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硬件环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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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硬件环境研究3.1国内外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硬件环境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3.1.1旅游营地国内外发展现状及态势分析旅游营地的发展是随着国际露营运动以及自驾车旅游的发展应运而生的,它是自驾车旅游发展的必然产物,然而,对于什么是旅游营地国内外尚无确切定义。我们认为,旅游营地是指在自驾车旅游线路上,依托旅游交通干线和风景优美之地或者在旅游景区附近开设的,有一定场地和设施条件,可以为自驾车爱好者提供自助或半自助服务的,具有特定主题复合功能的旅游场所,其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住宿、露营、越野、休闲、餐饮、娱乐、汽车保养与维护、汽车租赁、度假、户外运动、信息服务、医疗与救援等。通过规划发展,旅游

2、营地甚至可以在特定的区域发展成为集景区、休闲度假、健身运动、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3.1.1旅游营地国内外发展现状及态势分析3.1.1.1国外旅游营地发展简况旅游营地的兴起和自驾车旅游的兴旺息息相关,自驾车旅游开始于20世纪初的美国,二战后,发展于西方发达国家,并迅速成为风靡全球的时代宠儿,从最初的帐篷、简易床、睡袋和小型炊具,简单的加油加水停车场等服务,发展到旅行房车等专用旅行工具,在车辆基础上增加了卧室、厨房、卫生间等旅行设备,从而获得旅游营地的部分功能。近十几年来,伴随自驾车旅游市场的不断完善,国外正规的旅游营地也有很大发展:服务项目扩展到车辆维修、设备租赁、提供保险、餐饮住宿、

3、休闲度假以及户外活动等,营地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在美国,超过2万多家公共或私人的旅游营地在向公众服务。同时,大型的旅游营地组织也应运而生,更有效地促进了旅游营地的发展。如美国露营协会(ACA)、美国汽车协会(AAA)、美国豪华营地联盟等,并与各种专业组织或公用事业部门构成立体的服务支持体系。3.1.1.1国外旅游营地发展简况旅游营地在国外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观光与休闲、个性与新颖、探险与刺激等项目功能,服务活动趋向多样化,其中在美国的发展尤引人注目。美国旅游营地呈如下发展趋势:1.有75%的旅游营地增加了活动项目,其中最新增加的是挑战、探险类的项目。超过50%的营地举行角色扮演活动或提供探险、挑战

4、类的节目。2.过去10年里美国营地国际职工不断增加以满足露营者接触异国文化的需求。目前,美国各夏季营地有超过35000多名的国际职工进行各种各样的服务。3.计算机不仅被用于营地登记和金融交易记录,还被用来管理项目日程和用户数据。网络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其应用在不断增加。目前ACA的认证营地有79%拥有自己的网页,比5年前增加了29%。4.目前超过一半的旅游营地在运营的项目中包含社区服务或者公益项目。3.1.1.2国内旅游营地发展状况及态势分析随着自驾车旅游市场的发展,国内一些相关人员和组织对旅游营地进行了规划。目前国内这方面主要组织有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汽车露营分会和中天行房车俱乐部等。汽车露营分会

5、提出了中国汽车露营地建设5年发展的“十一项基本方针,三圈两线的建设重点和两大精品线路”的总体构想;而中天行俱乐部则牵头以中天营地建设手册为模本提出了中国营地建设标准,对场地、指示牌、管理中心、营区设施等方面提出详细的指标和标准。国内专业旅游营地建设主要围绕北京、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3大经济圈展开,此外,西部以成都和西安为中心,围绕西南生态和西北丝绸之路两大精品线路也开始了旅游营地的建设。目前我国主要旅游营地情况如表1。3.1.1.2国内旅游营地发展状况及态势分析3.1.1.2国内旅游营地发展状况及态势分析随着未来汽车旅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旅游营地将有更大发展,主要体现在:(1)东部地区全

6、面发展,西北、西南重点发展;(2)营区规模扩大,经营连锁化;(3)服务系统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3.1.2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的条件我国目前以城市郊区为代表的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尽管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一些问题。餐饮住宿方面,档次低,在营业高峰时段里服务质量下降,缺乏成规模、成品牌的接待企业。环境影响方面,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缺乏统一规划、开发无序,汽车排污等破坏了目的地的生态环境。某些地区从自驾车旅游中所获取的收益,远不足以弥补由此而带来的对目的地生态环境的破坏、及对当地居民生活的不良影响。因此,急待出台关于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开发、经营与管理法规。可喜的是社会开始关

7、注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的建设了。2007年8月,中国产业联盟与三家旅游品牌传媒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评出了中国自驾车旅游品牌十大目的地。3.1.2.13.1.2.1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的必要条件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的必要条件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的必要条件包括通讯设施设备完善,地图标注清楚,对外发布详细的路书,道路以及景区景点的标志标识都要求准确、全面、明显,停车位充足,加油便利,汽车维修、接援及时,房车的补给与排泄。3.1.2.2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的充分条件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的充分条件包括如汽车旅馆等住宿设施,专为房车自驾游服务的房车营地,汽车租赁服务景点导游服务等。通过对我国自驾车旅游

8、目的地的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行业组织或政府部门的决策、为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以上3.1.2见:李享,李怡锐(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我国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研究.考试周刊,2007年第36期154156页3.2旅游营地发展的总体战略问题研究旅游营地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是对旅游目的地旅游业发展的宏观尺度规划,是对旅游目的地的全局性规划,它的基本要素包括指导思想、产业定位、发展目标、战略措施、战略布局以及发展步骤等。一般来讲,制定旅游营地发展的总体战略不能将目光局限于规划的目的地,必须跳出旅游目的地来审视旅游目的地,从区域的整体来通盘考虑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营地发展战略问题

9、,在旅游产业发展上也必须从旅游目的地的局部区域乃至全省全国的高度来谋求和明确旅游目的地的产业发展定位以及发展目标,唯有如此,才能发展内力促进旅游目的地旅游营地发展,借助外力辐射带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营地发展。3.2.1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与思路一般来讲,旅游营地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以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根据旅游市场发展现状与态势以及规划区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发展思路,并且要与其他规划如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等衔接、对接,不能与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已经出台实施的各级政府颁布的政策相悖,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旅游营地开发的目标、定位、性质、产业发展方向、布局等规划的核心内容。3.2.2发展的总体战略

10、布局3.2.2.1.布局的选址依据一般来讲,旅游营地总体战略布局首先要考虑选址问题。选址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从宏观上看,旅游营地在什么位置关系到整个区域的旅游业合理布局,关系到能否综合协调发展的问题;从微观上看,则不仅影响企业的建设投资和速度,而且还影响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成本、利润和服务质量,以及自驾车游客的满意度、忠诚度。倘若旅游营地选址不当,就会给项目的长期效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旅游营地发展选址时必须考虑宏观、微观上的诸多影响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1)市场因素:是否依托城市或旅游区,所依托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消费能力、居民出游能力,所依托的旅游区知名度、美誉度如何,

11、是否有竞争合作者等;(2)交通因素:是否在旅游交通要道上,是否是在旅游重点、热点线路上,旅游交通可进入性,旅游交通设施配套条件等;(3)自然因素:选址的美学特征、资源生态环境条件、水源条件、气候条件、地形地貌条件等;(4)社会因素:土地利用条件、旅游营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地方政策、电力电讯等因素。前面两项条件决定了旅游营地的建设发展级别,后两项条件决定了旅游营地的类型与等级。3.2.2.2分类与分级依据旅游营地选址的一般要素以及为了为自驾车旅游者提供个性化的、不同层次的配套服务产品,以便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营销,根据国际上对营地类型划分的方法,结合本课题调查结论和我国自驾车旅游市场特征,可提出以下分

12、类方法:(1)按野营目的划分为:登山营地,教育训练阵营地,娱乐营地,休闲式的汽车营地,素质拓展营地,探险营地,家庭休闲型营地,商务型营地等等;(2)按住宿设施划分为:营帐式野营地,野营车或野营车拖车式营地以及其他营舍式营地(如小木屋、高架帐篷床),度假式营地等;(3)按区域位置划分为:湖畔营地,河边营地,高原营地,海滨营地,山区营地等;(4)从形态上划分为:通过型营地,基地型营地,度假型营地;(5)从主要吸引物上划分为:山水田园型营地,古镇民宅型营地,滨海阳光型营地,森林氧吧型营地等。而在旅游营地分级标准上,可借鉴国外的成功做法,对其进行分级。在地域格局上可以根据旅游营地所依托的城市或旅游区或

13、旅游线路划分为一级旅游营地、二级旅游营地、三级旅游营地、四级旅游营地,构成网络化梯级布局格局;在经营管理上,本课题采用国际宿营和野营车联合会的划分标准,将旅游营地按照其基本条件、营位空间、供水、卫生设备、急救、卫生、一般设备、娱乐等几个方面的设立标准,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4个级别。3.2.3旅游营地发展的对策3.2.3.1实施品牌战略,融入品牌经营管理理念,塑造旅游营地品牌品牌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旅游营地来说,它的核心理念就是“个性、时尚、休闲、品质”,能够为旅游营地带来可观的市场份额和高回报,因此,旅游营地建设从开始就要“高标准

14、、高要求、大手笔、标准化、规范化”地进行,避免低水平、高投资、低效益建设,按照塑造品牌的要素要求进行规划设计与经验管理。国外的实践证明,营地的连锁经营和网络化管理可以使效益高出一般的30%-50%,从而实现集团化和规模化发展。3.2.3旅游营地发展的对策3.2.3.2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积极拓展自驾车旅游营地配套服务领域(1)要加强与旅游景区、旅游交通部门的合作,自驾车旅游营地是以旅游景区和旅游交通为依托,为自驾车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场所。因此,旅游营地应寻求与旅游景区合作,实现旅游营地产品与旅游景区差异化,实现客源互流、信息与利益共享,拓展旅游景区的产品,增加自身的产品附加值。同时,要加强与旅游

15、交通部门合作,完善自驾车旅游线路的交通信息系统和解说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汽车租赁业和汽车俱乐部,扩大服务领域。(2)各旅游营地之间(省内外甚至国外)也要加强合作,加强区域间的市场营销,完善各旅游营地之间的网络服务系统,实行旅游营地的一卡通,开通自驾车旅游者入住的绿色通道,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增加自驾车旅游危机救援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实行区域间旅游营地连锁经营,增强竞争力。(3)旅游营地也要和自驾车旅游者合作。建立和完善旅游营地的监督投诉系统,设立意见反馈机制,让自驾车旅游者充分表达自己对旅游营地建设的意见,以便及时准确地把握自驾车旅游者的需求动态,及时更新旅游产品,确保市场竞争力。3.2.3旅

16、游营地发展的对策3.2.3.3尝试建立“官、产、学、民”一体化开发模式,以促进旅游营地可持续发展;旅游营地真正要得到可持续发展需要各方的努力,可尝试建立“官(指政府)、产(指企业)、学(指专家)、民(指社区居民)”一体化开发模式,着力推进研究、开发和产业化3大环节建设。具体是政府在宏观政策、规划、公共服务方面提供指导或引导,并协调旅游营地发展中的各方利益矛盾,政府不干预企业正常合法经营管理,也不从事主体投资;主体投资可通过招商引资由企业来完成,企业在政府的指导或引导下,发挥自身经营管理的优势,推进旅游营地开发和产业化进程,而专家学者主要是针对旅游营地发展中的各类问题、现象进行研究,为政府、企业

17、提供智力支持和决策的理论依据,涉及到社区居民的旅游营地发展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当地营地内及周边居民的利益分配问题,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分享”的理念,通过适当的途径吸引社区居民参与旅游营地建设,将矛盾降低到最小程度,共同构建和谐的旅游营地发展环境,从而促进旅游营地可持续发展。3.2.3旅游营地发展的对策3.2.3.4以自驾车游客需求为主导的市场营销创新旅游营地服务的对象是自驾车旅游者,它们的消费能力强,个性化突出,并且消费观念变化较快,因此,旅游营地市场营销创新必须根据自驾车旅游市场需求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地将各种市场需求转化为新的企业机会,从而获取持久竞争优势。旅游营地营销创新最终表

18、现为营销能力的提高,它包括营销观念、技术、市场和组织创新等多方面的内容,旅游营销的重点应该由以产品为中心转移到以顾客满意为中心,要树立以顾客价值为核心的营销观念。以游客需求为主导的市场营销创新还要求企业能够引导旅游消费价值趋向。在旅游营销中,通过价值创新活动,采用新的概念、技术来引导消费趋势,寻求适应未来市场需要的综合旅游产品,提升价值,以满足顾客的需要,通过营销资源新的优化组合,不断创造满足顾客需求,从而实现价值创新和产品增值。见:陆军.广西自驾车旅游营地发展研究.旅游学刊,第22卷(2007年第3期)3539页3.3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建议)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建议)负责此项工作的

19、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是目前在国家登记批准的唯一全国性汽车俱乐部专业行业组织。“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的设立是通过全国12000家4s店车主俱乐部、500家社会汽车俱乐部、2000家车友会代表全国的驾车人向景区、景点、度假村等适合自驾旅行的目的地提出的要求。该标准针对的行业企业是经营汽车自驾出游的各种景区、景点、各类观光园区,接待汽车自驾游的各类度假村,开展房车、自驾车露营活动的休闲度假营地等自驾游基地。3.3.1标准适用范围标准适用范围为促进汽车自驾游基地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构建新型的汽车自驾游服务体系,规范自驾游基地的经营行为,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取得合法经营资

20、格的各种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的景区、景点等单位。汽车自驾游基地是指能够开展自驾车旅游的经营活动,具有为自驾车旅游提供完善的服务、能够有效的保障自驾游活动顺利进行等功能,能提供相应的观光服务设施的独立经营实体,包括旅游景区与景点、各种风景名胜古迹、综合性观光园区、各种主题公园、博物馆、观光采摘农业园区、度假村、休闲度假营地等涉及汽车自驾游的各种类型。3.3.2制定本标准的宗旨制定本标准的宗旨3.3.2.1通过制定并深入贯彻执行本标准,使汽车自驾游基地在经营过程中更加严格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平等竞争的汽车自驾游市场,最终形成良好的汽车自驾游市场环境。3.3.2.2通过对汽车自驾游基

21、地的规范与管理,为汽车自驾游用户创造安心的自驾游环境,安全的自驾游过程,放心的自驾游消费,舒心的自驾游服务。3.3.2.3通过本标准,促进我国汽车自驾游基地的建设,加强汽车自驾游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汽车自驾游基地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充分满足广大汽车自驾游爱好者的需求,确保自驾车旅游者安全,实现汽车自驾游市场的可持续发展。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一条第一条自驾游基地设置的基本原则1、自驾游基地应由各种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等单位提出申请,或由有关上级部门推荐,由有关专家组进行审核,由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认证授牌设置。2、自驾游基地一般应考虑设置在有一定规模、有较强接待能力

22、的观光、度假、休闲、娱乐等单位。3、基地在设置时,应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今后自驾游线路和活动的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4、基地在设置时,应充分考虑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应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个性化、科普性和寓教于乐,力求对社会公众有吸引力。尽量为自驾车出游者提供丰富的参与性旅游项目。5、基地应充分考虑自驾车出游者在观光、休闲、度假、娱乐、购物等方面的多种需求,应能够满足自驾游出游者的相关需要。6、自驾游基地的设置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道路条件。7、设置自驾游基地时必须同时安排安全、环保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8、自驾游基地及其周边30公里范围

23、内,应具有能够为汽车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救助、保障设施与基本条件。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9、自驾游基地及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应具有能够为汽车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与保障条件。10、有能够举行一定规模的大众文娱活动的公共娱乐设施和场地。11、在有条件的地方,基地应积极发展有一定规模,并有相应配套设施的汽车营地。12、凡是申请设立自驾游基地的景区景点,当地应有充分保证公共安全的能力。13、自驾游基地及其周边的环境评估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特别是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申请设立自驾游基地,基地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应保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4、在开展汽车自驾游活动可能会影响当地生态平衡的地方

24、,应有上一级资质的部门做出的权威评估,以此做为是否批准设立基地的依据。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二条第二条自驾游基地的基本条件1、与自驾游基地连接的道路,应有通畅的国道、省道或国家二级以上公路。2、通向基地的各主要公路上,应有明显规范的道路指示牌;在靠近交叉路口的地方,也应设有明显规范的道路指示牌。3、基地内有便利、整洁、通畅的观光通道,主要路口应设有中英文设施指示牌,有中英文观光项目说明牌。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4、自驾游基地必须具备停车场。5、基地应具备完善的、能够有效履行职责的自驾游管理、服务机构。6、经营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过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的考核

25、,达到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规定的要求。7、基地所在地应有完善的通讯基础设施。移动通讯应能全面覆盖基地及其周边。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三条第三条自驾游基地及周边道路安全要求1、基地本身及其周边,应具有符合国家等级公路标准和符合交通安全法规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基地及其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交通部及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并规范达标。3、基地及其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出现严重拥堵情况时,当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应具有迅速赶到现场疏导交通的能力。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4、当基地附近道路出现一天以上长时间严重拥堵,或因自然灾害、不可预见性情况出现使自驾车旅游者在路

26、中被困时,基地应有紧急应对救助预案。5、汽车自驾游基地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上,在可能出现山体滑坡、山体落石、塌方、地陷、泥石流、流沙等地质性灾害频繁发生的路段上,必须在前方一定距离内以及具体路段上设置视野良好、位置明显的警告性道路标志,并提示自驾车旅游者不得在此停车。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6、汽车自驾游基地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路上,在沙尘暴、龙卷风、台风、大雾、雷暴、冰雹、洪水、暴风雪、结冰、气温骤降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的路段上,必须在前方一定距离内以及具体路段上设置视野良好、位置明显的警告性道路标志,并提示自驾车旅游者不得在此停车或久留。7、汽车自驾游基地周边30公里范围内的道

27、路上,在特别危险的路段上,如上下坡度非常大、地形特别险要、连续转弯特别多、转弯半径很小、转弯死角、视野严重不良、无人职守的铁路交叉道口等地方,必须有防止发生行车事故的交通安全设施,并在具体路段上设置视野良好的、位置明显的警告性道路标志。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四条第四条自驾游基地的接待设施及接待服务1、自驾游基地必须配有专门的自驾游接待站。2、接待站有专门的接待用房。3、接待站有必备的互联网及终端设备。4、接待站应具备相应的信息采集功能。5、接待站应配有用于紧急联络的通畅的通讯工具。6、应备有简单、实用的车辆维修和救援工具,有必备的医疗急救用品。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7、有专职

28、负责咨询和接待的人员,游客问讯和来电能得到及时、热情、满意的解答。8、专职咨询和接待人员应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9、在旅游高峰期,接待站应保持24小时有专业人员职守。10、接待站应能够为自驾游活动提供信息、咨询、组织、协调、联络、通讯、救援、安全等服务。能够对自驾游活动进行统一、有效的管理和指导。11、接待站应有自驾游咨询与投诉管理的制度和规范。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12、有对外公布的投诉电话,有专职人员负责受理投诉,有详细的投诉纪录。13、接待服务应能够为前往基地的自驾车游客提供详尽的路书。14、接待站应能够为自驾游活动就近提供汽车租赁代理服务。15、在有一定危险性的自驾游活动中

29、,接待站应提供必要的保险咨询。应能够为自驾游活动提供必要的人身和车辆保险代理或中介服务。16、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将和保险公司共同开发适合自驾游需要的专业险种,接待站应当积极为自驾游车出游者提供这一保险服务。17、接待站至少应配备三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经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颁发证书的专职自驾游管理人员。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五条第五条自驾游基地规划与设施建设1、自驾游基地应有当前基地建设的整体规划和未来5-10年的发展规划。2、基地规划方案及设施建设的相关文件应经过当地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并报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备案。3、规划与设施建设中的自驾游基地土地使

30、用权、产权等应清晰、明确、无误。无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产权等方面的法律及民事纠纷。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4、基地设施规划在满足旅游、度假、休闲、娱乐需要的同时,还须考虑满足自驾游需求的配套服务设施的同步发展。5、自驾游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必须建有条件良好,管理到位的大型停车场。6、基地的发展规划必须预留停车场发展用地。且车位数量应与基地发展规划或与自驾车旅游者的需求相适应。7、汽车自驾游基地的发展规划必须预留有汽车营地发展用地。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六条第六条自驾游基地接待条件1、基地内或周边要有一定规模、有良好接待条件的宾馆饭店。2、基地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1、持卫生部门统一颁发的健康证上岗。3、基地内及周边有便于游客到达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饮设施。4、基地内及附近应有购物设施,购物场地应整洁干净,商品品种较为丰富,所售商品明码标价,无假冒伪劣。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5、凡是自驾游基地向自驾车旅游者提供的当地土特产和农副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6、供水系统有保障,水源清洁卫生。无论是地下水、泉水、或其它地表水,均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7、基地内有便于游客洗手、洗水果等的供水设施。8、基地内设有满足游客临时休息需要的设施。9、基地内设有满足游客休闲娱乐需求的设施。10、基地应为自驾游车主野餐和烧烤提供能够防火的必

32、要场地与设施。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11、基地内的危险地段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12、绿化应符合当地林业、园林、城市建设等管理部门要求的标准。13、基地内应建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共厕所。厕所分布应合理。14、应设有一定数量的封闭式垃圾桶,垃圾应做到有专人管理,一天一清。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七条第七条自驾游基地的房车及露营营地1、所有自驾游基地均应为今后发展房车旅游及露营营地创造条件。2、基地设置房车及露营营地,地面应平整、硬化,排水良好。3、营地应根据总体布局,分别设置车辆及人员出入口。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车辆出入及保障人员安全,有条件的应实行人车分

33、流。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4、营地内应种植既不阻碍车辆通行又能遮荫的高大树木。5、基地的房车及露营营地和外界之间必须设有围墙,并在自驾游基地规划设计中明确标明。6、营地内应设有基本的生活设备和为自驾游露营提供的基础设施。7、有为露营帐篷区铺设的专用上下水、煤气等管线及外接电源等配套设施。8、房车区停车位处要预留出上下水、煤气、电源接口,预留接口必须与房车所带的设备的接口配套或配置转换设备。9、基地的房车及露营营地的普通自驾车每个停车位面积不应低于25平方米。房车每个停车位面积不应低于40平方米。各个相连停车位之间应畅通无阻。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10、房车停车位在营区总停放面积

34、中应占有一定比例,并且在自驾游基地的发展规划中应有必要的安排。11、自驾游露营、房车营区围墙内的道路两侧、帐篷区应设有夜晚照明的路灯,建筑物处应设置室外照明。12、营区入口处应设置带照明的营地标志牌,营地内各功能区及建筑物都要有标志牌、警示牌等,内部道路要设置明显的地标、向导牌、警示牌等。13、停车场面积应与接待容量相适应,不得超容量接待。14、营地内应建有卫生间,卫生间应与帐篷区保持一定距离,但最远不超过200米。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15、营地水龙头数量应按20-30人/个配备,或按营地总停车位10%的比例配备。16、有条件的地方,营地应设冷热水淋浴间,淋浴数量应按营地容纳总人数的

35、20-30人/个配置。17、营区内必须使用贴有垃圾分类标签的带盖垃圾桶,污水及垃圾应进行无害化处置。营地环境卫生应保持清洁。18、露营营地、房车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19、营区必须有专人管理,夜晚应有人职守。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八条第八条自驾游基地周边必须具有的服务设施1、基地与所在城市的市区公路两侧每30公里应有必要的休息区、加油站。2、加油站要保证有93#以上的汽油供应。提供的汽油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3、有能够实施伤病抢救的医疗单位和救护设施,4、有能及时赶到交通事故现场实施拖车救援和现场抢修的能力。5、基地与所在城市30公里范围内应有汽车租赁服务。6、基

36、地与所在地级以上城市,应有能实行理赔服务的保险机构。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九条第九条自驾游基地周边环境1、基地所在城市的市区及进出景区的公路两侧环境优美。2、基地与周边无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源污染的大型重化工业区、矿山、采石场等污染单位。3、基地周边无建设性生态和景观破坏。4、基地与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5、当地有垃圾逐日清理和处理的能力。6、污水处理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十条第十条自驾游基地经营及服务规范1、申报自驾游基地的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经营手续。2、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有综合协调机构,有相应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实施自驾游接待工作,能够为自驾

37、游活动提供优质服务。3、基地提供的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服务等内容和形式必须健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4、各种服务设施设备应完好,功能齐全。5、基地内应保持整洁、环境优美。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6、所有的收费项目均应明码实价,事先明示,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7、基地内的服务标准、工作制度和住宿须知等应悬挂明示。8、基地工作人员应按全国自驾游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接受相应层次的专业服务培训,持证上岗。9、基地应努力为自驾游创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和谐、温馨的社会环境。努力把自驾游活动提升为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消费与精神消费。10、基地对在景区内发生的残害或偷猎动物的行为,有责任、有义务进

38、行教育和制止。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11、基地开展的任何自驾游活动不得与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必须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损害。12、经营者有责任、有义务为市场和车主提供有关自驾游的及时、准确的相关信息与最新资讯,13、经营者不得垄断有关自驾游的公共信息。14、对提供虚假信息并造成自驾游车主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第十一条第十一条自驾游基地的安全管理1、基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防范制度。2、自驾游基地应有即时生效的自驾游保险出售,且出售的保险应是全国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认可的专项自驾游保险。3、必须有日常安全巡视

39、制度。4、必须制定特殊时段的安全管理预案。5、必须建立重大事故上报制度。6、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消防、卫生、环保的有关规定,管理措施到位。3.3.3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内容7、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使之掌握有关消防、抢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8、在夏季可能发生洪水的山谷、河床,干旱季节火险等级高的草原、森林,冬季气温可能降到零度以下,景区内有猛兽出没等危险情况下,自驾游基地必须禁止自驾车游客露营。9、在具有探险性质的自驾游活动中,基地经营者必须本着对参与者安全负责的态度,对其生存与自救技能进行指导,在装备和技能方面对参加者提出要求,保证参与者全面掌握。10、在盗抢、伤害案件

40、多发地区,基地应主动提示自驾车游客注意财物和车辆安全。11、基地必须设立报警电话点。12、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中国流通协会汽车自驾游管理办公室2007年4月15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汽车俱乐部分会.经民政部正式批准注册成立(注册登记号3100-2)。成为我国目前唯一的全国性汽车俱乐部行业组织。汽车俱乐部分会由全国各地汽车俱乐部企业、汽车救援企业、汽车经销商客户俱乐部、车友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共同组成。分会宗旨:维护驾车人利益;规范行业行为。分会下设秘书处、救援部、自驾游管理办公室、培训部等。总机:

41、68392501/68392551/68392585转20(传真)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号楼2501室邮编:100834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2007年年11月月1日,广东省旅游协会副会长李日,广东省旅游协会副会长李进茂在省旅游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出台国进茂在省旅游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出台国内首个内首个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广东省(广东省行业规范)。该行业规范)。该规范规范共从交通指数、环保指共从交通指数、环保指数、安全指数、便利指数、人气指数、疲劳指数数、安全指数、便利指数、人气指数、疲劳指数等等8个方面对自驾车

42、旅游景区服务提出相关要求,个方面对自驾车旅游景区服务提出相关要求,今后自驾车游客可据此为旅游目的地今后自驾车游客可据此为旅游目的地“打分打分”,而而“分数分数”也将直接影响景点的行业评价。也将直接影响景点的行业评价。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前言随着我国私车量的迅猛上升,自驾车旅游正日益成为游客的热点旅游方式,并迅速在国内普及。然而目前国家、地方和有关行业尚未出台有关自驾车旅游的相关规范,为进一步促进广东省自驾车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完善,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编制组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

43、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1评价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指标本规范规定了评价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有关交通指数(包括其设施齐全、实用及人性化程度)、资源指数(包括其产品丰富程度或规模大小、特色鲜明及自然和谐)、环保指数(包括其清洁卫生、节能节耗及环境友好宣传)、安全指数(包括道路安全、饮食安全及财产安全)、便利指数(包括交通、通讯、餐饮、娱乐及购物)、人气指数(包括满意感、亲和感及回头意向)、疲劳指数(包括景点与景点之间的距离)、服务指数(为自驾游提供的专项服务,如地图、短信提示、路标、明码标价、紧急救援、轻微违章申诉免责制度、违章提示)等及其他内容。本规范适用于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的服务规范。3.4自

44、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旅游业规范体系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规范实施细则(2003年修订本)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4.3.1自驾车旅游自驾车旅游属于自助旅游的

45、一种类型,是有别于传统的集体参团旅游的一种新的旅游形态。主要是指旅游者自己选择交通工具,自己驾驶或乘坐非营运车辆自主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具有交通工具的特指性、驾乘人员的同一性与旅游安排的自主性等几个突出特点。包括自驾车观光、休闲、体验、房车度假、探险等,目前在我国是指驾驶小汽车外出旅游。3.4.3.2自驾车旅游目的地符合自驾车旅游条件的行政区域;自驾车旅游景区(符合自驾车旅游条件的景区或多个景区、景点组成的旅游区域);自驾车旅游景点(符合自驾车旅游条件的景点)。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4服务项目为自驾车旅游顺利开展而提供的相适应的服务项目。包括:3.4.4

46、.1目的地交通设施应齐全、实用及人性化程度高。3.4.4.2目的地产品应丰富或有一定规模、特色鲜明及自然和谐。3.4.4.3目的地应注意清洁卫生、节能节耗及环境的友好宣传。3.4.4.4目的地应注意道路安全、饮食安全及游客财产安全。3.4.4.5目的地应定期提供交通、通讯、餐饮、娱乐及购物等旅游信息。3.4.4.6目的地应合理设计景点与景点之间的距离等。3.4.4.7目的地应为自驾游提供专项服务,如地图、短信提示、路标、明码标价、紧急救援、轻微违章申诉免责制度、违章提示)等及其他要求。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目的地的设施、设备与服务要求3.4.5.1总则

47、(1)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提供自驾车游客所需的设备、设施及服务项目,应以实现和方便自驾车旅游这种旅游方式为目的。(2)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合理配备各种为自驾游服务的设施设备。(3)设立清晰的交通指示及服务指示。3.4.5.2自驾车旅游目的地设施、设备与服务要求(1)参考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规范实施细则2003年修订本。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2)交通指数交通设施齐全、实用及人性化程度高。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网络完善。高速公路与主要景区、景点距离不超过50公里。到达景区、景点的路面状况良好。A.旅游城市的旅游交通设备完善。B.旅游城市的可进入性好。

48、C.有距旅游城市市区半小时车程高速公路进、出口或有国道、省道进入。D.旅游城市市内交通秩序良好。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游客驾车舒适度好。A.在机场、火车站、码头、商业及交通中心区等游客集散地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具有咨询、预定、受理游客投诉等功能,各种信息资料能够及时更新。B.机场、火车站、码头、汽车站等交通集散地设有旅游地图广告牌,提供旅游信息服务。C.以下场所设置规范、醒目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a.市区通往主要旅游区(点)的道路。b.城市主要道路有中英文对照的交通指示牌(方向)。进出景区、景点道路设进出分流车道(或进出道路分设)。高速公路休息站、酒店和景区停车

49、场的停车位足够,进出口的设计合理。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3)资源指数目的地旅游资源丰富,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并自然和谐。目的地拥有三个或以上AAA以上景区、景点。A.有评为AAAAA级旅游区(点)。B.有评为AAAA级的旅游区(点)。C.有评为AAA级的旅游区(点)。目的地(景点)规模。A.开展旅游资源普查与开发,并有5处以上旅游区(点)年接待游客总量不低于50万人次。B.有已投入运营、年接待量在10万人次以上的旅游度假功能区。C.拥有国家或省级命名的旅游资源及旅游景区。D.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公园或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E.拥有省级自然保护

50、区或省级文物保护单位。F.拥有被命名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景区(点)或世界命名的旅游资源。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目的地(景点)可接待自驾车友能力。已建有汽车旅游营地或汽车旅馆。目的地(景点)产品的开发程度。A.旅游产品开发(特色)。a.城市有历史文化、文物古迹资源,市政府每年对旅游区(点)的文物保护有投资,措施得力,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注意突出产品特色,成效显著。b.城市有古代园林,市政府每年对旅游区(点)的园林保护有投资,措施有效,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注意突出产品特色,成效显著。c.城市有人文景观(主题公园),其主要景观具有国内独特性,无重复性建设,经营情况良好,并在市

51、场促销过程中产品特色,成效显著。d.城市有休闲度假设施,其主要休闲度假功能区内设施完备、服务规范、项目丰富,并在市场促销过程中注意突出产品特色,成效显著。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B.旅游产品开发(专项旅游线路)。a.有2条以上有较好效益的生态旅游线路。b.有2种以上有较好效益的其他专项(或特种)旅游产品。C.特色旅游产品开发与旅游促销配套程度高。a.有2条以上有较好效益的地方特色旅游线路。b.有根据旅游形象主题制作的宣传促销资料(小册子、VCD、DVD等)。D.富有本县地方特色的民俗旅游项目。E.旅游资源丰富并能留住客人。a.过夜游客不少于10万人次/年以上。b.

52、过夜游客不少于5万人次/年以上。F.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有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景区(点)。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4)环保指数包括其清洁卫生、节能节耗及环境友好宣传。目的地(景点)的区内清洁。A.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a.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好。b.城市建成区噪声平均值小于58分贝(含58分贝)。c.政府经常性组织市民搞好旅游环境的整治,保持街道市容整洁。B.清洁卫生保持良好,无乱堆乱放现象。目的地(景点)的酒店、餐厅、厕所有环保宣传。A.目的地(景点)的酒店洗手间有环保宣传。B.目的地(景点)的餐厅不提倡一次性餐具。C.目的地(景点)的厕所采用再循环

53、水冲洗。a.城市的旅游厕所。以上厕所都是水冲式厕所或环保型厕所,且以上厕所管理制度严格,无秽物,无异味。目的地(景点)的形象宣传。A.森林覆盖率和绿化覆盖率高。B.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状况符合国家要求。C.政府部门县境内排污企业整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5)安全指数包括道路安全、饮食安全及财产安全。到达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路况好。A.到达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路面保养状况良好。B.到达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绿化带完善。到达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及区内公路指示牌清晰。A.到达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指示牌清晰。B.到

54、达目的地(景点)的区内公路指示牌清晰。旅游安全A.城市有巡警制度,突发情况下可以救助游客。B.在旅游场所规范执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C.旅游区(点)和游客集中场所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D.旅游经营单位普遍建立健全安全教育、防范制度,每年都进行检查落实。E.近两年内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F.主要旅游区(点)有救助游客的应急制度和实施细则,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以上的培训与演练。G.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严格检查旅游安全状况并督促落实。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旅游紧急救援。A.城市有紧急救援机构并公布紧急救援电话号码,突发情况下可以救援海内外旅游者。B.主要旅游区有医疗

55、救护点。C.执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及报告制度。主要旅游区(点)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日常管理状况良好。A.管理制度落实,游览秩序井然,无游客拥挤现象。B.清洁卫生保持良好,无乱堆乱放现象。C.安全设施齐备且维护良好,无安全隐患。D.设置旅游质监所并为旅游消费者处理各种投诉,使各种质量纠纷得以圆满解决。E.旅游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F.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措施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G.为入住旅游者提供规范服务,保彰客人的合法权益。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到达目的地(景点)的饮食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A.在旅游者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和场所,有符合

56、卫生标准的快餐店。B.餐馆就餐环境整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保鲜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到达目的地(景点)的游客财产安全状况良好。A.主要旅游区(点)对摊贩实行集中管理,主要旅游区(点)、集中购物街区及其他旅游购物场所环境整洁。B.政府经常性打击围追兜售、尾随强卖现象,无乞讨现象。C.政府经常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D.政府经常性打击价格欺诈、胁迫消费等行为。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6)便利指数包括交通、通讯、餐饮、娱乐及购物。目的地(景点)的交通繁忙程度。目的地(景点)的通讯发达程度。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讯号需100%覆盖全区域。目的地(景点)的特色餐厅和地

57、方美食分布情况。分布于本区域内的各主干道,并且位于区域内的每个景区、景点周边不少于3家。目的地(景点)的娱乐设施状况。目的地所在区域内的娱乐设施可同时接待500人以上。目的地(景点)的土特产品、购物环境状况。目的地所在区域内需配备1个以上土特产品的购物点、购物点周边需具备满足自驾车友停车需求的停车场,同时具备良好的购物氛围和购物环境。目的地(景点)停车场收费合理。目的地景区景点需要配备足够的停车位,原则上需同时满足100辆车的停车要求。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7)人气指数包括满意感、亲和感及回头意向。目的地(景点)的满意度,通过广东省旅游协会、广东

58、省自驾旅游协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获得相关结果。目的地(景点)年接待自驾车游客量。目的地(景点)的游客年接待人次正逐年增长。目的地(景点)游客年接待人数的团体客和自助游客比例适合本地旅游市场的发展。目的地(景点)的自驾车游客人数正逐年增长。目的地(景点)的自驾车游客回头率有所增加。自驾车游客投诉率在2以内。自驾车游客投诉处理率达100%。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8)疲劳指数包括景点与景点之间的距离。以广州为出发地,至目的地(景点)驾车时间不超过4.5个小时。景点与景点间的驾车时间不超过1.5个小时。景点与住宿点间的驾车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59、目的地(景点)内的路面状况良好,高速路、国道、省道或县道。目的地(景点)驾车途中的风景状况,拥有A级(包括AAAAA、AAAA、AAA、AA、A级5类)景点景区;拥有世界命名的景点景区或者国家级、省级认可的旅游景点景区;拥有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旅游景点景区。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3.4.5.2(9)服务指数包括为自驾游提供的专项服务,如地图、短信提示、路标、明码标价、紧急救援、轻微违章申诉免责制度、违章提示等等。目的地(景点)有自驾游地图。以市(县)级为单位的目的地需出版尽可能详尽的自驾旅游地图,以便为前往目的地的自驾车友提供尽可能完善的路面及综合指引服务。目

60、的地(景点)高速公路休息站设置合理(休息站之间的距离不超过100公里)。目的地(景点)起始点与高速公路入口不超过半小时车程。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入口标志明显清晰。目的地(景点)的高速公路和区内公路的紧急救援标识齐全清晰。目的地(景点)为自驾车游客提供区内信息服务(如食宿、汽车维修、洗车等)。目的地(景点)区内的加油站分布合理,油品质量有保证。目的地(景点)对自驾车游客的轻微违章申诉免责制度和违章提示的状况良好。110警讯处理迅速;120救援反应快速。地方政府和旅游部门对自驾游重视和有常规性的指导。3.4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说明:本规范内容是在2007年4月征求意

61、见版本的基础上,经过多位专家修正过的版本。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自驾游的特点,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规范,制定了以上规范。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电子邮件:(谢军手机:13802726353;电话:020-37601161;传真:020-37600989;),以供编者修正内容之用。本章思考题1.自驾车旅游在食宿行游购娱方面对旅游目的地硬件环境提出了哪些特殊要求?2.自驾车旅游营地的分类依据有哪些?分别可以把自驾车旅游营地分为哪些类型?3.自驾车旅游目的地应具备哪些条件?4.旅游营地发展的对策有哪些?5.全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建议)有哪些基本内容?6.自驾车旅游目的地服务规范有哪8个评价自驾车旅游景区服务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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