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专门性公关活动礼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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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是指单位或个人未来一定时期内经营、资本、财务等各方面的收入、支出、现金流的总体计划。预算法律制度是规范国家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等活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预算法1995年1月1日起执行,1995年11月通过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预算的特征包括计划性、法律性、集中性(综合性)、年度性。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提供国防、外交、司法公共产品)2、调节制约作用(总供给、总需求、调结构)3、反映监督作用(对国民经济

2、运行)国家预算级次的划分: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五级预算,即中央、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县级、乡级(含民族乡、镇)预算等国家预算的构成:从向分为中央和地方预算,前者起主导地位,后者居基础性地位。横向可以分为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中央预算主要由中央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中央收入部分、地方上缴收入组成。主要用于国防、外交、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文教卫等地方预算四级,主要由地方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地方收入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返还收入、补助收入等组成,主要用于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支农支出、地方文教卫、地方上解支出等。财政总预算:指政府财政总预算。各级

3、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是指与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以及这些部门所属下级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和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组成。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编制预算,财政部门不能拨款;不按规定编报决算,财政部门有权不批准下年度预算。预算级次之间的关系:单位预算服从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服从本级预算,本级预算服从总预算;地方预算服从中央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置财政经济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权: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3、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

4、、法律向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2、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3、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4、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县、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见P214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3、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

5、方案。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1、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2、具体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3、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5、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2、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3、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各单位的职权: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预算收入:按预算级次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

6、收入。预算收入按来源划分:税收收入,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税收收入:政府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特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收入按征收对象可以分为五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流转税占60%多。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指各部门和各单位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境内外国有资产产生的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预算的部分。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包括:股息红利收入、上缴利润、租金收入、其他收入。专项收入:指根据国家和社会的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并有专项用途的收入。例如:排污费收入、城市水

7、资源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其他收入:包括各种罚没收入、公产收入、杂项收入等。预算支出:指列入各级财政用预算收入安排得支出。预算支出分为五类:1、按预算级次分: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中央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地方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财政体制上解中央的支出。2、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分为经济建设支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预算组织程序:主要包括预算的编制、预算的审批、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预算编制:是指政府财政部门和参与预算的部门及单位,对国家集中掌握的年度预算收支的预计进行

8、的国家财政收支数字的拟定、审查、汇总的过程。国家预算的编制一般要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几个来回的过程。P217 财政部汇编国家预算草案,即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预算年度及预算编制时间要求:预算年度又称财政年度,通常为一年。有历年制和跨年制之分,我国采用历年制,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国务院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和中央各部门下达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提出编制预算草案的原则和要求。财政部部署编制预算才哦按的具体事项,规定预算收支科目、报表格式、编报方法,并安排财政收支计划。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于每年的12月10日前报财

9、政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机预算草案,于下年1月10日前报财政部。 预算草案编制的基本原则: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各级预算的编制,应当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相适应。预算草案的编制形式: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即按收入来源和支出性质的不同分别编制两个以上的预算。目前我国各级政府预算分为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其他预算。预算草案编制的主要内容: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和支出预算表。收支预算总表的内容: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一年度结余;返还或者补

10、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上级返还或补助收入)。收入预算表按收入形式划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按经济分类、按部门划分的支出预算。我国每年会出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预算科目分为“类”、“款”、“项”、“目”四级科目。前者为后者的概括和总结,后者是具体化。预算的审批:指国家权力机关对预算草案的审查和批准,是预算草案生效、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键程序。我国国家预算的审批程序:1、每年财政部将国家预算草案附上文字说明,上报国务院审核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的程序是:在人大会召开以前,

11、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财经委员会报告上年度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的原则性意见;在人大会上,财政部长受 国务院委托向全体会议报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草案,人大代表对报告进行审议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最后由全体代表表决,作出批准或否决国家预算的决议。 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草案,包括国家预算、中央级预算和地方预算三部分。预算草案审核通过,即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具有法律效力。 预算备案: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应将有关预算的暂行规定或条例,中央预算与地方预算有关收入和支出项目的划分、地方向中央上解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具体办法等及时报送

12、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批复:是上级预算编制单位对下级预算编制单位预算审批的下达,是法定工作程序,是对预算执行的授权。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中央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预算的执行:指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的具体实施过程,是把预算由计划变为现实的具体实施步骤。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税务

13、、海关、银行、各级国家金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都是预算执行的主体。政府财政部门负责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主要任务:P220预算执行的具体内容: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二是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三是严格预备费和周转金的管理。预算收入的征收部门:各级财政、税务、海关。应上缴的预算收入,应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缴入国家金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拖欠。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拨款原则:第一、按照预算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第二,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期核拨,不得越级办理预算拨款第三,按照进度拨款。按单位实际用款进度和国库库款情况拨款

14、。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开支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需要动用预备费的,财政部提出方案,报本级政府决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置预算周转金。各级政府预算的上年结余,可以在下年用于上年结转项目的支出;有余额的,可以补充预算周转金;再有余额的,可以用于下年必须的预算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政部应当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和方式向财政部报告本行政区域预算执行情况。1、预算收支旬报,每旬终了后3日内报送;2、预算收支月报,每月终了后5日内报送财政部。3、每月预

15、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文字说明材料,每月终了后10日内报财政部;每季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全面分析材料,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财政部。4、年报即年度决算的编报事项,依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固定执行。预算调整: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原因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预算调整必须经各级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

16、于预算调整。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决算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决算草案: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决算草案的编制: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预算内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外,不得把预算外收入和支出转为预算之内。决算草案的审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中央由国务院

17、)审定后,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决算的批复和备案: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决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批准之日起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各部门应当自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政府决算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政府决算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预决算的监督 按照监督主体划分,预决算监督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决算进行的监督,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两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

18、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2003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采购法(法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以上为财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项目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的本质:是政府在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性的招投标机制。政府采购的主体: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政府采购机关、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指在财政部门内部设立的,

19、制定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制度,规范和监督政府采购行为的行政管理机构。通常称“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机关:指具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执行机构。采购单位:是政府采购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直接需求者,主要包括各级国家机关和实施预算管理的正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政策性的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社会中介机构:指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接受采购机关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中介组织。供应商:供应商指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公司及其他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指编制政府采购资金预算、监督采购资金的部门。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的财务部门。政府

20、采购的资金范围: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确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并予公布。政府采购对象范围:货物(有形、无形专利等)、建设工程、服务。政府采购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守信。政府采购的功能: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2、强化宏观调控。3、活跃市场经济4、推进反腐倡廉。5、保护民族产业。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实行

21、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政府采购当事人:1、采购人:政府采购的需方统一界定为采购人。2、供应商:政府采购市场的供方主体。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3、采购代理机构。非盈利事业法人。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2、邀请招标:采用这种方式应符合的条件: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比例过大。3、竞争性谈判:采用这种方式应符合的条件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

22、先计算除价格总额的。4、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5、询价。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动幅度小得政府采购项目。特征: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至少有三家,供应商只能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实施监察。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单一账户类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

23、权支付的方法,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性资金收付活动的各类账户的总称,它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专户、特设专户、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账户。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按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代理银行是由财政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各账户的功能:1、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

24、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的收付活动,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账户进行清算。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并于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做到零余额。该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不设置。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同级预算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和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以及同级预算单位

25、的日常现金支付活动,与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工会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但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该账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使用。财政专户: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该账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特设专户:需经上级政府或财政部、本级政府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开设的特殊性专项账户,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结算。该账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预算单位公务卡

26、结算账户:由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用于预算单位财务报销转账。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和程序:财政部门为执行收单位开立财政汇缴专户。财政汇缴专户只能用于财政资金的收入收缴,不得用于执收单位的支出。(一)、收缴方式1、直接缴库。执收单位开具一般缴款书,缴款人持一般缴款书直接到银行缴款。2、集中汇缴。集中汇缴是为一些特殊单位专门设置的缴款方式,执收单位开票后,缴款人将款项缴给执收单位,执收单位每天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将缴款书进行汇总然后一同到代收银行进行缴款。收缴程序:1、直接缴库程序:汇缴专户每日与财政专户清零。2、集中汇缴程序:主要适用于需要当

27、场执收,同时不便于现场电子开具缴款书的情况。财政支出的支付方式和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向国库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由国库支付中心开具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2、财政授权支付:指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和批准的用款额度,由预算单位开具支付凭证,代理银行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支付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基层预算单位申请并填写用款申请书。报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一级预算单位填写汇总申请书报财政国库支付部门。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支付信息告知财政国库支付部门,由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或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经审核加盖印鉴后,送人民银行按日或实时办理资金清算。支付完成后,由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开具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提供各基层预算单位,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填写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核对并加盖印鉴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核对印鉴后,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转账支付或提取现金,并按日或实时办理资金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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