪3333年(年(19071907年)清年)清政府参照英、法、德、奥、日、西、比等国的矿政府参照英、法、德、奥、日、西、比等国的矿业法律,颁布了大清矿务章程。这是我国历业法律,颁布了大清矿务章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矿产资源管理法规,但实际上它并未史上第一个矿产资源管理法规,但实际上它并未付诸实施。付诸实施。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现代现代两个时期两个时期-新中国成立前新中国成立前 191

4、4 1914年,中华民国农商部仿照日本年,中华民国农商部仿照日本矿业法律修订并颁布了矿业条例。矿业法律修订并颁布了矿业条例。 两年后,这个条例即开始修订,直两年后,这个条例即开始修订,直到到19301930年国民党政府正式颁布并实施年国民党政府正式颁布并实施矿业法。矿业法。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现代现代_新中国成立后新中国成立后: :三个阶段三个阶段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1949-1978)(1949-1978) 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1979-(1979-1999):1999): 为法律制度为法律

5、制度“立立”的阶段的阶段 (1)1979-1987 (1)1979-1987:矿法及配套法规出台:矿法及配套法规出台 (2)1988-1999: (2)1988-1999:国家进一步加大矿产资国家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的立法力度源的立法力度 市场体制基本确立时期市场体制基本确立时期(2000(2000以后以后):):法律制法律制度完善阶段度完善阶段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1949-1978)(1949-1978):出现了五个与矿业管理有关的法规:出现了五个与矿业管理有关的法规: 1951 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矿业暂行条例年

6、政务院颁布的矿业暂行条例19541954年颁布的地质勘查工作统一登记暂行办法年颁布的地质勘查工作统一登记暂行办法19581958年颁布的全国地质工作登记暂行规程年颁布的全国地质工作登记暂行规程19651965年制定发布的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年制定发布的矿产资源保护试行条例19781978年国务院批转的小煤矿管理试行办法年国务院批转的小煤矿管理试行办法19861986年的矿产资源法颁布后废止年的矿产资源法颁布后废止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 :两个阶段两个阶段(1)1979-1987(1)1979

7、-1987:矿法及配套法规出台:矿法及配套法规出台19861986年,年,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7 7部委历时部委历时7 7年,共同参与立法,经历年,共同参与立法,经历1515稿的),新中国真正稿的),新中国真正结束了矿产资源管理无法可依的历史结束了矿产资源管理无法可依的历史 ;19871987年,年,国务院发布了三个配套法规:国务院发布了三个配套法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

8、制度建设历史沿革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2)1988-1999:(2)1988-1999:国家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的立法力度国家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的立法力度 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1991(1991年年)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19931993年)年)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1994年年)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1994年年)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1994(1994年年)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乡镇煤

9、矿管理条例(1994(1994年年) )等行政法规。等行政法规。19961996年,年,我国对矿产资源法进行了修改我国对矿产资源法进行了修改,同时还颁布了,同时还颁布了煤炭法。煤炭法。19981998年,依据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修订和颁布了年,依据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修订和颁布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时期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其他

10、相关法律法规:草原法(草原法(19851985年)年)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19861986年)年)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规定(19881988年)年)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19891989年)年)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19891989年)年)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19911991年)年)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19921992年)年)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19941994年)年)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19961996年)年)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19991999年)年)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经过改革开放后近经过改革开放后近2020年的努

11、力,我国基本完成年的努力,我国基本完成矿业法矿业法“立立”的阶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矿产资的阶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确立的基本法律制度:7 7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地质调查工作备案登记制度地质调查工作备案登记制度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制度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山环境保护制度矿山环境保护制度矿山安全保障制度矿山安全保障制度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

12、制度建设历史沿革市场体制基本确立时期市场体制基本确立时期(2000(2000以后以后):):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完善阶段完善阶段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0022002年)年)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2002年)年)水法(水法(20022002年)年)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022002年)年)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2004年)年)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确立的新制度:确立的新制度: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制度矿山建设项目安全

13、预评价制度矿山安全环保设施矿山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矿山生产安全许可制度矿山生产安全许可制度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19981998年以后,国土资源系统完成组建工作年以后,国土资源系统完成组建工作后,也进一步加快了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建后,也进一步加快了矿产资源管理法制建设步伐设步伐 起启动了矿产资源修订工作(起启动了矿产资源修订工作(20032003年)年) ,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调研工作,进入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调研工作,进入法律框架起草阶段法律框架起草阶段 出台了

14、大量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大量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主要规章有:主要规章有: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1999年)年)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20032003年)年)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20012001年)年)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2004年)年)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建设历史沿革进一步确立了的新制度:进一步确立了的新制度: 矿产资源听证制度矿产资源听证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矿产资源规划管

15、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二、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 宪法宪法 法律法律 法规法规 规章规章 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宪法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 宪法中对我国矿产资源的产权关系和利用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

16、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这些规定,构成了我国矿产资源立法的基本依据。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法律法律 本法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与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相关的法律:与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相关的法律: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19891989年)年) 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2002年)年) 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19911991年)年) 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

17、法(19921992年)年)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0022002年)年)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19861986年)年) 水法(水法(20022002年)年) 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1998(1998年年 ) ) 草原法(草原法(19851985年)年)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19961996年)年) 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19991999年)年)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19891989年)年) 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19941994年)年) 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法规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

18、施细则,1994年年3月月26日国务院令第日国务院令第152号发布;号发布;(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年2月月12日国务院令第日国务院令第240号;号;(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于1998年年2月月12日以国务院令第日以国务院令第241号颁布;号颁布;(4)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于)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于1998年年2月月12日以国务院令第日以国务院令第242号颁布;号颁布;(5)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年4月月29日国务院发布;日国

19、务院发布;(6)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1994年年2月月27日国务院令第日国务院令第150号发布;号发布;(7)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02年年3月月19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第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第349号发布,自号发布,自2002年年7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年12月月24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第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第394号发布,并自号发布,并自2004年年3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9 9)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国发20064号)号)(10)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

20、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167号令,号令,1994年年9月月2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2)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474号,号,2006年年9月月6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过,自2006年年1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2004年年12月月22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年4月月1日起

21、施行。日起施行。(14)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号)(15)(15)地质勘查资质管理办法现行的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矿产资源法规体系法规法规地方法规地方法规 (1)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1997年年12月月3日,省日,省8届人大常委会第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2)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1998年年4月月2日,省日,省9届人大常委会第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3)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湖北

22、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2001年年5月月31日,省日,省9届人大常委会第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规章规章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章:8(1 1)湖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19951995年年5 5月月4 4日日湖北省人民政府第湖北省人民政府第7272号令发布;号令发布;(2 2)湖北省矿产储量管理规定,)湖北省矿产储量管理规定,19941994年年8 8月月2727日省人民政府令日省人民政府令5959号发布;号发布;(3 3)湖北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湖北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1997

23、1997年年4 4月月1 1日省人民政府日省人民政府令第令第117117号发布;号发布;(4 4) 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32003年年8 8月月181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民政府令第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人民政府令第255255号发布,号发布,自自20032003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5 5) 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民政府令第298298号,号,20062006年年1111月月2727日省人民

24、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自20072007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6 6)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1997(1997年年) );(7 7)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2006年)。年)。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规章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3636(1)关于发布实施矿床工业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储)关于发布实施矿床工业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储1992210号);号

25、);(2)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133号);号);(3)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号);(4)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88号);号);(5)关于地质矿产勘查投入核算范围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关于地质矿产勘查投入核算范围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50号);号);(6)关于重申矿业企业矿产资源勘查支出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关于重申矿业企业矿产资

26、源勘查支出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11号);号);(7)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年);(8)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号);(9)关于实行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关于实行全国探矿权统一配号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294号)号)(10)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27、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3号);号);(12)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号);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规章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13)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号);(14)关于实行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的通知)关于实行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储量评审备

28、案管理权限的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国土资厅发2006166号)号)(15)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6394号);号);(16)关于印发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建(财建2006695号);号);(17)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财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管理办法(财建2004262号);号);(18)关于加大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财建)关于加大对国有重点矿山企业财政政策扶持力度的指导

29、意见(财建2006794号);号);(19)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6号);号);(20)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3年);年);(21)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保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53号);号);(22)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通知(国土资发200768号);号);(23)关于印发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

30、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印发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71号);号);(24)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号);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规章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 :(25)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36号);号);(26)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2003年);年);(27)关于开展矿产资

31、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号);(28)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做好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1号);号);(29)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号);(30)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号);(31)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厅发19993

32、6号);号);(32)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72号);号);(33)关于印发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关于印发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7号);号);(34)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464号);号);(35)关于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印发矿产督察工作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

33、0362号);号);(36)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年修订)。 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规章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1414(1 1)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设计编写要求、湖北省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设计编写要求、湖北省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坑探工程设计编写要求的通知(鄂土资发体矿产地质勘查坑探工程设计编写要求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36200736号);号);(2 2)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湖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

34、规划编制指导意见(3 3)关于编制与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发)关于编制与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0440200440号);号);(4 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资发200734200734号);号);(5 5)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发200532200532号)号)(6 6)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审批管理办法的

35、通知(鄂土资发)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539200539号);号);(7 7)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1072006107号);号);(8 8)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61092006109号);号);(9 9)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92200692

36、号);号);(1010)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建发)关于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建发20061592006159号号 )(1111)湖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湖北省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0427200427号号 )(1212)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574200574号);号);(1313)关于进一步做好核查检测工作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核查检测工作

37、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70200670号);号);(1414)关于实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关于实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92200692号);号);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主要制度规定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的主要制度规定 归为14类: (一)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 (二)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二)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三)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三)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制度(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制度(五)地质调查备案登记制度(五)地质调

38、查备案登记制度(六)矿业权管理制度(六)矿业权管理制度(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九)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九)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制度(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制度 (十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十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十二)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十二)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十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十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十四)矿业用地管理制度(十四)矿业用地管理制度(一)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一)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制度 我

39、国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我国实行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度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二)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二)矿产资源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矿法规定矿法规定: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先进法制国家的普遍做法:先进法制国家的普遍做法:对矿

40、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世界发展趁势:世界发展趁势:资源和产业集中管理。资源和产业集中管理。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方向:对矿产资源实行对矿产资源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集中统一管理。主要措施:主要措施:19981998年至年至20022002年的机构改革,撤销了涉及矿产开年的机构改革,撤销了涉及矿产开发的七个行业主管部门,将原分散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单矿发的七个行业主管部门,将原分散在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单矿种矿产资源管理职统一划转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种矿产资源管理职统一划转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矿产资源法滞后,

41、在实践中有的部门还根据矿产资源法滞后,在实践中有的部门还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不时提出分割矿产资源管理的要求。我矿产资源法的规定,不时提出分割矿产资源管理的要求。我省河砂和磷矿存在多头管理。省河砂和磷矿存在多头管理。 ( (三三)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矿法规定矿法规定: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问题:问题:法律地位还不够明确法律地位还不够明确 现状:现状:至至20042004年,形成以省、市、县三级矿产资年,形成以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主线

42、,单矿种规划和勘查开采专项源总体规划为主线,单矿种规划和勘查开采专项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目前规划为补充的规划体系。目前, ,正在进行二轮规划正在进行二轮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提出了开展矿业权设置方案编编制工作。同时,提出了开展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与管理的新任务。制与管理的新任务。 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制度: 规划审查制度规划审查制度 分类勘查开采制度分类勘查开采制度 分区勘查开采制度分区勘查开采制度 总量控制制度总量控制制度 最低开采规模制度最低开采规模制度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改革方向改革方向: : 矿法修改,增加规划专章,强化地位矿法修改,增

43、加规划专章,强化地位; ; 强化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强化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 ; 强化矿业用地管理制度强化矿业用地管理制度; ; 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制度(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制度准入管理的内涵:准入管理的内涵: 制定勘查开采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据准制定勘查开采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据准入条件和标准,审查是否允许申请人从事或开展入条件和标准,审查是否允许申请人从事或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市场准入审查内容:市场准入审查内容: 勘查、开采资质(资金、技术、管理);产勘查、开采资质(资金、技术、管理);产业

44、规划,资源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资源业规划,资源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相邻关系。利用效率,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相邻关系。管理切入点:管理切入点: 作业资质认证;作业资质认证; 矿业权审批登记(设置审批、方案审查)。矿业权审批登记(设置审批、方案审查)。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准入管理制度现状与问题:现状与问题: 门槛过低门槛过低导致秩序混乱、利用方式导致秩序混乱、利用方式粗放、环境破坏、安全保障条件低粗放、环境破坏、安全保障条件低要求与趋势:要求与趋势: 明确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明确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基本思路:基本思路: 分类

45、制定准入条件分类制定准入条件: :投资与作业分开,投资与作业分开,分行业分行业( (勘查业与采掘业勘查业与采掘业) )、产业(矿种)研究制、产业(矿种)研究制定;定; 严格准入管理严格准入管理: :作业资质认证审查作业资质认证审查; ;项目项目审查(设置审批和技术方案审查)。审查(设置审批和技术方案审查)。(五)地质调查工作备案登记制度(五)地质调查工作备案登记制度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 国务院国务院240240号令号令(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办法) )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19981998年年7 7号文件号文件( (关于矿产资源勘关于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登

46、记有关规定的通知查登记、开采登记有关规定的通知) ) 登记权限登记权限: : 调查项目的区块范围是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调查项目的区块范围是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跨省(区、市)的,海域、跨省(区、市)的,-国务院地质矿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 ; 申请其它地质调查项目申请其它地质调查项目-项目所在地的省级项目所在地的省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登记,领取地质调查证。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登记,领取地质调查证。地质调查工作备案登记制度地质调查工作备案登记制度申请资料要求申请资料要求: : 申请地质调查的应填写地质调查申请申请地质调查的应填写地质调查申请登记书,并附地质调查项目申请登记区块登

47、记书,并附地质调查项目申请登记区块范围图。范围图。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 : 地质调查证工作面积不限,不具排它地质调查证工作面积不限,不具排它性,无须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持证人不享性,无须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持证人不享受探矿权人的权利。受探矿权人的权利。(六)矿业权管理制度(六)矿业权管理制度作用和地位作用和地位:矿产资源管理的核心和主线。:矿产资源管理的核心和主线。主要依据:主要依据: 本法本法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转让管理

48、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 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 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200612号)号) 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2005200号)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发发20

49、061072006107号)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61092006109号)号)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审批登记运转流程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审批登记运转流程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基本做法:基本做法:实行探矿权与采矿权分开管理。实行探矿权与采矿权分开管理。概念:概念: 探矿权,是指探矿权申请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探矿权,是指探矿权申请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范围和期限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查许可证规定范围和期限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

50、个人称为探矿权人。 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人。矿人。矿业权管理在矿政管理中的地位我省矿业权管理的特点我省矿业权管理的特点 按照分级、分类、分型的原则,依照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对矿业权进行管理。 分级:就是按照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勘查开采特点确定矿业权出让的行政机关(107号文); 分类:就是按照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开采风险确定矿业权出让方式(109号文); 分型(程序

51、):就是矿业权分类和分级管理之间的衔接(征求意见稿)。矿业权管理分级分类分型(程序)申请在先方式出让探矿权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县级发证市级发证省级发证部发证设置审批登记发证出让转让和技术政策审查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主要规定:主要规定: 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矿业权的管理权限矿业权的管理权限 分类管理分类管理-矿业权出让方式矿业权出让方式 分型管理分型管理-矿业权管理程序矿业权管理程序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 -分级管理与管理权限分级管理与管理权限 探矿权探矿权国家和省两级审批登记管理国家和省两级审批登记管理采矿权出让采矿权出让国家、省、市、县四级审国家、省、市、县四级

52、审批登记管理批登记管理采矿权转让采矿权转让国家规定实行国家和省两国家规定实行国家和省两级审批管理。我省改革:国家、省、市、级审批管理。我省改革:国家、省、市、县四级转让审批登记管理县四级转让审批登记管理分级管理与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管理与探矿权的审批权限级别级别分级发证原则分级发证原则国土国土资源部资源部1 1、石油、天然气、煤成(层)气、石油、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钨、锡、锑、放射性、钨、锡、锑、稀土矿产勘查;稀土矿产勘查;2 2、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Km30Km2 2的勘查;的勘查;3 3、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铁

53、、铜、铁、铜、铅、锌、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投资大于铝、镍、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500万元人民币(含)的勘查项目;万元人民币(含)的勘查项目;4 4、跨省、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跨省、直辖市的矿产资源勘查。 湖北省国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资源厅除上述情形以外的除上述情形以外的市、县国市、县国土资源局土资源局不得发证不得发证分级管理与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管理与采矿权的审批权限主要文件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主要文件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54、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发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鄂土资发2006107号)号)采矿权采矿权审批范围:审批范围:分级管理与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管理与采矿权的审批权限(一)级别级别分级发证原则分级发证原则国土国土资源部资源部1 1、石油、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石油、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2 2、煤(煤井田储量、煤(煤井田储量1 1亿吨(含)以上);亿吨(含)以上);3 3、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上的;、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上的;4 4、

55、金、银、铂、锰、铬、钴、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大型以上大型以上的;的;5 5、跨省、直辖市的。、跨省、直辖市的。湖北湖北省国省国土资土资源厅源厅1 1、煤(煤井田储量、煤(煤井田储量1 1亿吨以下);亿吨以下);2 2、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下的;、钨、锡、锑、稀土矿床储量规模为小型以下的;3 3、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中型以

56、下的;钾、锶、金刚石、铌、钽矿床储量规模中型以下的;4 4、二氧化碳气、地热、硫、石棉、矿泉水、宝玉石、石煤、泥炭、二氧化碳气、地热、硫、石棉、矿泉水、宝玉石、石煤、泥炭的开采;的开采;5 5、上述所列矿产以外的,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上的甲类矿产、上述所列矿产以外的,储量规模为中型(含)以上的甲类矿产资源;资源;6 6、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且储量规模为大型、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且储量规模为大型(含)以上的矿产资源;(含)以上的矿产资源;7 7、本省内矿区范围跨市(州)行政区域的。、本省内矿区范围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分级管理与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管理与采矿权的

57、审批权限(二)级别级别分级发证原则分级发证原则市级市级国土国土资源局资源局1 1、前述所列、前述所列3636种以外的,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甲类矿产资源;种以外的,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甲类矿产资源; 2 2、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储量规模为中型、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储量规模为中型的矿产资源;的矿产资源;3 3、本市(州)内矿区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本市(州)内矿区范围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县级县级国土国土资源局资源局1 1、前述所列、前述所列3636种以外的,零星分散的甲类矿产资源;种以外的,零星分散的甲类矿产资源; 2 2、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储量规模为小型

58、、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储量规模为小型(含)以下的矿产资源。(含)以下的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 -分类管理与矿业权出让方式分类管理与矿业权出让方式 计划经济时期,矿业权一律是按照行政审计划经济时期,矿业权一律是按照行政审批无偿方式授予。批无偿方式授予。 市场经济条件下:分类管理(出让)市场经济条件下:分类管理(出让) 无偿无偿 协议出让协议出让 有偿有偿 招标招标 竞争出让竞争出让 拍卖拍卖 挂牌挂牌分类管理与矿业权出让方式分类管理与矿业权出让方式 出让方式的确定出让方式的确定文件依据:文件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59、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国土资发200612200612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发20061092006109号)号)基本政策思路:基本政策思路: 从分类管理入手,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地质勘从分类管理入手,根据矿产资源的自然属性和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查工作程度,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实行高风险勘查申请在先、低风险勘查市场出让、矿权。实行高风险勘查申请在先、低风险勘查市场出让、无需勘查就直接出让采矿权无需勘查就直接出让采矿权 。从两个

60、层次界定:勘查开。从两个层次界定:勘查开采矿种分类采矿种分类分类目录;以往工作程度。分类目录;以往工作程度。 矿业权的分类管理与出让方式矿业权的分类管理与出让方式类别分类原则出让方式第一类第一类 1 1、地热、地热( (火成岩、变质岩区构造裂隙型火成岩、变质岩区构造裂隙型) );2 2、铁(岩浆热液型)铁(岩浆热液型)及其它非层控型黑色金属;及其它非层控型黑色金属;3 3、铅(岩浆热液型)、锌(岩浆热液型)及其它非层、铅(岩浆热液型)、锌(岩浆热液型)及其它非层控型有色金属;控型有色金属;4 4、贵金属;贵金属;5 5、稀有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稀有金属、稀散金属、稀土金属;6 6、自然

61、硫、硫铁矿(岩浆热液型)、钾盐、萤石、砷;、自然硫、硫铁矿(岩浆热液型)、钾盐、萤石、砷;7 7、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石棉、蓝石棉、蛭石、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石棉、蓝石棉、蛭石、沸石、重晶石(热液型)、方解石(岩浆热液型)、冰沸石、重晶石(热液型)、方解石(岩浆热液型)、冰洲石;洲石;8 8、宝石(含金刚石、刚玉、绿柱石、电气石、黄玉)、宝石(含金刚石、刚玉、绿柱石、电气石、黄玉)、玉石、玛瑙、水晶;玉石、玛瑙、水晶;9 9、二氧化碳等火成岩、变质岩区构造裂隙型水气矿产、二氧化碳等火成岩、变质岩区构造裂隙型水气矿产按申请在先方式出让探矿权 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级及矿业权出让方式矿产勘查开采

62、分类级及矿业权出让方式 (1)矿业权的分类管理与出让方式矿业权的分类管理与出让方式类别类别分类原则分类原则出让方式出让方式第二类第二类1 1、煤炭、石煤、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地热、煤炭、石煤、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地热( (沉沉积地层型积地层型) );2 2、层控型黑色金属矿产;、层控型黑色金属矿产;3 3、层控型有色金属矿产;、层控型有色金属矿产;4 4、砂金;、砂金;5 5、层控型化工矿产;、层控型化工矿产;6 6、菊花石、百鹤玉、米黄玉、绿松石;、菊花石、百鹤玉、米黄玉、绿松石;7 7、层控型非金属固体矿产;、层控型非金属固体矿产;8 8、地下水地下水( (沉积地层型沉积地层型)

63、)、矿泉水。、矿泉水。按招标拍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卖挂牌方式出让探式出让探矿权矿权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级及矿业权出让方式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级及矿业权出让方式 (2)矿业权的分类管理与出让方式矿业权的分类管理与出让方式类别分类原则出让方式第三类 碳酸盐岩碳酸盐岩( (建筑石料用、制灰用建筑石料用、制灰用) )、岩浆岩、岩浆岩( (建筑石料建筑石料用用) )、砂岩、砂岩( (建筑石料用及砖瓦用建筑石料用及砖瓦用) )、天然石英砂、天然石英砂( (建筑、建筑、砖瓦用砖瓦用) )、粘土、粘土( (砖瓦用砖瓦用) )、页岩、页岩( (砖瓦用砖瓦用) )。可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不设置探矿权):矿产勘查

64、开采分类级及矿业权出让方式 (3)探矿权无偿出让的范围越来越小,大部分有偿,并且要招标拍卖挂牌所有直接出让的新立采矿权全部有偿 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矿业权管理制度矿业权管理制度-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申报审批登记:申报审批登记:两个阶段两个阶段 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申报审核申报审核 下级国土管理部门或矿业权申请人下级国土管理部门或矿业权申请人审批登记审批登记 具有审批登记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有审批登记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登记三个环节 设置审批设置审批 出让转让和技术政策审查出让转让和技术政策审查 登记发证登记发证办理程序与材料要求办理程序

65、与材料要求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矿业权设置审批矿业权设置审批矿业权管理最重要的矿业权管理最重要的环节环节矿业权能否设立?矿业权能否设立?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设立?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设立?范围如何划定?矿业权以什么方式出让?范围如何划定?矿业权以什么方式出让?必须实行集中会审必须实行集中会审形成的主要结果形成的主要结果划定勘查作业区或矿区划定勘查作业区或矿区范围的批复范围的批复 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矿业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和技术政策审查和技术政策审查A、技术性材料的准备与审查储量占用登记矿产资源勘查/坑探设计、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认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66、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查认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审查认定矿山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查坑探工程/矿山安全预评价评价报告编制与审查矿山土地复垦报告编制与审查B、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储量预测/检测报告编制与审查认定矿业权价款评估认定矿业权组织出让矿业权出让合同签订矿业权价款交纳无偿出让的矿业权(主要是探矿权)不涉及矿业权出让方面的工作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分型管理与矿业权管理程序矿业权登记完成出让工作后的矿业权权属确认工作办事结果: 颁发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颁发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 新立探矿权申报程序新立探矿权申报程序 国家和省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由承担勘查任务的国有地勘单位持国家或省级

67、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任务书直接直接向省国土资源厅提交勘查登记申请。市、县政府出资安排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由承担勘查任务的地勘单位持市、县政府矿产资源勘查项目任务书逐级审查申报逐级审查申报勘查登记申请,最终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办理探矿权设置审批手续。无偿授予及协议方式出让的商业性投资项目(含各地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安排的地质勘查项目),探矿权申请逐级审查申报,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办理探矿权设置审批手续。其中,协议方式出让的,必须要取得协议出让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市、县强烈呼吁市、县强烈呼吁, ,巡视组要求,但还未实行巡视组要求,但还未实行) )属于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

68、让的探矿权项目,先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逐级申逐级申报报探矿权设置申请,报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意后,首先办理探矿权设置审批手续,然后由省国土资源厅委托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探矿权出让工作,最后由竞得人持招标拍卖挂牌确认书,直接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勘查登记。 延续、变更、保留、转让探矿权申报审批登延续、变更、保留、转让探矿权申报审批登记程序记程序延续、变更、保留、转让探矿权申请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办理探矿权登记审批手续。涉及勘查矿种和勘查范围调整的探矿权的变更,变更申请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原发证机关办理探矿权设置审批手续;同意勘查矿种和勘查范围调整的,在各项专业性报告通过确认或备

69、案后,无偿出让探矿权项目直接办理勘查登记;有偿出让项目,在缴纳探矿权价款后办理勘查登记。 探矿权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呈报资料要求探矿权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呈报资料要求(一)根据鄂土资发(一)根据鄂土资发2006109号文规定,以申请在先方式确定探矿号文规定,以申请在先方式确定探矿权申请人、无偿出让探矿权项目,提供以下资料:权申请人、无偿出让探矿权项目,提供以下资料:1、资料目录;2、探矿权人申请报告(说明申请理由及要简要论证;前期地质工作概况;地质勘查初步方案;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探矿权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申请登记书及申请的区块范围图;4、探矿权申请人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

70、成说明;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6、勘查计划或合同;7、工作区域地形地质图(地质图应反映申请勘查区及周边地形地质情况和成矿信息,比例尺应大于1:5万);8、交通位置图(比例尺应大于1:20万);9、合作勘查项目应提交合作合同;10、矿山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勘查区域设置矿权符合矿权设置方案的审查意见;11、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探矿权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勘查矿种或增加坑探工程探矿权变更勘查作业区范围(勘查矿种或增加坑探工程 )呈报资料要求呈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时应同时呈报纸质报件和电子报件。资料内容如下:1、资料目录;2

71、、探矿权人申请报告(说明前期地质工作概况;地质勘查初步方案;变更探矿权勘查范围、勘查矿种或增加坑探工程的理由及要简要论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3、探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区块范围图;4、探矿权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5、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6、勘查计划、合同;7、工作区域地质工作总结及地形地质图(地质图应反映申请勘查区及周边地形地质情况和成矿信息,比例尺应大于1:5万);8、交通位置图(比例尺应大于1:20万);9、合作勘查项目申请还应提交合作合同;10、勘查作业区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勘查区域设置矿权符合矿

72、权设置方案的审查意见:11、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探矿权转让审批呈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时应同时呈报纸质报件和电子报件。资料内容如下:1、资料目录2、探矿权转让申请书;3、勘查许可证复印件;4、由勘查登记机关出具的转让申请人按规定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及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证明材料;5、由有关地质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探矿权属无争议的证明材料;6、转让申请人和受让人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7、矿产资源勘查情况报告。如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尚需附具有关证明材料;8、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确认文件;9、申请转让的探矿权为再次转让的,应附具原转让审批文件复印件;10、转让申请人

73、的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11、有关部门出具的勘查资金证明。12、以继续勘查为目的的受让人(1)勘查单位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委托勘查的,应出具由探矿权受让人与勘查单位签订的委托勘查合同;(2)能够满足该项勘查工作最低勘查投入的资信证明;(3)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13、以转入采矿为目的的探矿权受让人:(1)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2)能满足该项采矿投入的资信证明;(3)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14、受让人资质条件的其他证明文件;15、 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探矿权登记呈报资料要求探矿权登记呈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申报资料时应同时呈报纸质报件和电子报件。资料内容如下:(一)根据

74、鄂土资发(一)根据鄂土资发2006109号文规定,以申请在先方式确定探矿权人、无偿出让探号文规定,以申请在先方式确定探矿权人、无偿出让探矿权项目,提供以下资料:矿权项目,提供以下资料:1、资料目录;2、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区块范围图;3、探矿权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的批复;4、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勘探工程中有坑探工程的,还需附具坑探工程设计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以及探矿权人保障勘查单位监控坑探施工工作的承诺书;5、汇交地质资料承诺书;6、探矿权申请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7、资信证明;8、勘查作业区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9、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

75、资料。(二)根据鄂土资发(二)根据鄂土资发2006109号文规定,以协议方式定向有偿出让探矿权项目,提供号文规定,以协议方式定向有偿出让探矿权项目,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1、资料目录;2、情形(一)要求的全部资料;3、探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探矿权价款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探矿权登记呈报资料要求探矿权登记呈报资料要求(三)根据鄂土资发(三)根据鄂土资发2006109号文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号文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探矿权项目,由探矿权竟得人提出探矿权登记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探矿权项目,由探矿权竟得人提出探矿权登记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资料目录;2、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区块范

76、围图;3、探矿权划定勘查作业区范围的批复以及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4、勘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批准文件。勘探工程中有坑探工程的,还需附具坑探工程设计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安监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以及探矿权人保障勘查单位监控坑探施工工作的承诺书;5、探矿权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6、勘查单位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已经年检);7、勘查合同;8、汇交地质资料承诺书;9、探矿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探矿权价款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10、资信证明;11、矿山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12、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新立采矿权申报审批登记程序新立采矿权申报审批登记程序 属于招标拍卖挂

77、牌出让的采矿权项目,先由县(市)国土资源部门逐级申报探矿权设置申请,报经发证机关审批同意后,首先办理探矿权设置审批手续,然后由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探矿权出让工作,最后由竞得人持招标拍卖挂牌确认书,直接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勘查登记。属于协议出让采矿权项目,取得协议出让的批复文件或证明文件后,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发证机关审批首先办理采矿权设置审批(划定矿区范围)手续。同意设置采矿权的,各项专业性报告通过确认或备案后逐级审查申报采矿登记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划定矿区范围申请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发证机关审批首先办理采矿权设置审批(划定矿区范围)手续

78、。同意设置采矿权的,各项专业性报告通过确认或备案后逐级审查申报采矿登记申请,办理采矿登记。 延续、变更、转让采矿权申报审批登记程序延续、变更、保留、转让采矿权申请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登记审批手续。涉及开采矿种和矿区范围调整的采矿权的变更,变更申请逐级审查申报,最终提交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设置审批手续。同意开采矿种和矿区范围调整的,在各项专业性报告通过确认或备案后,无偿出让采矿权项目直接办理采矿登记;有偿出让项目,在缴纳采矿权价款后办理采矿登记。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呈报资料要求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呈报资料要求申报资料时应同时呈报纸质报件和电子报件。资料内容如下:(一)探矿权转

79、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申请项目,由原探矿权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一)探矿权转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申请项目,由原探矿权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料:、资料目录;、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附办矿理由及要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4、交通位置图;5、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与勘查矿区储量计算范围关系图(以1:2000至1:5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6、经批准或评审认定(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及储量评审意见书;7、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转让取得的,出具

80、批准该探矿权转让和变更的有关文件;8、矿山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9、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10、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开采区域设置矿权符合矿权设置方案的审查意见:11、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2、开采特殊矿种的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3、资信证明;14、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呈报资料要求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呈报资料要求(二)根据鄂土资发(二)根据鄂土资发2006109号文规定,以协议方式定向有偿出让采矿权号文规定,以协议方式定向有偿出让采矿权项目,提供以下资料项目,提供以下资料:1、资料目录;2、情形(一

81、)要求的全部资料(第7项除外);3、有关政府和部门关于定向协议出让采矿权的批准文件或证明资料。(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项目,由市(州)或县(三)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划定项目,由市(州)或县(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1、资料目录;2、市(州)或县(市)国土资源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新立矿山矿区范围划定申请(正式文件。附办矿理由及要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市(州)国土资源局对申请开采区域设置矿权符合矿权设置方案的审查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82、); 、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4、交通位置图;5、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与勘查矿区储量计算范围关系图(以1:2000至1:5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6、经批准或评审认定(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核查意见书;7、矿山所在地县(市)、市(州)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8、开采特殊矿种的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9、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矿种、开采方式呈报资料要求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矿种、开采方式呈报资料要求、资料目录;、申请报告(附变更矿山矿区范围、开采矿种或开采方式前置审批理由及要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

83、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采矿权变更申请书;4、交通位置图;5、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与勘查矿区储量计算范围关系图(以1:2000至1:5000地形地质图为底图,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6、经批准或评审认定(备案)的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核查意见书;7、原采矿许可证复印件;8、矿山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9、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开采区域设置采矿权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审查意见:10、开采特殊矿种的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11、资信证明;12、工商营业执照;股份组成说明;13、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采矿权登记呈报资料要求(以新立登记为例)采矿权登记呈报资料要求(以新立登

84、记为例)(变更矿区范围、矿种、开采方式比照新立执行)(1)资料目录(2)申请报告;(3)采矿权申请登记书;(4)省厅同意项目设置的批复 1、划定矿区范围(含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协议出让项目、矿产资源整合项目),出具矿区范围划定批准文件; 2、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采矿权的,出具批准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批准文件(附矿区范围图或拐点坐标)以及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确认书; 3、变更矿区范围、矿种、开采方式的,出具变更矿区范围、矿种、开采方式的批准文件;(5)经审批的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申报登记表;(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和确认书;(7)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85、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和认定函;(8)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9)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承诺书;(10)安全预评价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书;(11)矿山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12)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确认通知、矿业权出让合同、缴纳价款的发票复印件(探矿权转采矿权的除外);(13)土地复垦方案及批准文件;(14)采矿权人的工商营业执照;(15)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6)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的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17)矿山所在地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18)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86、(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始建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始建于2020世纪世纪5050年代年代, ,是我国最早建立起来的矿政管理制度是我国最早建立起来的矿政管理制度之一之一 。 储量审批制度储量审批制度 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储量评审备案制度作用和地位:作用和地位: 最早建立的矿政职能;矿产资源管理的最早建立的矿政职能;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已经进入矿产资源管理的主流程。基础;已经进入矿产资源管理的主流程。储储量量管管理理与与国国土土资资源源行行政政管管理理有有关关环环节节的的衔衔接接方方式式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制度体系: 地质资

87、料汇交管理制度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 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和动态监管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和动态监管制度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制度管理依据:管理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20022002年)。年)。概念:概念: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地质资料,是指在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标本、光薄片、样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芯、各类

88、标本、光薄片、样品等实物地质资料。品等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体制:管理体制:国家和省两级管理。国家和省两级管理。“汇交人汇交人”: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为探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为探矿权或采矿权人;从事其他地质工作的,为出资人。或采矿权人;从事其他地质工作的,为出资人。职责:职责:管理和利用服务管理和利用服务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目的:目的:一是统一各个矿产地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价标准,确一是统一各个矿产地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价标准,确保矿产资源储量准确、可靠,提高各个矿产地矿保矿产资源储量准确、可靠,提高各个矿产地矿产资源储量的可

89、比性,实现国际对比;产资源储量的可比性,实现国际对比;二是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监督矿产资源二是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监督矿产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利用的合理性;三是代表国家确认矿产资源实物存量,为摸清国家三是代表国家确认矿产资源实物存量,为摸清国家的矿产资源家底提供基础,为国家进行矿产资源的矿产资源家底提供基础,为国家进行矿产资源的统计、分析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的统计、分析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四是维护矿业活动中的公平竞争环境,避免筹资、四是维护矿业活动中的公平竞争环境,避免筹资、交易过程中储量方面的商业性欺诈行为。交易过程中储量方面的商业性欺诈行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

90、理制度- -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矿产储量评审备案制度国家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实行统一国家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备案实行统一管理。管理。 管理权限:管理权限:三级级管理三级级管理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 (甲类大型甲类大型) )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甲类中小型甲类中小型) ) 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市级负责评审备案范围:市级负责评审备案范围: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大量的砂、石、粘土的矿产资源储量的大量的砂、石、粘土的矿产资源储量; ;甲类零星分甲类零星分散矿产散矿产( (受委托受委托)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91、制度-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 主要依据:主要依据:相配套的法规主要是矿产资源登记相配套的法规主要是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统计管理办法(20032003年)。年)。概念:概念: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登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包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矿产资源统计。记和矿产资源统计。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指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管部门对查明、占用、残留、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况进行登记的活动。矿

92、产资源统计,矿产资源统计,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矿产资源储量变化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统计门对矿产资源储量变化及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活动的活动”,这表明是原矿产储量和开发利用两项,这表明是原矿产储量和开发利用两项统计制度的合并。统计制度的合并。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 探矿权人的主要义务探矿权人的主要义务:是按办法规定,申请:是按办法规定,申请登记在不同勘查阶段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在不同勘查阶段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 采矿权(申请)人的主要义务采矿权(申请)人的主要义务有两方面:一是登有两

93、方面:一是登记义务,包括的情形较多(申请占用的、变更矿记义务,包括的情形较多(申请占用的、变更矿区范围等调整占用的、停办(关闭)矿山后残留区范围等调整占用的、停办(关闭)矿山后残留的)。二是统计义务。所有采矿权人都要按办的)。二是统计义务。所有采矿权人都要按办法规定,逐年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法规定,逐年填报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 建设单位的主要义务建设单位的主要义务:工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工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时,申请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产资源时,申请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与动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与动态监管制

94、度态监管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包括检测和核查两个方面: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包括检测和核查两个方面:“检测检测“是指采矿权人必须按统一的技术要求,安是指采矿权人必须按统一的技术要求,安排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矿山检测机构对其占用的保排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矿山检测机构对其占用的保有资源储量进行检测,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有资源储量进行检测,并向所在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矿山资源储量检测年度报告;主管部门提交矿山资源储量检测年度报告;“核查核查”是指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是指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对矿山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对检测年度报告限,对矿山检测工作进行监督,对检测年度报告进

95、行审查核实。进行审查核实。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产资源储量核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与动态监管制度查检测与动态监管制度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是一个制度创新,它的是一个制度创新,它的基础是年度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基础是年度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 作用:作用:及时准确地掌握了矿山储量变动情况和当前各个及时准确地掌握了矿山储量变动情况和当前各个矿种的储量家底矿种的储量家底 ;通过井下实地测量可及时发现在地面难以发现的通过井下实地测量可及时发现在地面难以发现的越界开采、违法开采、采富弃贫等违法行为;越界开采、违法开采、采富弃贫等违法行为;地测及

96、矿产专家在实地监测中,根据井下情况,地测及矿产专家在实地监测中,根据井下情况,及时向企业提供各种建议和技术咨询服务。及时向企业提供各种建议和技术咨询服务。(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内涵:内涵: 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 矿业权的有偿取得矿业权的有偿取得 矿区的有偿占用矿区的有偿占用 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矿区有偿占用矿区有偿占用本质:本质:占用空间付费占用空间付费目的:目的:防止圈矿,抑制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行为。防止圈矿,抑制以采代探、圈而不探等行为。 主要做法:主要做法:收取矿业权使用费。收取矿业

97、权使用费。标准:标准:探矿权探矿权- -第一至第三个勘查年度,第一至第三个勘查年度, 每年每年100100元元/Km/Km2 2;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增加;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增加100100元元/Km/Km2 2 ,但,但最高不得超过每年最高不得超过每年500500元元/Km/Km2 2 。 采矿权采矿权- -每年每年10001000元元/Km/Km2 2 。 问题:问题:两权使用费非常低,还不能取到调节作用。两权使用费非常低,还不能取到调节作用。 改革方向:改革方向:一方面提高使用费标准,增加矿区占用成一方面提高使用费标准,增加矿区占用成本,另一方面,允许探矿权人长期持有有偿取得矿本,另一

98、方面,允许探矿权人长期持有有偿取得矿区的矿业权,建立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市场进区的矿业权,建立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市场进入入- -退出机制。退出机制。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矿产资源的有偿开采主要要求:开采矿产资源要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在西方国家开采矿产资源要交权利金)政策依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1994年)资补费征收主体:矿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资源补偿费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矿区范围跨省的和在中国领海及其他管辖海域的,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国务院地质

99、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的省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资补费征收对象:采矿权人问题:从价计征,标准低,未发挥有效调节作用 。改革方向: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正在试点。 (九)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九)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概念:概念:矿产资源收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产资源收益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费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税。 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益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实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实行行5 5:5 5分成分成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在中央与省、市、在中央与省、市、县之间实行县之间实行2 2:3 3:1 1:4 4分成分成 (县级收益应进一县级收益应进一步考虑矿区所在乡镇和矿区周

100、边农民的收益与补偿问题步考虑矿区所在乡镇和矿区周边农民的收益与补偿问题 )正在研究地勘单位以技术投入参与价款入库前的分配的办法正在研究地勘单位以技术投入参与价款入库前的分配的办法(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1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制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制度(2 2)矿产督察制度)矿产督察制度(3 3)探矿权年检制度)探矿权年检制度(4 4)采矿权年检制度)采矿权年检制度(5 5)动态巡查制度)动态巡查制度(6 6)“三率三率”考核制度考核制度(7 7)矿业权人信用档案制度)矿业权人信用档案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

101、检制度建立于2003年。 年检时间:年检时间:探矿权年度检查总结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年检时段:年检时段:本年度1月31日至9月30日年检机关:年检机关:县级国土资源局负责探矿权年度检查初审工作;市级国土资源局负责探矿权年度检查复核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确认探矿权年度检查结果、签署探矿权年检结论,加盖探矿权年度检查印章。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检年检内容:年检内容: (1)探矿权人在勘查工作期间的勘查工作量、资金投入情况、探矿权使用费缴费情况及勘查工作进展情况; (2) 矿权人是否有违反矿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年检方式:年检方式: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审查与现场调

102、查相结合。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检年检程序:年检程序:在年度勘查工作结束和勘查项目终止时,探矿权人申请年度检查;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依职权决定实施年度检查。县级国土资源局将探矿权年度检查总结和有关材料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于12月底前将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总结及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情况表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抽查。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度检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探矿权年度检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加盖探矿权人、承担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印章的)加盖探矿权人、承担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

103、印章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3份);份);(2)勘查许可证复印件()勘查许可证复印件(3份);份);(3)加盖探矿权人、承担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印章的)加盖探矿权人、承担地质勘查工作的单位印章的勘查项目支出明细表或本项目会计核算报表(勘查项目支出明细表或本项目会计核算报表(3份);份);(4)各年度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各年度探矿权使用费收据复印件(3份);份);(5)本项目勘查设计方案复印件()本项目勘查设计方案复印件(3份)。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中资料起止时间为上一年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中资料起止时间为上一年度度10月月1日至本年度日至本年度9

104、月月30日。探矿权人、地质勘查单位日。探矿权人、地质勘查单位要对签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要对签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探矿权年检探矿权年检年检结果:年检结果:年度检查合格的,省国土资源厅在勘查许可年度检查合格的,省国土资源厅在勘查许可证中勘查登记区块图上加盖省厅矿产资源勘查登证中勘查登记区块图上加盖省厅矿产资源勘查登记专用章,签署年检日期,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记专用章,签署年检日期,并在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公告。站上公告。准备下放年检权限准备下放年检权限属于有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市、县属于有违法违规行为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移送国土资源

105、执法机构查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移送国土资源执法机构查处,并书面告知省厅执法局;执法机构的处理结论存并书面告知省厅执法局;执法机构的处理结论存入勘查项目档案。入勘查项目档案。处理办法:限期整改;罚款;处理办法:限期整改;罚款;吊销矿证;移送司法机关。吊销矿证;移送司法机关。(十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十一)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与恢复治理制度制度制度体系:制度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保设施环保设施“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 矿山土地复垦制度矿山土地复垦制度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责任部门:责任部门

106、:环境保护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环境和耕地保护机构地质环境和耕地保护机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如何配合落实?如何配合落实?切入点:切入点:采矿权登记发证采矿权登记发证主要要求:主要要求:1 1、要求矿业权申请人履行矿山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要求矿业权申请人履行矿山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且附俱有关部门的审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且附俱有关部门的审查确认意见。查确认意见。2 2、要求采矿权人出具交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备、要求采矿权人出具交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承诺。用金承诺。3 3、要求矿业权申请人编制矿山土

107、地复垦报告,并且、要求矿业权申请人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报告,并且附俱耕地保护机构的审查批准意见,同时按规定附俱耕地保护机构的审查批准意见,同时按规定交纳矿山土地复垦费。现有矿山年检年必须补充交纳矿山土地复垦费。现有矿山年检年必须补充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报告。编制矿山土地复垦报告。(十二)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十二)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制度体系: 矿山建设安全预评价制度 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矿山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如何配合落实?如何配合落实?切入点:切入点: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登记发证划定矿区范围和采矿权登记发证主要要求:主要要

108、求:1 1、在矿业权设置审批环节,严格勘查开采安全准、在矿业权设置审批环节,严格勘查开采安全准入条件,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入条件,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绝不要设置矿业权,划定矿区范围,否则,域,绝不要设置矿业权,划定矿区范围,否则,我们要承担安全责任。我们要承担安全责任。2 2、在采矿权和有坑探工程的探矿权登记发证时,、在采矿权和有坑探工程的探矿权登记发证时,一定要要求矿业权申请人履行矿山建设和坑探工一定要要求矿业权申请人履行矿山建设和坑探工程安全预评价工作,并且附俱安监部门的批复意程安全预评价工作,并且附俱安监部门的批复意见。见。(十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

109、备案制度(十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作用和地位:作用和地位: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之一。主要规定:主要规定:没有得到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没有得到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项目不得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开工建设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 历史沿革:历史沿革:单一审批单一审批 审批核准备案审批核准备案(对于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

110、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一般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实行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一般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制度。)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矿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矿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目前尚没完全到位矿业投资过热工作目前尚没完全到位矿业投资过热得不到有效控制。得不到有效控制。改革方向:改革方向: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落实矿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核准

111、备案秩序,落实矿产开发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制度。基本思路是:在划定矿区范围之前制度。基本思路是:在划定矿区范围之前进行项目预核准(备案),在开发利用方进行项目预核准(备案),在开发利用方案审查通过后、采矿登记之前进行核准案审查通过后、采矿登记之前进行核准(备案)。(备案)。 (十四)矿业用地管理制度(十四)矿业用地管理制度作用和地位:作用和地位:矿地准入问题,在矿业发达国家是矿地准入问题,在矿业发达国家是与环境保护并列的两大问题。与环境保护并列的两大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矿产资源法只调整矿权的产权关矿产资源法只调整矿权的产权关系,基本未涉及土地使用权,关于矿山环境保护系,基本未涉及土地使用

112、权,关于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规定也过于宏观,矿业用地制度基和土地复垦的规定也过于宏观,矿业用地制度基本缺失本缺失 (1 1)矿业用地不规范。)矿业用地不规范。 (2 2)补)补偿安置不到位(偿安置不到位(3 3)矿业租赁用地中租金的标准、)矿业租赁用地中租金的标准、给付方式以及合同的条款规定随意性较大,有很给付方式以及合同的条款规定随意性较大,有很强的不确定性,造成上访频发,行政执法成本加强的不确定性,造成上访频发,行政执法成本加大。(大。(4 4)土地复垦难落实。)土地复垦难落实。 改革方向:改革方向:修改矿法,明确矿业用地管理制度。修改矿法,明确矿业用地管理制度。建立协商裁决制度、勘查

113、临时用地制度、采矿用建立协商裁决制度、勘查临时用地制度、采矿用地租赁或征用、征收制度等。地租赁或征用、征收制度等。第二部分第二部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要顺利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必须解决三个问题要顺利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必须解决三个问题: :一一 什什么么是是矿矿产产资资源源开开发发整合?整合?-整合的概念整合的概念二二 为为什什么么要要开开展展矿矿产产资资源开发整合?源开发整合?-整合工作的重要性整合工作的重要性三三 如如何何实实施施矿矿产产资资源源开开发整合?发整合?-整合思路方法整合思路方法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概念一、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概念整合的一般概念整合的一般概念矿产

114、资源整合概念的变迁:矿产资源整合概念的变迁:资源整合资源整合资源开发整合资源开发整合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基本内涵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基本内涵:以资源为基础、产权为纽带,以矿业权调整重置为着以资源为基础、产权为纽带,以矿业权调整重置为着力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力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业企业合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其生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业企业合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其生产要素进行重组,着力解决矿山企业产要素进行重组,着力解决矿山企业“多、小、散多、小、散”的问题。的问题。它涉及到矿业权调整重置、资源重新配置和矿山企业(部分它涉及

115、到矿业权调整重置、资源重新配置和矿山企业(部分矿种还应包括矿业上下游企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包含资源矿种还应包括矿业上下游企业)生产要素的重组,包含资源整合、矿山企业整合和矿业产业整合三重任务。整合、矿山企业整合和矿业产业整合三重任务。广义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广义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关闭、整改、合并(整合)关闭、整改、合并(整合)狭义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狭义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山合并矿山合并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概念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概念目标目标解决矿山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解决矿山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问题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大做强资源型产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做大做强资源型产业;逐

116、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大中小型矿业;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骨干,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主线主线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基础基础矿产资源矿产资源纽带纽带产权产权基本单元基本单元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区着力点着力点以矿业权调整重置以矿业权调整重置手段手段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综合运用方式方式收购、参股、兼并等收购、参股、兼并等二、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二、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重要性合的重要性现状与问题现状与问题: :八十年代以来情况 开发利用布局结构不合理。开发利用布

117、局结构不合理。矿山企业“多、小、低、散”、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交叉重叠;采用分离。 利用方式粗放。利用方式粗放。乱采滥挖、采富弃贫、挖矿卖矿 资源利用率低下,综合效益低,环境破坏,资源利用率低下,综合效益低,环境破坏,安全隐患大。安全隐患大。 矿业秩序混乱矿业秩序混乱 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不利于矿业企业的长远发展不利于矿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重要性合的重要性资源整合资源整合 可有效治散,解决布局不合理问题可有效治散,解决布局不合理问题 可优化结构,推进上下游一体化、规模化可优化结构,推进上下游一体化、规模化 可优化资源配置,使优势

118、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可优化资源配置,使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可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可促进资源集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可改善安全环境条件,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促进社会可改善安全环境条件,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谐发展 同时还可有效消除矿业秩序混乱根源,促进治本。同时还可有效消除矿业秩序混乱根源,促进治本。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社会和和谐社会的要求,缓解资源瓶颈制约的重要举措会和和谐社会的要求,缓解资源瓶

119、颈制约的重要举措 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重要性合的重要性国务院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列为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国务院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列为全面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主要任务之一,并于发秩序的主要任务之一,并于20062006年年1212月专门下发文件转月专门下发文件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062006108108号。号。省政府于省政府于20072007年年5 5月出台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实施月出台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实施意见(鄂政发意见(鄂政发200736200736号,并先

120、后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号,并先后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会,推进整合工作。议和现场会,推进整合工作。 整合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整合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矿业企业也必须理解、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矿业企业也必须理解、参与和服从,并把整合工作视作一次机遇。参与和服从,并把整合工作视作一次机遇。 我省我省整合工作进展、现状与存在问题整合工作进展、现状与存在问题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思路和方法三、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思路和方法 (一)目标任务(一)目标任务 (二)整合范围(二)整合范围 (三)整合标准(三)整合标准 (四)政

121、策界限(四)政策界限 (五)整合方式(五)整合方式 (六)整合程序(六)整合程序 (七)政策措施(七)政策措施 (八)需要注意的问题(八)需要注意的问题(一)目标任务(一)目标任务1 1、矿矿山山开开发发布布局局趋趋于于合合理理。实行“一矿一主一权”,着力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重要矿种和重点矿区的矿业权设置符合规划要求,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2 2、矿矿山山企企业业结结构构明明显显优优化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产业链得到延伸拉长。到2008年底,全省各类矿山企业总数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0%以上,矿山开采规模与占用储量规模相匹配。3 3、资资源源

122、配配置置状状况况明明显显改改进进。支持省内骨干矿业企业分片主导主要矿区资源整合,使矿产资源向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好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4 4、开开发发利利用用水水平平明明显显提提高高。使整合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达到设计要求,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5 5、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状状况况明明显显好好转转。使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6 6、矿矿山山生生态态环环境境明明显显改改善善。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制度,制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重点矿区主要污

123、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得到预防与控制。(二)整合范围(二)整合范围 1 1、重要矿种。、重要矿种。磷、煤、地热、磷、煤、地热、铁、铁、铜、铜、金、金、锰、钒、盐、石膏、水泥用灰岩、锰、钒、盐、石膏、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石料类类等矿种,以及等矿种,以及其他其他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的矿种。 资源相对贫乏的平原地区,应重点对砂石粘资源相对贫乏的平原地区,应重点对砂石粘土类矿产实施整合。土类矿产实施整合。2 2、重点矿区、重点矿区(5 5)。矿山布局不合理,大矿小矿山布局不合理,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开发秩序混乱,矛盾突出,

124、开、一矿多开的矿区;开发秩序混乱,矛盾突出,纠纷不断的矿区;国有大矿周边矿区;小矿密集纠纷不断的矿区;国有大矿周边矿区;小矿密集区;开采主体众多,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位于区;开采主体众多,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三)整合标准(三)整合标准整合标准是指矿山整合后应该达到的要求和条件。主要从七个方面全整合标准是指矿山整合后应该达到的要求和条件。主要从七个方面全面制定:面制定:矿山布局矿山布局资源配置资源配置企业结构(包括上下游结构、组织结构、规模结构、技术企业结构(包括上下游结构、组织结构、规模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结构、产品结构)资源

125、利用水平资源利用水平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开发管理开发管理整合标准整合标准一般整合标准一般整合标准 :(一)矿山重组改造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采矿许可证、安(一)矿山重组改造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项证照齐全;全生产许可证等各项证照齐全;(二)矿山布局合理,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二)矿山布局合理,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要求;求;(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并经过相关部(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认定;门审查认定;(四)开采规模在最低开采规模以上,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四)开采规模在最低开

126、采规模以上,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匹配;相匹配;(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六)开采磷、盐、水泥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产的,开采(六)开采磷、盐、水泥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产的,开采主体具有选矿加工能力且采、选、加工能力配套,或者矿山主体具有选矿加工能力且采、选、加工能力配套,或者矿山与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联合体;与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联合体;(四)矿山分类处置政策界限(四)矿山分类处置政策界限矿山可归为四类,进行分类处置:矿山可归为四类,进行分类处置:整合整合保留保留整改整改关闭关闭分类处置政策界限分类处置

127、政策界限- -整合矿山整合矿山矿区内布局不合理、采矿权设置不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矿区内布局不合理、采矿权设置不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矿山方案的矿山( (影响大矿统一开采的小矿山、开采同一矿体影响大矿统一开采的小矿山、开采同一矿体的矿山的矿山) )采选加工脱节、挖矿卖矿的磷、盐、水泥灰岩等工业基础采选加工脱节、挖矿卖矿的磷、盐、水泥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山原料类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的矿山开采方法和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经营粗放、存在安全隐患存在安全隐患( (生产系统

128、交叉重叠或井巷彼此相互贯通的生产系统交叉重叠或井巷彼此相互贯通的矿山矿山)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差的矿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差的矿山。整合工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整合工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分类处置政策界限分类处置政策界限- -保留矿山保留矿山相当于矿山整合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相当于矿山整合标准,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矿山布局符合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勘查程度达到开发利用要求;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生产设计科学合理;开采规模在最低开采规模以上,且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相开采规模在最低开采规模以上,且与矿山占

129、用资源储量相适应;适应;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且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开采磷、盐、水泥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产的,开采主开采磷、盐、水泥灰岩等工业基础原料类矿产的,开采主体具有选矿加工能力且采选加工能力配套或者矿山与后续加体具有选矿加工能力且采选加工能力配套或者矿山与后续加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联合体;工企业形成了采选加联合体;遵守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遵守开采总量控制等相关管理规定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安全、环保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务。履行了采矿权人各项责任和义务。分类处置

130、政策界限分类处置政策界限- -整改矿山整改矿山在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在矿山布局、采选加工衔接、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矿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基本具备矿山保留条件,但不完备且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山保留条件,但不完备且有以下问题之一的: 开采规模偏低,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开采规模偏低,与矿山占用资源储量不相适应的;适应的; 批小建大,超能力、超计划生产的;批小建大,超能力、超计划生产的; 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的;勘查程度偏低,基础储量不足的; 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的;回采率未达到要求的; 整改整改措施尚未完全到位的。措施尚未完全到位的。分类处置政策

131、界限分类处置政策界限- -关闭矿山关闭矿山立即关闭:立即关闭:证照不齐的;证照不齐的;优矿劣用、破坏浪费资源的;优矿劣用、破坏浪费资源的;严重污染环境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而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停产整顿而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的;开采其它矿种为名盗采其他重要矿种的。开采其它矿种为名盗采其他重要矿种的。分类处置政策界限分类处置政策界限- -关闭矿山关闭矿山限期关闭:限期关闭:位于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位于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文物古迹保

132、护范市规划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和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围和重要基础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模矿区内布局不合理、矿界内资源已近枯规模矿区内布局不合理、矿界内资源已近枯竭的;竭的;采富弃贫且不具备改造升级实力和条件的;采富弃贫且不具备改造升级实力和条件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五)整合方式五)整合方式矿业权调整重置角度,存在两种基本整合方式:矿业权调整重置角度,存在两种基本整合方式: 吸收合并吸收合并 新立合并新立合并从资产关系调整角度,可以分为四种基本方式:从资产关系调整角度,可以分为四种基本方式: 收购收购 兼并兼并 参股参股 资产划拨资产划拨资产划拨仅

133、适用于国有矿业企业之间。资产划拨仅适用于国有矿业企业之间。具体整合方式,根据矿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整合方式,根据矿区实际情况确定。(六)整合程序(六)整合程序 1 1、根据整合实施方案,通过、根据整合实施方案,通过协商协商确定确定整合主体;整合主体;2 2、划定整合矿山矿区范围;、划定整合矿山矿区范围;3 3、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矿山整合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编制矿山整合技术改造设计方案,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术改造设计方案,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完成采矿权有偿化处置;利用方案等资料,完成采矿权有偿化处置;4 4、换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煤矿、换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煤矿企业还应

134、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还应重新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5 5、实施矿山生产系统停产改造;、实施矿山生产系统停产改造;6 6、经验收合格后,按整合后矿山生产、经验收合格后,按整合后矿山生产技术方案组织生产。技术方案组织生产。(七)政策措施(七)政策措施 1 1、整合方案实施前,暂缓矿业权有偿化处置,、整合方案实施前,暂缓矿业权有偿化处置,暂停矿区扩界和矿业权转让审批,暂停矿业权变暂停矿区扩界和矿业权转让审批,暂停矿业权变更登记,矿业权延续也要充分考虑资源整合的要更登记,矿业权延续也要充分考虑资源整合的要求。求。 2 2、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停新、整合期间,整合区域及其毗邻地区暂

135、停新设置探矿权、采矿权;设置探矿权、采矿权; 3 3、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主要运用经济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实施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并等方式实施整合工作,切实保护参与整合的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对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小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对整合过程中退出的合法投资者,由政府或整合对整合过程中退出的合法投资者,由政府或整合主体依法予以适当补偿。主体依法予以适当补偿。政策措施

136、政策措施4 4、整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但允、整合矿山原则上不得扩大矿区范围,但允许整合矿山在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前提下,适许整合矿山在符合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前提下,适当扩边增储,调动投资者参与整合的积极性。当扩边增储,调动投资者参与整合的积极性。 5 5、对应合不合的矿山,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对应合不合的矿山,有关证照到期后,相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依法关部门不再为其办理证照延续、变更手续,依法关闭收回。关闭收回。(整合工作的强制性)整合工作的强制性) 6 6、资源整合涉及的采矿许可证等证照的换发、资源整合涉及的采矿许可证等证照的换发与审批登记手续,以县为单位集中申报办

137、理。与审批登记手续,以县为单位集中申报办理。(八)需要注意的问题(八)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以县为基本单元,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经委、国有资产管理、公安、监察、财政、劳动保障、环保、工商、安监、煤矿监察、电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严格执法。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实到部门,落实到矿,落实到人。武穴经验 二是保证工作进度。二是保证工作进度。省政府要求,2007年底前,全省要完成磷、煤、

138、地热等3个以上矿种及其相关矿区的整合任务,各市(州)和各县(市、区)分别完成3个以上矿种和50%以上待整合矿区的整合任务。2008年,基本完成全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 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三是避免出现三是避免出现“假整合假整合”。各地要依据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地质条件和矿产资源规划,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确定整合后的矿区范围和参与整合的矿山企业名单,几个矿山企业整合后,必须注销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系统改造,重新核发相关证照。整合后的矿山企业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确保整合工作到位。四是注意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注意保

139、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参与整合的矿山企业应该都是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必须依法维护其权益。另一方面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的需要而采取的重大举措,纳入整合范围的矿山企业应当服从国家大局,积极参与和配合整合。同时,在整合过程中,政府要制订周密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整合过程要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五是整合过程要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作。整合总体方案、矿区整合实施方案和相关整合政策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宣传,及时公布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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