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企业所得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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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教学目的了解我国企业所得了解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沿革,领会企税的沿革,领会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熟悉企业所特点,熟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得税的申报缴纳,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和应纳税政策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额的计算方法。本章重点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规定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企业所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得税的申报缴纳。本章难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境外已额的计算、境外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纳税款扣除的计算。v本章结构本章结构v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v第二节第二节征税对象和

2、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纳税人v第三节第三节税率税率v第四节第四节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v第五节第五节优惠政策优惠政策v第六节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v第七节第七节申报缴纳申报缴纳第一节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概述v一、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一、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v(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v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税企是指对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应税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收的一种税。v(二)企业所得税的建立和完善(二)企业所得税

3、的建立和完善v1、50年代建立工商所得税年代建立工商所得税v1950年年1月,颁布的月,颁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草案)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草案)把把工商业税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开始对工商企业征收所得工商业税分为营业税和所得税,开始对工商企业征收所得税。但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润上缴,不征所得税。税。但对国有企业实行利润上缴,不征所得税。v2、1980年代多种企业所得税并存年代多种企业所得税并存v1984年,国务院颁布了年,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国有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v1985年,国务院颁布了年,国务院颁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v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年

4、,国务院颁布了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v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年,国务院颁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例。(同时取消了实行多年的工商所得税)。(同时取消了实行多年的工商所得税)v3、1990年代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年代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v1993年年12月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除,规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在外,在我国境内的其它各类企业均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实我国境内的其它各类企业均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从而实现了内资企

5、业所得税制的合并与统一。现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与统一。v4、2007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v2007年年3月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v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v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v(一一)征税对象是所得额征税对象是所得额v(二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复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程序复杂v(三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v(四四)实行按实行按年年计征,分期缴纳,年终汇算清缴计征,分期缴纳,年终汇算清缴的征收方法的征收方法第二节第二节征税对象和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纳税人v一、征税对象一

6、、征税对象v(一一)定义定义v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v(二二)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既包括纳税人来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既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也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也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外的所得。v二、纳税人v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它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v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v(一)企业分类v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v划分标准:注册;实际管理机构v1、居民企业,是指

7、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企业类型1)v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按是否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按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可分为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可分为v两种类型:两种类型:v(1)设立()设立(企业类型企业类型2)v(2)不设立()不设立(企业类型企业类型3

8、)v(二)各类企业的纳税义务(二)各类企业的纳税义务v1、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均须纳税(税率:、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均须纳税(税率:25%)v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v企业类型企业类型2:v(1)境内、境外与设立机构场所)境内、境外与设立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有实际联系的的所得(税率:所得(税率:25%)v(2)与设立机构场所)与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无实际联系的但来自境内的但来自境内的所得(税率:的所得(税率:20%)v企业类型企业类型3:v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税率: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税率:20%)第三节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v一、基本税率一、基本税率

9、v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为25%v二、优惠税率二、优惠税率v20%、15%v1、企业类型、企业类型2与设立机构场所与设立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无实际联系的但来自境内的的但来自境内的所得(税率:所得(税率:20%)v2、企业类型、企业类型3:v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税率:仅就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税率:20%)v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v4、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第四节第四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v一、

10、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和依据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和依据v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项目后的余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v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v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v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为原则。v注意注意: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按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税所得额与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即会计利

11、润)往往是不一致的。两者不度计算的会计所得额(即会计利润)往往是不一致的。两者不一致时,税法规定的优先。会计利润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相一致时,税法规定的优先。会计利润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会计利润税收调整项目金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v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主要包括收入总额的确定、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主要包括收入总额的确定、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间业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间业务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企业亏损弥补等内容。务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企业亏损弥补等内容。v二、收入总额的

12、确定二、收入总额的确定v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的总和总和。v(一)基本收入的确定(一)基本收入的确定v1、销售货物收入、销售货物收入v2、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v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财产收入v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5、利息收入、利息收入v6、租金收入、租金收入v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v8、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v9、其它收入、其它收入v如: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物资及现如: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物资及现金溢余、教育费附加

13、返还、包装物押金等金溢余、教育费附加返还、包装物押金等v(二)特殊收入的确定(二)特殊收入的确定1 1、减免、返还的流转税、减免、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税总局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除国务院、财政部、税总局有指定用途的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都应并入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先征后返和先征后退的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款年度款年度2、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评估增值va.按国务院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按国务院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纳税不纳

14、税vb.产权转移过程中,转让损益产权转移过程中,转让损益纳税(注:国有资产转让净纳税(注:国有资产转让净收益全额上交财政的收益全额上交财政的不纳税)不纳税)vc.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调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调整账户,可计提折旧、摊销。但计算应税整账户,可计提折旧、摊销。但计算应税所得时不得扣除。所得时不得扣除。v调整方法:据实逐年调整;综合调整调整方法:据实逐年调整;综合调整注意:综合调整法的调整期为注意:综合调整法的调整期为10年年vD.纳税人当期以非现金的实物和无形资产纳税人当期以非现金的实物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值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值纳税纳税v3、接受捐赠

15、、接受捐赠va.接受货币捐赠接受货币捐赠当期纳税当期纳税vb.接受实物捐赠接受实物捐赠接受时:入账价格计税或接受时:入账价格计税或5年均计年均计销售时:扣除成本后计税销售时:扣除成本后计税v4、销售折扣、销售折扣v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发票注明时,折扣后销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发票注明时,折扣后销售额计税售额计税v5、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v逾期未返还的计税(期:合同、逾期未返还的计税(期:合同、1年、批准年、批准3年)年)v循环使用的,押金循环期不作应税收入循环使用的,押金循环期不作应税收入v6、基建、专项工程使用本企业产品计税;对外来料加工剩余材料留归企业计税v7、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计税v8、

16、国家财政性补贴收入和其它补贴收入(除国家规定免税以外)计税v9、取得的非货币性收入按市场价格计税v10、分期确定的收入a.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购买人应付价款的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vb.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vc.为其他企业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的时间在1年以上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v11、金融企业应收利息va.贷款逾期(含展期)90天内尚未收回的利息计税;超过90天待实际收回时计税(vb.应收未收复利收入不纳税vc.保险收入按合同的保费全额计税v注意:佣金支出

17、是按照营销业务保费收入的5%,从签单之日起5年内据实税前扣除v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v1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外购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用于捐赠纳税(处理:视同销售和捐赠)v13、销货退回要求提供证据,可冲销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v三、准予扣除的项目v(一)准予扣除项目的内容v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v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可分为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v资本性支出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折旧、摊销或计入有关投资的成本。v经营性支出当期直接扣除。v经营性支出:v1、成本、成本v外购存货的

18、实际成本:购货价格;购货的费用和税金。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购货价格;购货的费用和税金。v外购存货的税金外购存货的税金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进项税税额。额。v2、费用、费用v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v3、税金、税金v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金是指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销售税金

19、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税金及附加,以及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等。未包含在收入中的增值税不在扣除之列。船使用税等。未包含在收入中的增值税不在扣除之列。v4、损失、损失v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投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投资损失、其它损失。资损失、其它损失。v(二)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v1.借款利息支出v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经批准集资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

20、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v建造、购置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以及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在当期直接扣除,应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项目。投产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允许直接扣除。v2.工资、薪金支出va.性质:v支付给与本企业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员工的报酬vb.人员:v包括固定工、合同工和临时工;不包括在职工福利基金当中开支的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当中开支的人员工资;已经出售或出租的房屋收入计入房屋周转金的管理人员的工资。vc.内容:v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v不包括雇员分得的股息、社保缴款、福利支出、安家费、独生子女补贴、

21、住房公积金、各项劳动保护支出。vv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在税前扣除。所谓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自2006年7月1日起,财政部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1600元,具体限额各省然后自定。限额以内的据实扣除。v注意:v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其实发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以内的,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准予扣除。v对饮食服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准予扣除。v软件开发企业的工资据实扣除v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v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

22、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2.5%(国发20066号)计算扣除。v实发工资大于税法规定限额的:按计税工资限额计算v实发工资小于税法规定限额的:以实发工资为计税工资。v4.公益、救济性捐赠公益、救济性捐赠v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以内的部分,准予据实据实扣除。金融、保险企业在扣除。金融、保险企业在1。5%内。(内。(新税法新税法12%)v(附:新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附:新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在年度利润总额利润总额

23、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所得额时扣除。)v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v上述标准为一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以特殊规定为上述标准为一般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以特殊规定为准。准。v特殊规定:特殊规定:v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全额扣除。的老年服

24、务机构捐赠,全额扣除。v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寄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捐赠,全额扣除。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捐赠,全额扣除。v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捐赠,全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捐赠,全额扣除。额扣除。v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青少年活动场所通过非营利机构、国家机关,向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全额扣除。(包括新建)的捐赠,全额扣除。税前扣除方法税前扣除方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1)全额税前扣除)全额税前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下列4个项目捐赠:个项目

25、捐赠:红十字事业;红十字事业;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06新增);新增);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2)限额比例扣除)限额比例扣除限额比例为限额比例为1.5%:金融保险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融保险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比例为限额比例为10%: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纳税人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或批准成立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对指定的文化事业的捐赠;利公益组织对指定的文化事业的捐赠;限额比例为限额比例为3% :纳税人用于上

26、述机构以外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纳税人用于上述机构以外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3)不得扣除)不得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v例:某企业2006年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通过公共机构进行的捐赠80万元,该企业当年会计利润2100万元,计算年末该企业调整公益救济性捐赠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v答:v按税法规定的利润总额=会计利润+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2100+80=2180(万元)v税法允许的捐赠限额=按税法规定的利润总额12%=(万元)v调整公益救济性捐赠增加应纳税所得额=80(

27、2100+80)12%=(万元)v5.业务招待费v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v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注意与利润的区别)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该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0.3。v例:某企业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7100万元,在费用中支出的业务招待费30万元,计算年末该企业调整业务招待费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v解:v调整业务招待费增加应纳税所得=30(15000。5%+56000。3%)=5。7(万元)v6.各

28、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v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的基本养老基金、补充养老基金、基本医疗基金和补充医疗基金,失业保险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例内扣除。v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扣。但无赔偿优待,应纳税。v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准予据实扣除。v为投资者和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扣除。v7.固定资产租赁费v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租赁费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v(1)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其符合独立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v(2)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

29、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v8.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坏账损失与坏账准备金v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应按实际发生额据据实扣除实扣除,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的部分,可在当期直接扣除,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接扣除,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应当计入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v已

30、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v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坏账准备金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的0.5%。v关联方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之间的任何往来账款,不得提取坏账准备金,关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但关联企业之间联方之间往来账款也不得确认为坏账,但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的应收账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产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

31、机关审核后,债权方企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债权方企业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业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税前扣除。v9.固定资产转让费用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损失v纳税人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v纳税人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包括因存货盘亏、毁损、报费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v10.汇兑损益v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化而与记账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v11.支付给总机构的管理费v纳

32、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但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2%。v12.会员费v纳税人加入工商业联合会交纳的会员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工商业联合会节余的会员费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但须相应核减交纳会员费的数额。v13.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v企业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允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比上年度增长10%以上,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v亏损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能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实行增长达

33、到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v纳税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凡由国家财政和上级部门拔付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也不得计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v1414、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v(1 1)广告费)广告费v 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一般在不超过销售、纳税人每一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一般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营业收入2%2%以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以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年度结转。v(2 2)业务宣传费)业务宣传费v 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业务宣传费(包括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在

34、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体的广告性支出),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 5以内,可以内,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以后年度也不得扣除。v注意注意:粮食白酒的广告费支出不允许扣除。:粮食白酒的广告费支出不允许扣除。v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别;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别;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的区别费的区别v例:某企业2007年产品销售收入7100万元,在费用中支出的广告费160万元,计算年末该企业调整广告费增加或减少应纳税所得额。v解:v调整广告费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6071002%=18万元v十五、差旅费、会议费、董事

35、会费十五、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v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费、董事会费,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可在税前扣除。可在税前扣除。v十六、佣金十六、佣金v纳税人发生的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给独立有权从事中纳税人发生的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给独立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的佣金可据实扣除,但支付给个人的佣介服务的纳税人的佣金可据实扣除,但支付给个人的佣金一般不超过服务金额的金一般不超过服务金额的5%。v十七、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十七、违约金、罚款和诉讼费v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

36、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v注意注意:违反国家法规的行政处罚金不得扣除。:违反国家法规的行政处罚金不得扣除。v四、不得扣除的项目四、不得扣除的项目v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具体包括:入总额中扣除。具体包括:v1、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v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的支出,不得扣的支出,不得扣除。除。v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v购置、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得直购置、自行

37、开发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得直接扣除。但支出接扣除。但支出未形成资产未形成资产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v3、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v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v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有赔偿的部分的部分;v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非非公公益、救济性捐赠益、救济性捐赠;v7、各种赞助支出、各种赞助支出v是指各种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的赞助支出。v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与取

38、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v9、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v10、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纳税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以及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准备金v1111、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折旧和维修管理费不得、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折旧和维修管理费不得扣除扣除v12、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v五、资产的税务处理v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

39、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其它资产v税法规定,纳入税务资产处理范围的资产主要有四类,即: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流动资产。v其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方面的支出必须采取分期计提折旧或者分期摊销的方式分期扣除。v(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v1.固定资产计价v固定资产的计价一般应以原始价值为准。v2.固定资产折旧范围v1)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v房屋、建筑物;v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工具;v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v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v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v2)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v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及批准封存的

40、固定资产;v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v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v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v已提足折旧的;v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v破产、关停企业的以及提前报费的。v3.计提折旧的依据和方法v原则上采取直线折旧法(平均年限法)v4.计提折旧的年限v(二二)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v1.无形资产的计价无形资产的计价v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v注:注:v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v企业享受企业享受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不得作为无形资产的技术开发费,不得作为无形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价值的组成部分。v

41、2.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v采取直线法采取直线法v法律和合同、企业申请书均有受益年限规定的,按孰法律和合同、企业申请书均有受益年限规定的,按孰短原则摊销;短原则摊销;v没有规定的,或自行开发的,摊销期不得少于十年。没有规定的,或自行开发的,摊销期不得少于十年。v(三三)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递延资产的税务处理v递延资产主要包括递延资产主要包括开办费开办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改良支出。v纳税人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纳税人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v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

42、定资产改良支出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其支出不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良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其支出不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而应作为递延资产管理,在固定资产租赁有效期内分期摊而应作为递延资产管理,在固定资产租赁有效期内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入成本、费用。v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纳税人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人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如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可作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如有关固定资产

43、已提足折旧,可作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为递延费用,在不短于5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v(四四)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流动资产的税务处理v纳税人的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纳税人的商品、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存货的计价,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准。价,应当以实际成本为准。v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价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价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v注意注意:v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

44、不得折旧或摊销,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投资资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但可以在转让、处置有关投资资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产时,从取得的财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据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得或损失。v六、确定应纳所得额的其他规定六、确定应纳所得额的其他规定v(一一)亏损的弥补亏损的弥补v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

45、超过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年。v期限:期限:5年,年,连续连续计算,不论盈亏计算,不论盈亏v顺序:先亏先补顺序:先亏先补v对于亏损弥补的特殊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对于亏损弥补的特殊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v1、企业分立、兼并(合并)、股权重组的亏损弥补、企业分立、兼并(合并)、股权重组的亏损弥补v1)分立)分立v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各分立企业延续弥补。剩余期限内,由各分立企业延续弥补。v2)兼并)兼并

46、v(1)被兼并者兼并后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自已负责。)被兼并者兼并后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自已负责。v(2)被兼并者兼并后没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由兼并企)被兼并者兼并后没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业用以后年度实现的与被兼并企业资产相关被兼并企业资产相关的所得弥补。的所得弥补。v3)股权重组)股权重组v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法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v2、免税所得弥补亏损、免税所得弥补亏损v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

47、项目,又有免税项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的,应税项目的亏损,应先用免税项目的所得目的,应税项目的亏损,应先用免税项目的所得进行冲抵,余额才能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进行冲抵,余额才能结转以后年度弥补。以后年度的应税项目所得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度的应税项目所得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v3、联营企业的亏损、联营企业的亏损v联营企业亏损,由联营企业联营企业亏损,由联营企业就地就地依法弥补。依法弥补。v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应先用于弥补应先用于弥补亏损:亏损:v先用应补税的税后利润先用应补税

48、的税后利润补亏;后用不应补税的补亏;后用不应补税的税后利润税后利润补亏补亏v(二二)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v所谓所谓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地被同一利,是指直接或间接地被同一利益集团所拥有或控制的有关企业。如总机构与分益集团所拥有或控制的有关企业。如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同一总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支机构之间;同一总机构的不同分支机构之间;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母公司与其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总机构与其分支机构不同子公司或分公司之间;总机构与其分支机构的子公司之间等等。的子公司之间等等。v纳税人与

49、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v(三三)企业的清算所得企业的清算所得v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缴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纳企业所得税。v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扣,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扣除各项清算

50、费用、损失、负债、未分配利润、公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收资本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的部分。v七、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七、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v公式(公式(1):):v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v公式(公式(2):):v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纳税调整减少额调整减少额v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企业的利润表所反映的利润总额(会是企业的利润表所反映的利润总额(会计利润)。计利润)。v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利润总额的计算方法:v税法将国民经济中

51、的各个行业归为制造业;商业;旅游、税法将国民经济中的各个行业归为制造业;商业;旅游、饮食业;其它行业。饮食业;其它行业。v(一)制造企业(一)制造企业v利润总额利润总额=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其它业务利润其它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投资净收益营业外营业外收支净额收支净额v(二)商业企业(二)商业企业v利润总额利润总额=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其它业务利润其它业务利润+投资净收益投资净收益+营业外营业外收入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v(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v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营业外支出支出v(四)其它行业(四)其它行业v

52、区别情况,参照以上公式计算区别情况,参照以上公式计算第五节第五节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v2007年新颁布的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税收优惠的规定:v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v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v(一)(一)国债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v(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益;v(

53、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v(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v(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v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收企业所得税

54、。v第二十九第二十九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v第三十条第三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加计扣除:扣除:v(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55、v(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付的工资。v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v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v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企业综合利

56、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v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v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v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

57、可以制定企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v一、支持和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一、支持和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v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v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国发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国发20066号)年度起免征所得税号)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年。v二、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二、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

58、业的优惠政策v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行业,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v这些企业和单位兼营农业生产资料所得,应分别核算,这些企业和单位兼营农业生产资料所得,应分别核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按规定征收所得税。v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59、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v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免征所得税。v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税,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v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

60、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征所得税一年。v三、鼓励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三、鼓励企业利用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优惠政策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优惠政策v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原料进行生产的,

61、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税。v四、扶持四、扶持“老、少、边、穷老、少、边、穷”地区的优惠政策;地区的优惠政策;v国家确定的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企业,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企业所得税。国家确定年内减征或者企业所得税。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v五、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的优惠政策五、鼓励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的优惠政策v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企业事业单位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所得,年净收入在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

62、万元以下的,暂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免征收所得税,超过超过30万元的万元的部分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依法缴纳所得税。v六、救助企业灾害的优惠政策六、救助企业灾害的优惠政策v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v七、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七、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优惠政策v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的,经主管税务

63、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准,可免征所得税3年。年。v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年。v八、鼓励发展校办企业的优惠政策八、鼓励发展校办企业的优惠政策v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自身从事生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v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全部归学

64、校所有的,暂免征收所得税。的所得,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暂免征收所得税。v高校后勤实体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高校后勤实体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v九、鼓励福利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九、鼓励福利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v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四残”人员占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置“四残四残”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减半征收所得税。v十、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

65、政策十、鼓励发展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v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v十一、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国产设备的优惠十一、支持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国产设备的优惠v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技术改造项目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中抵免。v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不足抵免时,未予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

66、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设备购置前一年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最长不得超过5年。年。第六节第六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法v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一、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v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其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分为预缴所得预缴所得税额计算税额计算和和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额计算两部分。两部分。v(一)按月(或季)预缴所得税的计

67、算方法(一)按月(或季)预缴所得税的计算方法v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可采取如下方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可采取如下方法:v1、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按纳税期限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数实际数预缴。(首选)预缴。(首选)v2、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预缴。预缴。v3、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预缴。预缴。v4、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它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它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v应预缴所得税额应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v25%v或或=上年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68、(或或v1/4)25%v(二)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二)年终汇算清缴的所得税的计算方法v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5%v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多退少补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月月v(季)已预(季)已预缴所得税额缴所得税额(1)v(1)大于零)大于零补缴补缴v(2)小于零)小于零退退v例例:某企业:某企业2007年全年应税所得额年全年应税所得额240万元。万元。2008年,年,企业经税务机关同意,每企业经税务机关同意,每月月按按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12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2008年全年实行利润经调

69、整后年全年实行利润经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计算该企业万元。计算该企业2008年每月应年每月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v解:解:v(1)2008年年1-12月每月应预缴所得税额为:月每月应预缴所得税额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401225%=5(万元)(万元)v(2)2008年年1-12月实际预缴所得税额为:月实际预缴所得税额为:v实际预缴所得税额实际预缴所得税额=512=60(万元)(万元)v(3)2008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为:v应纳税额应纳税额=30025%=75

70、(万元)(万元)v(4)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为:)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为:v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7560=15(万元)(万元)v二、境外所得税抵免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境外所得税抵免和应纳税额的计算v境外所得税抵免,是指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境外所得税抵免,是指国家对企业来自境外所得依法征收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所得税时,允许企业将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从其应向本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扣除。v根据根据2007年颁布的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

71、规定:定:v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的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下列所得已在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该项所得依所得依据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据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余额进行进行抵补:抵补:v(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v(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二)非居民

72、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v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外国企业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73、。v(一)可抵免的外国税收范围(一)可抵免的外国税收范围v可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是纳税人就来源于可抵免的外国税收,必须是纳税人就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境外的所得在在境外境外实际缴纳了实际缴纳了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以及纳税后又得的所得税税款,不包括减免税以及纳税后又得到补偿的部分。到补偿的部分。v(二)税收限额抵免法(二)税收限额抵免法v我国目前实行税收我国目前实行税收限额限额抵免法。抵免法。v1、税收抵免的限额、税收抵免的限额v税收抵免的限额税收抵免的限额,是纳税人的,是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境外所得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扣除取得该项所得应摊计的的有

74、关规定,扣除取得该项所得应摊计的成本、费用及损失后,所得出的应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成本、费用及损失后,所得出的应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该的应纳税额。该税收抵免限额应当税收抵免限额应当分国不分项分国不分项计算。计算。v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应纳税总额v(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境内、境外所v得总额)得总额)v=境外所得总额(境外所得总额(税前税前)我国税法规定的税率我国税法规定的税率v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纳税款税收抵免限额应抵扣的税额=税收抵免限额v境外所得在境外已纳税款税收抵免限额应抵扣的税额=在

75、境外已纳税款v注意:从境外取得的税后收益应先将其还原为税前所得。v例: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所得为800万元,从其设在境外某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税后收益140万元,在境外已按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该企业国内适用税率为25%,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入库的所得税额。v解:v1、境外收益应纳税所得额=140(130%)=200(万元)(注:还原为税前所得)v2、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800+200)25%=250(万元)v3、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20025%=50(万元)v4、境外所得实际缴纳所得税=20030%=60(万元),大于扣除限额50万元。v境外所得应抵扣的已纳所得税额为50万元。v5

76、、该企业本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额=25050=200(万元)v2、抵免不足部分的处理v纳税人来源于境外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低于按规定计算出的扣除限额的,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据实扣除;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得列为费用支出,但可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不超过限额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v例:假如上例中该企业例:假如上例中该企业2009年境内所得为年境内所得为1000万元,从设在万元,从设在境外同一国家取得税后收益境外同一国家取得税后收益170万元,在境外已按万元,在境外已按15%的税率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计算该企业缴纳了所得税。计算该企业2009年度

77、应缴纳入库的所得税额。年度应缴纳入库的所得税额。v解:解:v1、境外收益应纳税所得额、境外收益应纳税所得额=170(115%)=200(万(万元)元)v2、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1000+200)25%=300(万元)(万元)v3、境外所得税、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扣除限额=20025%=50(万元)(万元)v4、境外所得实际缴纳所得税、境外所得实际缴纳所得税=20015%=30(万元)(万元),小于扣除限额小于扣除限额50万元。允许据实抵扣万元。允许据实抵扣2009年度境外已纳税额年度境外已纳税额30万元。万元。v2009年度扣除限额的余额为:年度扣除限额的余额为:5

78、030=20(万元)(万元)v2008年度未予抵扣的境外已纳税额为:年度未予抵扣的境外已纳税额为:6050=10万元万元v20万元,允许万元,允许补补抵扣抵扣2008年度未予抵扣的境外已纳税额为年度未予抵扣的境外已纳税额为10万元万元v2009年度允许抵扣境外已纳税额年度允许抵扣境外已纳税额总计总计为:为:30+10=40万元万元v5、该企业、该企业2009年度应缴纳企所得税额年度应缴纳企所得税额=30040=260万元万元v(三)税收定率抵免法(三)税收定率抵免法v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不区分免税或非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不区分免税或非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

79、税所得额16.5%(?)的比例扣除。的比例扣除。v(四)盈亏弥补(四)盈亏弥补v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但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但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不得相互弥补。v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是企业境外业务之间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是指指同一个国家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机构或项目的盈亏,而不是的不同机构或项目的盈亏,而不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盈亏。(分国不分项)不同国家之间的盈亏。(分国不分项)v三、企业分回利润、股息、红利补税的计算三、企业分回利润、股息、红利补税的计算v企业在企业在国内国内投资、联营取得利润,由接受投投资、联营取得利润

80、,由接受投资或联营企业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资或联营企业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v投资方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由于是投资方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由于是税税后利润后利润,一般不再征税。但如果涉及,一般不再征税。但如果涉及地区间地区间所得所得税适用税率存在差异,则纳税人从被投资方分回税适用税率存在差异,则纳税人从被投资方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其已缴纳的税额需要在计的利润、股息、红利,其已缴纳的税额需要在计算投资方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调整方法为算投资方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调整方法为(注:本处以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为例,企业对(注:本处以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为例,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

81、入,比照联营企业的外投资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比照联营企业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规定进行纳税调整):v1、联营企业的、联营企业的投资方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联营企业,不退还已经缴纳的所得税;还已经缴纳的所得税;v2、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高于联营企业,投联营企业,投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计算补缴所得税。资方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计算补缴所得税。v由于联营企业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由于联营企业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定期定期减税、减税、免税优惠政策(如:免税优惠政策(

82、如:两免三减半之类两免三减半之类)而)而实际实际执执行税率低于联营企业适用的行税率低于联营企业适用的法定法定税率的,其享受税率的,其享受的税收优惠仍视同已纳税款准予抵免。的税收优惠仍视同已纳税款准予抵免。v3、如果投资方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如果投资方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一致一致,则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收益不予补税;如果由则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收益不予补税;如果由于联营企业享受定期税收优惠而于联营企业享受定期税收优惠而实际执行实际执行的税率的税率低于投资方企业,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低于投资方企业,则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收益也不再补税。后收益也不再补税。v分回利润、股息、

83、红利补税:分回利润、股息、红利补税:va.投资方税率(投资方税率(15%)联营企业税率()联营企业税率(25%):不补、不):不补、不退退vb.投资方税率投资方税率=联营企业税率:不补联营企业税率:不补vc.投资方税率(投资方税率(25%)联营企业税率()联营企业税率(15%):补税):补税v补税税额计算:补税税额计算:v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联营企业营企业实际执行实际执行税率)税率)(还原还原)v允许抵扣税额允许抵扣税额=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联营企业所得税税适用税率适用税率(1)v应纳投

84、资方税额应纳投资方税额=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投资方适用税率。税率。(2)v投资方应补缴所得税投资方应补缴所得税=(2)(1)v上述公式可以简化为:上述公式可以简化为:v投资方企业应补缴所得税投资方企业应补缴所得税=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实际执行实际执行税率)税率)(投资方适用(投资方适用税率税率联营企业联营企业适用税率适用税率)v注意:必须将分回利润注意:必须将分回利润还原还原为税前所得。为税前所得。v例例:某企业从设在深圳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某企业从设在深圳的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85万元。万元。投资方适用税率投资方适用税

85、率25%、联营企业适用税率、联营企业适用税率15%。1、计、计算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算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2、如果联营企业正享受、如果联营企业正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减半征税优惠,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85万元,万元,计算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缴所得税。计算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应补缴所得税。v解:解:v1、v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回利润的应纳税所得额=85/(1-15%)=100万元万元v允许抵扣税额允许抵扣税额=10015%=15万元万元v应纳投资方税额应纳投资方税额=10025%=25万元万元v投资方应补缴所得税投资方应补缴所得税=25-15=10

86、万元万元v2、v分回利润应补缴所得税分回利润应补缴所得税=v85/(115%50%)(25%15%)=9.2万元万元v四、清算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四、清算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v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v清算所得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扣除各项,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清算费用、损失、负债、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额,超过实收资本超过实收资本的部分。的部分。v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具体计算方法如下:v1、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全部

87、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存货变现损益存货变现损益+非存货资产变现损非存货资产变现损益益+清算财产盘盈清算财产盘盈v2、净资产或剩余财产、净资产或剩余财产=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全部清算财产变现损益应付未付职工应付未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工资、劳动保险费等清算费用清算费用拖欠的各项税金拖欠的各项税金尚未偿付尚未偿付的各项债务的各项债务收取债权损失收取债权损失+偿还负债的收入偿还负债的收入v3、清算所得、清算所得=净资产或剩余财产净资产或剩余财产累计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税后提取税后提取的各项基金结余的各项基金结余企业的资本公积金企业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法定财产法定财产估价增溢估价增溢+

88、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接受捐赠的财产价值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企业的注册资本金v4、清算所得应纳税额、清算所得应纳税额=清算所得清算所得适用税率适用税率v例:某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于2001年4月底宣布破产,实施解散清算。经过清算,该企业存货变现损益1000万元,清算资产盘盈150万元,应付未付职工工资200万元,偿还负债收入400万元,发生清算费用30万元,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12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清算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v解:v1、清算所得=1000+15020030+4001201000=2000(万元)v2、应缴纳所得税额应缴纳所得税额=20033%=66

89、万元万元v例例:某白酒生产企业有职工某白酒生产企业有职工200人,人,2005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如下:v(1)全年销售收入)全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万元。v(2)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税金及附加250万元,增值税万元,增值税180万元。万元。v(3)全年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为)全年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为12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含粮食白酒广告费用万元(其中含粮食白酒广告费用50万元、业务宣传费万元、业务宣传费25万万元);发生管理费用元);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8万元);万元);v(4)营业外支

90、出)营业外支出16万元(其中被银行处以逾期还款罚息万元(其中被银行处以逾期还款罚息10万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万元);v(5)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全年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210万元,并按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职工教育经费共计36.75万元;万元;v(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33,当地政府确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确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800元)元)v要求:根据以上所给资料,计算该企业要求:根据以上所给资料,计

91、算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v答案:答案:v(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v3000250120040060016=534万元万元(2分)分)v(2)该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有:)该企业的纳税调整事项有:v销售费用中的粮食白酒广告费销售费用中的粮食白酒广告费5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万元;(1分)分)v可扣业务宣传费为可扣业务宣传费为30005=15万元,实际发生额万元,实际发生额25万元,万元,10万元(万元(25万万15万)不能在税前扣除,应万)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

92、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万元;(2分)分)v该企业按税法准予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该企业按税法准予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30000.3%+3=12万元,实际列支万元,实际列支18万,超标准列万,超标准列支支6万元(万元(18万万12万)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万)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税所得额6万元;(万元;(2分)分)v营业外支出中银行罚息可在税前列支,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营业外支出中银行罚息可在税前列支,税收滞纳金不能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万元;(2分)分)v该企业该企业2005年的计税工资为:年的计税工资为:2000.0812=1

93、92万元,万元,实发工资实发工资210万,超标准列支的万,超标准列支的18万元(万元(210万万192万万=18万元)不能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不能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万元万元v税法准予列支的税法准予列支的“三项经费三项经费”为为192(2%+14%+1.5%)=33.6万,实际列支万,实际列支36.75万,超标准列支的万,超标准列支的3.15万元(万元(36.75万万33.6万)不能在税万)不能在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5万元;(万元;(3分)分)v(3)该企业的会计利润经过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该企业的会计利润经过纳税

94、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v534+50+10+6+6+18+3.15=627.15万元(万元(2分)分)v(4)该企业)该企业200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627.1533%v=206.9595万元(万元(1分)分)第七节第七节申报缴纳申报缴纳v一、纳税年度一、纳税年度v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l月月1日起至日起至12月月31日止。日止。v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足12个月的,应以其实际经营期

95、为一个纳税年度。个月的,应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v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年度。v二、纳税地点二、纳税地点v一般规定:一般规定:v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v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关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关的国内外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其在中国国内外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其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机构、场所的,

96、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选择境内设立两个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v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与其境内机构、场所无关,或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所得与其境内机构、场所无关,或在境内无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在境内无机构场所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v特殊规定:特殊规定:vv三、纳税申报期限三、纳税申报期限v纳税人应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纳税人应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天内天内预缴预缴。v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45天内,向其所在地天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主

97、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报表,办理办理年终汇算。年终汇算。v年度终了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个月内汇算清缴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多退少补。v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盈利、亏损或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是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申报。v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v企业应当在办理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

98、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思考题思考题v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某市家用电器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万元。2005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年度发生相关业务如下:v(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00万元,债券利息收入万元,债券利息收入240万元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其中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万元);应扣除的销售成本5100万元,缴纳增值万元,缴纳增值税税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60万元。万元。v(2)发生销售费用)发

99、生销售费用100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万元,其中广告费用800万元;发生财务费万元;发生财务费用用200万元,其中支付向关联企业借款万元,其中支付向关联企业借款2000万元一年的利息万元一年的利息160万元(同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发生管理费用);发生管理费用1100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万元,其中用于新产品、新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工艺研制而实际支出的研究开发费用400万元(上年实际支出研究开发费用万元(上年实际支出研究开发费用200万元)。万元)。v(3)2003年度、年度、2004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额分别为70万元万

100、元和和40万元。万元。v(4)2005年度在年度在A、B两国分别设立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两国分别设立三个全资子公司,其中在A国设国设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立了甲、乙两个公司,在B国设立丙公司。国设立丙公司。2005年,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年,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美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万美元,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万美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万美元,丙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万万美元。甲公司在美元。甲公司在A国按国按3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丙公司在B国按国按30的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税率缴纳了所得税。v思考题思考题v(说明:该企业要求其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

101、说明:该企业要求其全资子公司税后利润全部汇回;1美元美元8元人民币)元人民币)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计算出合计数:v(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销售费用。v(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v(3)计算)计算2005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v(4)计算)计算2005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年境内、外所得的应纳所得税额。v(5)计算从)计算从A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v(6)计算从)计算从B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国分回的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的税额。v(7)计算)计算2005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年度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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