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带业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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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保荐人”)作为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带业”、“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宝通带业 2012 年上半年规范运作的情况进行了跟踪,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宝通带业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制度的情况(一)宝通带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1、宝通带业控股股

2、东及实际控制人宝通带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包志方先生。截至 2012 年 6 月 30日,包志方先生持公司股份 46,537,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03%。2、其他主要关联方关联方名称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所占比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FUTURELEADER HOLDINGS30,350,25020.23%持股 5%以上股东IMITED陈 勇唐 宇华督宇周竹叶蓝发钦洪冬平吴伟杰周 莉5,311,8755,911,876-3.54%3.94%-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监 事、 、 、 、 、 、 、丁 晶周庆陈 希-监 事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3、、董事会秘书注:2012 年 2 月 3 日,公司公告,陆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二)宝通带业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情况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查阅公司 2012 年 1-6月财务报告、抽查公司记账凭证和资金往来记录、抽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4、的现金报销单等材料、与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后,保荐人认为:宝通带业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201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二、宝通带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情况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1、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权限范围内的决议事项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5、决策程序;对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发生的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为:(一)下列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6、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二)董事会有权决定未达到上述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标准的其他交易事项。(三)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决定下列交易事项:(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7、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500万元;(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100 万元;(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500 万元;(5)交易产生的利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未超过 100 万元;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四)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提交

8、有权机构审议。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五)股东大会有权决定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宜。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一律由董事会决定。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得少于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六)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9、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股东大会审议。未达到前述标准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超出董事会权限或董事会依审慎原则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董事会应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规定:“第九条单笔借(贷)款合同的标的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累计不超过 1亿元的决策程序:(一)由财务部提出方案;(二)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第十条 单笔超过 3,000 万元、累计超过 1 亿元但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0%的贷款(含 100%)的决策程序:(一

10、)由财务部提出方案;(二)由总经理审核批准;(三)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一条累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0%的贷款(含 100%)的决策程序:(一)由财务部提出方案;(二)总经理审核批准;(三)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四)股东大会批准。”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11、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宝通带业制定了上述制度,尽可能避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通过和相关人员访谈、查阅公司 2012 年 1-6 月财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抽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报销单以及工资支付记录等材料,保荐人认为:2012 年上半年宝通带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正常运行,各司其职,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三、宝通带业执行并完善

12、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情况(一)关联交易相关制度1、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宝通带业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以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第十三条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20.1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十四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

13、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第十五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2、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宝通带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就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公司章程规定:“第八十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

14、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可以自行申请回避,本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可以申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上述申请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董事会有义务立即将申请通知有关股东。有关股东可以就上述申请提出异议,在表决前尚未提出异议的,被申请回避的股东应回避;对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监事会对申请做出决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第二十条回避表决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20.2”事行使表决权:(一)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且获得会议主持人同意的情形;(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

15、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第十五条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一)交易对方;(二)拥有交易

16、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六)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七)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八)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

17、决程序如下:(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关联股东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知情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关联股东回避申请;(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股东的争议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定该股东是否属关联股东,并决定其是否回避;(三)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在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后,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第二十五条关联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一)关联董事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否则其他知情董事有权要求其回避;(二)当出现是否为关联董事的争议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决定该董事是否属关联董事,并决定其是否回避;(三)关联董事不得参与有关关联交易

18、事项的表决;(四)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按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3、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第十七条(六)对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总于人民币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经营管理层应当提供符合市场公允价格的证明材料,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

19、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二)2012 年上半年宝通带业关联交易情况1、接受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2、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宝通带业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报告期内从公是否在股东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前)取薪酬包志方董事长、男522011 年 07 月 2014 年 07 月8.41否经理陈 勇唐 宇华督宇周竹叶蓝发钦洪冬平吴伟杰周 莉丁 晶周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 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 事监 事

20、监 事财务负责人男女男男男男男女女男51455052444336393635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1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2014 年 07 月6.996.982.52.52.51.494.132.324.4否否是否否否否否否否

21、000副总经理、陈 希董事会秘男312011 年 07 月 2014 年 07 月6.91否书(三)保荐人关于宝通带业关联交易的意见保荐人认为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关系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2012 年上半年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四、宝通带业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梅村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长江路支行合 计银行账号5339582284177322310182200051412存放余额155,

22、681,179.8319,774,862.27175,456,042.10注:宝通带业募集资金总额为 43,215.70 万元,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24,532.1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83.59 万元。根据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在 2012 年上半年将 2,503.17 万元永久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另外,在 201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为 1,365.18 万元。故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17,545.60 万元。(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截至2011年6月3

23、0日,宝通带业对募投各项目实际投入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43,215.7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09.2924,532.11否否否-00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目前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况是否已变更项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目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资总额(1)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进度 预定可使(%)(3) 用状态日 期(2)/(1)项目可本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实现的效 到预

24、计 否发生益 效益 重大变化更)承诺投资项目年产 600 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阻燃输送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620.00 20,620.0020,620.00 20,620.00847.54 16,578.54847.54 16,578.5480.40%2011 年 12月 31 日 2,409.502,409.50超募资金投向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输送带项目否16,814.00 16,814.00 1,579.61 4,360.4325.93%2013 年 3月 31 日不适用否宝通-高校先进输送带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如有)否-3,500.00 3,5

25、00.00882.14 1,311.4437.47%2012 年 12月 31 日-不适用-否-补充流动资金(如有)-2,281.70 2,281.702,281.70100%-超募资金投向小计合计-22,595.70 22,595.70 2,461.75 7,953.5743,215.70 43,215.70 3,309.29 24,532.1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0 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阻燃输送带”于 2011 年四季度正式投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产,由于达产推迟,故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现公司正加大对相关市场的开拓力度,预计募投项目的原因(分具体项目)产能及业绩将

26、实现稳步的增长。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适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475,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2,843,000.00 元后,公司 IPO 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157,0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225,957,000.00 元。1、经 2010 年 10 月 27超募资金的金额、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高性能钢丝绳芯输送带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经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输送带项目正进行开工建设前的行政审批手续,即将

27、开工建设。2、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应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满足业务规模大幅增长的资金使用需求,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经2011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281.7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带有限公司”况原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将“年产 600 万平方米高强力高性能钢丝绳芯输送带项目”的实施主体“无锡宝通高强力输送(原计划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变更已经公司 201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8、201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经 201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3,732.80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况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600 万平方米煤矿用高性能节能叠层阻燃输送带”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项目已经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资金为 617.75 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通过严格执行多供方

29、采购制度及项目招投标方式,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2、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公司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工程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总开支。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其他情况保荐人认为:经核查,宝通带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30、单、项目明细账、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等资料,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项目建设负责人等相关高管人员进行访谈,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五、重要承诺事项(一)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及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自愿锁定

31、股份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法人股东世纪导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包志方、陈勇、唐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述承诺人严格执行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没有发生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况。(二)避免同

32、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于2009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其主要内容如下:“本人除投资宝通带业外,未有其他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宝通带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本人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宝通带业及宝通带业其他股东的利益;在作为宝通带业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保证本人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通带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宝通带业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

33、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本人保证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宝通带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宝通带业同类的业务。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宝通带业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截至本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事项截至本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四)其他重要承诺公司持续占用紧邻公司现有厂房的 2.91 亩土地(即水泵房、空压站、变电所所占用土地),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作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下:“(1)本人将积极协助宝通带业敦促相关政府部门

34、尽快办理上述 2.91 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手续及取得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及时办理取得上盖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2)如宝通带业因未取得上述 2.91 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上盖建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或行政处罚,本人将予全额补偿。”公司已于 2010 年 7 月 29 日取得上述 2.91 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锡新国用2010第 1110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志方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况。六、宝通带业日常经营情况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文件、和对相

35、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宝通带业的经营环境、业务状况、财务状况、研发状况等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2012 年上半年宝通带业经营状况具体如下:2012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79.09 万元,同比增长 22.03%,主要是公司调整发展战略,主要产品销量增加所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 4,533.69 万元,同比增长 188.12%;利润总额 4,547.09 万元,同比增长了 177.96%;净利润3,880.09 万元,同比增长 163.46%。公司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公司下游市场新老客户的维系与拓展;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技术、工艺的升级改进工作取得较大成果,加之,报告期内

36、主要原材料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较为平稳,橡胶的采购价格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促成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提升。七、宝通带业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保荐人通过和相关人员访谈、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后认为,2012 年上半年,宝通带业未发生为他人提供担保事项。八、宝通带业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事项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文件,经核查,2012 年上半年,宝通带业未发生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事项。九、宝通带业证券投资事项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文件,经核查,2012 年上半年,宝通带业未发生

37、证券投资事项。十、宝通带业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相关文件,经核查,为规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宝通带业制定了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宝通带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保荐人经审核后认为,宝通带业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的额度、套期保值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操作上切实可行,风险控制措施到位。经核查,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宝通带业发生的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切实履行了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林新正陈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2012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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