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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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狂犬病暴露预防狂犬病暴露预防(yfng)处置工作规范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年版)市疾病市疾病(jbng)(jbng)预防控制中心预防控制中心2014.102014.10第一页,共三十一页。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一、编制一、编制(binzh)目的目的l为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chl)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第二页,共三十一页。2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knng)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第三页

2、,共三十一页。3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二、暴露二、暴露(bol)分级和处理原则分级和处理原则l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狂犬病预防处置(chzh)门诊的医师在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要立即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chzh)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chzh)措施。分级分级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 暴露暴露 程度程度处置原则处置原则I I级级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皮肤被舔无无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IIII级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

3、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的轻微抓伤、擦伤轻度轻度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苗。确认为确认为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级暴露者且免疫功能低下的,或者低下的,或者级暴露位于头面部级暴露位于头面部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且致伤动物不能确定健康时,按照级暴露处置级暴露处置IIIIII级级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严重严重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应当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随后接种狂犬病疫

4、苗第四页,共三十一页。4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jbi)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后续处置工作。第五页,共三十一页。5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三、伤口三、伤口(shngku)处理处理l目的目的:尽可能多地清除局部感染的病毒。l通过物理方法清除清除大多数病毒颗粒l通过化学作用灭活剩余的病毒l方法方法:l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jnxng)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 l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不主张进行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者愈合则

5、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伤口处理。清洗或者消毒时如果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第六页,共三十一页。6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一)彻底(一)彻底(chd)冲洗冲洗l伤口冲洗: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chd)清洗、冲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分钟。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第七页,共三十一页。7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二)消毒(二)消毒(xio d)处理处理

6、l彻底冲洗后用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酒精涂擦伤口。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shuxin)予以清除。第八页,共三十一页。8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三)冲洗和消毒(三)冲洗和消毒(xio d)后伤口处理后伤口处理 l如伤口情况允许,应当尽量避免缝合(fngh)。伤口的缝合(fngh)和抗生素的预防性使用应当在考虑暴露动物类型、伤口大小和位置以及暴露后时间间隔的基础上区别对待。l伤口轻微时,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第九页,共三十一页。9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

7、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l 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zhuqng)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第十页,共三十一页。10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特殊部位的伤口特殊部位的伤口(shngku)处理处理l眼部: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无菌生理眼部: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消毒剂。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消毒剂。

8、l 口腔:口腔:口腔的伤口处理最好在口腔专业医师协助下完成,冲洗时注意保持头低位,以免冲洗液流入咽喉部而造成窒息。 l 外生殖器或肛门部粘膜:外生殖器或肛门部粘膜:伤口处理、冲洗方法同皮肤,注意冲洗方向应当向外,避免污染深部粘膜。l 以上特殊部位伤口较大时建议以上特殊部位伤口较大时建议(jiny)采用一期缝采用一期缝合(在手术后或者创伤后的允许时间内立即缝合(在手术后或者创伤后的允许时间内立即缝合创口),以便功能恢复合创口),以便功能恢复。第十一页,共三十一页。11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四、暴露四、暴露(bol)后免疫后免疫(一)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一)首次暴露后狂犬病疫苗(ymio)接种

9、接种l原则上是越早越好。l如不能确定暴露的狂犬病宿主动物的健康状况,如不能确定暴露的狂犬病宿主动物的健康状况,对已暴露数月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应对已暴露数月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应当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疫苗。当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疫苗。l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免疫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也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其他疫苗,但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第十二页,共三十一页。12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接种狂犬病疫苗(ymio)应当按时完成全程免疫,按照程序正确接种对机体产生抗狂犬病的免疫力非常关键,当某一针次出现

10、延迟一天或当某一针次出现延迟一天或者数天注射,其后续针次接种时间按延迟后者数天注射,其后续针次接种时间按延迟后的原免疫程序间隔时间相应顺延。的原免疫程序间隔时间相应顺延。l应当尽量使用同一品牌狂犬病疫苗完成全程接种。若无法实现,使用不同品牌的合格狂犬病疫苗应当继续按原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原则上就诊者不得携带狂犬病疫苗至异地注射。l狂犬病病死率达100%,暴露后狂犬病疫苗接种无禁忌症。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也应按规定程序注射狂犬病疫苗。第十三页,共三十一页。13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接种后少数人可能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一般不需做特殊处理。极个别人的反应可能较重,应当及时就诊(ji zhn)。发现接

11、种者对正在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可更换另一种狂犬病疫苗继续原有程序。第十四页,共三十一页。14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接种程序接种程序(chngx):一般咬伤者于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注射当天)、3、7、14、28天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狂犬病疫苗不分体重和年龄,每针次均接种1个剂量。 )。抗狂犬病血清或免疫球蛋白第十五页,共三十一页。15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注意两手的操作位置和进针角度注意两手的操作位置和进针角度儿童大腿前外侧肌注射示意图儿童大腿前外侧肌注射示意图l注射部位:注射部位:禁止禁止(jnzh)臀部注射臀部注射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婴幼儿可在大腿婴幼儿

12、可在大腿 前外侧前外侧 肌肉内注射肌肉内注射第十六页,共三十一页。16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二)再次(二)再次(zi c)暴露后处置暴露后处置 l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l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l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l超过3年者应接种全程疫苗。l对暴露前后所用的疫苗效价无法证实者及免疫

13、回忆应答无法确认(qurn)者仍应进行全程免疫。l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按暴露前(后)程序完成了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细胞培养疫苗)者,不再需要使用被动免疫制剂。第十七页,共三十一页。17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五、被动免疫五、被动免疫(bi dn min y)制剂使用制剂使用l使用目的使用目的(md):被动免疫制剂在疫苗能够产生可检测到的抗体之前(7天),在患者被感染后的第一周内提供被动保护。0.50,010,1110100036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9 42狂犬病高风险感染期需要狂犬病高风险感染期需要(xyo)被动免疫被动免疫 (RIGs)第十八页,共三十一

14、页。18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使用原则:使用原则:对于类暴露及免疫功能低下(dxi)者类以上的暴露,接种疫苗的同时要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第十九页,共三十一页。19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使用使用(shyng)方法方法l过敏试验过敏试验:l注射动物源性抗血清前必须严格进行过敏试验。l方法是使用抗血清1101100稀释血清(xuqng)0.1mL做皮内注射,30min后皮丘红晕小于1cm为阴性,可全量注射。l若为阳性,可逐步加量脱敏注射,用完全量或改用人源免疫球蛋白。第二十页,共三十一页。20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被动免疫制剂严格按照体重计算使用剂量,一次性足

15、量注射。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照每公斤体重20个国际单位(20IU/kg),抗狂犬病血清按照每公斤体重40个国际单位(40IU/kg)计算。如计算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全部伤口,可用生理盐水将被动免疫制剂适当稀释到足够体积(tj)再进行浸润注射。第二十一页,共三十一页。21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注射部位如解剖学结构可行,应当按照计算剂量将被动免疫制剂全部(qunb)浸润注射到伤口周围,所有伤口无论大小均应当进行浸润注射。当全部(qunb)伤口进行浸润注射后尚有剩余被动免疫制剂时,应当将其注射到远离疫苗注射部位的肌肉。暴露部位位于头面部、上肢及胸部以上躯干时,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侧背

16、部肌肉群(如斜方肌),狂犬病疫苗接种于对侧。暴露部位位于下肢及胸部以下躯干时,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侧大腿外侧肌群。第二十二页,共三十一页。22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如未能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当天使用被动免疫如未能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当天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接种首针狂犬病疫苗制剂,接种首针狂犬病疫苗7天内(含天内(含7天)仍天)仍可注射可注射(zhsh)被动免疫制剂。被动免疫制剂。不得把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禁止用同一注射器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l对于粘膜暴露者,应当将被动免疫制剂滴/涂在粘膜上。如果解剖学结构允许,也可进行局部浸润注射。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参照

17、前述方法进行肌肉注射。第二十三页,共三十一页。23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如解剖学结构可行,应按推荐剂量将被动免疫制剂全部浸润注射到伤口周围,同时应避免多次重复针刺(zhn c)进伤口。l假如手指或足趾需要浸润注射,必须小心进行以防止引起间隔综合征。l当全部伤口进行浸润注射后尚有剩余免疫制剂时,应将其注射到远离疫苗注射部位的深部肌肉。第二十四页,共三十一页。24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伤口严重或有多处伤口(特别是幼儿),按常规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伤口周围的,可用生理盐水将被动免疫制剂适当稀释到足够(zgu)体积再进行浸润注射。l对于粘膜暴露者,应将被动免疫制剂涂抹到粘膜上。 第二十五页,共三

18、十一页。25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六、免疫效果六、免疫效果(xiogu)评价评价l有条件的单位在进行上述处置后,可开展(kizhn)狂犬病疫苗免疫效果评价工作。抗体检测方法应采取中和抗体试验,包括免疫荧光灶抑制试验或小鼠脑内中和试验两种方法。 第二十六页,共三十一页。26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暴露暴露(bol)前免疫前免疫l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应当进行暴露前免疫,包括从事狂犬病高暴露风险者应当进行暴露前免疫,包括从事(cngsh)狂犬病狂犬病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狂犬病病人的人员、兽医等。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狂犬病病人的人员、兽医等。l暴露前基础免疫程序为暴露前基础免疫程序为0、7

19、、21(或(或28)天各接种)天各接种1剂量狂犬病疫剂量狂犬病疫苗。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苗。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物致伤的情况下,1年后加强年后加强1针次,以后每隔针次,以后每隔3-5年加强年加强1针次。针次。l对妊娠妇女、患急性发热性疾病、过敏性体质、使用类固醇和免疫抑制剂者可酌情推迟暴露前免疫。免疫缺陷病人不建议暴露前免疫,如处在高暴露风险中,亦可进行暴露前免疫,但完成免疫接种程序后需进行中和抗体检测。对一种疫苗过敏者,可更换另一种疫苗继续原有程序。第二十七页,共三十一页。27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

20、狂犬病暴露狂犬病暴露(bol)预防处置门诊预防处置门诊l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进行合理布局。从事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的医师须经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l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应当具备必要的伤口冲洗、冷链等设备和应急抢救药品。l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应当建立健全相应(xingyng)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冷链管理、知情同意书、接种登记、不良反应登记报告等。第二十八页,共三十一页。28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l如药典或者产品说明书的内容发生变更,本规范的相关(xinggun)内容从其规定。第二十九页,共三十一页。29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第三十页,共三十一页。30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内容(nirng)总结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医疗卫生机构在判定暴露级别并告知患者狂犬病危害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后,应立即开展后续处置工作。通过物理方法清除清除大多数病毒颗粒。以上特殊部位伤口较大时建议采用一期缝合(在手术后或者(huzh)创伤后的允许时间内立即缝合创口),以便功能恢复。对于粘膜暴露者,应当将被动免疫制剂滴/涂在粘膜上。谢谢第三十一页,共三十一页。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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