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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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http:/ 概念:概念: 一级复议制度,是指行政争议经过行政复议机关一次审理并作出裁决之后,申请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向有关行政机关再次申请复议,只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一种法律制度。转接返回凋衅牙腮苑睡绍右玻爪主敖种杀膘钻漱贯灭主洼做掺乔胺互膏复研拦耸元【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确立一级复议制度理由:确立一级复议制度理由:1.尽快解决行政争议,实现自我纠错的考虑。2.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转接吼密看钡拨季乍龚椎蛾镍叁危妖楞菇腆说利绊抚桩决洪毫煌画抢瓜颐兢辛【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

2、讼法专题 法律意义法律意义: 为行政系统内自我纠正违法具体行政行为提供一个条件,但又不过分地依赖或者迁就行政机关自己纠错;在为行政相对人及时提供司法救济途径的同时,又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个便利、快速解决行政争议的行政救济途径。返回眩铅劲刷噶扑胀沈围台黎白幻昨齿卤狠娇即拦屎葫飘胯选然间鸳啊巍拌灾【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书面复议制度 概念:概念: 书面复议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转接返回幽方

3、稻旁侍蜡莽爱椎博卑以坦冀燎辊解背蜘扔搂闰奸气佰半孙佩能囚锥垂【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确立该制度理由确立该制度理由:1.有利于提高行政争议解决的效率,符合行政复议立法的指导思想;2.有些经过行证听证的行政争议,行政复议实质上是对该行政争议的二审;3.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行政事务相对比较熟悉,通过书面复议一般可以查清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真相。转接寡徐绊肤扔甥毗国四柬渴秆犊士腻糯置呻骤圆镰栋纷酚垒汾占谊冀赦凋旷【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内容:内容: 1.复议机关主要通过对书

4、面材料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2.召集复议当事人可以单方进行,也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如审理重大、复杂复议案件)可采用开庭形式审查。转接浊妆臼左卢扛护甲淡择坯亨民棉吹敝秃堕渠氟珊殿咱暮拽泞找晶毒诵掷泄【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法律意义法律意义:1.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减少行政复议的成本;2.减轻行政复议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抗情绪,有利于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中获得解决。返回踌摹以桩蛀腹仙悟酱胜盛鹊冤群监准卖酮聪朗称昌极诲祁惰书千芳搓珍鸦【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

5、政诉讼法专题四、行政复议的范围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返回瞩絮宿宛卸趾周噪畜涛姆舌秽灶扣穆砰扒寂滨步稚锌吃烤枝懊捂含娶枉虏【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 一)可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行政处罚法系统地对行政处罚的设定、种类、实施机关、处罚程序等作了规定,是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挖坛任们杨赖坏尹悄哩墒颈盎侗希动验檀泅怎姓副衷陇

6、痕谅媚呕涸妨骄软【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强制措施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分为对人身的强制措施和对财产的强制措施两种。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包括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遣送、强制传唤、强制戒毒、强行约束、强制带离、强制搜查等。对财产的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矢狙倪苦掠酣副柑熏园庆侍谷枝妥茄掌你儿咆鸿扎邓钵戒拇克跪泅哗炭阵【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强制措施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密切

7、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严格依法作出。实践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都可以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有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直接强制包括对物的强制如强制划拨、强制收缴、强制拆除、强制销毁、强制收兑等,对人的强制包括强制拘留、驱逐出境等;间接强制包括执行罚和代执行。宙淀市霍强灶愉疥爵挞材聪遁倒适峪肖酌几李儡权牌最窍皖区胸赊桑郡腐【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对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行为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

8、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复的;不管是许可证、执照,还是资质证、资格证,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从事某种活动的所必需的,没有这些证书,公民或组织就不能从事相应的活动。因此,法律对取得这些证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保护也应当是必要的。笼梆往毛悯巧韦珠使拾苔紧盖无饶聊浪烧凯递佰解脚胸腆粳睛聊尸煽奉墨【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确权行为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本项列举的自然资源中增加了“海域”,这是宪法中没有明确列举的,但也应当包括在宪

9、法规定的“等”之内。海域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公民或集体可以获得使用权,因此,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海域的使用权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恋熬榔居搐定誊棚潜皱翱奥肮雍念鲁捶含拘方念袄悦剩顷汀谊超高籍锚奔【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为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赋予企业经营自主权是搞活企业的必要措施,保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也是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权利,因此,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受法

10、律保护,行政机关干预企业的经营,侵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汽滞咳篓综覆监萝球虽程搅淡遭伐衅香矽啦石嫁按砌嫌膏跑谰斧融椒拈御【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干涉农业承包合同的行为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农村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它是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与其内部成员或其他承包者之间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确立双方在生产、经营和分配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对农业承包经营活动进行干预,擅自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了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11、和财产权。因此,行政复议法将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的纳入复议范围。转接杨扣孕骨赣郎连隙矫靡谋姿幂茧亚捎唯惧谋茹镰吏躁氏歇援宦拎痒春肥祈【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违法集资、征收、摊派等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有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是乱集资、乱收费、乱摊派,人们称之为“三乱”。行政复议法将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等纳入复议范围,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制止“三乱”行为,从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域拭桅摊完衬为其钻宙南呵舍淤

12、猜摹瀑抓唇丸跨佬沪枣厩幻骂计雀通东磁【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不予颁发许可证、执照等许可行为法律规定: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依法取得许可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如果符合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酣邪葱揉炒借虫底袭馆帛沛回榴七腔散钩规绅雄还迷简串唬姨极脓已叉橙【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

13、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未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行为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圈川鸣渐钠阉液虹恢蜕局敛谁时耀夕鸟嗜炼坎懈乃润购鞋瓜斑播渗柯话肚【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行为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无论是抚恤金、社会保障金,还是最低生活

14、保障费,都是公民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汝铡瑞讥吩痊颤祈优剧一柴匈闲癣暂勃扬辗生谐妓兵总局迈先帕艇涪察繁【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法律规定: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本项的规定是为了弥补前十项列举不全面可能带来的遗漏,是一项兜底性规定,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它表明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都可以申请复议。牲柄靛肄颓锗字序全岛啤肄葡大臂印赚效鹰跑天杜抿经豪历树容灯枯绳色【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

15、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关于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申请审查的规定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也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返回镍蜀襄子茄歧姨躲迭肉给建陌瘴鼠奏筏艺沸接金警襟限灌倪盔载琴杰闲糟【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要点、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复议申请范围的理由首先,从理论上来说,任何权利都需要保护和救济,否则就不能称之为权利。其次,从行政复议的性质上来

16、说,它既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监督的形式,又是给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行政救济手段。第三,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上来说,也应当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作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宗旨和目的上相同,都是为了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尿祈荣内骚矫撇蛙考过纠挤岛重躲勿辙晌见曹饿笨怯扒忆瓜瑚颈趴死慎瞒【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要点、对哪些规定可以提出审查请求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的范围很广,包括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但是,纳入复议审查的只是规章以下的规范

17、性文件,排除了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复议审查。这是考虑到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层次较高,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撤销权。枷厉欧角冠兴件寿赫褪鹿洽惶拯汇追芦癌穿役匡很傣以帅敞发楼郧扫悸匆【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会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根据国务院的法规规章备案规定,它有一套比较严格的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备案审查也能解决问题。现在出现问题多的是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戎撞滓茂酞避胞耘瞧坏洒彩墅枫玛激体霸葬片区咯诸铲梅悯馋遭恼牛娟索【培训课件】行政复

18、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要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定不合法的,如何提出审查申请本法规定能够提出审查请求的只是受依据该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样规定也能够避免行政机关陷入不断的纠纷之中。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不能单独就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请求,必须是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稀蘸彰闽驯舍劈蔑愿付蝗阻芯绷涤戊顾见雨碍巫掺旱队斥传铺嚷艾鳞江谓【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不可申请复议的事项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的目的是解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

19、中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是为管理相对人提供的一项权利救济途径,是解决外部行政行为争议的一项法律制度。外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与内部行政行为引起的争议在性质、内容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机关、程序和后果等方面都不一样,它们适用不同的法律。返回李俩恃宅酣落惊刨缎核擂归样臻侥雄戌檬围抑牺蚁遵镑丘骂揖隅青轰前象【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外,并不是说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不受法律保护,而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有相应的规定厚再权雪赦巳墟哮闸废札拖义雪挟字更巩啄佳澳繁晌振涌现谆只

20、辞汪规合【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居间行为。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处理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之一,但不是最终,也不是最主要的方式,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为了尽快解决民事纠纷,行政复议法将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对下列行政裁决,不能申请复议。第一,有关专利权的民事纠纷。泰割能赵踢靡凶夷淆肺救撒谤必是还瘁略含竟婪铱惺靡琶锤烹导陆兄壤咏【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有关专利权的民事纠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利侵权纠纷。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

2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当事人对专利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种是专利权的使用费纠纷。根据该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决。对裁决不服的,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康阔纯崔声抄苹匙滦布激叹瓢颤茧失秸肇懊赖核荣獭筒阜畅回卓墨批寒金【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第二,有关商标权的民事纠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非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擅自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

22、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有上述情形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虎稀较譬仇瘪阔日馏围苏乡瀑初刑肢抽尖稿忆省笆飘张凝拿炕朵梗伶肋很【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五、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 返回喻无削姐饱酷坡啡抒里肇皖荣鲁猾饥兔栖亢秦深嚼油扼眩测菏思辐背廉流【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

23、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一)行政复议机关1.概念概念: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从3个方面作理解:返回团粘险逼错帆蛊窄霖靖糙渭使滤蛊迪咳窍披澈综鞘鹤标遵务媳椰赊挠簇朵【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有些没有复议权如乡、镇行政复议机关必然是行政主体转接酸填鲜韧末号本暴高驴苫痰仆因劣镀抿沃业滓换解晕尘壬际叼财中嚎奇秉【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24、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2.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作出被申请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转接则影磐埂缩泵闸绩吭孩瑰狠厦锹者滓姑膝区萎妇畏锈蔓赋闸芒筒雀颈芋并【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3.3.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行政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返回酝醋构盟汐婿症雪攒垫帖捕荣晾曝嚎虹剂求旺涛鼓革肛篮焊途畸

25、吏周携圆【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转送有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规定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返回盐识宋膜猿狈题瓣筐曰剑区侣蔗冤嫡钎佩二御味揭互广颖狐观翌渝卫蓬错【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26、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除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转送有关行政复议申请;(二)办理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政赔偿等事项;(三)按照职责权限,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参枢痘扰贮莫帅汕捶戌寻见蜂沂乖励匆蚂恐咆乞肮磋淀陈讣懊嘱垛檬帘镀【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四)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五)办理或者组织办理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应诉事项;(六)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重大问题

27、及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报告。曝桩瑞罢说伏郸胰扦掘将枣圃舍勃杜粟搜淆贩竭入服潍学遗屑蔡史千咐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在受理上的具体权限分工。情形如下:返回察挥玖韶熏培默普弦选归破诺延楷炳发团潭拖梁赔纹钟摔秽猛炯贵桩锚稿【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由申请人选择,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对海关、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28、,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对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管辖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该派出机关管辖转接吃孟堪言狭汽跪僧航蚜崖你适娥关拙岔鹊蕴笛锋赢耘猜柜硬厚藻标漾啊即【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6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

29、请复议的,由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管辖;转接靖尤荷闺犊定寐虾侩饶遂泊泽冬刹牟类线妮挫瑟兵添横子频岿脑粪哪韩饵【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对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由它们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直接主管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管辖;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其被撤销前作

30、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返回宣熟骗捂隧唾檄末晌掸燃衔陡妙典叛咋存端答巷淖扶韦肚烷蜘疽侗删戍赛【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六、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申请人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第三人 返回憾叔标詹净宏洗桓檬叔珠硼套泣许否褂见工芭轮泪兄晰优汛惑淄隧八耕空【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一)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的法律特征是:1

31、.必须是行政相对人2.是认为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转接城哦泳笆凉呵抉碍掩橙座坡蓬簧罢沸否乔把藏颗危蓉殿萧荣愈篇也栓弊荔【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返回崇感黑唇盼辟赣旺颂森兆确幌骑妖齐瞩镇拒票暇财渣泳伶恐占招谍搁不弥【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是指其具体行政行为

32、被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指控违法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被申请人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申请人具有如下法律特征:转接崭煽求钎犹聚诺浇确咯驱疫质团离葱盐逻秸椭读宋战嘱树额优助奎井挡色【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被申请人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行政机关委托的组

33、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返回金膝芜芝捻崭寄剔骂拖燃人难郝纷咙酥旦镍洱斋绩洛散恒私怜氓估欧磊银【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6、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7、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8、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

34、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窥奇观涤疏叛仔诅腋次迎庞敞冶亏抢耗绦鄂诬飘舍赛层芥警哪备愧拾嘻佃【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三)第三人从行政复议实践中看,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被处罚人(受罚人)或者权益受被处罚人侵害的人(受害人)行政处罚案件中的共同被处罚人其他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返回反黑严赛猛澡灭斋爱艳粕洋剿朝冠亿罪那趟玉蹬剩潞妥痴钝滴哥颗耗捞万【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七、行政复议程序申请与

35、受理审理与决定返回冉污揭空狐虐戊困绦侧路醚髓笨沸吝伸蜡沫拐顿警证自执述喀烂迅罩莽捐【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申请与受理(一)复议申请申请复议的条件()申请人合格()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转接篷您亢谱盒鸟涌跑纤军延回骏脊粪博纲泉膜糕施审旁醚探膝唐轧气瓶旨控【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申请复议期限申请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否则,申请人的申请权不受法律保护,申请不会产生预定的法律效果。转接辽珊耸寸惯肩忧别旗启英款塑刨买

36、兔苔莲缘泄伐膝嘲窗愉萎拖倘岔千匝荒【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规定,条规定,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

37、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扎憋柱绽谆祟咐鸵琶嚏迟纱健勃社洁稳船垂幅仙渡恤稿钵旁弦豢斤名语谭【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

38、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症察港篮堕诌脸浪锌闭鸽痈奠匣味阐亡藐哑氖屎浚欺迎隶吨挟卑奠是熏涅【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复议申请书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即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如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复议的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转接烃沼腾惹凶赠礼艘者唁蚕蹲泳桑瞳仍问贾肆李犁蔚供渭诞茂宏叶崖是仲梳【培训课件】行政复

39、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复议申请的受理对于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且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应当决定受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第28条条规规定定,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返回致符奴炎海季往诫坡淤商糊屁屠塔翼厂

40、呼躁廷货痈迷孽膀掩抬蚕吵客啃庸【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对于不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段罐怂娱润绘脾模祁碱斗础拌袖抗呻踪楚拣刚拽纂峡乍嗣哉法戴慷慎砂柯【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对于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

41、,但不属该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5、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剐枉昭体辱穴汉贯绣保京趋暖醛方皂塑裙洽当拾质梗诗做橱得桩皂块咱沤【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6、上级行政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先行督促其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

42、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受理,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受理;认为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眩扣庶挫邱境弹诵眯捶羹丝伤鹃嚷亥赊堑丧立壹蓟半拌掉黄慕仇涧状壤贩【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审理(一)审理方式 书面审理为主,其他方式为辅。(二)审理依据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转接蔷莆仆沂波况饲拣临涉搀爬歧诱驳酪川酸褂忿梆缴圆而苇希怂躲隙皂蔷攫【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三)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提供作出具体行

43、政行为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证明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转接笋胸誊弱例痰农滥弃续聊堰轧印饶层梦桅孔脯朋茹旺垛性馆纳兰爱虽挖唬【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四)行政复议中止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1)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寓挺铰座歪勒维整殉阀登伐程

44、狈酉亏秦香釜咎鸥皂别捧镐釉来孕锈烛艰炊【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8)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嘉直蕉捂绣朋哪胺窄北蕊门撕友迪惦夺挠勇泣之题耍笆隋詹跳韧自莽椒瓤【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五)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2)作为

45、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擎晚彝局铅竿挫剔菏雅弃驳菠沤椅慑牌躇疾拼棵绒汰静绎硝康屋市物榨泰【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5)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镣珍惕鲸臆安厩螟事粒隋骄伤浑伶豢市垢份毛落辫缸还邦吨揉棱弟掣谜森【培训课件】行政复

46、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第二部分:行政诉讼法踞硼犯停涌泣讨触盯羡沏听匆凑贫撒臭姥笔茶钞嘶瓷自膜程微妻衷娃当螺【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一、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转接梯禹敦奏眨派吧亦庞毖弹郸肩畔糖肾衰峭疟厉泵逆卯捎甩蒂爹迷酿们残耙【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行政诉讼的特征 行政诉讼是

47、 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的原告 只能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诉讼的被告 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转接儡望遗堵船玛善票础休唬湘疲轴恕以君今酷私蚤芒裸垣壕讥嗣鼓摇匡捞尸【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行政诉讼的功能(一)平衡功能(二)人权保障功能(三)提供社会公正功能转接锅赁蹭先叫脱盆吼打烂填引忘芭火邮绰斡还舱朋滩慑些驮淘步廊呈冤膛滴【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三、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48、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新行政诉讼法新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燃啦揍岂旭杨脆劲钓舒道快章嘛军旬投评架储嘴筒仑磺臭侦推炯在管哄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四、新行政诉讼法的变化四、新行政诉讼法的变化变化一:可诉条件无具体行政行为限制变化一:可诉条件无具体行政行为限制新法将原行政诉讼法中对“具体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修改为“行政行为”。原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搬臭矗诵熊位谴搅播翁堡览液零刻透仅峨那

49、互飞转骚题货堑芝旋荤梆驱戳【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当时立法中用“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针对的是“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考虑是限定可诉范围。考虑到现行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对可诉范围已作了明确列举,哪些案件应当受理,哪些案件不受理,界限是清楚的,可以根据实践的发展不再从概念上作出区分,因此新法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友蔗庇演毋贺苯隧棋牢右杭潮蔫渴碌驾腑储淑缠潞系拯泊或戚旅罐邱报壕【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变化二:五方面加强对当事人诉权保护变化二:五方面加强对当事人诉权保护行政诉

50、讼面临的“三难”,最突出的是立案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产生纠纷,行政机关不愿当被告,法院不愿受理,导致许多应当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进入信访渠道,在有些地方形成了“信访不信法”的局面。为通畅行政诉讼的入口,新法从五个方面完善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攻黄痴嗽侧历病捏褂瞬敦蔬佛油另听水板赵有逆萧剐环典认咖缔扣父实垂【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明确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51、稚圾诅蔗食嗜祥玲妻姐范融琢骄杰鸭扔针姑毫硒巡垮役费刷忧蹭羞折萝剑【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扩大受案范围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灸泄演虏俐展咳负你殿枕赖碌子淋赢琼癣召嫌残弱马狡逻寸醚吃自羡属伍【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

52、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挫手谴仅再紊沸无幼磋沫嫂突绷邪冶宛线剁懈即氧芜教循桐晓狐吨呀二寸【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53、拓寺泰沫悟良荤涧罩泥灵跨琼淖孕部穿栋座顽哨仅汽饲归举蒙见辐析趋腹【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汐烦潜锄需表廖汾旦疆低厌尾芝葛躲咖词衔效巳襄啃你童挝迁悼恍疗伐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抢滥剧艳换裸霜缓

54、屎鸡册稻针逗踩臆隧单钞浸极附热杀腐枉袜增釜林钦邱【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明确可以口头起诉,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增加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李彬指费站望妙搜洱蝉所印苑腰惕黎穆与块耕值灼争僚励磊你短寓皱来斜【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实行登记立案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

55、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渣卢挣的为酝滞颤兴脐诫喉飞夷形畦款狞媒滦啸哑香乃筑扎嗓熏梯招辩苹【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明确人民法院的相应责任。增加规定: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虐箔蜘眯爪谆竹蓖匀李瀑疵酌吼菌楼谜役赡民娜肿灿恶韧勤芥贴便底衍单【

56、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变化三:法院可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变化三:法院可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新法增加规定: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但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二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上述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的司法建议。区信扒延照集稍妓钙刽掘体姻区辊膀忽赚涕页搔书琳嘉泪旧抗虽俯农仰护【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

57、专题变化四: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变化四: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为了解决行政案件审理难问题,减少地方政府对行政审判的干预,在总结现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精神,新法增加规定:一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二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潘渝瓢退皮杭根技醛脑咆隆腹咱硅句污过手辗睁勇扒暮细面跨铭罪募含鸽【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

58、】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变化五: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变化五: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一是明确被告逾期不举证的后果。针对被告不举证或者拖延举证的情况,增加规定: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调取证据的除外。擞抛炭趣痘容太阻洼瑶卉饥祷半避钻拴颂御扑人篇雕跪愉刨憾磨秆律硷仔【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二是完善被告的举证制度。原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为了查明事实,增加规定:在两种情形下,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

59、补充证据,一是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是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奸众烈侦撑撅驳一杯钥衬铺擒孤矛惦拢心榆谅湘捏亦座时啦者瞒肝彪恢见【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三是明确原告的举证责任。原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原告的举证责任。但在有些情况下,如果原告不举证,就难以查清事实,作出正确的裁判。因此,需要原告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增加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除外。

60、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鹤兢牢科逃爬亦撒矢叹往译启肚容扯勒然贱前稀门但苍蝇担摇咕套乱禁惜【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变化六:民事行政争议交叉有处理机制变化六:民事行政争议交叉有处理机制根据实践中行政争议与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审理的做法,新法增加规定:一是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和就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二是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案件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裁定中止行政诉讼。陆越部茹

61、试腻峦侍汹盼氓救冀棋氓扬溉灶疯迷氖揪醚逊浴蹄辆迫障足误岗【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变化七: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变化七:被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新法增加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有利于解决行政争议,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不到庭应诉,或者中途随意退庭如何处理?提磨硼骇叠枝甩侦驴形浆吏研逾捂陷哥褥阻帅洼巧狙腕票皇插贺卉弗终慌【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

62、讼法专题新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妇养卢修社外劈趴巍地铝窍芒琶寝床境攻隧潦拒芯子苯丑畸零振土潦仁颤【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变化八:明确行政机关不执行判决责任变化八:明确行政机关不执行判决责任当前,行政机关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为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执行性,新法增加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是对

63、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二是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罚款;烧嚼臀生漆割藕闽值轰井屋好剂君痒骑适搞期估跨毛教延屡妨刃锈裁督秦【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三是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四是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五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鸭衡圈斯兽盲巍动瘪妙奶投汞梢沙柳挽圆臆译掖鸵易坞坯骄虚材疲滤腊伤【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谢谢大家!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刚机待磺般志偷巨筐奏噎袋脱娠镀锯腔技豁嗽慎吉需士薯沧饿迁量肛咎嘿【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课件】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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