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567544079 上传时间:2024-07-21 格式:PPT 页数:726 大小:2.7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726页
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726页
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726页
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726页
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7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最全经济法ppt课件(7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经经 济济 法法 1n教学目的教学目的n基本的法律常识基本的法律常识n必需的法律原理必需的法律原理n现有的法律规定现有的法律规定2n参考书目:参考书目:n杨紫烜、徐杰主编:杨紫烜、徐杰主编:经济法学经济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年第5版;版;n刘俊海著:刘俊海著:公司法公司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年版;n王卫国、朱晓娟编著:王卫国、朱晓娟编著:破产法破产法,清华,清华大学出版社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年版;n刘凯湘著:刘凯湘著:合同法合同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年版。3n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n第一章:经

2、济法导论(第一章:经济法导论(1-4周周)n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5-6周周)n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7-10周周)n第四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四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11-12周周)n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3-16周周)4n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考试形式和成绩计算n考试形式:考试形式:闭卷n试题形式:试题形式: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等。n成绩计算:成绩计算:平时30%,主要依据出勤、作业、回答问题情况,适当考虑课堂讨论和纪律情况;考试成绩:70%5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经济法 导论导论本章主要阐述经济法的概念、渊

3、源、本章主要阐述经济法的概念、渊源、民商法中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制度民商法中最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制度等本课程学习必须的基础知识。等本课程学习必须的基础知识。6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7 一、经济法的概念一、经济法的概念n1、法的分类、法的分类n法系:是指具有法系:是指具有相同法律文化传统相同法律文化传统的的数个国家法律所组成的数个国家法律所组成的“法律家族法律家族”。世界上的法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世界上的法系主要分为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伊英美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斯兰法系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大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法系和英美法系。8英

4、美法系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法系、英国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中世纪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适用国家:适用国家:英国、美国英国、美国、以及英联、以及英联邦国家。包括香港。邦国家。包括香港。9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罗马法系、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

5、为历史渊源,以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民法为典型,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适用国家:法国、德国、日本、中国以适用国家:法国、德国、日本、中国以及其他欧洲大陆国家。及其他欧洲大陆国家。10n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主要区别主要区别:n第一,法律渊源不同第一,法律渊源不同;n第二,法律适用不同第二,法律适用不同;n第三,判例地位不同第三,判例地位不同;n第四,法律分类不同第四,法律分类不同;n第五,法律编纂不同第五,法律编纂不同;n第六,诉讼程序不同第六,诉讼程序不同11n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部门被分为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部门被分为公公法和

6、私法法和私法两大部分。两大部分。n公法是指关于公法是指关于国家或国家与个人国家或国家与个人之间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包括宪法、刑法、行政法;括宪法、刑法、行政法;n私法是指关于私法是指关于个体与个体个体与个体之间权利义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总和,如民法、商法和家庭务关系的总和,如民法、商法和家庭法。法。12n法律部门法律部门:在公法和私法两大门类之:在公法和私法两大门类之下,法律又被分为很多更为具体的法下,法律又被分为很多更为具体的法律部门。律部门。n包括:包括:民商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n各部门之下还可以细分:民商法之下各部门之下还可以细

7、分:民商法之下有合同、侵权、婚姻、继承等;行政有合同、侵权、婚姻、继承等;行政法之下有宪法、经济法、环境法等。法之下有宪法、经济法、环境法等。13n2、经济法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经济法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n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经济管理和协调社会经济活动调社会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广义:广义: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市场主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市场主体和社会保障法体和社会保障法。n狭义:狭义: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法14n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n第第5、10章章民

8、法民法n第第2、3、4以及以及6/7/8/9章章商法商法n第第11、12、13章章经济法。经济法。n第第14章章环境法环境法n第第15章章劳动法劳动法15二、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渊源n1、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概念n法的渊源是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来源或源头指法的来源或源头。n实质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实质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内容法的内容的来的来源,如法渊源于一定的经济或经济关系;源,如法渊源于一定的经济或经济关系;n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称法的效力渊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也称法的效力渊源,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源,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具

9、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具有不同法的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16n2、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我国经济法的渊源n法律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员会n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国务院n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常委会17n规章规章:国务院有关部、委、局以及省、:国务院有关部、委、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发布n政策与习惯政策与习惯:n司法解

10、释、行业自治规则、判例和学司法解释、行业自治规则、判例和学说说18三、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n1、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的定义n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建立起来的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n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没有法律规范,就意味着法律不予调整,有法律规范,就意味着法律不予调整,因而就不能够形成法律关系。如因而就不能够形成法律关系。如同居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区别。的区别。19n2、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n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所确认的,是指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各方在国

11、家调节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n经济法律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的内容内容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20n例:小王到超市购买洗发水。例:小王到超市购买洗发水。n小王和超市之间是小王和超市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什么法律关系?n其中,法律关系的其中,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是谁?是谁?n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的内容内容是什么?是什么?n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是什么?是什么?21第二节第二节 与经济法相与经济法相关的基础知识关的基础知识22一、法人制

12、度一、法人制度n1、法人的概念、法人的概念n法律主体分为三类:法律主体分为三类:自然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n法人:是指具有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23n2、构成法人的四个条件、构成法人的四个条件n(1)、必须)、必须依法设立依法设立。n(2)、必要的)、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财产或经费。n(3)、)、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n(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4n3、法人的分类、法人的分类n(1)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

13、准,将法)以法人的活动性质为标准,将法人分为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n(2)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可以)以法人成立的基础为标准,可以将法人分为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n(3)以是否营利为目的,可以将法人)以是否营利为目的,可以将法人分为分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25n4、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的民事能力n民事能力是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民事能力是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包括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包括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14、和民事责任能力。n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义务的资格。26n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格。n与自然人不同,法人没有年龄、精神状态与自然人不同,法人没有年龄、精神状态的限制,其的限制,其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的。的。n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法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能力是指法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后果承担民事后果的能力或资

15、格。能独立承担的能力或资格。能独立承担责任,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重要体现。责任,是法人作为民事主体的重要体现。27n【选择题选择题】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是法人的nA、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B、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nC、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D、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8n【选择题选择题】关于法人下列说法错误的关于法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是nA、必须依法成立、必须依法成立nB、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n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6、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9n【选择题选择题】甲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则甲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则nA、甲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甲公司具有民事权利能力nB、甲公司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缔约、甲公司可以与其他民事主体缔约nC、甲公司可以承担侵权的后果、甲公司可以承担侵权的后果nD、甲公司的行为能力自其成立时产、甲公司的行为能力自其成立时产生,到其消灭时终止生,到其消灭时终止30n5、法人机关、法人机关n法人机关是指根据章程和法律规定,法人机关是指根据章程和法律规定,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或自然人团体。的自然人或自然人团体。n(1)意思机关意思机关

17、。也称权利机关、决策。也称权利机关、决策机关,是形成法人意思的机关。机关,是形成法人意思的机关。n(2)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是指执行法人意思机。是指执行法人意思机关的决定、法人章程的机构。关的决定、法人章程的机构。31n(3)代表机关代表机关。代表机关是指代表法。代表机关是指代表法人对外为意思表示的机关。人对外为意思表示的机关。n(4)监督机关监督机关。是指根据法人章程和。是指根据法人章程和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的执行机关、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的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n(5)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指以法人财产设立。是指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用以执行法人部分业务的相对独立

18、的用以执行法人部分业务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32n6、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n法人的法人的设立设立:指依法产生法人的行为。:指依法产生法人的行为。n法人的法人的变更变更:法人成立后,如其名称、:法人成立后,如其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组织机构、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本等重要事项发生变化。n法人的法人的终止终止:指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指法人的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并因此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行消灭,并因此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为能力。33二、法律行为二、法律行为n(一)、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一)、法律行为的概

19、念和特征n1、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的概念n所谓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所谓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意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是民法最为核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是民法最为核心的制度之一。心的制度之一。34n法律行为不同于法律行为不同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据法律规依据法律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包括:不当得利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正当不当得利行为;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

20、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侵权行为;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侵权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为等。35n2、法律行为的特征、法律行为的特征n(1)、)、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意思。意思表示是指达到某种特定法律效果的意表示是指达到某种特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表达,是行为人将内在的意思表思的表达,是行为人将内在的意思表现于外的行为。现于外的行为。n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是法律行为的核心,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与事实行为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当事人就在于当事人是否

21、做出了意思表示。是否做出了意思表示。36n(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为目的。n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权利义务的设立和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权利义务的设立和变化。变化。n(3)、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大部分是合法行为大部分是合法行为。胁迫、欺诈等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胁迫、欺诈等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法律行为,不能产生合法效是无效的法律行为,不能产生合法效力。力。37n选择题:选择题:1 1、甲家的鱼池与乙家的鱼池相连,、甲家的鱼池与乙家的鱼池相连,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因暴雨甲家鱼池中的鱼进入乙家鱼池中,这一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实属于

22、()n事件事件 事实行为事实行为n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n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n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甲殴打乙致伤的行为n甲赠与乙一万元的行为甲赠与乙一万元的行为n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甲赴寺庙进香的行为n乙代为招待甲的朋友的行为乙代为招待甲的朋友的行为38n(二)、法律行为的分类(二)、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单方行为和双方行为。n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仅由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设立遗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设立遗嘱、放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嘱、放

23、弃继承权、撤销委托代理、免除债务、追认无权代理等。务、追认无权代理等。n双方法律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当事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表示达成一致才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合同的法律行为。合同行为是典型的双方法律行为。行为是典型的双方法律行为。39n2、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行为使当事人双方承担行为使当事人双方承担互为对等给付义互为对等给付义务的务的,是有偿法律行为。所谓对等给付,是有偿法律行为。所谓对等给付,指当事人一方以付出某种利益为代价交换指当事人一方以付出某种利益为代价交换所获得的利益。有偿法律行为为法律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有偿法律行为为法律行

24、为之常态。之常态。n在双方法律行为中,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在双方法律行为中,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义务,他方当事人不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他方当事人不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为无偿的法律行为,如赠与、使用借贷、为无偿的法律行为,如赠与、使用借贷、无偿寄托。无偿寄托。40n3、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行为不要式行为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行为方式;要式行为当事人方式;要式行为当事人必须采用法定必须采用法定方式或约定形式方式或约定形式,主要适用于标的重,主要适用于标的重要要(如不动产、机动车辆等如不动产、机动车辆等)或标的数额或标的数额大的交易。大的交易。41n4、主行

25、为与从行为、主行为与从行为n主行为是指主行为是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行的法律行为。从行为具有附随性,主行为无效或消灭,为具有附随性,主行为无效或消灭,从行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如抵押。从行为也随之无效或消灭。如抵押。42n(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n法律行为的有效,指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律行为的有效,指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律规定而获得法律规定而获得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效力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效力。n法律行为的有效不同于法律行为的成法律行为的有效不同于法律行为的成立,前者

26、指的是法律行为是否已存在立,前者指的是法律行为是否已存在的问题;而后者指的是已经存在的法的问题;而后者指的是已经存在的法律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的要求之问律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定的要求之问题。题。43n已成立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已成立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律要求,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要件和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实质要件n1、实质要件、实质要件n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n当事人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n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4n2、形式要件、

27、形式要件n法律行为在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后,法律行为在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后,还要在还要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当事形式上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人的约定。n(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指以谈话的形式进行,指以谈话的形式进行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谈话谈话”的外延包括电的外延包括电话交谈、托人带口信、当众宣布自己话交谈、托人带口信、当众宣布自己的意思等。大多适用于即时清结、标的意思等。大多适用于即时清结、标的数额小的交易。的数额小的交易。45n(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指用,指用书面文字书面文字进行的进行的意思表示。包括文字记载和电报、电意思表示。包括文字记载和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

28、数据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电文形式。n主要适用于主要适用于不能即时清结、标的数额不能即时清结、标的数额较大的交易较大的交易。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46nA、一般书面形式指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般书面形式指当事人意思表示的文字记载形式不须由国家有关机关认文字记载形式不须由国家有关机关认可的状况。可的状况。nB、特殊书面形式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特殊书面形式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需要需要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获得国家有关机关承认的文字记的文字记载形式。包括:载形式。包括:公证形式;公证形式;鉴证鉴证形式;形式;审核登记形

29、式。审核登记形式。47n(3)推定形式推定形式,指当事人通过有目的、有意,指当事人通过有目的、有意义的积极行为将其内在意思表现于外部,使他义的积极行为将其内在意思表现于外部,使他人可以根据常识、交易习惯或相互间的默契,人可以根据常识、交易习惯或相互间的默契,推知他已作出某种意思表示,从而使法律行为推知他已作出某种意思表示,从而使法律行为成立。房东到期继续收取房租的行为,推定其成立。房东到期继续收取房租的行为,推定其同意租赁合同续约的表示。同意租赁合同续约的表示。n(4)沉默方式沉默方式。既无语言表示又无行为表示。既无语言表示又无行为表示的消极行为,为沉默。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的消极行为,为沉默

30、。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沉默被视为意思表示,由此使况下,当事人的沉默被视为意思表示,由此使法律行为成立。法律行为成立。48n(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n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行为中、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法不成就作为确定行为人的权利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法律行为。律效力或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法律行为。n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所附条件必须具备以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其所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下条件:(1)应是)

31、应是将来发生将来发生的事实;的事实;(2)应是)应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事实;(事实;(3)应是由行)应是由行为人为人约定的约定的事实;(事实;(4)应是)应是合法的合法的事实。事实。49n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附期限的法律行为: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律行为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一定期限的到来为其效为其效力开始或终止原因的民事行为。法律力开始或终止原因的民事行为。法律不允许对民事行为附加不能期限。不允许对民事行为附加不能期限。50n(五)无效的民事行为(五)无效的民事行为n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种类n(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n无效的民事

32、行为是指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效要件,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不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效果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是自始无效。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是自始无效。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部分仍然有效。n无效行为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并不无效行为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效果,并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等于没有法律后果。51n(2)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A、行为人、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的行为。行为。B、意思表示不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如的民事行为

33、。如诈欺、胁迫情形下的意思表示。诈欺、胁迫情形下的意思表示。C、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和以合包括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D、其、其内容缺乏确定性和可能性内容缺乏确定性和可能性的民的民事行为。事行为。52n(3)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恢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其他法律后果原状;赔偿损失;其他法律后果。如。如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所得财产,收归国家、集

34、体所有双方所得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或返还给第三人。53n选择题: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选择题:下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n买卖二手汽车的行为买卖二手汽车的行为n买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买卖增值税发票的行为n误将铜当作黄金购买的行为误将铜当作黄金购买的行为n低价收购他人珍贵邮票的行为低价收购他人珍贵邮票的行为n下列事实,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有下列事实,能成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有()()n太阳坠落太阳坠落 某人的死亡某人的死亡n获得学位保险事故的发生获得学位保险事故的发生54n(六)、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六)、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的、

3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因民事行为是指因行为欠缺合法性行为欠缺合法性,根据法,根据法律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律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使民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使民事行为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民事行为。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征:(、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特征:(1)该)该行为被依法行为被依法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前是有效的;(;(2)是否使)是否使其效力消灭,其效力消灭,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取决于撤销权人的意思;(3)撤销权一旦行使,可将)撤销权一旦行使,可将无效溯及到行无效溯及到行为成立之时为成立之时。55n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种类:(、可撤销的民事

36、行为的种类:(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的误解重大的误解的民的民事行为;(事行为;(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的民事行为;(3)因)因欺诈、胁迫欺诈、胁迫而为的法律行为,而为的法律行为,损害了私人利益的,可以撤销;()损害了私人利益的,可以撤销;()乘人之危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指利用他人的的民事行为。指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而作出违背本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而作出违背本意的意思表示。意的意思表示。56n4、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后果。如果享有、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后果。如果享有撤销权在法定期间内撤销权在法定期间

37、内不行使撤销权不行使撤销权,则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视为则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视为合法合法的法律的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被被依法撤销依法撤销,则其法律后果与,则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无效的民的民事行为相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事行为相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一一年年,从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从撤销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事由之日起算。57三、代理三、代理n(一)、代理概念和特征(一)、代理概念和特征n1、代理的概念、代理的概念n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

38、行为,由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律制度。n代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代理指代理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代理指直接直接代理代理,又称,又称显名显名代理,广义代理包括直接代理,广义代理包括直接代理和代理和间接代理间接代理,间接代理又称间接代理又称隐名隐名代理。代理。58n2、代理的特征、代理的特征n(1)代理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实施法律行为;律行为;n(2)代理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与第三与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人为意思表示;n(3)代理的)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39、59n(二)、代理的适用范围(二)、代理的适用范围n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n申请行为申请行为,即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授,即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授予某种资格或特许权的行为;予某种资格或特许权的行为;n申报行为申报行为,即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即向国家有关部门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和给付义务的行为;法定的告知义务和给付义务的行为;诉讼行为诉讼行为。60n代理范围的限制:(代理范围的限制:(1)具有)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特定的人身性质,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代理,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不能代理,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被代理人

40、无权进行的行为被代理人无权进行的行为不能代理;如不能代理;如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某些主体才能代理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某些主体才能代理的行为,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发行证券只能由有证券他人不得代理,如代理发行证券只能由有证券承销资格的机构进行,产品进出口只能由具有承销资格的机构进行,产品进出口只能由具有外贸代理权的主体进行。()双方当事人外贸代理权的主体进行。()双方当事人约约定必须由本人实施的定必须由本人实施的行为不能代理。如约稿、行为不能代理。如约稿、绘画、演出等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不适绘画、演出等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不适用代理。用代理。61n(三)、代理的种类(三)、代理的种类1

4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n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委托授权而发生而发生的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的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是最常见、最广泛适用的一种代理形式。用的一种代理形式。n授权行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授权行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不。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授权的,授权无效。授权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授权的,授权无效。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42、。代理人负连带责任。62n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主要适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法定代理主要适用于被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用于被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在法定代理中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在法定代理中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一般都存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一般都存在血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组织关系缘关系、婚姻关系或组织关系等。等。63n指定代理。指基于指定代理。指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指定代理是行为而发生的代理关系。指定代理是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况在没有委托代理人和

43、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n有权指定代理人的是:(有权指定代理人的是:(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2)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精神病)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人的所在单位;(3)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64n2、本代理与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理n这是在多层代理中,以代理关系所处这是在多层代理中,以代理关系所处的层次为标准而作的分类。的层次为标准而作的分类。n本代理是指本代理是指第一层代理第一层代理,

44、即由被代理,即由被代理人选任或者法律规定的代理人而产生人选任或者法律规定的代理人而产生的代理。而复代理是指由代理人为被的代理。而复代理是指由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再选任代理人,使其行使全部代理人再选任代理人,使其行使全部或者部分代理权而形成的代理,也即或者部分代理权而形成的代理,也即第二层代理第二层代理。65n(四)、代理权的行使(四)、代理权的行使n代理权是代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代理权是代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一是一种从事代理的资格和地位种从事代理的资格和地位。即能够以。即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法律效果归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法律效

45、果归于被代理人的资格。于被代理人的资格。66n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代理权行使的一般要求:n代理人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行使代理权,不得无权代理。不得无权代理。n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负连带责任。n代理人应从代理人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出发,争取在对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取在对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

46、行为。理行为。67n代理人应代理人应亲自亲自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行使代理权,不得任意转托他人代理。转托他人代理。n代理人应尽代理人应尽报告义务和保密义务报告义务和保密义务。n代理人代理人未尽到职责未尽到职责,给被告人造成损,给被告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害的,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68n代理权滥用的禁止。滥用代理权,是代理权滥用的禁止。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活动。的活动。n滥用代理权的主要类型有:(滥用代理权的主要类型有:(1)自

47、己自己代理自己代理自己。(。(2)同时代理双方同时代理双方。(3)代理人的)代理人的懈怠懈怠行为。(行为。(4)代理)代理人的人的诈害诈害行为。行为。69n(五)、无权代理(五)、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不具有代理权而实施代理行为。而实施代理行为。n包括三种情况:包括三种情况:根本根本未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代的代理;理;超越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的代理;的代理;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已终止后的代理。后的代理。70n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n无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属于效力未定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基的民事行为,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

48、无权代理不违反强于意思自治原则,在无权代理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发生行法的前提下,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发生何种法律的效果。何种法律的效果。n本人本人追认追认,无权代理经本人追认后,其,无权代理经本人追认后,其后果同后果同有权代理有权代理。与被代理人享有追认。与被代理人享有追认权相对应,第三人享有权相对应,第三人享有催告权和撤回权催告权和撤回权,即第三人确定无权代理为无效行为的权即第三人确定无权代理为无效行为的权利。利。71n(六)、表见代理(六)、表见代理1、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是、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是指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诚信第三人相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诚信第三人相信

49、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基于此项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交易,由此造成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由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效果由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的代理。72n2、表见代理的发生原因。、表见代理的发生原因。被代理人以被代理人以书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对第三人表示面或口头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对第三人表示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事实上他并未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而事实上他并未对该他人进行授权,第三人信赖被代理人对该他人进行授权,第三人信赖被代理人的表示而与该他人为交易。的表示而与该他人为交易。被代理人将被代理人将有证明代理权之有证明代理权之存在意

50、义的文件存在意义的文件(如盖有(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第三人信赖此项文专用章等)交给他人,第三人信赖此项文件而与该他人为交易,而事实上,被代理件而与该他人为交易,而事实上,被代理人对该他人并无授予代理权的意图。人对该他人并无授予代理权的意图。73n代理证书授权不明代理证书授权不明,代理人超越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第三人诚信无过失权限为代理行为,第三人诚信无过失地因代理证书的授权不明相信其为有地因代理证书的授权不明相信其为有权代理。权代理。代理关系终止后,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代理

51、关系终止人未采取必要措施公示代理关系终止的事实,并收回代理人持有的代理证的事实,并收回代理人持有的代理证书,造成第三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书,造成第三人不知代理关系终止而仍与前代理人为交易。仍与前代理人为交易。被代理人知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而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而不置不置可否。可否。74n3、表见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对本人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本人不得以无的效力,本人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表见代理权代理抗辩;表见代理对相对人来说,对相对人来说,可自由选择可自由选择主张表见代理或主张无权主张表见代理或主张无权代理。代理。75n选择题:选

52、择题:1 1、张某开了一家小商店,因有事、张某开了一家小商店,因有事遂委托好友王某代为看管,恰好赵某前往遂委托好友王某代为看管,恰好赵某前往购物,王某便将店里的一套西服以市价卖购物,王某便将店里的一套西服以市价卖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给了赵某。不料,该西服是张某的弟弟准备结婚用的,张某遂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备结婚用的,张某遂找到赵某要求退衣还款,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款,为此引发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nA. A. 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因而无效王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因而无效 B. B. 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因而有效王某的行为是表见代理,因而有效nC. C. 西服买卖系重大

53、误解,因而无效西服买卖系重大误解,因而无效 nD. D. 西服的买卖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西服的买卖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无效效76n2 2、甲委托乙前往丙厂购买男装,乙觉得丙、甲委托乙前往丙厂购买男装,乙觉得丙厂的女装质优价廉,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厂的女装质优价廉,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后引起纠纷。对此,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后引起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n A. A. 丙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丙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 n B. B.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nC.

54、C. 甲有权追认该卖家合同甲有权追认该卖家合同 nD. D. 丙有权催告甲追认该合同丙有权催告甲追认该合同77n(六)、代理关系的消灭(六)、代理关系的消灭1、委托代理关系的消灭:、委托代理关系的消灭:n代理代理期间届满期间届满或者代理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事务完成;n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取消委托或代理人或代理人辞去委托辞去委托;n代理人死亡代理人死亡;n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n作为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78n2、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关系的消灭、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关系的消灭n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n

55、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亡、或代被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n指定代理的法院或指定机关指定代理的法院或指定机关取消指定取消指定n其他原因,如取消监护人资格、解除其他原因,如取消监护人资格、解除收养关系等。收养关系等。79四、诉讼时效与期间四、诉讼时效与期间n(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n1、时效是指、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时间即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的法律制度。制度。n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时时效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时效是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免效是强

56、制性规定,当事人不能约定免除或变更。除或变更。80n2、时效的种类、时效的种类n根据经过法定时间,权利是取得还是根据经过法定时间,权利是取得还是丧失,可将时效分为丧失,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时效。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法。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法律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诉律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诉讼时效讼时效/消灭时效。事实状态为权利人消灭时效。事实状态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法律效果为权利失去法不行使权利,法律效果为权利失去法律保护。律保护。81n(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n1、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权利、诉讼时效的概念:

57、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的法律制度。度。n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n诉讼时效期间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82n2、时效制度的作用:、时效制度的作用:n(1)稳定法律程序;)稳定法律程序;n(2)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促使权利人行使权利;n(3)减少和避免证据灭失。)减少和避免证据灭失。83n3

58、、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的种类n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2年。年。n特别诉讼时效。特别诉讼时效。1年年:(:(1)身体受到伤)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未声明的;(品的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4年: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议。n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20年年。84n(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三)、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1、诉讼时效的开始、诉讼时效的开始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条规定:条规定:

59、“诉诉讼时效期间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侵害时起算。”85n(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1、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n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请求权,暂时停止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诉讼时效的期间,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期间继续计算。n法定事由:法定事由: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不可抗。不可抗力

60、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力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和人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和人的活动如战争、罢工等。的活动如战争、罢工等。86n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中止的事诉讼时效可以中止的时间:中止的事由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由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最后六个月月中。中。n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止后,后,中止的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内中止的期间不计入时效期间内,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与中止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合并行,与中止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合并计入总的时效

61、期间。计入总的时效期间。87n2、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n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期间重新计算。n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权利人提出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提出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88n选择题:选择题:1 1、下列行为中,能够引起诉讼时、下列行为中,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效中断的是( )n A. A. 在对方起诉后提起反诉在对方起诉后提起反诉 B. B

62、. 权利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仲裁后又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后又撤回仲裁申请 C. C. 权利人起诉后权利人起诉后又撤回起诉又撤回起诉 D. D. 权利人的起诉因不符合条权利人的起诉因不符合条件而被驳回件而被驳回n 2 2、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 )n A. A. 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主张其权利权利人向义务人明确主张其权利 B. B.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C. C. 权利人向法院起诉权利人向法院起诉 D. D. 义义务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务人提供履行债务的保证89n3. 3. 甲向乙借款甲向乙借款5050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偿还。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偿还。借款后,乙因碍于情

63、面,一直未向甲催要。至借款后,乙因碍于情面,一直未向甲催要。至第第4 4年,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甲要求还钱,年,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甲要求还钱,被甲拒绝,因而引发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被甲拒绝,因而引发纠纷。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确的是( )nA. A. 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止,甲应向乙还钱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止,甲应向乙还钱nB. B. 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未过,甲应向乙还钱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未过,甲应向乙还钱nC. C. 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甲应向乙还钱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中断,甲应向乙还钱nD. D. 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已过,甲可以拒绝还乙对甲的债权诉讼时效已过,甲可以拒

64、绝还钱钱90n3、诉讼时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延长n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情况下,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于时效期间届满后,内不行使权利,于时效期间届满后,向法院要求保护权利的,法院不予支向法院要求保护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持。但有特殊情况的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延长,法院可以延长时效期间。是否构成必须使诉讼时效时效期间。是否构成必须使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的特殊情况,由法官的自由期间延长的特殊情况,由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裁量权予以确定。91(五)期限(五)期限n1、期限的概念和意义、期限的概念和意义n(1)概念:期限是指民事)概念:期限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发生、法律关系发

65、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变更和终止的时间,分为,分为期间和期日期间和期日。n(2)期限的种类:)期限的种类:法定期限法定期限,即法律直,即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限;接规定的期限;指定期限指定期限,即法院或有,即法院或有关机关确定的期限;关机关确定的期限;约定期限约定期限,即当事,即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期限。指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人自行约定的期限。指定期限和约定期限不得变更法定期限。不得变更法定期限。92n(3)期限的意义:)期限的意义:n决定民事主体的决定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力,如出生、死亡日期,法人成立或消,如出生、死亡日期,法人成立或消灭的日期;灭的日期;n决定某些决定某些事

66、实推定事实推定的时间,如失踪宣告、的时间,如失踪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宣告;n决定决定权利的取得和丧失权利的取得和丧失的时间,如所有的时间,如所有权转移时间、时效期间;权转移时间、时效期间;n决定决定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时间;决定的时间;决定法律关系的效力时间,如合同的有效期法律关系的效力时间,如合同的有效期93n2、期限的确定和计算方法、期限的确定和计算方法(1)期限确定的几种方式:)期限确定的几种方式:n规定日历上的某一具体时刻为期限;规定日历上的某一具体时刻为期限;规定一定的时间段为期限;规定一定的时间段为期限;规定规定某一必然发生的事件之发生时刻为期某一必然发生的事件之

67、发生时刻为期限;限;规定以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时间规定以当事人提出请求的时间为期限。为期限。94n(2)期限的计算:)期限的计算:n以以小时小时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以规定时为起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以规定时为起点,经过规定的期间所达到的时为届满点。点,经过规定的期间所达到的时为届满点。n以以日、月、年日、月、年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期间开为单位的期间计算法。期间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的始的当天不算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算至当日的第最后一天算至当日的第24时。有业务时间的,时。有业务时间的,算至业务活动停止之时。最后一天为星期日算至业务活动停止之时。最后一天为星期日和其他假日

68、的,以其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和其他假日的,以其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若星期日和其他法定假日有变通,则以实际若星期日和其他法定假日有变通,则以实际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95n当事人非以月、年的第一天为起算点当事人非以月、年的第一天为起算点的,则的,则1个月以个月以30天天计;计;1年以年以365天天计。计。n在期限的表达中,有在期限的表达中,有“以上、以内以上、以内”用语的,在计算中均用语的,在计算中均包括本数包括本数;有;有“不满不满”、“以外以外”用语的,在计算中用语的,在计算中均均不包括本数不包括本数。n当事人对期间的起算时间有约定的,当事人对期间的

69、起算时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从其约定。96五、物权五、物权n(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n1、概念、概念n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包括所有权、用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益物权和担保物权。97n2、特征、特征n(1)物权)物权以物为客体以物为客体;n(2)物权是)物权是支配权支配权;n(3)物权具有)物权具有排他性排他性;98n选择题:选择题:n1 1、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nA A电子;电子; B B电力;电力; nC C阳光;阳光; D D人身人身 n

70、2 2、下列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下列不能成为所有权客体的有( )。)。nA A、日月星辰、日月星辰 nB B、一项新产品的发明专利、一项新产品的发明专利 nC C、装在玻璃瓶中的新鲜空气、装在玻璃瓶中的新鲜空气 nD D、人的眼角膜、人的眼角膜99n(二)物权的分类(二)物权的分类n根据权利的行使是否受限,分为根据权利的行使是否受限,分为所有所有物和限制物权物和限制物权,通常又称为,通常又称为自物权与自物权与他物权他物权。n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不动产还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不动产还是权利,可以将物权分为权利,可以将物权分为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71、n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为标准,可将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为标准,可将其分为其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和从物权。100n(三)物权的变动(三)物权的变动n1、概念。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概念。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产生、产生、变更、消灭。变更、消灭。n2、物权变动的发生根据、物权变动的发生根据n物权物权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如买卖、交换、赠,如买卖、交换、赠与、遗赠、抵押等。与、遗赠、抵押等。101n物权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物权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n其主要情形为:其主要情形为:依法律、法令的直接规依法律、法令的直接规定定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如取得时效、先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如取得时效、先占、留置等);因公益占、

72、留置等);因公益征收征收而发生的物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因权变动;因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而发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因生的物权变动;因继承、遗赠继承、遗赠而发生的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因物权变动;因事实行为事实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动(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102n3、物权变动的规则、物权变动的规则n为保障交易安全,物权变动必须遵循为保障交易安全,物权变动必须遵循公示和公信公示和公信原则。所谓物权的公示,原则。所谓物权的公示,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是指以公开的、外在的、易于查知的适当方式展示物权存在和变动的情况。适当方式展示物权存

73、在和变动的情况。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登记为公示方法,为公示方法,动产的变动以动产的变动以交付交付为公示方法。为公示方法。103n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原则,就是法律上要求当事人必,就是法律上要求当事人必须以法定的公开的方式展现物权变动的事须以法定的公开的方式展现物权变动的事实,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和公实,否则,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和公信力之原则。所谓信力之原则。所谓公信力公信力,是指物权的变,是指物权的变动只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公示程序,即具动只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公示程序,即具有使社会公众相信其正确的效力。当事人有使社会公众相信其正确的效力。当事人如果基于如果基于信赖

74、信赖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如买卖、赠与),那么即使登记的或交付所表卖、赠与),那么即使登记的或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情况不符,也不能影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情况不符,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响物权变动的效力。104n(四)所有权(四)所有权n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n(1)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权)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特定的财产对特定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n它可以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它可以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动

75、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个人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权。105n(2)所有权的特征:)所有权的特征:n第一,所有权为第一,所有权为完全物权完全物权。n第二,所有权是具有第二,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的权利。n第三,所有权具有第三,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永久性。106n2、善意取得、善意取得n(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所有权的取得方式:n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得。原始取得是指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而取得物的所有权。n原始取得的方式主

76、要有: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劳动生产、天然劳动生产、天然孳息、善意取得、没收、无主财产收归国孳息、善意取得、没收、无主财产收归国有、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有、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等。107n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处取得所有权。n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第一、因一定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第一、因一定的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法律行为具体而取得所有权。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等;第二、因包括买卖合同、赠与、互易等;第二、因法律

77、行为以外的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事实而取得所有权。例如而取得所有权。例如继承遗产,接受他人遗赠等。第三、因继承遗产,接受他人遗赠等。第三、因其其他合法原因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如合作经济组织取得所有权。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权形式。108n选择题:选择题:n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下列各项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 nA A、叔叔送给今年刚满、叔叔送给今年刚满7 7岁的小明一辆自行岁的小明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车作为生日礼物n B B、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小张继承哥哥的一处房子n C C、小陈的、小陈的

78、5000050000元存款共得利息元存款共得利息10001000元元n D D、1010岁的小高把爸爸给买的铅笔刀送给岁的小高把爸爸给买的铅笔刀送给小朋友小朋友109n(2)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条件)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条件n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无处分权人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受让人该受让人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出于善意,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n善意取得应该符合以下善意取得应该符合以下条件条件:受让人受让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79、善意的,即不知道的,即不知道或者不应知道转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受让或者不应知道转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受让人支付了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合理的价格;转让的不动产或者;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登记或交付登记或交付程序。程序。110n(3)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n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受让人取得所有权;n原所有权人向无处分权人原所有权人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请求赔偿损失失;n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动产上的原有权利(主要表现为抵押权、质权原有权利(主要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等)消灭等)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但善意受让人在受

80、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111n问答题:问答题:n甲乙为一对好朋友。甲有一两山地自甲乙为一对好朋友。甲有一两山地自行车委托乙保管,乙应允。半个月后,行车委托乙保管,乙应允。半个月后,乙拿到旧货市场卖与丙。丙买回家后乙拿到旧货市场卖与丙。丙买回家后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车系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车系甲所有,而为乙偷偷卖掉的事实。问:甲所有,而为乙偷偷卖掉的事实。问:丙能否取得该山地车?丙能否取得该山地车?112n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n(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和构成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

81、权是指业主(建筑物区分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有权人)对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等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共有和共同管理权构成构成的的复合性权利复合性权利。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以下几个部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以下几个部分:专有专有部分的所有权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共有权;以及;以及对共有部分的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共同管理权。113n(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指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

82、权,指业主(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谓。所谓建筑物专有部分,一般指具有构造上和使建筑物专有部分,一般指具有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用上的独立性独立性、能够成为单独所有权客体、能够成为单独所有权客体的建筑物部分。的建筑物部分。n专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占据主导地专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占据主导地位,是业主享有和行使共有权、对共有部位,是业主享有和行使共有权、对共有部分进行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分进行管理的前提和基础。114n(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

83、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和处分的权利。n所谓建筑物共有部分,是指建筑物所谓建筑物共有部分,是指建筑物专有部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地分以外的其他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地等等。排除了专有部分,建筑物剩余的部分。排除了专有部分,建筑物剩余的部分即为区分所有权人共有权的客体。即为区分所有权人共有权的客体。115n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共有权依附于建筑共有权依附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专有权。取得建筑物专。取得建筑

84、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相应取得共有部分的有部分的所有权,即相应取得共有部分的所有权;转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导致所有权;转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导致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一并转让;专有权的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一并转让;专有权的权利范围也决定着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利范围也决定着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大小。承担的义务大小。116n(4)、管理权)、管理权n管理权是指业主管理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共同财产和对建筑物内的共同财产和共同事务参与决策、管理共同事务参与决策、管理而享有的权利。而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共同决

85、定权;决定业主委员会;重大事项共同决定权;决定物业管理事宜等。物业管理事宜等。n业主参与共同管理的权利,主要通过行使业主参与共同管理的权利,主要通过行使表决权表决权的方式进行。的方式进行。117n4、共有:共有是指、共有: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人的权利人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一个所对同一财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包括有权,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118n(五)用益物权(五)用益物权n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n用益物权是指对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他人所有的物,在,在一定一定范围内范围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86、处分的权利。权利。n我国目前存在着以下用益物权:土地承我国目前存在着以下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采矿权、水权、渔业权用权、地役权、采矿权、水权、渔业权等。等。119n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n(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益为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占有为前提提。n(2)用益物权是)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他物权、限制物权。120n2、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n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个人或单位)(个人或单位)因从

87、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在一定期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在一定期限内就限内就集体土地集体土地进行使用、收益的权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利。n见书见书P26。121n3、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n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而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的权利。n(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划拨划拨;出让出让协议、招标和拍卖;协议、招标和拍卖;流转流转方式方式转让、互转让、互换、出资、赠与等。换、出资、赠与等。n(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

88、居住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年;其他:50年。年。n(3)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规则:)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交易规则:122n4、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n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宅基地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利用该土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地建造住宅

89、及其附属设施。123n5、地役权、地役权n(1)概念:地役权是指地役权是)概念:地役权是指地役权是以他人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n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地役权的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为他人存在,为他人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提供便利的土地称为称为供役地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而享有地役权的土地称为需役地需役地。124n(2)特征:)特征:nA、地役权是、地役权是使用他人土地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的权利。nB、地役权是为、地役权是为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而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利用他人土地的权利。nC、地

90、役权具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从属性。nD、不可分性不可分性。125n(3)种类:种类:nA、积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积极地役权是指以地役;积极地役权是指以地役权人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对供役权人为了利用自己土地的便利而对供役地地为一定积极行为为一定积极行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又为内容的地役权,又被称作作为地役权,于此时供役地所有被称作作为地役权,于此时供役地所有人负有容忍该一定行为之义务。例如通人负有容忍该一定行为之义务。例如通行、铺设低下线缆、排水、取水、采砂行、铺设低下线缆、排水、取水、采砂石等地役权都属于积极地役权。石等地役权都属于积极地役权。126nB、消极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消极地役权是指以

91、供役;消极地役权是指以供役地所有人在供役地上地所有人在供役地上不得为一定行为不得为一定行为为为内容的地役权,因供役地所有人负有一内容的地役权,因供役地所有人负有一定不作为之义务,而非单纯之容忍义务,定不作为之义务,而非单纯之容忍义务,故又称为不作为地役权。例如为了眺望故又称为不作为地役权。例如为了眺望远处的风景、采光、通风等与他人约定远处的风景、采光、通风等与他人约定设立以供役地权利人不从事高层建筑为设立以供役地权利人不从事高层建筑为内容的地役权即为消极的地役权。内容的地役权即为消极的地役权。127n选择题:选择题:1 1、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房屋为乙、甲向乙借款,并以自有房屋为乙设定抵押并办

92、理了抵押登记,登记日期为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登记日期为5 5月月1010日。日。6 6月月1010日,甲又以该房屋为丙设定抵押,日,甲又以该房屋为丙设定抵押,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但一直拒绝办理抵押登记。9 9月月1010日,甲将该日,甲将该房屋转让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房屋转让给丁,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理过户登记。借款到期,甲无力还款,引发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nA. A. 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乙可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nB. B. 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甲与丙之间的抵押合同已生效nC. C

93、. 丁已经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丁已经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nD. D. 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丙可以要求甲赔偿自己所遭受的损失128n2 2、甲公司委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甲公司委托乙到某地采购电视机,乙到该地后发现丙公司的地后发现丙公司的VCDVCD畅销,就用盖有公章的畅销,就用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了空白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了500500台台购买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后甲公司拒绝购买合同,双方约定货到付款。后甲公司拒绝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nA. A. 甲公司有权拒付货款甲公司有权拒付货款nB. B. 乙购买乙

94、购买VCDVCD的行为没有代表权的行为没有代表权nC. C. 乙的购买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接乙的购买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接受货物并付款受货物并付款nD. D. 如甲公司受到损失,有权向乙追偿如甲公司受到损失,有权向乙追偿129n3 3、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与乙公司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公司将价值乙公司将价值3030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于万元的别墅卖给甲,并于5 5日日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内付款,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房屋总价款的总价款的2020的违约金。该合同订立后的第的违约金。该合同订立后的第3 3日,乙公司又将该别墅以日,

95、乙公司又将该别墅以4040万元价款卖给丙,万元价款卖给丙,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甲(同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甲( )。)。nA A、可以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可以主张丙的所有权无效 nB B、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nC C、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可以行使债权请求权 nD D、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可以行使排除妨碍请求权130n4 4、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nA A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 B B、地役

96、权、地役权nC C、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 D D、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n5 5、下列财产属于业主共有的是(、下列财产属于业主共有的是( )。)。nA A、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nB B、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筑区划内的道路nC C、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nD D、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建筑区划内的绿地131第三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132一、仲裁一、仲裁n1、仲裁的概念、仲裁的概念n仲裁是指民事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仲裁是指民事争议的各方当事人依照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事先约定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共

97、同选定仲裁机构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并由其对争议依法并由其对争议依法做出裁决的一种活动。做出裁决的一种活动。133n2、申请仲裁的条件、申请仲裁的条件n(1)有)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该协议既可以是合同中。该协议既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事后达成的书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面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所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受理的范围,即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即仲裁事项必须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4)受理仲裁的仲)受理仲裁的仲裁机构有裁机构有

98、管辖权管辖权。n3、一裁终局一裁终局制度。制度。134二、诉讼二、诉讼n1、诉讼的概念、诉讼的概念n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纠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向纷,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的活动。135n2、提起诉讼的条件、提起诉讼的条件n(1)原告是与本案有)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直接利害关系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有明确的的被告被告;(;(3)有具体的)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的)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受案范围和

99、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n3、民事诉讼的审理:、民事诉讼的审理:二审终审二审终审。136n案例分析: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案例分析: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年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年月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银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根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根据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如果天据

100、以下设问所给的假设条件回答: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南公司与海北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以下仲裁条款:裁条款:“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因本合同的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均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天南公司因海,天南公司因海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北公司无力支付租金,137n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向珠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将海北公司和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银行作为被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给付拖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欠的租金。天南公司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如果存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如果存

101、在上问中所说的仲裁条款,天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银行,南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海北公司和银行,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如果本案请求支付拖欠的租金?为什么?如果本案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通过仲裁程序处理后,在对仲裁裁决执行的过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程中,法院裁定对裁决不予执行,在此情况下,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天南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法律程序解决争议?138第二章第二章 企业法企业法律制度律制度本章重点介绍个人独资企业法、本章重点介绍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主要法律规定。的主要

102、法律规定。139第一节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企业法概述(自学(自学P37-38P37-38)140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业法律制度141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法律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自然人投资、财投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的经营实体。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次会议于199

103、9年年8月月30日通过日通过、自、自2000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的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法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法律。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法律。142n特征:特征:n1、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一个自然人,国,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n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个人独资企业的

104、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自己的全部财产用用于清偿。于清偿。143n3、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营管理方式灵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可以是企业的经营者者n4、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因为难以。因为难以区分投资人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因此个人区分投资人个人和企业的财产,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过,个人独独资企

105、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过,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动。144n选择题:选择题:1 1、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正、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正确的是(确的是( )nA.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权人在5 5年内未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债权即告消灭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债权即告消灭nB.B.个人投资企业可以是具有外国国籍的自个人投资企业可以是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然人nC.C.如果投资人亏损,其家庭共同财产也须如果投资人亏损,其家庭共同

106、财产也须用来偿债用来偿债nD.D.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145n2 2、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错误的是哪、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一项?( )( )A. A.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 B.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C. C. 对个人独资企业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

107、业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D. D.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应该缴足法定的最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时应该缴足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低注册资本146n3 3、20022002年年7 7月,张丹个人投资兴办了乐天服装厂。月,张丹个人投资兴办了乐天服装厂。由于服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由于服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20052005年年5 5月,张丹决月,张丹决定解散该服装厂投资于其他行业。其后张丹实施定解散该服装厂投资于其他行业。其后张丹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一项是违反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一项是违反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的?的规定的?( )( )nA. A. 张丹自己担任清算人对乐天服装厂进行清算张丹自己担任清算人对乐天

108、服装厂进行清算nB. B. 在清算前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在清算前十五日内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nC. C. 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在报纸上发表声明“乐天服装厂已经解散,请乐天服装厂已经解散,请其债权人尽快提出偿债请求,五年内未提出的,其债权人尽快提出偿债请求,五年内未提出的,本人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本人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nD. D. 在清算期间,客户霍某找到张丹要最后订购一在清算期间,客户霍某找到张丹要最后订购一批服装,张丹本不愿再接生意但在其再三请求之批服装,张丹本不愿再接生意但在其再三请求之下答应了其请求,并与之订立了买卖协议下答应了其请求,并与之订立了买卖协议147n4 4、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

109、业法的规定,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企业合营一方转让出资额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合营一方转让出资额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nA. A. 通知合营各方通知合营各方nB. B. 经合营各方同意经合营各方同意nC. C. 经董事会会议通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nD. D. 经原审批机构批准经原审批机构批准148第三节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149n一、一、合伙企业法概述合伙企业法概述n1、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概念n合伙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的自愿

110、联合。n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的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的营利性组织营利性组织。150n2、合伙企业的种类、合伙企业的种类n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的规定,合伙企业分为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普通合伙企业和企业和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企业。企业。n普通合伙又分为普通合伙又分为一般普通合伙一般普通合伙企业和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企业。151n

111、3、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合伙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n(1)由各由各合伙人组成合伙人组成。n(2)以以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为法律基础。n(3)企业企业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n(4)有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152n4、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n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n目前,我国调整合伙企业各种经济关

112、目前,我国调整合伙企业各种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是系的主要法律规范是1997年制定并于年制定并于2006年修改的年修改的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153n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适用中有两点值得注意:适用中有两点值得注意:n第一,采取合伙制的第一,采取合伙制的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形式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形式的法律适用问题。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用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任的规定。n第二

113、,第二,外国企业或个人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问题。由国务院另行作伙企业的管理办法问题。由国务院另行作出规定。出规定。154n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n(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n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有普通合伙企业,是指有普通合伙人组普通合伙人组成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的一种合伙企业。155n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n1、由、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

114、债务依法承担无限指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国有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法人、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n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无限连带责任责任。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清偿债务时,合伙人应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清偿债务。连带是指每一合伙人对企外的财产清偿债务。连带是指

115、每一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业债务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一合伙人请求清偿。一合伙人请求清偿。156n(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二)、合伙企业的设立n1、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n设立合法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立合法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1)有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至少为。至少为2人。人。n(2)有有书面合伙协议书面合伙协议。n(3)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有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出资。n(4)有合伙企业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n(5)有有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157n

116、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n程序:程序: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登记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全体、全体合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伙人的身份证明、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出资权属证出资权属证明明、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以及其他文件。以及其他文件。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经有关部门审批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文件。n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

117、合伙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委托书。158n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登记文件之日起之日起20日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对符合符合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合伙企业的营业执书面答复,说明理由。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159n(三)、合伙企业财产(三)、合伙企业

118、财产n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n合伙企业财产由三部分组成:合伙企业财产由三部分组成:nA.合伙人的合伙人的出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构成了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构成了企业的原始财产,不过该财产是合伙人原始财产,不过该财产是合伙人“认缴认缴”的财的财产,而不是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产,而不是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nB.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收益。合伙企业作。合伙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以其名义取得的经济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以其名义取得的经济收益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成为合伙财产的一收益作为合伙企业的财产,成为合伙财产的一部分。部分。nC.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依

119、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赠与等。如赠与等。160n2、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n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全体合伙人共有全体合伙人共有。合。合伙人在合伙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退伙等法定事由,不得请求分割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的财产。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的性质,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产的性质,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依据益和处分,均应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志进行。进行。161n3、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和出质、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和出质

120、n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限制性规定:n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以外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合伙人一致同意意n合伙人合伙人之间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通知其他合伙人n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优先受让的权利162n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121、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一致同意。未经其。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业中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无效,由此,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责任。n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时,经修改合伙协修改合伙协议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各合伙人

122、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和承担责任。163n选择题: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选择题: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nA A, 乙想取得甲的全部财产份额,但乙必须取得乙想取得甲的全部财产份额,但乙必须取得丙的同意丙的同意 nB B, 甲想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弟弟,但甲想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弟弟,但这种转让必须取得乙、丙的同意这种转让必须取得乙、

123、丙的同意 nC C, 如果乙、丙同意,丁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如果乙、丙同意,丁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额后即成为合伙人 nD D, 经乙、丙同意,甲转让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份经乙、丙同意,甲转让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额后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164n(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n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n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全体合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名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两种形合伙企业事务

124、两种形式。式。n(1)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是合伙事务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基本形式基本形式,也是在,也是在合伙企业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形式。合伙企业中经常使用的一种形式。165n(2)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即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事务,即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未接未接受委托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合伙企业

125、的事务。166n下列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下列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致同意:改变合改变合伙企业伙企业名称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主、主要经营场所的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经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n除除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另另有规定或者合伙

126、协议中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一人一票票的表决办法。的表决办法。167n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n(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n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如下: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如下:合合伙人伙人平等平等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执行合伙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参加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127、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各合伙人各合伙人有权有权查阅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合伙人有提出合伙人有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异议权和撤销委托执行事务委托执行事务权权。168n(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n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如下: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如下:由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报告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务状况;合

128、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合伙人不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169n3、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n(1)合伙损益分配原则)合伙损益分配原则n合伙损益,即合伙企业的利润或亏损,由合伙损益,即合伙企业的利润或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担。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

129、定不明确的,。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由合伙人协商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170n(2)合伙损益分配具体形式)合伙损益分配具体形式n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年度或者一定时期年度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的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

130、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合伙损益分配的时间比较灵活,既可定。合伙损益分配的时间比较灵活,既可以按年度进行分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以按年度进行分配,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分配。合伙损益分配的具体方案应由进行分配。合伙损益分配的具体方案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171n选择题: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选择题: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餐馆,王东出资20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出资1010万元,张西提供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万元,张西提供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

131、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活动。开业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活动。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投资,并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投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无关”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的字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nA. A. 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王东和张西所出具的字据无效 nB. B. 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王东、李南为合伙人,张西不是nC. C. 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王东、李南、张西均为合伙人 nD. D. 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王东、张西为合伙人,李南不是172n4、非合伙人参

132、与经营管理、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n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聘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人员。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履行职责,超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173n(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n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指

133、有关合伙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是指有关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合伙企业企业的对外关系,涉及合伙企业对外代表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权的效力、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等问题。等问题。n1、对外代表权的效力、对外代表权的效力n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可以取得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主要有主要有3种种情况: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代表合伙企业,即全体合伙人都取得了合合伙企业,即全体合伙人都取得了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174n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

134、业事务的,只由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只有有受委托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一部分合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那一部分合伙人伙人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不参加执,而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则不具有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表合伙企业的权利;n由于由于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在单项合伙事务上有执行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权的合伙人,依照授权范围可以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n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限制,不得对抗不得

135、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175n2、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n(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人的关系nA.合伙人的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清偿责任。nB.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176n(2)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nA.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合伙人在合伙企

136、业中的权利。业中的权利。nB.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所负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合伙企业中分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取的收益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示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177n选择题:张辉、李文和赵某合伙出资设立一家选择题:张辉、李文和赵某合伙出资设立一家铝材加工厂,在经营期间,李文因个人急需资铝材加工厂,在经营期间,李文因个人急需资金,未经张辉和赵某同意,便以该厂部分产品金,未经张辉和赵某同意,便以该厂部分产

137、品出质向陈新借款出质向陈新借款5 5万元并已交付货物,由于李万元并已交付货物,由于李文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又谎称已征得张文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又谎称已征得张辉和赵某的同意,陈新对其擅自处分这些产品辉和赵某的同意,陈新对其擅自处分这些产品一事并不知情。张辉和赵某得知后不同意李文一事并不知情。张辉和赵某得知后不同意李文的行为。对此正确的看法有:(的行为。对此正确的看法有:( ) 由于李文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由于李文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将其财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出质,故其出质行为将其财产份额中的一部分出质,故其出质行为无效;无效;178n 由于李文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由于李文擅自

138、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因此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额出质,因此而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李文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对此李文擅自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对此铝材加工厂须对陈新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其他铝材加工厂须对陈新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为由对抗不知情的陈新合伙人不同意为由对抗不知情的陈新 李文虽然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很李文虽然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但是很多事务处理,即使外界不知道合伙内部的限制多事务处理,即使外界不知道合伙内部的限制也不能当然发生效力也不能当然发生效力 A A, B B, C C, D D,179n(六六)、入伙与退伙、入

139、伙与退伙n1、入伙、入伙n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新,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况和财务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入

140、伙的新合伙人定的,从其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80n选择题: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选择题: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但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 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 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该如何处理?(法院。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 nA A, 由甲、

141、乙、丁分担由甲、乙、丁分担5 5万元万元 nB B, 由甲、乙、丙、丁分担由甲、乙、丙、丁分担5 5万元万元 nC C, 由甲、乙、丙分担由甲、乙、丙分担5 5万元万元 nD D, 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181n2、退伙、退伙n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合伙人资格。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一是自愿退伙自愿退伙;二是;二是法定退伙法定退伙。nA.自愿退伙自愿退伙:它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它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分为示而退伙,分为协议退伙

142、协议退伙和和通知退伙通知退伙两种。两种。n合伙协议约定了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协议约定了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退伙:时,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出现;经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退伙;发生发生合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约定的义务。182n关于通知退伙,合伙协议关于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务执行造成

143、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但应当提前30日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183nB.法定退伙:它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法定退伙:它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分为定的事由而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当然退伙和和除名除名两两类。类。n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个人丧失偿丧失偿债能力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144、、责令关闭、撤销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法律规定或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丧失该资格;被人民法院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全部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份额。财产份额。184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未履行出资义务务;因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不正当行为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合

145、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n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书面通知被除名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起30日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85nC.退伙的效果,是指退伙人在退伙时,退伙的效果,是指退伙人在退伙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的归属和变动。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的归属和变动。主要有两类情况:一是财产继承财产继承;二是;

146、二是财产清算财产清算。n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合伙企业法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退伙前已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186n(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n1、概念:、概念: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名称中应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名称中应当标明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

147、合伙”字样。字样。187n2、责任形式、责任形式n(1)责任承担。一是)责任承担。一是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相结合相结合。在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在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情况下,责任者应当承担无限企业债务的情况下,责任者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承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承担有限责任。担有限责任。n二是二是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在合伙人在执业活动。在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

148、他债务的情况下,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的情况下,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88n(2)责任追偿。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责任追偿。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n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n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执业风险基金基金、

149、办理职业保险、办理职业保险。189n选择题:选择题:1 1、某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为特殊、某会计师事务所登记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之一张某在一次执的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之一张某在一次执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则下列业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客户造成损失,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nA. A. 该损失应由张某一人承担该损失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nB. B. 其他合伙人对该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对该债务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财产为限承担责任nC. C. 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张对由此形成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由张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

150、责任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责任nD. D. 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后,张某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后,张某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会计师事务所造成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会计师事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90n2 2、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 A会计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 B上市公司的年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遗漏了一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经人民法院认定系甲轻微过笔销售收入,经人民法院认定

151、系甲轻微过失所致,判决失所致,判决A A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债务的承担,正确的表述是(对该债务的承担,正确的表述是( )nA. A. 甲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甲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191nB. B. 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nC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额为限承担责任nD. D. 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全

152、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92n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n(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用n1、概念、概念n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193n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区别:(1)在)在经营管理经营管理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

153、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一般均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人,一般均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事务,而由普通合伙人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理。(2)在)在风险承担风险承担上,普通合伙企业的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承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担责任的形式不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

154、无限连带责任。连带责任。194n2、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适用、有限合伙企业法律适用n凡凡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对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未合伙人有特殊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未作特殊规定的,适用该法关于普通合伙作特殊规定的,适用该法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195n(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n1、合伙人数、合伙人数n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个以上50个以下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少应当有

155、一个普通合伙人一个普通合伙人。n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但,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国有独资企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成为有限公司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因为合伙人的变化。因为合伙人的变化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196n2、名称: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名称: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有限合伙限合伙”字样。字样。n

156、3、合伙协议、合伙协议n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协议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协议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所;执行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合伙人

157、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相互转变程序。程序。197n4、出资、出资n有限合伙人可以用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n5、登记事项、登记事项n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有限合伙人的姓名

158、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198n(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n1、事务执行人、事务执行人n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式。n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代表有限合伙企业。199n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

159、企业的经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料;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

160、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200n选择题: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选择题:李某为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据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李某的规定,李某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nA. A. 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nB. B. 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nC. C.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nD. D.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1n此外,此外,第三

161、人有理由相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202n2、其他对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其他对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有限合伙人可

162、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出质;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n3、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203n(四)、入伙与退伙(四)、入伙

163、与退伙n1、入伙:、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出资为限承担责承担责任。任。n2、退伙、退伙n(1)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当然退伙:A.作为合伙人的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B.作为合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C.法律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格

164、而丧失该资格;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全部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部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4n(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n(3)有限合伙人继承人的权利:作为有限合)有限合伙人继承人的权利: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资格人在有限合伙

165、中资格。n(4)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有限合)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责任承担: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205n(五)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五)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n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伙人一致同意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

166、期间企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企业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n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无限连带责任限连带责任;206n选择题: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选择题: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nA.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nB.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务、劳务、知识产权或其

167、他财产出资实务、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出资nC.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部分合伙事务nD.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带责任207n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四、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n(一一)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解散n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时应当解散:合伙协议约定的合

168、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协议约定的的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天;合伙合伙协议约定的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被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208n(二二)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n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程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如下:序如下:n(1)确定清算人

169、确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担任;经担任;经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事由出现后15日内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人民法院指定定清算人。清算人。209n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清算

170、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n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和财产清单;n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未了结事务;n清缴所欠清缴所欠税款税款;n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债务;n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剩余财产;n代表合伙企业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活动。210n(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日内将合伙企业解

171、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日内在报纸上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211n(3)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清算费用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企业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定补偿金;合伙企业所欠合伙企业所欠税款税款;合伙合伙企业的企业的债务债务;返还合伙人的返还合伙人的

172、出资出资。212n(4)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后,在15日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连带责任。n(5)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合伙企业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

173、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13第三章第三章 公司法律公司法律制度制度本章重点讲述公司的概念、种类本章重点讲述公司的概念、种类设立、变更以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设立、变更以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成和运作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成和运作的主要法律规定。的主要法律规定。214第一节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概述公司及公司法概述n一、公司概述一、公司概述n(一)公司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n公司是

174、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指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指依依法设立法设立的,的,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n公司只是对企业进行分类时,依据其责公司只是对企业进行分类时,依据其责任形式为标准划分出来的一种特殊的企任形式为标准划分出来的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业形式。215n(二)公司的特征:(二)公司的特征:n1、公司具有、公司具有营利性营利性:(:(1)公司直接)公司直接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核算;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独立核算;(2)公司以获得收益分配其成员为最)公司以获得收益分配其成员为最终目的。终目的。n2、公司具有、公司具有法人性法人性:公司具有独立的:公司具有

175、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地为意思表示,并以法律人格,独立地为意思表示,并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自己的财产承担法律责任。216n3、公司具有、公司具有社团性社团性。公司一般由两个。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具有人的结合的性质,以上股东组成,具有人的结合的性质,属于社团法人。属于社团法人。n4、公司具有、公司具有法定性法定性:必须依法律规定:必须依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较合伙、个人独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较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等为复杂。资企业等为复杂。21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甲乙丙三股东共同设立一家公司甲乙丙三股东共同设立一家公司A A。三。三方一致同意在章程中约定:若有一人方一致同意在章程中约定

176、:若有一人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或者商业机会谋取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或者商业机会谋取私利,则公司有权将其除名。公司成私利,则公司有权将其除名。公司成立后不到一年,甲股东即窃取公司商立后不到一年,甲股东即窃取公司商业机密用于自己开设的另一家同行业业机密用于自己开设的另一家同行业公司公司B B。A A公司遂根据章程规定,将甲公司遂根据章程规定,将甲除名。甲股东不服,依据章程中的仲除名。甲股东不服,依据章程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裁条款申请仲裁,218n请求确认除名行为无效,但表示愿意请求确认除名行为无效,但表示愿意承担对公司的侵权责任。其理由是:承担对公司的侵权责任。其理由是:股权关系和侵权关系式两个不同的法

177、股权关系和侵权关系式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律关系。而A A公司认为,既然甲乙丙事公司认为,既然甲乙丙事先已经约定并在章程中做出承诺,就先已经约定并在章程中做出承诺,就应接受其约束。如果你是仲裁员,对应接受其约束。如果你是仲裁员,对此案将如何处理?此案将如何处理?219n答案:侵权关系和股权关系的确是两个不同性答案:侵权关系和股权关系的确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股东实施侵权行为导致的是侵质的法律关系,股东实施侵权行为导致的是侵权股东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必然导致权股东对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必然导致股东资格的丧失。但是,根据契约自由、股东股东资格的丧失。但是,根据契约自由、股东意识自治的

178、原则,既然甲乙丙三人在章程中有意识自治的原则,既然甲乙丙三人在章程中有特别约定,只有其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特别约定,只有其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该予以尊重。因此,制性规定,就应该予以尊重。因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应当确认章程条款的效力应当确认章程条款的效力,承认公司对其的除,承认公司对其的除名行为有效。不过,甲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名行为有效。不过,甲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公司的净资产及其持股比例获得公司的净资产及其持股比例获得合理的价值补合理的价值补偿偿。220n(三)公司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区别(三)公司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区别n1、公司与合伙企业的相同点:、公司与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179、n2、公司与商事合伙企业的区别:、公司与商事合伙企业的区别:成立成立基础基础不同;不同;出资人之间的关系出资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不同;主体地位主体地位不同;不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不同;同;责任承担责任承担不同;不同;规模大小规模大小不同;不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争议解决的方式不同。不同。22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张某、李某和王某各出资张某、李某和王某各出资1010万元,成立了一个合万元,成立了一个合伙型的纯净水送水站,名为伙型的纯净水送水站,名为“甘霖甘霖”。该企业成。该企业成立时,业务比较兴旺。但不久,附近新开了几家立时,业务比较兴旺。但不久,附近新开了几家送水站,在激烈的竞争中,

180、甘霖的效益每况愈下。送水站,在激烈的竞争中,甘霖的效益每况愈下。此时,王某不辞而别,张某和李某苦苦支撑了几此时,王某不辞而别,张某和李某苦苦支撑了几个月,终因竞争不过对手而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个月,终因竞争不过对手而不得不宣告企业解散。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尚有资产价值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尚有资产价值3030万元,万元,而所欠债务共计而所欠债务共计3939万元。债务人要求张某和李某万元。债务人要求张某和李某偿还全部债务,张某和李某称企业只有财产偿还全部债务,张某和李某称企业只有财产3030万万元,用来清偿债务后,其余的债务就可以不清偿元,用来清偿债务后,其余的债务就可以不清偿了。问题:了

181、。问题:张某和李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张某和李某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王某应否对债务承担责任?王某应否对债务承担责任?222n(四)公司的分类(四)公司的分类n1、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公、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公司司n依据公司的依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信用基础,可以将公司区,可以将公司区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资兼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主要以公司。人合公司是指主要以股东的个股东的个人的信用、声誉或地位人的信用、声誉或地位作为其对外活作为其对外活动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动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人合公司。人合公司。223n资合公司则是以资合

182、公司则是以资本的结合资本的结合作为其对作为其对外活动基础的公司。其信用来源依靠外活动基础的公司。其信用来源依靠公司的实有资产,信用大小与其公司的实有资产,信用大小与其财产财产的多寡成正比关系。股份公司就是最的多寡成正比关系。股份公司就是最为典型的资合公司。为典型的资合公司。n所谓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兼取股东所谓人合兼资合公司,是指兼取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作为其对外活动作为其对外活动基础的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基础的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即为典型。司即为典型。224n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无限公司公司

183、、股份两合公司和无限公司。n根据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根据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方式为标准进行的划分。承担责任方式为标准进行的划分。n无限责任公司,亦称无限公司,是指无限责任公司,亦称无限公司,是指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的公司。所谓无限责任不过是一个相对概念,其所谓无限责任不过是一个相对概念,其参照系是股东是否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参照系是股东是否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务承担责任。225n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n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亦称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数目以内的股东组成的,由一定数目以内的

184、股东组成的,股东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担责任的公司。的公司。226n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n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companylimitedbyshares),亦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亦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其资本分为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其资本分为股份,股份,股东均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股东均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它实质的公司。它实质上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只是公司的资上也是一种有限责任,只是公司的资本划分为均等的股份,公司发给股东本划分为均等的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股票属于

185、证券,可自由转让。的股票属于证券,可自由转让。227n两合公司两合公司n两合公司是指由两合公司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它至少需要一组成的公司。它至少需要一个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至少有一个个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至少有一个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无限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无限责任股东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有限责任股东不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有限责任股东不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享有监督权。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但享有监督权。228n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n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股东

186、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与两合公司的差别,就在于将承担其与两合公司的差别,就在于将承担有限责任的资本划分为股份,且通过有限责任的资本划分为股份,且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筹资。发行股票的方式筹资。229n3、母公司和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n依据公司之间依据公司之间投资与控制投资与控制关系,可以关系,可以将其区分为母公司(将其区分为母公司(parentcompany)和子公司()和子公司(subsidiarycompany)。母公司又称为控股公司,)。母公司又称为控股公司,是指拥有他公司的股份,并对他公司是指拥有他公司的股份,并对他公司直接或间接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公司,直接或间接具有支配性影响的公司,而他

187、公司就是子公司。而他公司就是子公司。230n4、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公司和分公司n根据公司的根据公司的管辖管辖关系,可以将其区分关系,可以将其区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公司又称为总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本公司又称为总公司,是指首先设立并管辖全部公司,公司,是指首先设立并管辖全部公司,有权支配整个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有权支配整个公司经营活动的公司。而分公司则是在本公司设立后或同时而分公司则是在本公司设立后或同时设立的,具体负责本公司特定业务的设立的,具体负责本公司特定业务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231n5、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多国公司、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多国公司n依据公司的依据公司的国籍国籍,可以将其区

188、分为本,可以将其区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与多国公司。国公司、外国公司与多国公司。n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国籍的认定采取的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国籍的认定采取的是是准据法为主兼住所地准据法为主兼住所地的原则。的原则。232n6、中国公司的法定类型、中国公司的法定类型n我国只有两种公司形式,即我国只有两种公司形式,即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且均为大陆法,且均为大陆法系的公司形态。系的公司形态。n(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n我国有两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有两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233n(2)

189、、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n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差异在于: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差异在于:n(1)股东人数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为1-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人,而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2个股东,无最多人数的限制。个股东,无最多人数的限制。234n(2)制定章程的要求制定章程的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章程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并在章制定章程需要所有股东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而股份有限公司无程上签名、盖章,而股份有限公司无需所有股东签名、盖章,只要创立大需所有股东签名、盖章,只要创立大会通过即发生法律效力。会通过即发生法律效力。235n(3)最低注

190、册资本要求不同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不同。有限责。有限责任公司为任公司为3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为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为500万元。万元。n(4)股权形式不同股权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为出资,不是证券,不能股东的股权为出资,不是证券,不能流通,而股份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为流通,而股份公司股东的出资形式为股份,股东获得股票,属于可以自由股份,股东获得股票,属于可以自由转让的证券。转让的证券。236n(5)公司治理结构不同公司治理结构不同。有限责任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为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为3-13人,而股份人,而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公司为5-19人,且股东人数少或人,且股东

191、人数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需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需设监事会,而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而股东人数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设监事会。任公司可不设监事会。237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兴盛集团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兴盛集团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公司:一是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个下属公司:一是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该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2003年年7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集团董

192、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集团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长李某,李某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长李某,李某称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称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棉布,遂给李某牵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棉布,遂给李某牵线介绍。线介绍。238n2003年年8月月,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万利棉枋厂供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万利棉枋厂供各种棉布共计各种棉布共计400包,价款包,价款200万元,星海万元,星海公司、宏利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贷公司、宏利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贷200包,包,价款各为价款各为100万元,货到

193、万元,货到2个月后付款。发个月后付款。发货后货后3个月过去了,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个月过去了,两公司以种种借口搪塞,不付万利棉纺厂的货款,万利棉纺厂遂以不付万利棉纺厂的货款,万利棉纺厂遂以兴盛集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兴盛集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下公司的经济责任。下公司的经济责任。239n兴盛集团辩称: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兴盛集团辩称:星海公司为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万利棉纺厂应以星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万利棉纺厂应以星海公司为被告。而宏利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公司为被告。而宏利公司已被张某承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期间,债仅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承包期间,债仅债务由

194、张某负责。因此兴盛集团不承担责债务由张某负责。因此兴盛集团不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万利棉纺厂的诉请。任,请求法院驳回万利棉纺厂的诉请。n法院判决,星海公司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法院判决,星海公司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款及利息103.5万元,兴盛集团给付原告万万元,兴盛集团给付原告万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共利棉纺厂货款及利息共103.5万元。你认为万元。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对吗?为什么?法院的判决对吗?为什么?240练习题:n1 1、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下列所作的各种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nA.A.总公司与分公司

195、总公司与分公司 B.B.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nC.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nD.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n2 2、以下哪一种是我国、以下哪一种是我国公司法公司法未规定的公未规定的公司类型司类型?(?( ) )nA A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B B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nC. C. 两合公司两合公司 D. D.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241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张某、沈某等张某、沈某等1010人合资成立一家贸易公司。人合资成立一家贸易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注册资本为6060万元人民币,张、王、沈、万元人民币,张、王、沈、田田4 4个大股东每

196、人出资个大股东每人出资1212万元,其他万元,其他6 6个小股个小股东每人出资东每人出资2 2万元。在股东会议上,万元。在股东会议上,4 4个大股个大股东因为出资多,所以他们的意见基本上就是东因为出资多,所以他们的意见基本上就是股东会的决议,公司的董事会也由这股东会的决议,公司的董事会也由这4 4个大股个大股东组成。公司成立东组成。公司成立5 5年后,由于经营理念不合,年后,由于经营理念不合,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激化,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激化,6 6个小股东决定退个小股东决定退出公司。请问:出公司。请问:他们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能他们在公司所持有的股份能直接上市交易和自由转让吗?为什么?直接上市交易

197、和自由转让吗?为什么?242二、公司法概述二、公司法概述n(一)公司法的概念(一)公司法的概念n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法律地位、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范的总称。243n公司法的概念有公司法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专门调整公司问题的法典,公司法,是指专门调整公司问题的法典,如如公司法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除包括专。广义的公司法,除包括专门的公司法典外,还包括其他有关公司的门的公司法典外,还包括其他有关公司的法律

198、、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以及其他各法中有关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等,如他各法中有关公司关系的法律规范等,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中相关内容等。相关内容等。244n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于于1993年制定,在年制定,在2005年年进行了全面的修改。进行了全面的修改。2005年年10月月27日,日,第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公司法),对我国现行),对我国现行公司法的体系和实体内容进行了大刀阔斧公

199、司法的体系和实体内容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改,是一次名副其实、脱胎换骨、带的修改,是一次名副其实、脱胎换骨、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公司法大修改。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公司法大修改。n(二)公司法的性质:组织法与行为法、(二)公司法的性质:组织法与行为法、公法与私法。公法与私法。245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与解散公司的设立与解散n一、公司设立的概念一、公司设立的概念n公司设立又称公司的开办,是指公司设立又称公司的开办,是指促成促成公司成立公司成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和。律行为的总和。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公司设立的本质在于使一个尚不存在或正在形成中的公司使一个尚不存在

200、或正在形成中的公司逐渐具备条件并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逐渐具备条件并取得法律上的主体资格。格。246n公司设立一般包括以下公司设立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基本内容:公:公司发起人为筹建公司而达成的协议;司发起人为筹建公司而达成的协议;选择公司类型;确定公司名称、经营选择公司类型;确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额;订立公司章程;范围和注册资本额;订立公司章程;认购股份及缴纳出资或股款;确定董认购股份及缴纳出资或股款;确定董事会等机关;申请登记等。事会等机关;申请登记等。247n二、公司设立的条件二、公司设立的条件n公司设立的条件是指公司取得法人资公司设立的条件是指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

201、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n(一)公司设立的(一)公司设立的人数人数要件。要件。n(二)公司设立的(二)公司设立的资本资本要件。要件。n(三)公司设立的(三)公司设立的组织组织要件:章程、要件:章程、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248n三、公司设立的方式三、公司设立的方式n在立法上,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发起设在立法上,公司设立的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n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又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又称共同设立、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设立公司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全部资本额而

202、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具有程序简单和成的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具有程序简单和成本较低的优点,因此为公司设立的基本方本较低的优点,因此为公司设立的基本方法,各种公司均可适用。在我国,法,各种公司均可适用。在我国,有限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采取这种方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公司式设立公司。249n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又称募股设立、渐次设。又称募股设立、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立、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的一部分资本,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司的一部分资本,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在所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的设立方式。在所有公司形态中,只有

203、有公司形态中,只有股份公司和股份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两合公司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可以采取这种方式设立。250n四、公司设立的程序四、公司设立的程序n1、订立发起人协议。、订立发起人协议。n2、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公司章程。n3、确定股东。、确定股东。n4、必要的行政许可。、必要的行政许可。n5、认缴股本。、认缴股本。n6、确立组织机构。、确立组织机构。n7、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251n五、公司章程五、公司章程n1、公司章程的概念、公司章程的概念n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备的规范公司规范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

204、形式固定下来的全体股东共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全体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同一致的意思表示。252n2、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n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事项分为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n必要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是指必须记载的事项,如果不记载,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记载,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n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完全由公司股东决定,法是完全由公司股东决定,法律对此无明确限制。任意记载事项不得与律对此无明确限制。任意记载事项不得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矛盾,更不得违

205、反其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矛盾,更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和善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良风俗。253n我国公司法第我国公司法第25条规定,公司章程应当条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记载如下事项:记载如下事项: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名称和住所;公司的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公司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公司机构及其产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公司的法法定代表人定代表人;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事项。254n公司法公司

206、法82条规定,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多记载以下内容:章程应多记载以下内容:n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方式;n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利润分配办法;n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n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255n3、章程的效力、章程的效力n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效力对公司的效力:n其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应按照章程规其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应按照章程规定的办法产生,并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定的办法产生,并在其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围内行使职权;n其二,公司应当使用章程上规定的名其二,公司应当使用章程上规定的名称,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称,

207、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动。256n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股东的效力对股东的效力:股东只能依:股东只能依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公司章程使股东间相互受约束,务;公司章程使股东间相互受约束,章程约定可以平衡股东间的权利关系;章程约定可以平衡股东间的权利关系;n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效力对董事、监事和经理的效力:章程使公司的管理层受到约束,章程章程使公司的管理层受到约束,章程的规定是管理层的行为依据。的规定是管理层的行为依据。257n选择题:选择题:1 1、下列各项哪些属于公司章程的、下列各项哪些属于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208、( )nA A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B B 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nC C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 D D 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的出资比例n2 2、依照我国、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规定, ,股份有限公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司设立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 )A.A.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B.B.募集设立募集设立 C.C.发起设立发起设立D D. .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258n3 3、以下各项,哪些是任何公司在设立时都以下各项,哪些是任何公司在设立时都不得不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得不具备的基本条件( )nA

209、.A.必须有发起人必须有发起人 B.B.必须有资本必须有资本nC.C.必须制定公司章程必须制定公司章程nD.D.必须在登记前报经审批必须在登记前报经审批n4 4、某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能某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能够对以下哪些主体有约束力()够对以下哪些主体有约束力()nA.A.该公司该公司 B.B.股东股东 nC.C.经理经理 D.D.董事董事259n5 5、根据、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向其他的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其投资总额的限制依公司章程规定,可其投资总额的限制依公司章程规定,可由下列哪一选项决议由下列哪

210、一选项决议?( )?( )nA A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 B B公司股东会公司股东会nC C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 D D以上任一项以上任一项260nD。n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211、,必须经股东会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者股东大会决议。261n六、公司的解散六、公司的解散n1、公司解散的概念、公司解散的概念n公司解散,是指以消灭公司的法人资公司解散,是指以消灭公司的法人资格为目的而格为目的而终止公司的业务活动终止公司的业务活动且对且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的行为。公司财产进行清算的行为。n公司解散只是公司法人人格消灭的原公司解散只是公司法人人格消灭的原因,公司解散即告进入清算程序。在因,公司解散即告进入清算程序。在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的法人人格经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的法人人格经过注销程序才完全消灭。过注销程序才完全消灭。262n2、公司解散的原因、

212、公司解散的原因n根据我国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的规定,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散的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项:n(1)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营业期限届满或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出现;n(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决议解散;n(3)因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需要解散。263n(4)依法被)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或者撤销撤销;n(5)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续存续会使股东利

213、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经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通过其他途经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全部股份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64n3、公司解散的法律效果、公司解散的法律效果n停止积极的营业活动,停止积极的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开始处理未了解事务。在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解事务。在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但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但只能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n进入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公司应进行清算。散外,公司应进行清算。265n4、公司清算的程序、公司清算的程序n1、清算组的产生、清算组

214、的产生n清算组是指在公司解散后,依法成立清算组是指在公司解散后,依法成立的从事公司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的从事公司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以终结公司各种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以终结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利义务关系的临时机关临时机关。国外一般称。国外一般称“清算人清算人”。266n2、清算组的组成、清算组的组成n普通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普通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东,股,股份有限公司由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的人员组成。组成。n特别清算:特别清算:法院指定或有关上级机关法院指定或有关上级机关指定的人员指定的人员组成。组成。267n3、清算组的职权、清

215、算组的职权n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和财产清单;n通知、公告债权人;通知、公告债权人;n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的未了结的业务;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的未了结的业务;268n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税款;n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债务;n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n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269n4、义务与责任、义务与责任n清算组对公司负有清算组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忠实和勤勉义务:忠于职守,不能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忠于职守,不能利用职权收受贿

216、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n清算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清算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赔偿责任。责任。270n5、清偿顺序、清偿顺序n清算方案通过后,公司财产的清偿顺清算方案通过后,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为:序为:n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公司债用和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公司债务。务。n清偿完以上费用后,若有剩余财产,清偿完以上费用后,若有剩余财产,即可将其即可将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271n6、清算终结、清

217、算终结n清算终结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清算终结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和法院确认。并报股东大会和法院确认。n将清算报告送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将清算报告送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注销登记。注销登记。n7、清算后发现的公司财产的处理、清算后发现的公司财产的处理n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指派清算组对所发现的财产进行分配。指派清算组对所发现的财产进行分配。272 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的能力公司的能力n一、公司的权利能力一、公司的权利能力n公司具有法人(公司具有法人(legalperson)地位,是一)地位,是一个独立的个独立的“人人”。也就是说,公司

218、虽由股。也就是说,公司虽由股东组成,但又独立于股东,有其自身的人东组成,但又独立于股东,有其自身的人格。虽说法人属于法律上的拟制,并非自格。虽说法人属于法律上的拟制,并非自然意义上有血有肉的自然人,但它与自然然意义上有血有肉的自然人,但它与自然人一样,均具有独立的人格,具有人一样,均具有独立的人格,具有权利能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相应的责任能力力、行为能力和相应的责任能力。273n1、公司权利能力的概念、公司权利能力的概念n公司的权利能力指是指公司公司的权利能力指是指公司具有以自具有以自己的名义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

219、公司享有法是公司享有法人地位和进行一切经营活动的必要前人地位和进行一切经营活动的必要前提。提。n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终止。公司终止。274n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n公司作为法律的创造物,其权利能力公司作为法律的创造物,其权利能力相应地会受到性质上和法律上的限制,相应地会受到性质上和法律上的限制,股东还可通过公司章程加以限制股东还可通过公司章程加以限制。n(1)基于性质上的限制。基于性质上的限制。一些专属于一些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比如基于自然人的生自然人的权利,比如基于自然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身份、自由、亲权、命、身体、健康、

220、身份、自由、亲权、继承等所产生的权利,公司自然无法继承等所产生的权利,公司自然无法享有。享有。275n(2)法律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如公司在转投资和如公司在转投资和担保上的限制。其次,公司在自己资金担保上的限制。其次,公司在自己资金借贷上的限制。公司股份回购上的限制借贷上的限制。公司股份回购上的限制以及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以及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标的的限制。标的的限制。n(3)经营上的限制。经营上的限制。公司应当在其章程公司应当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n(4)公司章程的限制公司章程的限制。276n二、公司的行为能力二、公司的行为能力n公司的行

221、为能力是指公司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通过自己的行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n公司的行为能力的行使依赖其机构,包括公司的行为能力的行使依赖其机构,包括意思机关和执行机关意思机关和执行机关。意思机关为。意思机关为股东大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会或股东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及,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决定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执行机关为决定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执行机关为董董事会、总经理事会、总经理,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公,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的执行及其他内部事务的管理,对司章程的执行及其他内部事务的管理,对外代表公司为法律行为。外代表公司为

222、法律行为。277n三、公司的责任能力三、公司的责任能力n独立的财产独立的财产系是公司责任能力的基础。系是公司责任能力的基础。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任。n公司的侵权责任能力是指公司的代表公司的侵权责任能力是指公司的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给人或代理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承担赔偿他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责任。278 第四节第四节 公司的变更公司的变更 n一、公司章程的修改一、公司章程的修改n1、修改主体:、修改主体:n我国:股东会我国:股东会n2、修改程序:、修改程序:n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有限责任公司:

223、经过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或由全体股东作出书面决议。东同意,或由全体股东作出书面决议。n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上同意。279n3、变更效力:、变更效力:n修改登记事项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修改登记事项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n未修改登记事项的,应将修改后的章未修改登记事项的,应将修改后的章程送登记机关程送登记机关备案备案。280n二、公司资本的变动二、公司资本的变动n1、公司资本变动类型:、公司资本变动类型:增加资本、减少增加资本、减少资本资本n(1)增加资本:亦称增资,

224、指增加公)增加资本:亦称增资,指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增加面值;增司的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增加面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债转股;法定公积金加出资;发行新股;债转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转为资本。n(2)减少资本:亦称减资,指公司依)减少资本:亦称减资,指公司依法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减少股份面法减少注册资本。方式包括:减少股份面值和减少出资。值和减少出资。281n2、公司资本变动的程序、公司资本变动的程序n(1)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n有限责任公司:经过有限责任公司:经过2/3以上有表决权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的股东同意。n股份有限公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股份有限公

225、司: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上同意。n(2)变更登记: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手续。手续。282n三、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三、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n1、概念、概念n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是指公司在不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是指公司在不中断其法人资格的情形下,由一种公中断其法人资格的情形下,由一种公司形态转换为另一种公司形态的行为。司形态转换为另一种公司形态的行为。n2、类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司之间相互转换。之间相互转换。283n3、条件与程序、条件与程序n条件:符合要转换公司的设立条件。条件

226、:符合要转换公司的设立条件。n程序: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有程序:由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经过限责任公司经过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股东会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上同意。n到公司管理机关履行到公司管理机关履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手续。手续。284n四、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四、公司的合并与分立n1、公司的合并、公司的合并n(1)合并的概念)合并的概念n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法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包括依法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包括新新设合并和

227、吸收合并设合并和吸收合并。285n新设合并亦称创设合并,是指新设合并亦称创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创设一个新公司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创设一个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的合并形式。合并各方解散的合并形式。n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并吞合并或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并吞合并或兼并,是指兼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的合并形式。被吸收的公司解散的合并形式。286n(2)合并的程序)合并的程序nA、签订合并协议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财产清单。nB、作出合并决议作出合并决议。经过股东大会特别。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

228、任公司经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经过2/3以上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上同意。287nC、债权人异议债权人异议。公司必须自作出决议。公司必须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获得通知的债权人内在报纸上公告。获得通知的债权人在接到通知的在接到通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则自公告之日起的债权人则自公告之日起的45日内,可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28

229、8nD、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新设的公司进行设。新设的公司进行设立登记,解散的公司进行注销登记,立登记,解散的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变更的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的办理变更登记。nE、合并的法律效果。合并前的债权、合并的法律效果。合并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289练习题:nA A公司有债务公司有债务505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B; B公司有债务公司有债务3030万元人民币。现因生产经营需要,万元人民币。现因生产经营需要,A A公司公司与与B B公司被公司被C C公司合并。公司合并。A A公司和公司和B B公司的债公司的债务应由()务应由()A

230、A、A A公司和公司和B B公司分别承担公司分别承担B B、A A公司和公司和B B公司的设立人分别承担公司的设立人分别承担C C、C C公司承担公司承担D D、A A公司、公司、B B公司和公司和C C公司按照合并协议的公司按照合并协议的规定承担规定承担290n2、公司的分立、公司的分立n(1)分立的概念)分立的概念n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成两个以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成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包括上公司的行为。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n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继续存

231、在。n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新设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消灭。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消灭。291n(2)程序)程序nA、制定分立计划制定分立计划。编制资产负债表和。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财产清单。nB、作出分立决议作出分立决议。经过股东大会特别。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决议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经过2/3以上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公司合并和分立,异议股以上同意。公司合并和分立,异议股东可以行使东可以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

232、股份回购请求权。292nC、通知债权人通知债权人。公司自作出决议之日。公司自作出决议之日起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报纸上公告。nD、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设立、注销或变更。设立、注销或变更登记。登记。nE、分立的法律效力。公司分立前的债、分立的法律效力。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若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93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财务、会计n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n(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和特点(一)公司

233、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和特点n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n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由公司的业务执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由公司的业务执行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于每一行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294n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特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特点n(1)由公司的)由公司的业务执行部门业务执行部门制作;制作;n(2)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法定时间)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制作完成,即在内制作完成,即在每一会计年度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终

234、了后的一定时间内制作完成;一定时间内制作完成;n(3)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是公司一)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是公司一定时间内的定时间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95n(4)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属于公司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属于公司的公开公开性文件性文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送交股东(有,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送交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或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限责任公司)或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必须按规定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份公司必须按规定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n(5)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是一种综合性的)公司的财务会

235、计报告是一种综合性的报表,由一系列的报表,由一系列的报表和材料报表和材料组成。组成。296n(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n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分为主表和附表主表和附表。n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主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等;等;n附表包括:主营业收入明细表、存货表、附表包括:主营业收入明细表、存货表、主要产品明细表等。主要产品明细表等。297n(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制作、送交、(三)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制作、送交、置备和公告置备和公告n1、公司财务会

236、计报表的制作:由、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制作:由董事会董事会负负责,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责,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执行董执行董事事负责。制作日期是每个营业年度结束之负责。制作日期是每个营业年度结束之后,也可以是每个月的月末或每个季度季后,也可以是每个月的月末或每个季度季末。末。298n2、财务会计报表的送交:在章程规定的期、财务会计报表的送交:在章程规定的期限内送交所有公司股东。限内送交所有公司股东。n3、财务会计报表的置备:股份有限公司应、财务会计报表的置备:股份有限公司应将其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时间是召将其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时间是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以前

237、。日以前。n4、财务会计报表的公告:以募集方式设立、财务会计报表的公告: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过注册会计师审核的财务报表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应当在专的财务报表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应当在专门的报刊上进行公告。门的报刊上进行公告。299n二、公司盈余的分配二、公司盈余的分配n所谓公司的盈余是指公司当年的盈利在扣所谓公司的盈余是指公司当年的盈利在扣除一起成本和税额之后所剩余的部分。其除一起成本和税额之后所剩余的部分。其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n公司必须以当年发生的实际盈余作为分配公司必须以当年发生的实际盈余作为分配依据。依据。n公司盈余必须

238、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顺序和公司盈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顺序和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比例进行分配。n公司的盈余分配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公司的盈余分配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执会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执行。行。300n(二)公司盈余的分配顺序(二)公司盈余的分配顺序n1、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弥补上一年的亏损。n2、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公司。提取比例是公司盈余的盈余的10,但法定公积金的累计总但法定公积金的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0以上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时,可以不再提取。301n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

239、任意盈余公积金。对于公司是。对于公司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以及提取的比例由否提取任意公积金以及提取的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定。n4、分配给股东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出资比例(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股资比例(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公司发行有优先股的,普通分配。如公司发行有优先股的,普通股股东只有在优先股股东受偿之后才股股东只有在优先股股东受偿之后才能受偿。能受偿。302n三、公积金制度三、公积金制度n1、公积金的概念与特征、公积金的概念与特征n概念:概念:公积金又称公积

240、金又称“储备金储备金”,是公司基,是公司基于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扩大营业、弥补于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扩大营业、弥补亏损等目的,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从公亏损等目的,依照法律和章程规定,从公司的司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累积储备金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累积储备金。n特征:依法提取或者依公司章程提取的专特征:依法提取或者依公司章程提取的专项资金;目的在于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项资金;目的在于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营业和弥补亏损;从税后利润中优先提司营业和弥补亏损;从税后利润中优先提取;属于股东的权益。取;属于股东的权益。303n2、公积金的种类:、公积金的种类:法定公积金和任意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积金。法定公

241、积金又可分为。法定公积金又可分为盈余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积金和资本公积金。n3、公积金的用途:、公积金的用途:弥补公司亏损;转弥补公司亏损;转增为公司资本增为公司资本;n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存留的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存留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04n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某有限责任公司打算与另一公司合并,该合并方案必须经该合并方案必须经( )( )nA.A.代表代表1 12 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nB.B.代表代表2 23 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nC.C.全体股东通过全体股东

242、通过nD.D.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通过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通过练习题:305n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的,税后利润,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的,应为提取利润的()应为提取利润的()A A、1 1至至3 3B B、5 5至至1010C C、1010D D、1515306第二章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307 第一节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有限责任公司概述n1 1、概念、概念n又称有限公司,指由符合又称有限公司,指由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的的股东依法组成,股东依法组成,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

243、任,公司以其全部公司以其全部资产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308n2、特征、特征n兼具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资合性和人合性。n封闭性封闭性。n经营规模可大可小经营规模可大可小,具有较强的适应,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性。n设立设立程序简便程序简便,机构设置灵活机构设置灵活。n便于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便于股东参与公司管理。309 第二节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n1、设立条件、设立条件n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人以下;人以下;n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额:一般公: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额:一般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一人公

244、司为万元,一人公司为10万元;万元;n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310n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5条规定: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公司(一)公司名称和住所名称和住所;(二)公司;(二)公司经营经营范围范围;(三)公司;(三)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四);(四)股东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六)公司的机构及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七)公司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八)股

245、东会会议认为需;(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要规定的其他事项。n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311nD:有自己的:有自己的名称名称和符合要求的和符合要求的组织机组织机构构;nE: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构所在地为住所。312n2、设立方式、设立方式n发起设立发起设立n复数发起设立:复数发起设立:2人以上,适用于一般人以上,适用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n单数发起设立:发起人为一人,适用单数发起设立:发起人为一人,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于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313n3、

246、设立程序、设立程序nA:发起人发起发起人发起。nB:订立公司章程订立公司章程: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全体股东共同制定。nC:履行出资义务履行出资义务:章程订立后,即应:章程订立后,即应履行出资义务。履行出资义务。nD:审批。审批。nE:办理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办理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314n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办理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文件:n(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书;n(2)全体股东)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的证明证明;n(3)公司)公司章程章程;n(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依法设立的验

247、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验资证明;n(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资产的,应当在)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资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的证明文件;315n(6)股东)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证明;n(7)载明公司)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的证明;n(8)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n(9)企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n(

248、10)公司)公司住所证明住所证明;n(11)其他文件。)其他文件。316n选选择择题题:申申请请设设立立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应应提提交交的的文件为(文件为( )nA.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nB. 全全体体股股东东指指定定代代表表或或者者共共同同委委托托人人的的证证明明 nC.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nD.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317 第三节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n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界定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界定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因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因向公司直直接出资或继受取得股

249、权接出资或继受取得股权,并对公司享,并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自然人、法人和国家国家。318n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n(一)股东的权利(一)股东的权利n1、股东会的出席权股东会的出席权。n2、表决权表决权。股东有权在股东会会议上就有。股东有权在股东会会议上就有关公司的提案和决议按照关公司的提案和决议按照出资比例出资比例行使表行使表决权,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决权,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n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n4、股东会、股东会首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首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出资。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召集

250、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最多的股东,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次会议。319n5、知情权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议、财务会计报告。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簿。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司合法利

251、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n6、分红权分红权。320n7、股权转让权股权转让权以及对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以及对其他股东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只能按法定的要求向股部或部分股权,但只能按法定的要求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经股东同意转让的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

252、购买股份,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权。n8、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提议权。、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提议权。代表代表1/10以上表决权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东会议。n9、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请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权。321n10、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份回购请求权。n11、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权。董事、监事、高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53、。n12、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解散请求权。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全部股东表决权的表决权的10%以上的股东以上的股东,可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322n(二)股东的义务(二)股东的义务n1、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章程。n2、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按期足额缴纳出资。n3、补足出资。、补足出资。n4、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抽逃出资。n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将被公司登记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将被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处于管理机

254、关处于罚款罚款,构成犯罪的,还,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323n5、不得滥用股权。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不得滥用股权。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依法承担赔偿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责任;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

255、在我国被称为一规定在我国被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度。324n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又称“揭开公司面纱揭开公司面纱”,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325n选择题:某有限责任公司

256、股东李某于选择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某于20062006年年2 2月月4 4日书面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薄的要日书面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薄的要求,则下列书法中正确的有(求,则下列书法中正确的有( )n A A, 张某应当向公司说明目的张某应当向公司说明目的 n B B, 公司可以拒绝向张某提供查询公司可以拒绝向张某提供查询n C C, 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询,则应当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询,则应当在在3 3月月4 4日之前书面答复张某并说明理由日之前书面答复张某并说明理由n D D, 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询,张某可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询,张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询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

257、公司提供查询326 第四节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n(一)有限公司出资的一般要求(一)有限公司出资的一般要求n1、出资期限和比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出资期限和比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年内缴足;其中,缴足;其中,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可以在可以在5年内年内缴足。缴

258、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万元。327n2、出资方式:、出资方式:n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全体股东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允许。不允许劳务及股东个人信用出资。劳务及股东个人信用出资。328n对于对于股权能否出资股权能否出资,世界各国规定不尽一,世界各国规定不尽一致。法国明文禁止,美国

259、明确许可。我国致。法国明文禁止,美国明确许可。我国则属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则属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对于)对于上市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公司的流通股票,由于可以自由变现,因,由于可以自由变现,因此可以出资。(此可以出资。(2)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票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因评估和变现,因评估和变现均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不能用作出资。均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不能用作出资。n对于对于债权债权,我国实行,我国实行有限许可有限许可。对于证券。对于证券化的债权,允许其出资。对于其他债权,化的债权,允许其出资。对于其他债权,只是在企业解困的前提下,方允许作为出只是在企业

260、解困的前提下,方允许作为出资。资。329n至于至于劳务劳务,则实行,则实行一般禁止一般禁止。不过有些地。不过有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如方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如浦东新区人力浦东新区人力资本出资试行办法资本出资试行办法,允许以金融为核心,允许以金融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先进的现代服务业、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特征的创新创制造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特征的创新创意产业,可以以人力资本出资,但不能超意产业,可以以人力资本出资,但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过注册资本的35%。330n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n又称股单,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以又称股单,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以公司

261、名义向股东发放的公司名义向股东发放的出资凭证出资凭证。n记载公司名称、登记日期、注册资本、记载公司名称、登记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日期、证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日期、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等事项,属于记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等事项,属于记名形式的书面证据,名形式的书面证据,不能上市流通,不能上市流通,转让也受到严格限制转让也受到严格限制。331n3、出资违约的法律责任:、出资违约的法律责任:n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非货币财产出资

262、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权的转移手续。n股东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股东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股东不。股东不能缴纳出资或不能补缴其出资差额的,其能缴纳出资或不能补缴其出资差额的,其他股东应负补充缴纳的他股东应负补充缴纳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332n选择题:选择题:1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可以是(可以是( ) nA.A.机器设备机器设备 nB.B.人民币、美元人民币、美元 nC.C.股票、债券股票、债券 nD

263、.D.专有技术专有技术333n2 2、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是:( )nA 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二年nB 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责任nC 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nD D

264、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334n(二)出资的转让、收购和继承(二)出资的转让、收购和继承n1、出资转让:分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出资转让:分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n我国公司法也规定我国公司法也规定股东间股东间可以可以全部或全部或部分转让部分转让出资。出资。n股东向股东向非股东非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与程序转让出资的条件与程序:335n必须经其他股东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征求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起满30日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未答复的,

265、视为同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出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出资,否则视为同意;否则视为同意;336n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同等条件下其他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同时;两个以上的股东同时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购买比例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n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公司应将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名或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

266、册东名册。n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优先适用章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优先适用章程规定。程规定。337n2、出资收购:、出资收购:n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有下列情形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收购其股权:(1)公司)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公司合并、分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立、转让主要

267、财产的;(的;(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使公司存续的。338n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起90日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3、出资的继承及限制:、出资的继承及限制:n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可以继承股东

268、资格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规定的除外。339n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n有限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有限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1名执名执行董事和行董事和1-2名监事名监事。340n(一)股东会:(一)股东会:n1、性质:是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是股、性质:是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组织机构和具体形式,东行使股东权利的组织机构和具体形式,是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全体股东组成的非常

269、设性的有限责任非常设性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公司,拥有公司重大事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项的决策权,但对外不能代表公司,对,但对外不能代表公司,对内也不能执行公司业务。内也不能执行公司业务。341n2、职权:、职权:n(1)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n(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董事、监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报酬事项;事项;n(3)审议批准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董事会的报告;n(4)审议批准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n(5)审议批准审议批准

270、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算方案;n(6)审议批准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亏损方案;342n(7)对公司)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作出决决议议;n(8)对)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n(9)对公司)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n(10)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n(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n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

271、的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盖章。343n3、会议形式:、会议形式: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n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在公司成立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前召集和主持;目的是通过公司章程、之前召集和主持;目的是通过公司章程、产生领导机构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产生领导机构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n定期会议:每年定期会议:每年1-2次;由章程决定;次;由章程决定;n临时会议:临时会议:1/10以上表决权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股东提议,1/

272、3以上董事以上董事提议,提议,监事会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司监事监事提议;提议;344n4、会议的召集与主持、会议的召集与主持n会议由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主持,会议通知应,会议通知应于会前于会前15天天送达股东。送达股东。n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副董事长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

273、议职责的,由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监事会或者不设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345n5、表决权与表决效力:、表决权与表决效力:n普通决议:普通决议:1/2以上以上即可即可n特别决议: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特别决议: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或变更形式、解散、修改章程等须或变更形式、解散、修改章程等须2/3以上以上表决权。表决权。346n不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n利华食品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出

274、利华食品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资设立,注册资本1010万元,公司登记机关于万元,公司登记机关于20062006年年1 1月月1010日签发公司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日签发公司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回答以下问题:n1 1四名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缴付出资的数额是四名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缴付出资的数额是( )( )。n A A1010万元万元 B B3 35 5万元万元n C C3 3万元万元 D D2 2万元万元n2 2如果甲用专利技术出资,专利技术最多可以作如果甲用专利技术出资,专利技术最多可以作价价( )( )。n A A2 2万元万元 B B

275、3 3万元万元n C C5 5万元万元 D D7 7万元万元347nC。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资本最低限额。10万元的万元的20是是2万元,但是万元,但是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万元,所以万元,所以C选项选项正确。正确。nD。公司法公司法修订后取消了对工业产权和非修订后取消了对工业产权

276、和非专利技术的比例限制,而是规定货币出资额不专利技术的比例限制,而是规定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由该条,由该条可以推出,非货币出资最多可以达到注册资本可以推出,非货币出资最多可以达到注册资本的的70,所以,所以D选项正确。选项正确。348n3 3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事,丁为监事。如果甲的出资为5 5万元,乙万元,乙的出资为的出资为4 4万元,丙和丁的出资各为万元,丙和丁的出资各为0 05 5万万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77、会议?( )?( )n A A甲甲 B B丁丁n C C丁和丙丁和丙 D D丁或丙丁或丙349nA、B、C。根据。根据公司法公司法第第40条,在有限条,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代表责任公司中,代表1l0上表决权的股东,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甲为执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乙和丙合计持有行董事、丁为监事、乙和丙合计持有1l0股股份,所以甲、丁、乙和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份,所以甲、丁、乙和丙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乙、丙单独持有股份仅占东会会议,乙、丙单独持有股

278、份仅占120,所以乙、丙单独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所以乙、丙单独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350n4 4如果甲的出资为如果甲的出资为5 5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可以解散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可以解散?( )?( )n A A公司决定吸收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决定吸收兴华食品有限公司n B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议决定不延长公司的营业期限议决定不延长公司的营业期限n C C股东会会议上,乙丙丁股东会会议上,乙丙丁3 3人同意解散公司,人同意解散公司,甲不同意解散甲不同意解散n D D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决定与兴

279、华食品有限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决定与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合并,设立振兴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合并,设立振兴食品有限公司351nB、D。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81条规定,公司章程规条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时,公司可以解散。由此可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时,公司可以解散。由此可知知B选项正确。选项正确。公司法公司法第第44条规定,股东条规定,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甲代表的表决权占

280、全部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甲代表的表决权占全部表决权的决权的50,所以如果甲不同意解散,乙丙丁,所以如果甲不同意解散,乙丙丁3人同意解散,公司不能解散。人同意解散,公司不能解散。352n5 5甲打算将其在该公司的股权转让,则以下甲打算将其在该公司的股权转让,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说法正确的有( )( )。n A A甲可以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甲可以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但是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人,但是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n B B不同意甲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的不同意甲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的股东,必须购买甲的股权股东,必须购买甲的股权n C C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

281、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n D D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不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比例的,按照主张时间的先后行使优先购买成比例的,按照主张时间的先后行使优先购买权权 353nC。公司法公司法第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股权。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的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282、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

283、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54n(二)董事会:(二)董事会:n1、地位与职权:向股东会负责,属于股东、地位与职权:向股东会负责,属于股东会的会的执行机构执行机构。n地位:立法确定执行机构单轨制者为唯一地位:立法确定执行机构单轨制者为唯一执行机构,双轨制者,则董事会与执行股执行机构,双轨制者,则董事会与执行股东共同执行业务。东共同执行业务。n我国采单轨制,董事会为股东选举产生的我国采单轨制,董事会为股东选举产生的常设性唯一执行机构常设性唯一执行机构,对外代表公司,对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内执行公司业务。355n职权:职权:n(1)召集召集股东

284、会并向其作报告;股东会并向其作报告;n(2)执行执行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n(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n(4)制定制定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方案;n(5)制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案;356n(6)制定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n(7)拟定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组织形式方案;织形式方案;n(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n(9)聘任或解聘经理聘任或解聘经理并决定其并决定其报酬报酬事项,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并根据经理的提

285、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事项;n(10)制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n(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357n2、董事会的组成与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组成与董事会会议:n组成:一般由组成:一般由股东选举董事组成董事股东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会。有的国家董事可由股东或其他人。有的国家董事可由股东或其他人出任,我国只由股东出任,但出任,我国只由股东出任,但国有企国有企业业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应有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应有职职工代表工代表。n人数:人数:3-13名名董事组成董事会。

286、董事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由章程规定,不长、副董事长,任期由章程规定,不超过三年。可连任。超过三年。可连任。358n会议种类:会议种类:n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依章程的规定召开,至少依章程的规定召开,至少半半年一次年一次。n临时会议临时会议仅在必要时召开:仅在必要时召开:1/3以上董以上董事事提议即可,提议即可,10日前日前通知董事。通知董事。359n会议的举行及表决:会议的举行及表决:n董事会会议应有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的董事出席方可可举行举行。董事会。董事会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体董事的过半数过半数通过。通过。n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董事会

287、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一人一票。n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董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签名。会议。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记录应当妥善保存。360n(三)监事会与监事(三)监事会与监事n1、性质与组成:、性质与组成:nA、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规模较大的公司设立的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人数不少于人数不少于3人,人,规模小的规模小的可设可设1-2名名监事。监事。nB、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与财务、董事会及负责对公司的经营与财务、董事会及其成员以及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其成员以及经理的执

288、业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与检查。361nC、组成:各国不同,有的为股东、有的也、组成:各国不同,有的为股东、有的也要职工;我国公司法规定由要职工;我国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和适当比股东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例的职工代表组成。组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人员不得兼任。n监事会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由全体监事过半数过半数选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事召

289、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362n2、职权:、职权:n(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n(2)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n(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以纠正;363n(4)提议召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

290、召集和主持股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议;n(5)向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提出提案;n(6)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n(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364n监事可以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质询或者建议。n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

291、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担。n3、决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决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一次会议,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议应当经半数以上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65n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

292、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程中有如下条款:(1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2 2)公司)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企业,注册资本为303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3 3)甲方)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30%;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册资本的30%3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

293、价;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40%;案例分析:366n(4 4)公司获得利润时,除依法提取各项基)公司获得利润时,除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外,甲、乙、丙分别按金外,甲、乙、丙分别按40%40%、30%30%、30%30%的的比例进利润分配;(比例进利润分配;(5 5)公司设立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6 6)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董事会聘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7 7)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回投资。n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

294、:上述章程中的条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什么?367n答案答案:(:(1 1)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有限责任公)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司的股东为2-502-50人,甲乙丙共人,甲乙丙共3 3人,符合法律人,符合法律规定。(规定。(2 2)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要)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求的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 3万元,因此此万元,因此此处的处的3030万元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万元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3 3)不)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现金出资的

295、最低比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现金出资的最低比例为例为30%30%,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共计占注册资本的共计占注册资本的30%30%,因此货币资本出资数,因此货币资本出资数额不符合法定要求。(额不符合法定要求。(4 4)符合法律规定。有)符合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另行在章程中约定利润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另行在章程中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分配比例。(5 5)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的执行机构为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机构为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68n负责公司董事会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会工作。(6 6)符合

296、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其主要负责日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其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常经营管理工作。(7 7)不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了确保公司的资本,公司法股东一旦出为了确保公司的资本,公司法股东一旦出资,公司便对之享有法人财产权,不能随资,公司便对之享有法人财产权,不能随便抽回出资,否则视为抽逃出资。便抽回出资,否则视为抽逃出资。369n(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所负义务资格及所负义务n1、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董事、

297、监事和高管的任职资格n(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力人;人;n(2)、因犯有)、因犯有贪污、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贪污、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未逾未逾5年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逾未逾5年的;年的;370n(3)、担任)、担任破产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负有个人责任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298、未逾3年年的;的;n(4)、担任因)、担任因违法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执照之日起未逾未逾3年的年的;n(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债务到期未清到期未清偿的。偿的。371n选择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择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人选时,对以下人员的任职资格存有疑虑。下列哪选时,对以下人员的任职资格存有疑虑。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些情况属于公司法规定不

299、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nA A,甲,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甲,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 1年,现年,现刑满释放刚满刑满释放刚满4 4年年nB B,乙,为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两年前被任命为,乙,为某厂厂长兼党委书记,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nC C,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丙,在中国境内无住所nD D,丁,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现该企业资不,丁,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现该企业资不抵债抵债1010万元,债权人一直在追讨万元,债权人一直在追讨372

300、n2、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义务nA、忠实义务忠实义务n(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利用职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产。n(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挪用公司资金。n(3)、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他人的名义开立帐户存储。n(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易;373n(5)

301、、未经)、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资产为他人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n(6)、竞业禁止。未经)、竞业禁止。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n(7)、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已所)、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已所有。有。374n(8)、保密义务。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保密义务。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泄漏

302、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机密信息。n(9)、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nB、勤勉义务勤勉义务n要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具有相应的要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正直、有责任心,对公司的事职业技能,正直、有责任心,对公司的事务尽到谨慎、合理的注意。务尽到谨慎、合理的注意。375李某是某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他的下列李某是某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他的下列行为中,合法的有行为中,合法的有( )( )。nA A、李某自己还经营一家减肥茶企业、李某自己还经营一家减肥茶企业nB B、李某以

303、公司名义向甲银行借款、李某以公司名义向甲银行借款5050万元,用以开万元,用以开发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产品,并以公司的发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产品,并以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资产作为担保 nC C、乙公司是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过去的联盟、乙公司是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过去的联盟单位,李某擅自将单位,李某擅自将5050万元暂借给乙公司作周转资万元暂借给乙公司作周转资金用,乙公司金用,乙公司1 1个月后归还了该款个月后归还了该款 nD D、未经股东会同意,李某自行决定将减肥茶生产、未经股东会同意,李某自行决定将减肥茶生产企业的一批紧缺药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该化学企业的一批紧缺药品以较低的价格出

304、售给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药物制品有限公司 376nA A、B B。依。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9149条规定,董事、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因此贷给他人。因此C C中李某将中李某将5050万元暂借给乙万元暂借给乙公司作周转资金用是不合法的。同时,此公司作周转资金用是不合法的。同时,此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未经股东会、股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资产为他人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据此判断,债务提供担保。据此判断,B B中李某向甲银中李某向甲银行借款行借款5050万

305、元用以开发化学药物制品有限万元用以开发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新产品,并以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公司的新产品,并以公司的资产作为担保并不是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因此该行为并不是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因此该行为是合法的。同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是合法的。同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377nA A中李某自己经营的减肥茶生产企业,并不中李某自己经营的减肥茶生产企业,并不是与其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因此是合是与其任职的公司同类的营业,因此是合法的。同时此条还规定,董事、经理

306、除公法的。同时此条还规定,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D D中未经股东中未经股东会同意,李某虽将减肥茶生产企业的一批会同意,李某虽将减肥茶生产企业的一批紧缺药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该化学药物紧缺药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给该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但该行为亦不符合法律规制品有限公司,但该行为亦不符合法律规定。定。378n3、董事、监事、高管违反义务的责任、董事、监事、高管违反义务的责任n(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n董事、监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董事、监事、高管违反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

307、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务,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n董事、监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董事、监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可以者公司章程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撤销已和他人请求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撤销已和他人签订的合同以及将上述签订的合同以及将上述违法所得归为公司违法所得归为公司所有所有。379n选择题:赵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选择题:赵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任职期间,赵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任职期间,赵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计算

308、机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批计算机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知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 ) )nA A赵某的行为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赵某的行为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提出异议 nB B赵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乙公司赵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计算机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计算机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380nC C、赵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赵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赵某因这笔买卖所得的销售合同的效力,赵某因这笔买卖所得的

309、收益应当归甲公司所有收益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nD D、赵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赵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性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性381nC。n依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9条的规定,董事、条的规定,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应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应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382n2 2、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有私房一幢,因、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有私房一幢,因家庭

310、经济紧张急需出售,但近期内买主难家庭经济紧张急需出售,但近期内买主难寻,即决定将该房屋卖给本公司,其销售寻,即决定将该房屋卖给本公司,其销售行为:(行为:( )。)。nA A、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 nB B、须经股东会同意方可、须经股东会同意方可nC C、公司章程必须有允许的规定方可、公司章程必须有允许的规定方可 nD D、应绝对禁止、应绝对禁止383n(2)、行政责任)、行政责任n罚款和取消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资格。罚款和取消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管的资格。n(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n职务侵占罪、商业贿赂罪、挪用资金罪等。职务侵占罪、商业贿赂罪、挪用资金罪等。n(4)、民

311、事责任的免除)、民事责任的免除n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董事在董事会表决规定,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有时有异议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免于免于承担承担因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因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赔偿责任。股东会决议的赔偿责任。384n选择题:某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违反公司章选择题:某公司董事会作出了一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程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3 3亿元的重大损失。亿元的重大损失。经查明,该公司董事会共有经查明,该公司董事会共有5 5名成员。在董事名成员。在董事会作出决议时,张、王、李三位董事表示赞成,会作出决议时,张、王、

312、李三位董事表示赞成,赵、陈二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赵、陈二位董事表示反对,意见均记载于会议记录。公司的损失应由(记录。公司的损失应由( ) nA.A.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nB.B.董事与公司连带承担董事与公司连带承担 nC.C.张、王、李三位董事负责赔偿张、王、李三位董事负责赔偿nD.D.全体董事共同赔偿全体董事共同赔偿 385n案例分析: 1 1、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组建A 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00万元,万元,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2020万万元和元和4040万元,丙以实

313、物出资,经评估机构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评估为1010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戊以技万元,丁拟以劳务出资,戊以技术成果出资,作价术成果出资,作价2525万元。请根据以上情万元。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丁、戊的出资的况,回答下列问题:关于丁、戊的出资的说法正确的是?说法正确的是?nA A,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以劳务出资,因此,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以劳务出资,因此,丁以劳务出资合法丁以劳务出资合法386n B B,劳务出资不符合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劳务出资不符合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丁不能以劳务作为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丁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出资 nC C,由于货币出

314、资金额已达到法定最低比例,由于货币出资金额已达到法定最低比例限额,故戊以技术成果出资符合法律规定限额,故戊以技术成果出资符合法律规定nD D,对戊的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对戊的出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387n2 2、下列关于、下列关于A A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决定中,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决定中,那些符合法律规定?nA 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不设董事会 nB 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nC C,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并兼任总经理,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并兼任总经理nD D,由丙担任公司监事并兼任副

315、总经理,由丙担任公司监事并兼任副总经理388n3 3、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又不如庚高。则:(对,但出价又不如庚高。则:( ) ) nA A,甲可以将出资转让给庚,甲可以将出资转让给庚 nB B,甲不能将出资转让给庚,甲不能将出资转让给庚nC C,甲只能将出资转让给乙,甲只能将出资转让给乙 nD D,乙的行为视为同意转让,乙的行为视为同意转让389n4 4、公司成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

316、公司成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定的有( )( )nA A,乙为扩展市场,以,乙为扩展市场,以A A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B B有限责任公司设了一合伙企业进行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设了一合伙企业进行销售nB, B, 一长期客户资金周转不灵,乙以一长期客户资金周转不灵,乙以A A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为其一笔债务进行担保公司的名义为其一笔债务进行担保 nC C,鉴于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会议决定将公司,鉴于股东人数较少,股东会议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进行储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进行储蓄 nD D,A A公司与公司与C C公司作成了一笔生意,作为公司公司作成了一笔

317、生意,作为公司总经理的乙接受了总经理的乙接受了C C公司因感谢其促成交易给公司因感谢其促成交易给予的予的“好处费好处费”2 2万元。万元。390第三节第三节 公司法规定的特殊类型的有限公司法规定的特殊类型的有限公司公司 n一、一人有限公司一、一人有限公司n1、概念及产生原因:、概念及产生原因:一人有限责任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司,简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 n存在的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股东减存在的原因大致有两个方面:股东减少到一人或者成立时只有一人。少到一人或者成立时只有一人。391n2

318、、一人公司的出资和设立限制: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出资和设立限制: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万元。股元。股东应当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额。n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公司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319、章程由股东制定。392n3、一人公司的机构、运作和财务要求:、一人公司的机构、运作和财务要求:n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一般有限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一般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公司股东会决议事项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n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连带责任带责任

320、。393n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差别:主要差别:n(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有1个股东个股东,1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个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若是由个法人股东。若是由1个自然人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自然个自然人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自然人最多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人最多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它不得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它不得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n(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无需设立股东会无需设立股东会。394n(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最低注册资本

321、更高本更高,为,为10万元,且需要万元,且需要一次性缴一次性缴足足。n(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报告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报告必须经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n(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维持公司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维持公司的独立性方面具有更严格的要求,即只独立性方面具有更严格的要求,即只要股东要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独立,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独立,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95n选择题:张某拟于选择题:张某拟于20062006年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年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司张扬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故向律师进行张扬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故向律师

322、进行咨询,律师的下列书法中正确的有(咨询,律师的下列书法中正确的有( ) A A,“你成立张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你成立张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限额为3 3万元,出资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万元,出资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 B,“张扬有限公司成立后,你便不能再行张扬有限公司成立后,你便不能再行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了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了”。 C C,“你必须在张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载你必须在张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是自然人独资明是自然人独资”。 D D,“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你仍然可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你仍然可能面临对张扬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能面临对张扬有限公司

323、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风险”。396n二、国有独资公司二、国有独资公司n1、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n特征:特征:A:公司股东的单一性;:公司股东的单一性;B:单:单一股东的特定性;一股东的特定性;C:组织规则的特殊:组织规则的特殊性。性。397n2、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国有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

324、会制订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n3、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不设股东会不设股东会,相应职权由国,相应职权由国资监管机构行使,国资监管机构可以授权资监管机构行使,国资监管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398n设董事会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公司职工

325、代表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监管部门指定。副董事长由国资监管部门指定。n设监事会设监事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少于5人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99n一般有限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差异:的差异:n(1)、投资主体的特定性。只有各级国有

326、资)、投资主体的特定性。只有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才能成为其投资主体。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才能成为其投资主体。n(2)、无须设立股东会,国资委行使股东会)、无须设立股东会,国资委行使股东会职权。职权。n(3)、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设有职工董事。)、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设有职工董事。n(4)、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级管理人员,未经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兼职。400n选择题:选择题:1 1、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及监、关于国有独资公司

327、的监事及监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事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n A A、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公司职工代表组成的人员、公司职工代表组成n B B、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 3人人n C C、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n D D、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事401nA、C、D。n依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71条的规定,监事会条的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故人,故B项错误。项错误。402n2 2、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须经国、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

328、,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是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是( )( )。n A A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n B B经理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经理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n C C经理的人选经理的人选n D D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和发行公司债券403nC。依。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67条的规定,国有独资企条的规定,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被授权后,可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业的董事会被授权后,可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权,决定公司的

329、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69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依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70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经理,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

330、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兼职。规定相当严格。其他经营组织兼职。规定相当严格。404第三章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405 第一节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股份有限公司概述n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n(一)概念:又称股份公司,指由符又称股份公司,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全部资本分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形式。40

331、6n(二)特征(二)特征nA、股东、股东人数的广泛性人数的广泛性及其及其责任的有限责任的有限性性。nB、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资合性。nC、公司、公司股份的均等性股份的均等性。nD、资本募集的、资本募集的公开性与开放性公开性与开放性。407n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n(一)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的方式。n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n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

332、行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408n(二)设立条件(二)设立条件n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人);n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人以上二百人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n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资本最低限额;(;(500万)万)409n3、股份发行、筹办事

333、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包括制定章程、股份的认购、出资及包括制定章程、股份的认购、出资及股款的缴纳、选举董事会、召开创立股款的缴纳、选举董事会、召开创立大会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大会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n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410n章程必须载明章程必须载明必要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如公司名称,如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起人的姓

334、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411n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备的股份公司:完备的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的组织机

335、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经理、监事会。n6、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412n选择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选择题: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的有关表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的有关表述中,错误的是(述中,错误的是( ) n A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募集设立 nB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他们,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nC C,若甲已经认购了

336、公司股份总数的,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5%、乙认购了、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的、丙认购了公司股份的7%7%、丁、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数的9%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D D,设,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境内有住所413n(三)设立程序(三)设立程序n1、发起设立的程序:发起人签订发起、发起设立的程序:发起人签订发起协议、订立公司章程、书面认足股份、协议

337、、订立公司章程、书面认足股份、按章程规定缴纳股款、选举董事会和按章程规定缴纳股款、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414n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定程法定程序序,如果没有发起人协议,则不符合公司,如果没有发起人协议,则不符合公司成立的程序要件。如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成立的程序要件。如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成功,因设立所生的权利义务由该股份有成功,因设立所生的权利义务由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如果限公司承担;如果设立不成功设立不成功,则因设立,则因设立所负的债务,则应当依照发起人协议由相所负的债务,则应当依照发起人协议由相应应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

338、责任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其他在发起,其他在发起人协议上签名的发起人承担人协议上签名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415n2、募集设立程序:、募集设立程序:n(1)发起人签订发起协议;)发起人签订发起协议;n(2)发起人)发起人认足部分股份认足部分股份(不得少于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数的总数的35%););n(3)草拟草拟公司章程;草拟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拟的公司章程草案,需要日后提交创立大会审议、修改和通过。需要日后提交创立大会审议、修改和通过。n(4)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购法定的股)公开募集股份;发起人认购法定的股份后,其余股份则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不份后,其余股份则可以依照法定程

339、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特定的社会公众公开募集。416n公开募集股份一般包括如下步骤:公开募集股份一般包括如下步骤:nA.募股的申请。公开募集股份,应向募股的申请。公开募集股份,应向国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以下送以下文件文件: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的名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的名称及有关协议。称及有关协议。417nB.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招股说

340、明书必须载明的。招股说明书必须载明的法定事项包括: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法定事项包括: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票的发行总数;募集资金的用途;认股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人的权利和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的说明。nC.发起人制作认股书发起人制作认股书。nD.委托证券公司承销委托证券公司承销。418n(5)认股人)认股人认股认股。认股人认股时,应当在。认股人认股时,应当在发起人备妥的认股书上,填写所认股数、发起人备妥的

341、认股书上,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n(6)银行代收股款银行代收股款。n(7)召开创立大会召开创立大会。募集发行的股份股款。募集发行的股份股款缴足后,经验资机构验资,发起人应当在缴足后,经验资机构验资,发起人应当在30日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n(8)董事会申请登记董事会申请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会结束后30日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立登记。419n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文件为: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文件为: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国务院证董事长签署的设

342、立登记申请书;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外券管理部门对外公开募集股份的批准文件公开募集股份的批准文件;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筹办公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审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审核

343、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核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420n(四)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责任(四)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的责任n1、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的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的责任:n(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n(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421n2、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在公、股份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

344、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422n3、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责任:、股份公司成立后发起人的责任:n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补缴;其他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n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发起人补足其差额补足其

345、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责任。423n选择题:选择题:1 1、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某律师就该公司的设立事宜给予的答复哪某律师就该公司的设立事宜给予的答复哪些是错误的些是错误的?( ) ?( ) n A A、发起人必须达到、发起人必须达到5 5人人n B B、新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少于、新公司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00010000元元n C C、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缴足,否、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缴足,否则公司不能注册成立则公司不能注册成立n D D、公司在成立后才能申

346、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在成立后才能申请公开发行股票424nA、B、C、D。依。依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人以上即可,不是必须达人以上即可,不是必须达到到5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万元,不是元,不是1000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在公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足,但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的司成立时一次缴足,但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分期缴纳。如果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分期年内分期缴纳。如果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分期缴足注册资本的方式,则在缴足前不能公开募缴足注册资本的方式,则在缴足前不能公开募集股份

347、;如果一次缴足,则可以在公司成立时集股份;如果一次缴足,则可以在公司成立时公开募集股份,即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开募集股份,即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425n2 2、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李律师在审查发起人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李律师在审查发起人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如下意见,其中哪些符合我拟订的方案时,提出如下意见,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国法律的规定?( )nA A 发起人只有原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发起人只有原公司的全部现有股东4 4人,不足法人,不足法定人数定人数nB B 新公司注册资本新公司注册资本800

348、800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万元,未达到法定最低限额nC C 新公司设股份新公司设股份100100万股,拟对外募集万股,拟对外募集7070万股,高万股,高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限制于法律规定的比例限制nD D 原公司现在资产总额原公司现在资产总额500500万元,负债万元,负债200200万元。万元。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尚不足缴纳其发起人仅以原公司资产作为出资,尚不足缴纳其应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应认购股份的全部股款4263 3、张律师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张律师在向客户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时,有以下一些说法。其中哪些立的程序时,有以下一些说法。其中哪些是正确的?是正确的

349、?( )( )nA A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的授权的部门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的授权的部门 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公司; ;二是经国二是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股份427nB B 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一是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 销协议销协议; ;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nC C 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和其他文发行股

350、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和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 业后,应当召开创立大会业后,应当召开创立大会nD D 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出席人员所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出席人员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1 12 2,则,则 会议不得举行。会议不得举行。428n4 4、下列情形中,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下列情形中,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的有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的有 ( )( )。nA A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

351、未募足的限尚未募足的nB B发起人对某一认股人有欺诈行为的发起人对某一认股人有欺诈行为的nC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30日内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未召开创立大会nD D发起人没有与某一认股人指定的证券经营发起人没有与某一认股人指定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的机构签订承销协议的429nA、C。依据。依据公司法公司法第第95条规定条规定,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

352、认股人已缴(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息的连带责任。430 第二节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n一、股东的概念一、股东的概念n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的股份持有人股份持有人。n二、股东的分类二、股东的分类n1、股东依其所持的股份性质不同,可、股东依其所持的股份性质不同,可分为分为普通股东和特别股东普通股东和特别股东。431n2、股东依其所持股票记名与否,可将、股东依其所持股票记名与否,可将股东分为股东分为记名股东和无记名股东记名股东和

353、无记名股东。n3、股东依据其持有股份的多寡,可分、股东依据其持有股份的多寡,可分为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大股东和小股东。432n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三、股东的权利和义务n1、股东的权利、股东的权利n(1)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n(2)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董。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开股东大会会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

354、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日以上单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33n(3)查阅权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n(4)建议、质询权建议、质询权。股东有权对公司。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34n(5)异议股东的)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股份回购请

355、求权。亦称评估。亦称评估权或退出权,是指在公司做出对股东利益有重权或退出权,是指在公司做出对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决议时,该决议的异议股东享有请求大影响的决议时,该决议的异议股东享有请求公司已公平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公司已公平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权利。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这是股份持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这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的唯一事由有限公司回购股票的唯一事由。公司法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依照股东要求回购股份后,应当在公司依照股东要求回购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内转

356、让或注销。435n(6)临时提案权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前前提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收到提案后2日内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提案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n(7)股东代表诉讼权股东代表诉讼权。董事、监事、高级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357、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连续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法定,可以按照法定要求行使上述权利。要求行使上述权利。436n选择题:甲公司是一家于选择题:甲公司是一家于19991999年向社会公开发行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20062006年年1 1月,董事李某在执行公司职月,董事李某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重大务时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损失。则下列说

358、法中正确的有( ) nA A,李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故不必向公司承担,李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故不必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 nB B,李某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nC C,丁公司作为连续,丁公司作为连续250250日持有公司日持有公司1%1%以上股份的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D D,若监事会自收到丁公司的书面请求之日起,若监事会自收到丁公司的书面请求之日起1010日日内未提起诉讼,则丁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内未提起诉讼,则丁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359、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437n四、股东名册四、股东名册n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以下并记载以下事项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及住所;2、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份数;3、各股、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东所持股票的编号;4、各股东取得其股票、各股东取得其股票的日期。的日期。n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不仅要由持有人,不仅要由持有人背书背书,而且还要而且还要过户过户,即变更股东名册,转让才,即变更股东名册,转让才算正式生效。如果未变动股东名册,即使算正式生效。如果未变动股东名册,即使

360、持股人发生了变化,法律也推定股东名册持股人发生了变化,法律也推定股东名册上的股东为真正的股东。上的股东为真正的股东。438第三节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和组织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和组织机构构n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和立法原则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和立法原则n1、公司资本的概念、公司资本的概念n公司法上的资本通常是指公司法上的资本通常是指股本股本,即公,即公司成立时由公司章程所确定且由股东司成立时由公司章程所确定且由股东出资所构成的出资所构成的公司的财产总额公司的财产总额。439n2、立法原则、立法原则n(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公司资本总额应记载于公司章程

361、,同时被公司资本总额应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被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n(2)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公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公司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司资本额相当的财产。n(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n3、增资与减资、增资与减资nP122/123,自学。,自学。440n二、股份公司的股份二、股份公司的股份n(一)股份的概念和特征(一)股份的概念和特征n1、概念:、概念:股份是构成股份是构成股份公司资本的股份公司资本的成分成分,是构成其资本,是构成其资本最小的均等的计最小

362、的均等的计量单位量单位。n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441n股票是一种股票是一种( ( ) ) nA.A.证明股东权的凭证证明股东权的凭证 n B.B.价值由票面记载的金额决定的有价证券价值由票面记载的金额决定的有价证券 nC.C.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证明有限公司股东权利的证明 nD.D.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意转让的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意转让的有价证券有价证券 442n2、特征、特征n(1)具有)具有不可分性不可分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

363、相等。股份是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单位,因此不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的均等单位,因此不能再进行分割。能再进行分割。n(2)平等性平等性:股份既是公司资本构成的最:股份既是公司资本构成的最小单位,也是股东权利义务的最小单位,小单位,也是股东权利义务的最小单位,每一股份之间的权利平等。每一股份之间的权利平等。443n(3)可转让性可转让性: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股份可以自由转让,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n(4)证劵性证劵性:证明股份或权利存在的:证明股份或权利存在的书面凭证,股票的持有即意味着股份书面凭证,股票的持有即意味着股份的持有。的持有。4

364、44n(二)股份的发行(二)股份的发行n1、股份发行的概念:、股份发行的概念:n是指以募集公司资本为目的,是指以募集公司资本为目的,分配或出售分配或出售公司股份公司股份的行为。的行为。n2、股份发行的种类、股份发行的种类n(1)设立发行设立发行:设立发行是指公司在设立:设立发行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股份,其目的是筹集必要的资过程中发行股份,其目的是筹集必要的资本,以便公司设立。本,以便公司设立。n(2)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是指在公司成立以后,再:是指在公司成立以后,再次发行股份。次发行股份。445n3、股份发行原则、股份发行原则n股份的发行,实行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原

365、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同价额。446n(三)股份的转让(三)股份的转让n1、股份转让的含义:、股份转让的含义:即股份所有权的即股份所有权的转移。转移。n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股东转让其股份,必以依法转让。但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国务

366、院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者国务院规定的其它方式进行。447n2、股份转让的程序:、股份转让的程序:记名股票记名股票,由股东以,由股东以背书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方式转让。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册。n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发生转让的效力。交付即转让交付即转让。448n3、股份转让的限制:、股份转让的限制:

367、n(1)发起人发起人持股转让的限制:发起人持股转让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起一年内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不得不得转让。转让。449n(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的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转让的限制:制:n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在任职期间每年

368、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数的25%;450n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之日起1年内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离职后半年内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司股份。n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451n(3)公司回购股份问题:公司)公司回购股份问题:公司不得收购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份。n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69、除外: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合并;将股份;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452n公司因前款第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一)项至第(三)项的原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股东大会决议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属于第(一)项

370、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起10日日内注销;属于第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转让或者注销。453n公司为奖励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公司为奖励职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税后利润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年内转让给职工。内转让给职工。n4、股票抵押的禁止股票抵押的禁止: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454n选择

371、题:选择题:1 1、下列股票转让行为,因违反、下列股票转让行为,因违反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而归于无效的是(规定而归于无效的是( )A A, 发起人某甲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后将所发起人某甲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后将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持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B B, 公司监事某乙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监事某乙持有本公司股票1 1万股,万股,在任职的第三年将其中的在任职的第三年将其中的30003000股转让给他股转让给他人人C C, 股东某丙仅以背书方式,将其持有的股东某丙仅以背书方式,将其持有的记名股票转让记名股票转让D D, 股东某丁在咖啡厅将其所持有的不记股东某丁在咖啡厅将其所持有的不记名股票通过交付给

372、受让人的方式转让名股票通过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455n2 2、20052005年底,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收购部年底,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收购部分本公司股份作为年终奖励的形式之一奖励给分本公司股份作为年终奖励的形式之一奖励给本公司年度优秀员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本公司年度优秀员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决议权过半数通过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股份总额的,用于收购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用于收购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润中支出

373、,应当收购股份个月内将股份过户给员工,应当收购股份个月内将股份过户给员工456n3 3、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表、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述哪些是正确的?( )( )A A,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成立之日起5 5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B B, 通常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通常情况下,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股票C C,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D D,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权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

374、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的标的457n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n(一)股东会(一)股东会n1、股东会的性质的职权:是公司的、股东会的性质的职权:是公司的权权力机构力机构,职权基本同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基本同有限公司股东会。n2、议事形式:、议事形式:年度大会和临时大会。年度大会和临时大会。n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一次年会。年会。458n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董事人数不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数的2/3时;(时;

375、(2)公司未弥补的)公司未弥补的亏损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时;(;(3)单独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者合计持有10%以上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时;(4)董事会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定的其他情形。459n3、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376、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主持。n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连续90日以上单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460n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包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权包括( )( )nA A. .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nB.B.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检

377、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nC.C.主持股东大会主持股东大会 nD.D.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461nA、B、C。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第110条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462n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设机构、其特征为(其特征为( )。)。 nA.A.由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组成由有表决权的全体股东组成 nB.B.是公司的执行机构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nC.C.属于非常设的权力机构属于非常设的权力机构 nD.D.属于常设机构属于常设机构463nC。公司法公司法第第99条规定:条规

378、定:股份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行使职权。464n4、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n召开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开20日前日前通知各股东;通知各股东;n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日前通知各股东;通知各股东;n发行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79、。审议事项。465n5、股东会提案和审议:、股东会提案和审议:n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n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466n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未

380、列明的事项的事项作出决议。作出决议。n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467n6、股东会表决权分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表决权分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n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会作出修改公司章

381、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上通过。通过。468n7、股份公司的、股份公司的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与普通投票制的区别,主要在累积

382、投票制与普通投票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司股东可以于公司股东可以把自己拥有的表决权集中把自己拥有的表决权集中使用于待选董事中的一人或多人使用于待选董事中的一人或多人。n8、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可以、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委托代理人出席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围内行使表决权。469n(二)董事会:(二)董事会:(5-19人),人),由董事组由董事组成,是股份公司的必要常设机构。成,是股份公司的必要常设机构。n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

383、表职工代表,职,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n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事的过半数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实行一人一票一人一票。470n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n

384、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次会议,每次会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和监事。代表1/10以上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以上董事或者董事或者监事会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471n(三)监事会:(三)监事会:不少于不少于3人人,由监事组成,由监事组成,是股份公司的必要常设机构。是股份公司的必要常设机构。n监事会应当包括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于1/3,具

385、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n上述两者前者为执行机构、后者为监督机上述两者前者为执行机构、后者为监督机构。构。性质、职能等与有限责任公司大致相性质、职能等与有限责任公司大致相同。同。472n选择题:依我国选择题:依我国公司法公司法,在股份公司,在股份公司设立中,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应设立中,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应 ( ( ) )。 nA.A.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通过

386、nB.B.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全票通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全票通过过 nC.C.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2/32/3多数多数通过通过 nD.D.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4/54/5多数多数通过通过473nA。公司法公司法第第91条规定:发起条规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

387、必须经出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通过。474n案例分析: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案例分析: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之一,与其他二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与其他二家公司开会,要求大家都作为拟设立的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三家公司一致同意。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三家公司一致同意。拟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拟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定为1200012000万元,万元,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万事达有限责任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为20002000万万元,其他二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累

388、计为元,其他二家公司认购公司的股份额累计为12001200万元,另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万元,另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数额为88008800万元。万元。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这三家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公司创立大会通过了这三家发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三家公司各出程草案,该草案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三家公司各出一名代表作董事。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一名代表作董事。公司如期募集股份成功然后设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立,在准备进行公司登记前,由律师对公司的章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程草案和其他文件进行整理。475n如果你是律师,请针对以下问题,对该股如果你是律师,

389、请针对以下问题,对该股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份公司的上述做法提出法律意见:n1 1、几个发起人能发起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几个发起人能发起一家股份有限公司?n2 2、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股份、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有何限制?股份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构成?公司的股权应当如何构成?n3 3、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有多少董事、股份公司的董事会至少应当有多少董事组成?组成?476n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四、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n1、上市公司的含义、上市公司的含义n上市公司是指股票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n公司法

390、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也进行了特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也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的别的规定,包括上市公司的购买、出售重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决议表决、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决议表决、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与董事会秘书的设置、董事对关联关系表决的回避秘书的设置、董事对关联关系表决的回避等。等。477n2、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上市公司的特别决议n公司法第公司法第122条规定,上市公司在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一年内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的,

391、应当由股东大股东大会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通过。478n3、独立董事的设置、独立董事的设置n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公司及其主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利益关系断的利益关系的董事。的董事。n4、董事会秘书的设置、董事会秘书的设置n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条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股东大会和董

392、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等事宜。479n5 5、董事对关联关系表决的回避、董事对关联关系表决的回避n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n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25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

393、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480n选择题:选择题:1 1、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甲股份有限公司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资产总额为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资产总额为8 8亿元,亿元,20062006年年1 1月甲公司以本公司资产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月甲公司以本公司资产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52.5亿元,则该事项应当亿元,则该事项应当 nA A,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

394、的过半数通过过 nB B,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经全体董事的2/32/3以上以上通过通过 nC C,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nD D,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处表决权的处表决权的2/32/3以上通过以上通过481n2、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的有关事项表述正确的有(的有()nA,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或

395、者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5%的,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nB,所有上市公司都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所有上市公司都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事会秘书482nC,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无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才可举行

396、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才可举行nD,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会计年度内公布一次,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会计年度内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483n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 2:20062006年年6 6月,证监会在对日化上市月,证监会在对日化上市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1 1)日化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华南企业出资交付给日日化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华南企业出资交付给日化公司的机器设备(折合化公司的机器设备(折合25002500万元,实际只值万元,实际只值500500万元)。(万元)。(2 2)日化公司董事会由)日化公司董事会由7 7名董事名董事组成。组成。20062006年年3

397、 3月月2 2日,日化公司召开董事会会日,日化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议。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A A、B B、C C、D D;董事;董事E E因出国没有出席会议;董事因出国没有出席会议;董事F F因出差不能出席因出差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 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 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秘书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秘书H H代为出席代为出席并表决。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并表决。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吴某为公司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吴某为公司484n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

398、吴某年薪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吴某年薪1010万元。此万元。此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诉董事讨论并一致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诉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同意,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该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途。该次董事会会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3 3)在在20062006年年4 4月月1919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通知中列明表决事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通知中列明表决事项)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华北企业的提项)

399、的决议外,还根据控股股东华北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议,临时增加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4 4)20062006年年5 5月月2121日,日,经董事会同意,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经董事会同意,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485n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1)中)中的的华南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的的华南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2 2)中的日化公)中的日化

400、公司董事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司董事会的做法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别说明理由。 (3 3)中的日化公司临时股东大)中的日化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会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4 4)中的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中的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东华南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486n答案:(答案:(1 1)华南企业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华南企业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虚假出

401、资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资金额5%-15%5%-1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刑事责任;处5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10%2%-10%的罚金。的罚金。n(2 2)首先,董事)首先,董事F F、董事、董事G G的委托无效。根据的委托无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题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本题中,董事董事

402、F F采取电话方式而非书面形式委托董事采取电话方式而非书面形式委托董事A A代代为出席并表决不符合规定;而董事为出席并表决不符合规定;而董事G G委托董事委托董事会会议秘书会会议秘书H H而非其他董事也不符合规定。而非其他董事也不符合规定。487n其次,董事会通过其次,董事会通过“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用途”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市公司如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最后,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最后,董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

403、定,董事的签名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而无需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而无需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n(3 3)日化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日化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项作出决议。488n(4 4)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提供抵押)日化公司为控股股东华南企业提供抵押担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担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404、,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如果超过资产总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如果超过资产总额30%30%的,还应当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的,还应当出席会议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决。489 破破 产产 法法 490n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选择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在破产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 )A 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nB 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C C认可破

405、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 nD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491n选择题:选择题:1 1、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执行程序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是( )。)。A A中止执行中止执行 B B继续执行继续执行 C C终结执行终结执行 D D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与破产程序合并执行n2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务人的财产之前,对于已经开始而尚未

406、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确的是( )。)。A A应当中止应当中止 B B继续进行继续进行nC C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D D终结审理终结审理492n选择题:选择题:1 1、下列有关管理人产生方式和组、下列有关管理人产生方式和组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A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依法指定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依法指定 nB 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担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担任任C C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已经刑满释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

407、处罚但已经刑满释放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放的人可以担任管理人D D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管理人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管理人493n2.2.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管理人的职责的有(中,不属于管理人的职责的有( )。)。nA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等资料nB B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nC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nD D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继续履行494n选择题:假设人

408、民法院于选择题: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2007年年9 9月月1010日受理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12月月1010日作出破产宣告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A. A. 该企业于该企业于20062006年年3 3月月1 1日对应于同年日对应于同年1010月月1 1日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B. B. 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于20062006年年4 4月月1 1日从该日从该企业无偿调出价值企业无偿调出价值1010万元的

409、机器设备一套万元的机器设备一套C. C. 该企业于该企业于20072007年年5 5月月8 8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日与其债务人签订协议,放弃其议,放弃其1515万元债权万元债权D. D. 该企业于该企业于20062006年年9 9月月1 1日将价值日将价值2525万元的车万元的车辆作价辆作价8 8万元转让他人万元转让他人495n选择题: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选择题: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 1台,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设备,应由乙公司( )。)。

410、nA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nB B向甲公司申请收回向甲公司申请收回nC C向人民法院申请收回向人民法院申请收回 nD D向管理人申请收回向管理人申请收回496n选择题: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选择题: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消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人提出的破产抵消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成立( ) nA A, 甲公司主张抵消甲公司主张抵消2323万元:万元:“三河公司收取三河公司收取我厂我厂141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23万元给三河公司万

411、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nB B, 乙主张抵消乙主张抵消4949万元: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款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款120120万元;三河公司曾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为49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497n C C, 丙公司主张抵消丙公司主张抵消8585万元:万元:“我公司欠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三河公司工程款187187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宣

412、告后,M 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85万元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债务。”nD D, 丁公司主张抵消丁公司主张抵消142142万元:万元:“我公司欠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三河公司工程款255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三河公司所欠的142142万元债权。万元债权。”498n选择题:选择题:1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用的是( )。)。nA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破产案件的诉

413、讼费用 nB B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nC C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酬和社会保险费用nD D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499n2 2、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nA A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而发生的费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而发生的费用用nB B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估价聘请的资产评管理人为破产财产的估价聘请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而支付的劳动报酬估专业人员而支付的劳动报酬nC C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时发生的运送货物管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时发生的运送货物的运费和保险费的运费和保

414、险费nD D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依照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依照职权发生的由债务人负担的调查费用、公告权发生的由债务人负担的调查费用、公告费和文件送达费用费和文件送达费用500n选择题选择题1 1、皇都大酒店于、皇都大酒店于19991999年年3 3月月2 2日被宣告破日被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给付请求,哪些能产。在破产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给付请求,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够成为破产债权?( ) nA A, 某女士于某女士于19981998年年3 3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伤,住院治疗8 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

415、8730元元 nB B, 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市公安局于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市公安局于19991999年年2 2月月2626日对其罚款日对其罚款1 1万元,限万元,限7 7日内缴纳日内缴纳nC C, 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18000元元 nD D, 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501n2 2、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

416、、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规定的有( ) nA A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补助、抚恤费用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nB B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502n C C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

417、求权申报债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nD D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请求权申报债权。50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人民法院于人民法院于2007年年8月月2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深日裁定受理债务人深蓝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蓝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A会计师事务所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任管理人。在11月月11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日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深蓝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议上,管理人将深蓝

418、公司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1)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000万元。其中万元。其中包括:包括:已作为建设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已作为建设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财产价值为250万元;万元;管理人发现深蓝公司管理人发现深蓝公司于于2006年年12月月2日无偿转让日无偿转让140万元的财产,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年11月月2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504n深蓝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深蓝公司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万元,已用于对所欠甲企业对所欠甲企业500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

419、万元货款的抵押担保,货款尚未支付。(尚未支付。(2)欠发职工工资)欠发职工工资200万元、欠交万元、欠交税款税款100万元;管理人于万元;管理人于8月月16日解除了深蓝日解除了深蓝公司与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乙公司公司与乙公司所签的一份买卖合同,给乙公司造成了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万元的经济损失。(3)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元。要万元。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问题:(1)哪

420、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益债务?505n(2)对深蓝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对深蓝公司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由。(3)乙公司是否可以就其)乙公司是否可以就其120万元的经济万元的经济损失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损失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4)如果有财)如果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建设银行、甲企业均不放弃优产担保的债权人建设银行、甲企业均不放弃优先受偿权,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先受偿权,在债权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案的表决

421、中是否享有表决权?并说明理由。(5)根据本题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根据本题的具体数字,简述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清偿顺序。(6)如果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如果乙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其破产财产分配额,个月仍不领取其破产财产分配额,其分配额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其分配额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506n答案:答案:(1)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万元、管理人报酬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40万万元属于共益债务。元属于共益债务

422、。n(2)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对年内,对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人民法院予以撤销。n(3)丙公司可以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管理)丙公司可以申报债权。根据规定,管理人依照人依照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申报债权。507n(4)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在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丁银行、乙企业在债权

423、人会议上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就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中不享有表决权。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表决权。n(5)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清偿银行贷款清偿银行贷款250万元、乙企业货款万元、乙企业货款500万元;万元;清偿清偿50万万元的破产费用和元的破产费用和40万元的共益债务;万元的共益债务;清偿职清偿职工工资工工资200万元;万元;清偿税款

424、清偿税款100万元;万元;508n剩余剩余860万元的破产财产清偿普通破产债万元的破产财产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n(6)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根据规定,债权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根据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

425、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分配给其他债权人。509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510分分论论技技术术合合同同委委托托合合同同、行行记记合合同同及及居居间间合合同同保保管管合合同同和和仓仓储储合合同同运运输输合合同同借借款款合合同同融融资资租租赁赁合合同同租租赁赁合合同同赠赠与与合合同同买买卖卖合合同同违违约约责责任任终终止止变变更更和和转转让让履履行行效效力力总总论论订订立立合合 同同 法法指导作用具体化511案例案例1:n某单位同事甲、乙相约周末一起到郊区某单位同事甲、乙相约周末一起到郊区公园去游玩。至周末,甲如约前往,但公园去游

426、玩。至周末,甲如约前往,但乙忘了此事,使得甲空等半天,悻悻返乙忘了此事,使得甲空等半天,悻悻返回。遂指责乙言而无信,并要求乙赔偿回。遂指责乙言而无信,并要求乙赔偿其往返路费、公园门票、精神损害等损其往返路费、公园门票、精神损害等损失。失。n问题:甲乙之间的约定构成合同吗?甲问题:甲乙之间的约定构成合同吗?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上述损失?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上述损失?512n案例案例2:张三与李四于张三与李四于19991999年结婚,婚后育有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楠。一子张楠。20052005年两人因故协议离婚,并约年两人因故协议离婚,并约定:张楠随其母生活,张三每月支付生活费定:张楠随其母生活,张

427、三每月支付生活费600600元至张楠成年时止;在张楠成年前不得改元至张楠成年时止;在张楠成年前不得改姓,即使李四再婚,待张楠成年由其自己决姓,即使李四再婚,待张楠成年由其自己决定姓氏。作为这一约定的补偿,张三一次性定姓氏。作为这一约定的补偿,张三一次性支付李四支付李四5050万元,如李四违约,则赔偿违约万元,如李四违约,则赔偿违约金金1010万元。万元。20072007年,李四再婚,次年将张楠年,李四再婚,次年将张楠改随继父姓氏。张三知道后,将李四及其丈改随继父姓氏。张三知道后,将李四及其丈夫告到法院,要求改回其子的姓氏,并赔偿夫告到法院,要求改回其子的姓氏,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1010万元。万

428、元。n问题:该案可否适用问题:该案可否适用合同法合同法?为什么?为什么?513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n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n合同合同(Contract)也叫也叫契约契约,是,是平等主体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权义务民事权利权义务关系的关系的协协议议。n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514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条条“合同是平等主体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429、间设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515n2、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n合同的主体具有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平等的法律地位的法律地位n合同是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n合同是主体合同是主体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的协议 n合同的内容是有关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的约定 516n选择题:下列观点是正确的:选择题:下列观点是

430、正确的:( )( )nA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nB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nC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nD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517二二 、合同的种类、合同的种类n(一)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一)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n1、认识各类合同的、认识各类合同的一致性和差别性一致性和差别性n2、对不同的合同、对不同的合同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适用法律518n(二)合同的法律分类(二)合同的法律分类n1、法定分类、法定分类(1)买卖买卖合同;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合同;(3

431、)赠与赠与合同合同;(4)借款借款合同合同;(5)租赁租赁合同合同;(6)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合同;合同;(7)承揽承揽合同;合同;519n(8)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合同;n(9)运输运输合同合同;n(10)技术技术合同合同;n(11)保管保管合同;合同;n(12)仓储仓储合同合同;n(13)委托委托合同合同;n(14)行纪行纪合同合同;n(15)居间居间合同合同。520n2、学理分类、学理分类n(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合同当事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是否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互负给付义务n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义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务的合同,即双方当

432、事人互享债权,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互负债务,一方的权利正好是另一方一方的权利正好是另一方的义务,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的义务,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加工、居间、行纪等均是。加工、居间、行纪等均是。521n单务合同,是指仅有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一方负担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具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合同义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约定使用并按期反还借用物的义务;人按照约定使用并按期反还借用物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

433、的主要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主要义务,只承担附属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主要义务,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双方的义务没有对待关系没有对待关系。522n两类合同区别的法律意义包括:两类合同区别的法律意义包括:nA、是否适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不同。nB、在、在风险的负担风险的负担上不同。上不同。nC、因一方过错所致、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果不同。523n(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当事人取得)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n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有偿合同指

434、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使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务而使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的合同。如买卖、保险。租赁、加工、仓储等。如买卖、保险。租赁、加工、仓储等。n无偿合同,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无偿合同,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代价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的合同,如赠与、借用等。合同,如赠与、借用等。524n有偿与无偿区分的意义,首先在于确定某有偿与无偿区分的意义,首先在于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此外还包括:些合同的性质。此外还包括:n(1)对)对义务的要求程度义务的要求程度不同,并进一步导

435、不同,并进一步导致法律致法律责任轻重责任轻重的不同。的不同。n(2)对)对主体主体的要求不同。的要求不同。n(3)有无)有无返还义务返还义务不同,并进一步形成对不同,并进一步形成对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制度的不同影响。制度的不同影响。n(4)有无)有无撤销权撤销权不同。不同。n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原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原则上是单务合同,但也有例外。则上是单务合同,但也有例外。525n(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成立和生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需要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n诺成合同,即诺成合同,即“一诺即成一诺即成”的合同,当事的合同,当事人双方人双方意思表

436、示一致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合同。除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合同。除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以须以交付合同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的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为合同成立要件的,为实践合同。的,为实践合同。n现行合同法中绝大多数合同为诺成合同,现行合同法中绝大多数合同为诺成合同,实践性合同主要为民间借贷、借用、定实践性合同主要为民间借贷、借用、定金、小件寄存等合同。金、小件寄存等合同。526n(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应以以一定形式一定形式为要件为要件n区分的意义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区分的意义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产生意义。产生意义。n要式合同

437、指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应要式合同指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应当必须采取当必须采取一定形式一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则是法律对形式合同则是法律对形式未作要求未作要求而听当而听当事人任意选择的合同。事人任意选择的合同。527n(5)主合同与从合同:相互间的)主合同与从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主从关关系系n主从关系表现为:主从关系表现为:发生发生上的依附性;上的依附性;效效力力上的从属性;上的从属性;转让转让上的从属性;上的从属性;消灭消灭上的从属性。这些也是它的区分意义。上的从属性。这些也是它的区分意义。n主合同,不须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主合同,不须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独立存在立存在的合同。

438、从合同,的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如保证合同的合同。如保证合同对于主债务的合同而言即为从债务。对于主债务的合同而言即为从债务。528n选择题:选择题:1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 )nA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外nB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nC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重合nD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主合

439、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重合重合529n2 2、下面的、下面的 属于从合同属于从合同 ( )nA A、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nB B、借用合同、借用合同nC C、买卖合同、买卖合同 nD D、抵押合同、抵押合同530n(6)本约(本合同)和预约(预备合同):)本约(本合同)和预约(预备合同):表达订约的表达订约的希望希望还是成立还是成立实体实体的权利义务的权利义务n“预约预约”是指当事人之间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合约定将来订立合同同的合同。的合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称为,称为“本本约约”。如将来买卖飞机票为本约,而预先约。如将来买卖飞机票为本约,而预先约定将来购买飞

440、机票,则为预约。在我国,定将来购买飞机票,则为预约。在我国,尚没有关于预约合同的明文规定。尚没有关于预约合同的明文规定。n区分意义:明确两种合同具有不同的订约区分意义:明确两种合同具有不同的订约目的和法律效力。目的和法律效力。531n(7)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是否涉及当)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是否涉及当事人以外的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利益利益n仅仅约束合同仅仅约束合同当事人本人当事人本人的,为束己合的,为束己合同;涉他合同指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同;涉他合同指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涉及到定约人以外的担,涉及到定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的合同。的合同。合同以束己合同为原则,以涉他合同为合同以束己合同

441、为原则,以涉他合同为例外。如保险合同中,投保人通过投保例外。如保险合同中,投保人通过投保设定他人为受益人,即为涉他合同。设定他人为受益人,即为涉他合同。532n(8)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法律是否为某)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法律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n有名合同又称为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典型合同,指法律为其确,指法律为其确定了特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定了特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n无名合同又称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非典型合同,指法律没有确,指法律没有确定一定的名称和相应的具体规则的合同定一定的名称和相应的具体规则的合同n区分的意义区分的意义适用法律的不同适用法律的不

442、同,有名合同直,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533n选择题:选择题:1 1、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500元钱不要利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价值息;李某把价值2 2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门运输;铁路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作100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 )nA A第

443、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nB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nC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nD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534n2 2、在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在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 )nA. A. 保管合同保管合同 nB B委托合同委托合同 nC C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nD D互易合同互易合同 nE E租赁合同租赁合同535n三、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三、合同的相对性原理n所谓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仅能对所谓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仅能对特定的当特定的当

444、事人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及于第三人。相发生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及于第三人。相对性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对性包括三个方面内容:n1、主体主体的相对性的相对性n任何任何第三方不能第三方不能基于合同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基于合同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主张权利。请求或者主张权利。n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合同另一方当事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讼。536n2、内容的相对性、内容的相对性n首先,只有合同首先,只有合同当事人当事人

445、才能享有合同才能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权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n其次,合同当事人只能为自己设定义其次,合同当事人只能为自己设定义务,务,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为自己设定的义务对第三人没有事人为自己设定的义务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约束力。n第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应当是第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应当是明明确而具体的确而具体的,不能是不特定的。,不能是不特定的。537n3、责任的相对性。、责任的相对性。n第一,违约第一,违约责任自负责任自负,即违约方应对自,即违约方应对自己的过错造成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己的过错造成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责任归于

446、他人;能将责任归于他人;n第二,在合同因第二,在合同因第三人第三人的原因而不能履的原因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行的情况下,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违约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n第三,债务人仅向第三,债务人仅向债权人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向任何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向任何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538n选择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选择题: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 )nA A属于法定之债属于法定之债 nB B属于意定之债属于意定之债nC C属于诺成合同属于诺成合同 n

447、D D具有相对性具有相对性539四、合同法概述四、合同法概述(一)概念:(一)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平等主体之间的之间的财产流转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法律。 它主要规范合同的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等问题。在性质上属于我国在性质上属于我国民法的组成部分民法的组成部分,并,并非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非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540n(二)合同法的特征(二)合同法的特征n1、合同法具有、合同法具有任意性任意性。n2、合同法强调、合同法强调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平等协商和等价有偿原原则。则。n3、合同法是、合同

448、法是财产法财产法。n4、合同法具有、合同法具有国际性国际性。541n(三)我国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三)我国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n1、1981-1987:1981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1985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经济合同法;1987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合同法。n2、1987年年1993年年:1993年年关于修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的决定。n3、1994年年1999年:年:1999年年3月月15日,九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449、和国合同法共共23章,章,428条条。542n(四)调整对象(四)调整对象n1、合同法调整的是具有、合同法调整的是具有财产财产内容的社内容的社会关系。会关系。身份身份关系不是合同法的调整关系不是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范围。n2、合同法调整的是以经济、合同法调整的是以经济流转流转为特征为特征的社会关系。物权法调整财产归属的的社会关系。物权法调整财产归属的静态法律关系,合同法调整财产流转静态法律关系,合同法调整财产流转的的动态动态法律关系。法律关系。543n(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n1、基本原则的概念、基本原则的概念n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主主

450、旨和根本准则旨和根本准则,它是制定、解释、执,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行和研究合同法的依据和出发点依据和出发点。n它的功能包括:它的功能包括:立法准则立法准则的功能;的功能;行行为准则和审判准则为准则和审判准则的功能;的功能;漏洞补充漏洞补充功能。功能。544n2、基本原则的内容、基本原则的内容n(1)平等平等原则:合同法第原则:合同法第3条条nA、合同当事人法律、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地位平等。nB、机会平等机会平等。nC、适用合同规则上的平等适用合同规则上的平等。545n(2)自愿原则:合同法第)自愿原则: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条的规定nA、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方面,合同法极大地减少了甚

451、至方面,合同法极大地减少了甚至消除了有关合同法规和规章对当事人的订约自消除了有关合同法规和规章对当事人的订约自由所施加的限制,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订约伙由所施加的限制,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订约伙伴。伴。nB、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了当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享有的订约自由,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事人享有的订约自由,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性的行政干预。合同法并未规定行政机关享有性的行政干预。合同法并未规定行政机关享有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合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合同的权力也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政府机关同的权力也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政府机关随意

452、干涉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自愿。随意干涉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自愿。546nC、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的意志自由。nD、合同的方式合同的方式方面,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方面,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囗头形式和其他方式。即使取书面形式、囗头形式和其他方式。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必须采取书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也认为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也认为合同成立。

453、合同成立。547nE、当事人、当事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方面,允许当事人在方面,允许当事人在订约时约定合同解除权,在合同生效后,订约时约定合同解除权,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出现了解除条件,允许享有解除权如果出现了解除条件,允许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的一方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nF、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法充分尊重非违方面,合同法充分尊重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后所享有的选择补救方约方在对方违约后所享有的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式的自由。548n(3)公平原则:合同法第)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条nA、当事人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公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

454、合同权利义务;平合理的标准确定合同权利义务;nB、当事人、当事人发生纠纷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进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nC、当事人、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合同,应体现公平精神,不能有不公平同,应体现公平精神,不能有不公平行为。行为。549n(4)诚信原则:合同法第)诚信原则:合同法第6条条nA、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nB、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nC、合同的履行应依循

455、诚信原则。、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nD、合同终止后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合同终止后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nE、合同的解释应依循诚信原则。、合同的解释应依循诚信原则。550n(5)合法原则:合同法第)合法原则:合同法第7条条nA、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nB、特殊情况下依据指令性计划和国家、特殊情况下依据指令性计划和国家订货任务要求订立合同;订货任务要求订立合同;nC、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反社会公共利益。551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二节合同的订立n一、

456、合同订立的程序一、合同订立的程序n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是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是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313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552n(一)要约(一)要约n1、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n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要约。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价等。发出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价等。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受要约人、相对人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

457、称其为承诺承诺人人。n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上法律上的约束力的约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接受要约的内容拘束。必须接受要约的内容拘束。553n2、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的构成要件n(1)必须是)必须是特定人特定人的意思表示。的意思表示。n(2)必须具有)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n(3)须向)须向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发出。

458、发出。n(4)要约的)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n(5)要约必须)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送达受要约人。n只有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才能够成有效只有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才能够成有效的要约,并使要约发出后产生应有的约的要约,并使要约发出后产生应有的约束力。束力。554n3、要约邀请、要约邀请n又称又称要约引诱要约引诱,是指一方,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要约。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5条条“要约邀请是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得意思表示。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得意思表示。”n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重要性:如果将当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重要性:如果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事人

459、的意思表示为要约要约,那么对方一经承,那么对方一经承诺自己就受要约诺自己就受要约约束约束;如果视为;如果视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则有很大的主动权,因为此时则有很大的主动权,因为此时对方的答复对方的答复才是要约才是要约,只有经过自己承诺,自己才会,只有经过自己承诺,自己才会受要约的约束,而承诺与否则完全由自己受要约的约束,而承诺与否则完全由自己决定。决定。555n要约和要约邀请可从如下几方面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可从如下几方面区分:n(1)根据)根据当事人意愿当事人意愿来区分。根据当事人来区分。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其行为是要约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其行为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如订约的建

460、议中提出或是要约邀请。如订约的建议中提出“须以须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标明或标明“仅供参考仅供参考”等,等,就表明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要约的约束,因就表明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要约的约束,因此订约提议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此订约提议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n(2)根据订约)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提议的内容来区分。提议的来区分。提议的内容越具体、详细,越接近于要约;相反,内容越具体、详细,越接近于要约;相反,提议的内容很含糊、很抽象,则属于要约提议的内容很含糊、很抽象,则属于要约邀请。邀请。556n(3)根据)根据交易习惯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作法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作法区分。如询问商

461、品价格,据交易习惯,一般认区分。如询问商品价格,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如出租车司机将车停为是要约而非要约邀请。如出租车司机将车停在路边招揽顾客,如果可以拒载,是要约邀请;在路边招揽顾客,如果可以拒载,是要约邀请;如果不可拒载,则是要约。如果不可拒载,则是要约。n(4)以)以法律的明文规定法律的明文规定来区分。即法律如果来区分。即法律如果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是要约,何种行为是要约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是要约,何种行为是要约邀请,即应依其规定。邀请,即应依其规定。合同法合同法列举了属于列举了属于要约邀请的几种情况,即要约邀请的几种情况,即“寄送价目表、拍卖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

462、、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规定的,视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规定的,视为要约要约”。557n选择题:选择题:1 1、张某欲卖一头牛,他以广告、张某欲卖一头牛,他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是否可以的形式发出要约是否可以? ?下列关于要约下列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表述是否正确与要约邀请的表述是否正确?( )?( )nA A要约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广告是针要约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当事人的,因此,张某不能以对不特定当事人的,因此,张某不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只能以广告的形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只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邀请

463、式发出要约邀请nB B要约既可以针对特定的当事人,也可要约既可以针对特定的当事人,也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当事人,张某可以广告以针对不特定的当事人,张某可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的形式发出要约558nC C要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要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合同的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nD D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留给要约人自己成立合同的权利留给要约人自己559n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哪项为要约邀请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哪项为要约邀请?()nA寄送的价目表寄送

464、的价目表n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nC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nD悬赏广告悬赏广告560n4、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的法律效力n(1)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从何时开始生从何时开始生效效。这即关系到要约从何时起对要约人产生约。这即关系到要约从何时起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约束期限问题。束力,也涉及到约束期限问题。n合同法合同法16条:要约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n采用采用数据电文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

465、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达到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系统的时间,视为达到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561n(5)要约的存续期间。即要约可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即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内发生法律效力。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3条规定,要约期间问题首先条规定,要约期间问题首先由由要约人决定要约人决定。如要约人未规定,应区分两种情。如要约人未规定,应区分两种情况:况:nA、以、以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发出要约受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立即立即作出承作出承诺的时刻,才能

466、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诺的时刻,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如果受要约人没立即作出承诺,要约即失去效力;要约人没立即作出承诺,要约即失去效力;nB、以、以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应当确定一段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合理时间作为要作为要约存续期限。约存续期限。562n(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n对对要约人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生效后,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或者对其内容随意不得随意撤销要约或者对其内容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但按照法定。但按照法定情形撤回和撤销的除外。情形撤回和撤销的除外。n对对受约人受约人的拘束力:只有的拘束力:只有受约人受

467、约人才享有才享有对要约人做出对要约人做出承诺承诺的权利;受约人必须的权利;受约人必须根据要约根据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规定的期限、方式等做出承诺。等做出承诺。563n5、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和撤销n(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人在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取消其要约的行为。其要约的行为。n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因为此时要撤

468、回的要约并未生效,力。因为此时要撤回的要约并未生效,也就不会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也就不会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564n(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n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约人承诺之前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但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条)条)n合同法合同法19条规定:条规定:A、要约中、要约中确定了承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诺期限或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注明如注明“本次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本

469、次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nB、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准备工作。工作。565n6、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n要约的失效指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不,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要约失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n(1)承诺期限届满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n(2)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拒绝要。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

470、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方式有多种,即可以明确表示,件。拒绝方式有多种,即可以明确表示,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一旦拒绝,则要约失效。一旦拒绝,则要约失效。566n(3)要约人)要约人撤回或撤销撤回或撤销要约。要约。n(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实质性变更更。一旦受要约人对要约实质内容作出限。一旦受要约人对要约实质内容作出限制、更改或扩张,就形成了制、更改或扩张,就形成了反要约反要约。如果。如果在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只是对要在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只是对要约的约的非实质性内容非实质性内容予以变更,而要约人

471、没予以变更,而要约人没有有及时表示反对及时表示反对,则此种承诺不应视为对,则此种承诺不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要约的拒绝。但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都不可改变,则受要约人即使的任何内容都不可改变,则受要约人即使更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也会产生拒绝更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也会产生拒绝要约的效果。要约的效果。567n选择题: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选择题: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以以5000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好朋友赵某。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好朋友赵某。李某第二天恰逢赵某便将此事告知,赵某李某第二天恰逢赵某便将此事告知,赵某遂携款遂携款50005000元前去

472、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元前去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拒绝。拒绝。( )( )nA A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成立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成立 nB B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nC C张某对要约有撤销权张某对要约有撤销权 nD D张某对要约有撤回权张某对要约有撤回权568n(二)、承诺(二)、承诺n1、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n承诺是指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示,即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以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n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

473、到一经承诺并到达要约人达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合同便告成立。569n承诺需符合下列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承诺需符合下列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n(1)承诺必须由)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作出。n(2)承诺必须在)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到达要约人。n(3)承诺的内容应当)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原则上其同意内容应当与诺是对要约的同意,原则上其同意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才能构成意思表示一致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才能构成意思表示一致即合意,从面使合同成立。即合意,从面使合同成立。n合同法第合同法第3

474、0条规定,有关合同条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570n选择题: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选择题: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在要约中提出:的样式,甲在要约中提出:“双方若双方若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其。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其他一切条件

475、,但指出,如双方发生争他一切条件,但指出,如双方发生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 ( ) 571nA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达成了合意 nB 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 nC 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 n D 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回信是新要约572n(4)承

476、诺的)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原则上应采取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诺原则上应采取通知通知方式方式作出。至于采取何种通知方式,应根作出。至于采取何种通知方式,应根据要约的要求确定。如果要约规定承诺必据要约的要求确定。如果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那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那么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么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在此情况下,承诺的方式定的承诺方式,在此情况下,承诺的方式是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如果没有规定特是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如果没有规定特别的承诺方式,则不能将承诺的方式

477、作为别的承诺方式,则不能将承诺的方式作为有效承诺的特殊要件。有效承诺的特殊要件。573n2、承诺的生效时间和效力、承诺的生效时间和效力n(1)生效时间)生效时间n承诺自承诺通知承诺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所说到达,生效。所说到达,是指承诺的通知到达是指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如,如要约人的信箱、营业场所等。至于要约人是否要约人的信箱、营业场所等。至于要约人是否实际阅读和了解承诺通知内容则不影响承诺的实际阅读和了解承诺通知内容则不影响承诺的效力。采用效力。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478、文进入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达到时间;未指定特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达到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574n(2)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效力n承诺生效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承诺通知一旦。承诺通知一旦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宣告成立。如果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宣告成立。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承诺不需要通知,则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者要约的要求,一旦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行为,即可使承诺生效

479、。诺的行为,即可使承诺生效。575n3、承诺迟延与承诺撤回、承诺迟延与承诺撤回n(1)承诺迟延)承诺迟延n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所作承诺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所作承诺未在承诺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它包括两种情况:一。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是逾期承诺逾期承诺,指受要约人在,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承诺期限届满后后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逾期承诺不符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逾期承诺不符合承诺的全部要件,不能发生承诺的法律合承诺的全部要件,不能发生承诺的法律效力。此时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效力。此时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迟到的承诺仍然有效外,不能发生承诺的迟到的承诺仍然有效外,不能

480、发生承诺的效力,只能视为新要约。效力,只能视为新要约。576n二是二是承诺迟到承诺迟到,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因其他原因而使承诺迟而使承诺迟到。在承诺迟到的情况下,要约人若不到。在承诺迟到的情况下,要约人若不承认该承诺,应承认该承诺,应立即将承诺迟到的情况立即将承诺迟到的情况通知受要约人通知受要约人,以免其因准备履行合同,以免其因准备履行合同而造成不必要损失。要约人怠于通知受而造成不必要损失。要约人怠于通知受要约人承诺迟到并拒绝该承诺的,承诺要约人承诺迟到并拒绝该承诺的,承诺有效,自到达要约人之日起,合同有效有效,自到达要约人之日起,合

481、同有效成立。成立。577n(2)承诺撤回)承诺撤回n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发出之后,在承诺发出之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通知要约人,通知要约人收回收回承承诺。诺。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n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一经撤回后,即不发生承诺的效力,承诺一经撤回后,即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也就阻止了合同的成立。如果承诺通知已也就阻止了合同的成立。如果承诺通知已经生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不能经生

482、效,合同已经成立,则受要约人不能再撤回承诺。再撤回承诺。578n选择题:选择题:1 1、甲公司于、甲公司于2 2月月5 5日以普通信件向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2000元一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100吨,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2100元一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 2月月8 8日到日到达,快信于达,快信于2 2月月7 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

483、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是否成立,为什么?( ) ?( ) 579n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n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n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n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580n2 2、甲公司于、甲公司于4 4月月11 11 日信

484、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采购100100吨钢材的要约,吨钢材的要约,4 4月月14 14 日,信件寄至日,信件寄至乙。乙于乙。乙于5 5月月1 1日寄出承诺信件,日寄出承诺信件,5 5月月8 8日,信件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 5月月9 9日,董事长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 5月月10 10 日打电话告知乙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问:该承诺何时生效收到承诺。问:该承诺何时生效? ?承诺期限从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何时开始计算?( )?( )nA A5 5月月l l 日日 4 4月月11 11 日日 nB B5

485、 5月月8 8 日日 4 4月月14 14 日日nC C5 5月月9 9 日日 4 4月月14 14 日日 nD D5 5月月10 10 日日 4 4月月14 14 日日581n(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n1、合同成立的时间。由于合同订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由于合同订立的方式不方式不同同,合同成立的,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所不同时间也有所不同。一是。一是承诺生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二是当事人采取准。二是当事人采取书面方式书面方式订立合同的,自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

486、同成立的时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三是当事人采用间。三是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外,即使当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此外,即使当事人没有采取上述形式,只有已经履行了合同事人没有采取上述形式,只有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582n2、合同成立的地点。方式不同,地点不同。、合同成立的地点。方式不同,地点不同。n一是一是承诺生效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生效的地点。这是为合同生效的地点。这是大部分

487、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大部分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n二是采用二是采用数据电文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的形式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主营业地为合同的成立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为合同的成立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经常居住地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按照其约定。n三是采用三是采用书面方式书面方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签字或盖章的地点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双方当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

488、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583n选择题: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选择题:北京碧溪公司与上海浦东公司订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立了一份书面合同,碧溪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后邮寄给浦东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于何时成立?何时成立?( )( )A A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自碧溪公司与浦东公司口头协商一致并签订备忘录时成立签订备忘录时成立B B自碧溪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自碧溪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C C自碧溪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自碧溪公司将签字、盖章的合同交付邮寄时成立寄时成立D D自浦东公司签字、盖章时成立自浦东公司签字、

489、盖章时成立584n二、合同的内容二、合同的内容n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的各项条款。n1、合同的提示性条款:指法律规定的,对于、合同的提示性条款:指法律规定的,对于规范合同的订立起规范合同的订立起示范作用示范作用的合同条款。的合同条款。n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自由约定。为了规范合。为了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法对完备的合同条款作了示范同的订立,合同法对完备的合同条款作了示范性的规定,这些条款主要包括:性的规定,这些条款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

490、量;价款或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585n在这些条款中,在这些条款中,当事人和标的当事人和标的条款是任何条款是任何合同都必备的主要条款,缺乏它们,合同合同都必备的主要条款,缺乏它们,合同就不能成立。当事人是指合同权利和义务就不能成立。当事人是指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者。的承受者。n标的,是指合同标的,是指合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是合同关系的客体,没有它合同就失去意义。合同关系的客体,没有它合同就失去意义。因此,标的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标的是

491、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n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称之为要条款的合同条款,称之为普通条款普通条款。586n2、格式条款、格式条款n(1)格式条款的概念)格式条款的概念n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未与对方协商的的条款。其特点是:条款。其特点是:nA、由一方当事人、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预先拟定。在拟定之时并。在拟定之时并没有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没有征求对方当事人的

492、意见。nB、重复使用重复使用。包括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适。包括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适用时间的持久性。用时间的持久性。nC、在订立合同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未与对方协商。587n(2 2)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制nA A、规定了提供一方的、规定了提供一方的一般义务一般义务,确立,确立了了保护相对人保护相对人的一般指导思想。的一般指导思想。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3939条第条第1 1款规定:采用格式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利和义务,并采

493、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按照对方的要求,对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该条款予以说明。588nB、规定了、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的情形。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0条规定:条规定: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益的等,均属无效。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益的等,均属无效。b)凡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凡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nC、确立了、确立了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对格式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

494、的,应当按照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采用非格式条款用非格式条款。589n三、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形式n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外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n从合同法的历史发展看,在合同的形从合同法的历史发展看,在合同的形式上明显

495、地表现出从重形式到重意思式上明显地表现出从重形式到重意思的变化规律。合同的形式包括的变化规律。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推定形式式、口头形式和推定形式。590n1、囗头形式、囗头形式n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囗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式。囗头形式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口头形式,不需要当事人特别常被采用。口头形式,不需要当事人特别指明。指明。n凡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囗头形式

496、。但发生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囗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关系的内容。591n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n书面形式,是指通过书面形式,是指通过文字表达文字表达来体现当事来体现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人意思表示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的文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n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规定,规定,信件、数据电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497、电子邮件等)都属于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都属于书面形式。n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合同有据可查,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便于分清责任。592n3、推定形式、推定形式n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仅用示,仅用行为甚至沉默行为甚至沉默向对方发出要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约,对方接受该要约,做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出承诺,合同成立。定的行为作出承诺,合同成立。n如自动售货机、乘坐公共交通。如自动售货机、乘坐公共交通。593n四、缔约过失责任四、缔约过失责任n(一)、缔约过失责任

498、的概念和构成(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要件n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一方因违背其依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所应当负的义务,而致对方所应当负的义务,而致对方信赖利益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594n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为:n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合同订立阶段;n2、缔约一方违反依、缔约一方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所应负的先合同义务。负的先合同义务。n3、对方当事人受有、对方当事人受有损失损失。n4、一方

499、、一方故意或过失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违反先合同义务,并且该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相对并且该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相对人的损失之间有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595n(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二)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n1、假借订立合同,、假借订立合同,恶意恶意进行磋商。进行磋商。n2、故意隐瞒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提供虚假情况。n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订约中知悉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订约中知悉的商商业秘密。业秘密。n4、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596n(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三)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n缔约过

500、失责任通常以合同未缔约过失责任通常以合同未成立或无成立或无效效为前提,其目的主要是保护相对方为前提,其目的主要是保护相对方的的信赖利益信赖利益损失。因此,缔约过失责损失。因此,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受害人的信赖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受害人的信赖利益(非履行利益)损失,而不包括利益(非履行利益)损失,而不包括因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后所能获取的利因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后所能获取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内益。信赖利益的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容:597n1、缔约费用缔约费用。受害方为订立合同所实际支付。受害方为订立合同所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餐饮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

501、、差旅费、餐饮住宿费等;住宿费等;n2、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准备履约所支出的费用。即为了履行合同。即为了履行合同所做准备工作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仓储费、考所做准备工作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仓储费、考察费、车辆租赁费、人员工资等;察费、车辆租赁费、人员工资等;n3、返还费用返还费用。如合同已经履行,因无效后导。如合同已经履行,因无效后导致财产返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致财产返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n此外,缔约过失责任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此外,缔约过失责任还包括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机会所产生的损失。这种间接损失必。这种间接损失必须控制可预见的范围内,一般以不超过实际履须控制可预见

502、的范围内,一般以不超过实际履行的利益为限。行的利益为限。598n(四)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四)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n1、产生的基础不同产生的基础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订。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订立合同的阶段,为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后。立合同的阶段,为违约责任产生于合同成立后。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订立合同中的过失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订立合同中的过失产生的,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结果;而违约责任是基于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结果;而违约责任是基于有效合同产生的,是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有效合同产生的,是违反合同义务的结果。n2、责任性质不同责任性质不同。违约责任具有约定性,当。违约责任具

503、有约定性,当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数额、计算事人可以就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数额、计算方式等)、免责条款等进行约定;而缔约过失方式等)、免责条款等进行约定;而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当事人不能对此加以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当事人不能对此加以约定。定。599n3、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不同责任方式和赔偿范围不同。缔约过失责。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仅限于损害赔偿,不包括其他责任的方式仅限于损害赔偿,不包括其他责任方式,同时赔偿范围通常限于信赖利益任方式,同时赔偿范围通常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的方式除了赔偿责任的损失。而违约责任的方式除了赔偿责任外,还包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及外,还包

504、括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及其他补救措施,赔偿范围时可期待的利益其他补救措施,赔偿范围时可期待的利益损失,通常大于信赖利益的损失。损失,通常大于信赖利益的损失。600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三节合同的效力n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n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一致。n合同的生效不同于成立,它是指合同的生效不同于成立,它是指已经成已经成立的合同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法律拘束力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介入了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介入了国家意志的法律效力。家意志的法律效力。n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主要区别如下:合同成立

505、与合同生效的主要区别如下:601n1、判断标准判断标准不同。合同成立是否事实问题,不同。合同成立是否事实问题,属于事实判断;而合同生效与否是法律问题,属于事实判断;而合同生效与否是法律问题,属于价值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属于价值判断,包括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等情形。可撤销等情形。n2、法律性质和意义法律性质和意义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不同。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而合同能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

506、得共识。而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体现的是合同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602n3、构成条件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而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507、民事行为能力;意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及符合法定形式。n4、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发生时间不完全相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志,承诺生效时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志,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成立;而合同生效的时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合同成立的时间。但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合同成立的时间。但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法律、行政法定或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规的规定或

508、当事人的约定。603n5、责任形式责任形式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不同。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形式仅限于损害赔偿。而合同过失责任的形式仅限于损害赔偿。而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604n二、合同效力的概念和状态类型二、合同效力的概念和状态类型n1、合同效力的概念、合同效力的概念n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相应的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相

509、应的法律拘束力法律拘束力,并能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并能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后果。律后果。n2、合同效力的状态类型、合同效力的状态类型n根据已成立的合同对生效要件的不同满足根据已成立的合同对生效要件的不同满足程度,可以将合同效力状态分为以下几种程度,可以将合同效力状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合同类型:合同生效生效;合同;合同无效无效;合同;合同效力待效力待定定;可变更和可撤销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合同的合同;合同未生效未生效。605n三、合同生效的要件三、合同生效的要件n(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n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约能力订约能力n2、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

510、示真实n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606n选择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选择题: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合同,约定甲供给乙狐皮围脖乙狐皮围脖200200条,总价条,总价6 6万元,但合同未规定万元,但合同未规定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狐皮围脖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也未封存样品。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贷款。后乙因有甲如期发货,乙验收后支付了贷款。后乙因有2020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条围脖未能销出,便以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向法院起诉,其诉讼代理人在审理过程中又主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

511、正确的张合同无效。本案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nA A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未成立 nB B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合同不具备质量条款,合同无效nC C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效,但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nD D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有效,甲不应承担违约责任607n(二)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二)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n1、法定审批或登记法定审批或登记的合同类型的合同类型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44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法律、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效的,依照

512、其规定。”在批准、登记之前,在批准、登记之前,此类合同属于未生效合同,当事人补办相此类合同属于未生效合同,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关手续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n如如担保法担保法第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地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运输工具、企业财产等财产抵押的,产、运输工具、企业财产等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日起生效。608n2、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n(1)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n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定条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定条件,将件,将条件的成就条件的成就与

513、否作为该合同生与否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的依据。也就是说,合同效或者解除的依据。也就是说,合同生效或者解除取决于该条件的是否成生效或者解除取决于该条件的是否成就。包括就。包括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的合同。609n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人的行为或其他事实,但现象,也可以是人的行为或其他事实,但必须是特定的事实。合同中所条件必须具必须是特定的事实。合同中所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备以下要求:nA、条件必须是、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将来发生的事实。过去的、事实。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

514、毫无已经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否则毫无意义。意义。nB、条件是、条件是不确定的不确定的事实。事实。nC、必须是当事人、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约定的事实。事实。nD、条件必须、条件必须合法合法。610n(2)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n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期限,并把定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生效或作为合同生效或消灭的根据。消灭的根据。n期限一般分为期限一般分为始期始期(生效期限、延缓期限)(生效期限、延缓期限)和和终期终期(终止期限、解除期限)。前者是(终止期限、解除期限)。前者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即在指合同的效力自

515、期限到来时才发生。即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后者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才发生;后者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消灭。时消灭。611n选择题: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选择题:李某将房屋租给张某使用,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的儿子大学毕双方约定张某应在李某的儿子大学毕业分配至北京后的业分配至北京后的10 10 日内腾出房屋。日内腾出房屋。这一协议属于:这一协议属于:( )( )nA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nB B附停止条件的合同附停止条件的合同nC C延缓期限

516、的合同延缓期限的合同 nD 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附解除期限的合同612n四、无效合同四、无效合同n(一)无效合同的概念(一)无效合同的概念n无效合同,是指无效合同,是指内容或形式违背了法律、内容或形式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不能受到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法律保护的合同。n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自始无效,并非以合同无效原因,并非以合同无效原因发现之日起或合同无效原因确认之日起,发现之日起或合同无效原因确认之日起,合同才失去法律效力。对合同才失去法律效力。对已经履行已经履行的,应的,

517、应当通过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613n(二)无效合同的种类(二)无效合同的种类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的,合同无效:n1、一方以、一方以欺诈、胁迫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害国家利益国家利益;n2、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利益;n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n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n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518、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14n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五、可变更、可撤销合同n(一)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概念和法律特征n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是指由于当事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是指由于当事人意思表意思表示有缺陷示有缺陷,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撤销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其法律特征的合同。其法律特征表现在:表现在:n1、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缺陷意思表示缺陷n2、必须由、必须由撤销权人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合同同n3、合同、合同未撤销之前,仍然有效未撤销之前,仍然有效n4、权利人可以、权利

519、人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请求变更或撤销615n(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二)可撤销合同的类型n1、因、因重大误解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而订立的合同n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方当事人、标的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n2、在订立合同时、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的n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情况下而订立的

520、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的合同。616n3、因、因欺诈、胁迫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而订立的合同n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因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自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自由的意思表示的行为。由的意思表示的行为。n4、因、因乘人之危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订立的合同n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急迫需要或危

521、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617n选择题:王某向某手表厂购买纪念某伟选择题:王某向某手表厂购买纪念某伟人金表一块,售价人金表一块,售价5 5万元。在出售前,该万元。在出售前,该手表厂在柜台出示公证书,公证书证明,手表厂在柜台出示公证书,公证书证明,该手表只生产该手表只生产15001500只,生产只,生产15001500只后,只后,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已将生产该手表的模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已将生产该手表的模具砸毁。事后经查证属实,该手表实际具砸毁。事后经查证属实,该手表实际生产了生产了30003000只,以至于手表的收藏价值只,以

522、至于手表的收藏价值大大降低,王某经多次交涉,历时近大大降低,王某经多次交涉,历时近2 2年年后,起诉于法院,要求退回手表,法院后,起诉于法院,要求退回手表,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是否应予以支持?( )?( )618n A. A. 应当予以支持,未过应当予以支持,未过2 2年诉讼时效年诉讼时效n B B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订立合同是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订立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n C C不应当予以支持,已经超过不应当予以支持,已经超过1 1年的除年的除斥期间斥期间n D D应当予以支持,王某因被欺诈订立应当予以支持,王某因被欺诈订立了合同了合同619n(三)撤销权和变更权的行

523、使(三)撤销权和变更权的行使n撤销权的行使,是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一撤销权的行使,是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一方,通过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的效力归方,通过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权利。于消灭的权利。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合同的双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合同的方当事人一方,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合同的受害人一方受害人一方是撤销权人。是撤销权人。n1、实现撤销权:撤销权人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实现撤销权:撤销权人以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这种意思表示须向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这种意思表示须向法院法院或仲裁机构或仲裁机构作出,而非向相对人作出。若

524、法院作出,而非向相对人作出。若法院或仲裁机构承认撤销权,则合同效力溯及于成或仲裁机构承认撤销权,则合同效力溯及于成立时消灭。立时消灭。620n2、撤销权的抛弃:撤销权人知道撤事由、撤销权的抛弃:撤销权人知道撤事由后明确表示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放弃撤销权或以自己行为放或以自己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可撤销合同弃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可撤销合同发生有效合同的效力。发生有效合同的效力。n3、撤权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权人应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为除斥期间为1年年,起算点是,起算点是“知道应当知知道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道撤销事由之日起”。n撤销权人既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

525、撤销权人既可以申请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变更合同,他人不得干涉。合同,他人不得干涉。621n(四)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四)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n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将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将溯及既溯及既往往,自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而不,而不是从确认合同无效之时起无效。是从确认合同无效之时起无效。n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负的当事人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而且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侵的民事责任,而且当事人订立无效合同侵犯了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犯了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还应使当

526、事人承担利益,因此还应使当事人承担其他法律责其他法律责任任。对于。对于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来说,当事人之间也来说,当事人之间也应承担应承担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622n六、效力待定合同六、效力待定合同n(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n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成立,但因其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待确定。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待确定。一般须经有关当事人表示承认才能生一般须经有关当事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效。623n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效力待定合同的特

527、征:n1、此类合同的成立是确定的,但、此类合同的成立是确定的,但生效是不确生效是不确定的定的。它既非有效,亦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它既非有效,亦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n2、此类合同的悬而未决的效力的确定取决于、此类合同的悬而未决的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形成权的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第三人的行为。该第三人称同意的行为。该第三人称同意权人或追认权人;权人或追认权人;n3、此类合同经、此类合同经同意权人同意同意权人同意后,其后,其效果效力效果效力确定于合同成立时确定于合同成立时;n4、此类合同经同意权人、此类合同经同意权人拒绝拒绝后,即确定为后,即确定为自自始无效

528、始无效。624n(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n1、主体不合格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待定合同n(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n(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订立的合同n2、代理权有缺陷代理权有缺陷的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待定合同n(1)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合同n(2)滥用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滥用代理权订立的合同。625n3、因无权处分形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因无权处分形成的效力待定合同。此类合同如下特点:此类合同如下特点:n(1)无处分权人实施了)

529、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的行为n(2)经)经权利人追认权利人追认后有效后有效n(3)无处分权人)无处分权人事后取得权利事后取得权利,也导,也导致无处分权行为有效致无处分权行为有效626n(三)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撤销(三)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撤销权与催告权权与催告权n1、追认权、追认权:追认权是法定代理人、代理:追认权是法定代理人、代理关系中本人、财产所有人(统称权利人)关系中本人、财产所有人(统称权利人)对缺陷合同事后对缺陷合同事后予以承认予以承认的单方意思表的单方意思表示。示。n追认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所订立的合追认权包括两方面:一是对所订立的合同的同的追认追

530、认;二是;二是不予追认不予追认。因此,行使。因此,行使追认权的法律后果也有两个:追认合同追认权的法律后果也有两个:追认合同生效生效,不追认则合同,不追认则合同无效无效。627n2、撤销权和催告权、撤销权和催告权n撤销权和催告权是法律赋予撤销权和催告权是法律赋予相对人的相对人的权利。权利。nA、撤销权是相对人在权利、撤销权是相对人在权利未予追认前未予追认前,将成立该合同的意思表示将成立该合同的意思表示撤回撤回。nB、催告权是指相对人在合同成立后,、催告权是指相对人在合同成立后,催促催促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明确答复答复是是否承认该合同。否承认该合同。628n1、权利人追认的合理

531、期限是、权利人追认的合理期限是一个月一个月;起;起算日是相对人的催告之日。这一期限是算日是相对人的催告之日。这一期限是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期限,超期,追认权利人行使追认权的期限,超期,追认无效;无效;n2、权利人经相对人催告后、权利人经相对人催告后未做表示的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视为拒绝追认;n3、相对人的、相对人的撤销权撤销权只能在权利人行使只能在权利人行使追追认权之前认权之前行使;行使;n4、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必须是、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必须是明示的明示的,默,默示不产生撤销效力。示不产生撤销效力。629n选择题:选择题:1 1、下列命题正确的是:、下列命题正确的是:( )( )nA. A.

532、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效的nB B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的nC C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是必然无效的必然无效的nD D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有效的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有效的630n2 2、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 (效力未效力未定定) )的合同。的合同。( )( )nA. A.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nB. 17B. 17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岁的李某订立的租赁合同nC. C. 无效承揽合同无效承揽合同 nD.

533、D. 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631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n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一)合同履行的概念n合同履行是债务人合同履行是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全面地、适当地完完成其合同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合同成其合同义务,以使债权人的合同债债权得到实现权得到实现的行为。如交付约定标的的行为。如交付约定标的物,完成约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物,完成约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提供约定的服务等。提供约定的服务等。632n(二)合同履行的原则(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当事

534、人在履行合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同债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n1、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原则。原则。n2、协作履行协作履行原则。原则。n3、经济合理经济合理原则。原则。n4、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原则。原则。633n选择题:在甲、乙签订一份分期交货的设备买选择题:在甲、乙签订一份分期交货的设备买卖合同后,由于制作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卖合同后,由于制作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暴涨,超过签约时价格近格暴涨,超过签约时价格近4 4倍,如仍按原合倍,如仍按原合同履行则卖方甲方将承受近同履行则卖方甲方将承受近9090万元的损失。故万元的损失。故甲提出修改合同,提高供货价格,乙

535、不允,甲甲提出修改合同,提高供货价格,乙不允,甲遂中止供货。后乙诉至法院。根据上述情况,遂中止供货。后乙诉至法院。根据上述情况,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应将设备价格适当提高,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应将设备价格适当提高,或者解除合同。这一分析所依据的合同法原理或者解除合同。这一分析所依据的合同法原理是下列中的哪一项是下列中的哪一项?( )?( )n A. A. 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B. B. 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nC. C. 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 D. D. 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原则634n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二、合同履行的规则n(一)(一)内容约定不明确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时的履行规则

536、n1、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n2、按照、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确定。如果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的遗漏或含糊不清果双方当事人针对合同的遗漏或含糊不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适用合同解释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适用合同解释的规则。即根据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根据规则。即根据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根据双方当事人以往的交易习惯或逻辑性,推双方当事人以往的交易习惯或逻辑性,推出缺失条款的内容。出缺失条款的内容。635n3

537、、依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确定。、依据法律的补缺性规定确定。n(1)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n(2)价款或报酬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n(3)履行地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

538、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地履行。636n选择题:在合同中,当事人就履行地点选择题:在合同中,当事人就履行地点约定不明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约定不明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nA. A.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nB. B. 给付货币的,在付款人一方所在地履给付货币的,在付款人一方所在地履行;行;nC. C.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nD. D. 在合同债权人一方所在地履行。在合同债权人

539、一方所在地履行。637n(4)履行期限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n(5)履行方式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n(6)履行费用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行义务一方负担。638n(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合同的履行(二)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合同的履行规则规则n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

540、限内政府价格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调整时,按时,按照照交付时的价格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计价。n2、逾期交付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执行。n3、逾期提取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逾期付款的,遇价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按照原价格执行。639n(三)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规(三)向第三人履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规则则n在在“向第三人履行向第三人履行”情况下,该第三人是合情况下,该第三人是合同权

541、利实际享有者,在同权利实际享有者,在“由第三人履行由第三人履行”情情况下,该第三人是义务实际承担者。当事况下,该第三人是义务实际承担者。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债务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640n(四)债务人提前履行

542、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四)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部分履行债务的规则务的规则n1、提前履行提前履行债务的处理规则。债权人可以债务的处理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提前履行债务给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n2、部分履行部分履行债务的处理规则。债权人可以债务的处理规则。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部分履行债务给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543、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641n选择题:合同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选择题:合同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债权人()nA. A. 不得拒绝;不得拒绝;nB. B. 有权拒绝,但提前履行损害债权人利益有权拒绝,但提前履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的除外;nC. C. 有权拒绝;有权拒绝;nD. D. 有权要求债务人负担提前履行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负担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642n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n抗辩权,又称抗辩权,又称异议权异议权,是指债务人根据,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拒绝或对抗法定事由拒绝或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的债权人的请求权的权利。

544、抗辩权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权利。抗辩权以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存在和有效为前提,作用在于使对方的请在和有效为前提,作用在于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n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包括三种:双务合同的抗辩权包括三种:同时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先履行先履行抗辩权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不安履行抗辩抗辩权。权。643n(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n1、概念和性质、概念和性质n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不履行抗辩权,是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有权拒绝自

545、己的履行。n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双务合同的关联性同时履行抗辩权是由双务合同的关联性(牵连性)所决定的。所谓牵连性,是指(牵连性)所决定的。所谓牵连性,是指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同给付与对待给付具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同时履行抗辩权具有使对方的请求权延期发时履行抗辩权具有使对方的请求权延期发生的功能,所以在性质上属于生的功能,所以在性质上属于延缓的延缓的抗辩抗辩权。权。644n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1)在)在同一双务合同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义务。n(2)互负的义务均已到)互负的义务均已到清偿期清偿期。n(3)须对方)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未履行债务或未提

546、出履行债务。债务。n(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可能履行的。的。645n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n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使一方当事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使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及时履行义务时,可以暂时也人在对方未及时履行义务时,可以暂时也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一时的抗辩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属于一时的抗辩权,或者延期的抗辩权。但这并不具有消灭对或者延期的抗辩权。但这并不具有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具有方请求权的效力,而仅具有使对方的请求使对方的请求延期的效力延期的效力。一旦对方当事人实际地、适。一旦对方当事人实际地、适当地履行了债务,或提出了

547、履行的请求,当地履行了债务,或提出了履行的请求,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就消灭了,当事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就消灭了,当事人必须依约履行债务,以避免违约责任的承必须依约履行债务,以避免违约责任的承担。担。646n(二)先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n1、概念、概念n先履行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又称后履行后履行抗辩权,或抗辩权,或先先违约违约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一方履行债务不符

548、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n先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先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延期的抗辩权,而不是否定的或永久的抗辩权。而不是否定的或永久的抗辩权。647n2、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n(1)须双方当事人)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负债务。n(2)两个债务须)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凡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无先后履行顺序凡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

549、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n(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约定约定。648n3、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n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履行一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履行一方可方可一时地中止一时地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的期限利益、顺序利益。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

550、务。或见,先履行抗辩权亦属一时行其债务。或见,先履行抗辩权亦属一时的抗辩权。的抗辩权。649n(三)不安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1、概念:不安抗辩权又叫、概念:不安抗辩权又叫保证履行保证履行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有确切证据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或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情形时,有权中止或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n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551、,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650n不安抗辩权具有不安抗辩权具有延期性和消灭性延期性和消灭性双重属性,双重属性,权利人行使此项权利的效力并非仅限于中权利人行使此项权利的效力并非仅限于中止履行,也可能导致合同的解除。应当先止履行,也可能导致合同的解除。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具有丧失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

552、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中止自己的履行,并自己的履行,并通知通知对方提供了适当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担保的,如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恢复了履的,如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行能力或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应当履行其债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行义务人可以义务人可以解除解除合同。合同。651n2、适用条件、适用条件n(1)双方当事人因)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债务。n(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

553、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有当事人才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权行使不安抗辩权。n(3)后给付义务人的)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n(4)后给付义务人)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未提供适当担保。652n3、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使n为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他能为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他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及时安抗辩权,应及时通知通知后给付义务人,并后给付义务人,并负有负有举证举证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

554、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显降低,有不能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的义务。务。n4、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效力nA、暂时中止暂时中止;nB、解除合同解除合同。653n选择题:甲和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选择题:甲和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应在乙交付货物后甲应在乙交付货物后1010日内付款。乙交付日内付款。乙交付货物经甲检查发现货物完全不符合质量要货物经甲检查发现货物完全不符合质量要求,乙于求,乙于1010日要求甲支付货款,甲可以行日要求甲支付货款,甲可以行使使( )( )予以抗辩。予以抗辩。nA.A.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nB.B.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nC.C.先履

555、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nD.D.违约请求权违约请求权654n四、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四、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n(一)合同保全的概念(一)合同保全的概念n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合同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财产不当减少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n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包括合同保全的基本方法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权利在保全债权的功能上有所不同,这两种权利在保全债权的功能上有所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

556、财产不当减少或称为保持债务的财产;而撤销权的减少或称为保持债务的财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655n(二)代位权(二)代位权n1、代位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位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n也称也称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是指当债务人怠怠于行使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债权人为保全自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使债务人的权利。n法律特征:法律特征:656n(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为自己目的为自己目的居于

557、居于他人之位他人之位代他人行使代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权利的权利。n(2)代位权是一种)代位权是一种法定法定权利。权利。n(3)代位权是具有)代位权是具有诉讼意义诉讼意义的权利,的权利,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n(4)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怠于行使其其到期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债权的消极行为。657n2、代位权的适用条件、代位权的适用条件n(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债务)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即债权人与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

558、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必须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必须同时有同时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这是行使代存在,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位权的首要条件。n(2)债务人)债务人怠于行使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人造成损害损害。这是代位权最为重要的行使。这是代位权最为重要的行使条件,是代位权制度的实质意义所在。条件,是代位权制度的实质意义所在。n(3)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权已经到期,且,且不是专属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658n3、代位权的效力、代位权的效力n(1)对)对债权人债权人的效力。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的效力。行使代位权的

559、债权人可以就行使此权利的结果可以就行使此权利的结果直接受偿直接受偿。n(2)对)对债务人债务人的效力。的效力。A、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债权受债权受到限制到限制,即债务人不得再对自己的债权行使处,即债务人不得再对自己的债权行使处分权。分权。B、债权人行使的是债务人的权利,但、债权人行使的是债务人的权利,但并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而是以自己的名并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故其义行使,故其判决的法律效力并不一定拘束债判决的法律效力并不一定拘束债务人务人。n(3)对)对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效力。次债务人对于债务的效力。次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人所享有的一切抗辩权抗辩权可以用来对

560、抗债权人。可以用来对抗债权人。659n(三)撤销权(三)撤销权n1、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撤销权的概念和性质n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滥用其财产处分滥用其财产处分权权而损害债权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而损害债权的行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的权利。n撤销权具有撤销权具有请求权和形成权请求权和形成权的性质。的性质。n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人不当处分财产的积极积极行为,通过行使撤销权行为,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的财产得以恢复;代位权针对的是债使债务人的财产得以恢复;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不行

561、使债权的务人不行使债权的消极消极行为,旨在保持和增加行为,旨在保持和增加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的财产。660n2、成立要件、成立要件n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与主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根据债务人行为性质的不同,观要件。根据债务人行为性质的不同,法律在撤销权成立问题上设有不同的法律在撤销权成立问题上设有不同的制度安排。具体而言,对于制度安排。具体而言,对于无偿行为无偿行为,仅需要满足仅需要满足客观要件客观要件,即可成立撤销,即可成立撤销权;而对于权;而对于有偿行为有偿行为,撤销权的成立,撤销权的成立除具备客观要件外,还必须满足一定除具备客观要件外,还必须满足一定主观要件主观要

562、件。661n(1)客观要件:)客观要件:A、须债权人的、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效成立并继续存在。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基础。基础。B、须债务人实施了、须债务人实施了特定的特定的处分财产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为。C、须债务人的行为、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危害债权。n(2)主观要件。也就是说有偿行为的撤销于)主观要件。也就是说有偿行为的撤销于客观的要件外,尚未须有债务人及受益人存在客观的要件外,尚未须有债务人及受益人存在恶意恶意的恶意主观要件,并且必须是债务人及受的恶意主观要件,并且必须是债务人及受益人均有。若仅债务人有恶意,而受益人为善益人均有。若仅

563、债务人有恶意,而受益人为善意,则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否则会直接损意,则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否则会直接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会影响到社会正常经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也会影响到社会正常经济秩序。济秩序。662n(3)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nA、撤销权诉讼的主体。撤销权应由、撤销权诉讼的主体。撤销权应由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受受益人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nB、撤销权的范围。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及、撤销权的范围。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及于于债权保全的范围债权保全的范围,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超

564、出债权保全的必要的部分,不产的行为超出债权保全的必要的部分,不发生撤销的效力。发生撤销的效力。nC、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年一年,从债权人知,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663n(4)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撤销权行使的效力n债权人的撤销权一经法院以判决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一经法院以判决确定,即对即对债务人、债权人和相对人或受益债务人、债权人和相对人或受益人发生效力人发生效力。债务人的不当行为被撤。债务人的不当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视为自始不存在,即可销后,该行为视为自始不存在,即可以发生以发生溯及既往溯及既往的效果。撤销权的效的效果。撤

565、销权的效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力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nA、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行为自始无效。664nB、对相对人和受益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对相对人和受益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以后,如果财产已经为相对人和受益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相对人和受益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销权人返还其财产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则应折价赔偿折价赔偿。nC、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在撤销债务人的行、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在

566、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后,对某一债权人取回的财产或利益,其为以后,对某一债权人取回的财产或利益,其有义务将收取的财产或利益有义务将收取的财产或利益返还给债务人返还给债务人,作,作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无权就该财产或利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无权就该财产或利益优先受偿,全体债权人对这些财产应平等受益优先受偿,全体债权人对这些财产应平等受偿。偿。665n选择题: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选择题: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甲于1 1月月8 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

567、可依法行使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 ) )。nA A、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nB B、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nC C、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nD D、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 666 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n一、合同的担保的概念与特征一、合同的担保的概念与特征n(一)担保的概念(一)担保的概念n合同的担保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合同的担保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设立的约定而设立的确保合同义务的履行和权利确保合同义务的履行和权利实现实现的法律措施。的法律措施。n(二)担保的特征(二)担保的特征n1、从属性从属性。n2、补充性补充性。667n二

568、、合同担保的方式二、合同担保的方式n我国我国担保法担保法规定,担保的主要方式有:规定,担保的主要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此外还,此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方式有一种重要的方式反担保反担保。n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时,保证人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n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般保证和保证和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保证。n追偿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向债务人追

569、偿其代为清偿的部分。其代为清偿的部分。668n2、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n种类:根据定金的目的和功能,定金分为种类:根据定金的目的和功能,定金分为立约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定金等。等。n识别:合同中必须识别:合同中必须明确写明明确写明“定金定金”字样字样;或;或者没有写明者没有写明“定金定金”字样,但约定了字样,但约定了定金

570、罚则定金罚则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能认为构成定金。的,不能认为构成定金。669n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的,无权要求返还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双倍返还定金。定金。n定金与押金的区别: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法定定金与押金的区别: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法定的比例,定金的标的,一般为金钱,数额不得的比例,定金的标的,一般为

571、金钱,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押金的数额无此限;押金的数额无此限制;押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制;押金不适用定金罚则。n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关系。其他定金形式与违违约定金和违约金的关系。其他定金形式与违约金可以并用。违约定金和违约金,指向同一约金可以并用。违约定金和违约金,指向同一违约行为时,只能由违约行为时,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行使非违约方选择行使,不能不能同时并用。同时并用。670n选择题:根据选择题:根据担保法担保法的规定,定的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 A、1010 B B、2020C C、2525D D、3030671

572、n3、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将该财产作为债权债权的担保,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债权人依照法律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的权利权利。n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抵押权人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n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抵押权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不同的划分,根据我国担保法担保法的相关的相关规定,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573、抵押权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动产不动产抵抵押;动产抵押;押;动产抵押;权利权利抵押抵押。672n抵押权设定的形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抵押权设定的形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以书书面形式订立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n下列财产的抵押还必须办理下列财产的抵押还必须办理登记登记手续。包括:手续。包括:以地上定着物的以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的,为核发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使用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以以城市房地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抵押的,为县级以上的,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规定的部门;以以林林木

574、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以航航空器、空器、船舶船舶、车辆、车辆抵押抵押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抵押的,为以抵押的,为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673n4、质押。质押也称质权,就是、质押。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债务人或第人或第三人将其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动产移交债权债权人占有人占有,将该动产,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变卖的价金优先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受偿

575、。n该该财产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权人。n质押种类。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质押种类。按质物不同,质押可分为动产动产质押质押、不动产质押和、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我国,我国担保担保法只规定了法只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674n质押与抵押的区别:质押与抵押的区别:n(1)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是否转移标的物标的物。抵押不转移。抵押不转移抵押物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

576、押而是抵押。押。n(2)标的物不同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动产为主。n(3)生效条件不同生效条件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登记,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登记,从交付起生效。从交付起生效。675n(4)担保效力担保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不同。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保效力;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能体现留置效力。n(5)权利实现途径不同权利实现途径不同。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实现主

577、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接变卖。676n5、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留置。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按照合同合同的约定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置财产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产的价款优先受偿。n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

578、同合同关系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加工承揽合同同。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债权人的债权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须有牵连关系,即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属于连关系,即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同一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才能成立留置权。,才能成立留置权。677n6、反担保。是指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是指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n反担保适用范围:反担保适用范围:保证;抵押;质押保证;抵押;质押。678n选择题:根据选择题:根

579、据担保法担保法的规定,下的规定,下列合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标的列合同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标的物行使留置权的有(物行使留置权的有( )。)。A A、保管合同、保管合同B B、借款合同、借款合同C C、运输合同、运输合同D D、承揽合同、承揽合同679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第六节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n广义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主体和和内容内容的变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更。主体的变更是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即由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享有权利或者承担债务,而合或者债务人享有权利或者承担债务,

580、而合同的内容并无变化。内容的变更是指同的内容并无变化。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人权利义务的变化。n从合同法规定看,合同的变更指的是从合同法规定看,合同的变更指的是狭义狭义的合同变更概念,而合同的转让则是合同的合同变更概念,而合同的转让则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680n合同变更以后,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法即失去法律上的效力;律上的效力;变更的部分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程序之后,即产生了新的债权债务。n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的权利。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权利。

581、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继续有效。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力,继续有效。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担赔偿损失的责任。681n二、合同的转让二、合同的转让n合同转让,即合同合同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主体的变更,是指在,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n按转让按转让对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合同的不同,可分为合同权利权利的的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义务

582、义务的转让、合同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的概括转让三种情形。按转让三种情形。按转让程度程度的不的不同,可分为同,可分为全部全部转让和转让和部分部分转让。转让。682n(一)合同债权的转让(一)合同债权的转让n1、债权转让的概念及条件、债权转让的概念及条件n(1)概念。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合同)概念。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合同债权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地转让给第三第三人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合同转让的典型形式。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合同转让的典型形式。n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的转让。在权

583、利的转让。在权利全部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将完全取转让时,受让人将完全取代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代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当事人,原合同关,原合同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在权利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在权利部分部分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转让的情况下,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人共同享有债权。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人共同享有债权。683nA、须有、须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这是债权存在;这是债权转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转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nB、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须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协议;这;这是合同转让形式和法

584、律依据。是合同转让形式和法律依据。nC、转让的债权须有、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可让与性;即没有法;即没有法定的禁止转让的事由。定的禁止转让的事由。nD、债权转让须、债权转让须通知通知债务人。这是债权转债务人。这是债权转让的程序。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让的程序。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发生效力。684n2、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n(1)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内效力。所谓对内)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内效力。所谓对内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让与在转让双方即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让与在转让双方即转转让人(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第三人)让人(原债权人)和受让人(第三人)之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

585、表现: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nA、合同、合同权利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nB、合同权利及其、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转让于受让人。nC、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让与人应将合同权利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全部交全部交付受让人。付受让人。nD、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瑕疵担保义义务。务。685n(2)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外效力。所谓对)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外效力。所谓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债务人所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合同权利转让以后对具有的法律效力。合同权利转让以后对债务人产生如下效力:债务人产生如下

586、效力:n第一,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第一,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原债权人人履行债务。履行债务。n第二,债务人应负有向第二,债务人应负有向受让人受让人即新债权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同时免除其对原债人作出履行的义务,同时免除其对原债权人所负的责任。权人所负的责任。686n第三,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已经享第三,债务人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已经享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有的对抗原债权人的抗辩权抗辩权,在合同权,在合同权利转让之后,仍然可以对抗新债权人。利转让之后,仍然可以对抗新债权人。n第四,在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时,第四,在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时,如果债务人对转让人也享有债权,而此如果债务人

587、对转让人也享有债权,而此种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种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人主张抵销抵销。687n(二)合同义务的转移(二)合同义务的转移n1、概念。亦称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移转、概念。亦称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移转、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债务人将其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合同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给第三人。n2、种类。、种类。免责的合同义务转让免责的合同义务转让,是指由第三,是指由第三人即承担人代替债务人承担其全部债务,原债人即承担人代替债务人承担其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即脱离了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承担人就务人即脱离了

588、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承担人就成为了新的债务人。狭义的合同义务转让仅指成为了新的债务人。狭义的合同义务转让仅指免责的合同义务转让。免责的合同义务转让。并存的合同义务转让并存的合同义务转让,是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是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的关系,而依然是债务,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的关系,而依然是债务人。务人。688n3、义务转移的方法、程序、义务转移的方法、程序n(1)受让人与债权人受让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来承担债签订合同来承担债务的,从债务移转的合同成立的时候起,务的,从债务移转的合同成立的时候起,债务即移转于新的承担人来履行,此种债务即移转于新

589、的承担人来履行,此种方式转移债务的时候,不需要征得原债方式转移债务的时候,不需要征得原债务人的同意,但需要务人的同意,但需要通知原债务人通知原债务人。n(2)受让人与债务人受让人与债务人签订合同来承担债签订合同来承担债务的,就必须得到务的,就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的同意,才能,才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产生法律上的效力。689n(三)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三)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n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一并转移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给第三人,而第三人一并接受其转让的权三人,而第三人一并接受其转让的权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

590、的概括转让既利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既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合同而发生,而发生,又可以根据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而发生。前者称而发生。前者称为为意定的概括转让意定的概括转让,后者称为,后者称为法定的法定的概括转让概括转让。690n三、合同的终止三、合同的终止n(一)合同终止概述(一)合同终止概述n1、概念。合同终止,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概念。合同终止,指因一定事由的产生或出现而使或出现而使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合同,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n2、合同终止事由。即引起合同终止的各种、合同终止事由。即引起合同终止的各种原因

591、包括: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原因包括: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履行;合同;合同解除解除;债务相互;债务相互抵销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物提存提存;债权人;债权人免除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即于一人,即混同混同;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以及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691n3、合同终止的效力。、合同终止的效力。n(1)合同终止后,便失去法律上的效力,除)合同终止后,便失去法律上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再主张合同债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债权人不得再主张合同债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权,债务人也不再负合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

592、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归于消灭。n(2)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合同关系的终止,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担保及其他从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从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如抵押权、违约金债,如抵押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权、利息债权和主债权一样也归于消灭。n(3)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惯例,合同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及交易惯例,合同当事人还负有一定事人还负有一定后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如通知、协助、,如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保密等义务。692n1、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包括两种而解除合同。

593、包括两种情形:情形:n一是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一是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协商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合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由于此种方式是合同成立以后,通灭的行为。由于此种方式是合同成立以后,通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过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而不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解除权,因此又称为事后协商解除。定解除权,因此又称为事后协商解除。n另一种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另一种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约定,在合同成,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况出现后

594、事人一方在某种情况出现后有解除权有解除权,并可以,并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693n2、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或未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包括: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包括:n(1)因)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n(3

595、)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主要债务,经催告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694n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行使n在当事人享受有在当事人享受有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法定或者约定解除权的情况下,的情况下,当事人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当事人单方面行使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通知知对方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解除权人在对方即可发生解除合同的效果。解除权人在行使解

596、除权时,只需要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即行使解除权时,只需要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效力,无须对方作出答复,更不需要对可产生效力,无须对方作出答复,更不需要对方同意。如果当事人就解除权问题发生争议,方同意。如果当事人就解除权问题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解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除合同的请求。n协议解除协议解除以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为前提,在以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为前提,在程序上必须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程序上必须遵循合同订立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两个阶段。695n4、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n合同

597、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终止履行;n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的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采取其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并有权要求损害损害赔偿赔偿。696n(三)抵销(三)抵销n抵销是双方当事人抵销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权在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权在对对等额度等额度内消灭的行为。依产生根据不同,可分内消灭的行为。依产生根据不同,可分为为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两种。两种。n1、法定抵销

598、。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条件或者附期限。697n2、合意抵销(意定抵销)。当事人之、合意抵销(意定抵销)。当事人之间相互所负债务,可依订立的间相互所负债务,可依订立的抵销契抵销契约约而消灭

599、。抵销契约也要贯彻当事人而消灭。抵销契约也要贯彻当事人意思自由的原则,其要件及效力,无意思自由的原则,其要件及效力,无须依法律规定,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须依法律规定,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商定。如关于商定。如关于清偿期、同种类的规定清偿期、同种类的规定都可因协商而排除适用都可因协商而排除适用。698n(四)提存(四)提存n1、概念。是指由于、概念。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给提存机关并以此消灭合同的制度。分为并以此消灭合同的制度。分为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和以担保为目的的提以清偿为目的的提存和以担保为

600、目的的提存。存。n2、提存的原因。(、提存的原因。(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拒绝受领。(。(2)债权人)债权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明。(。(3)债权人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或者丧失行为能丧失行为能力未能确定监护人力未能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情形。699n3、提存的法律效力、提存的法律效力n(1)对债权人的效力。标的物提存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标的物提存使债权得到清偿债权得到清偿,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风险也转也转移归债权人负担,但因提存部门过错移归债权人负担

601、,但因提存部门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提存部门负有赔造成毁损、灭失的,提存部门负有赔偿责任。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偿责任。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孳息归归债权人所有。提存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费用由债权人负担。由债权人负担。700n(2)对债务人的效力。)对债务人的效力。标的物不适于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款。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债务归于消灭消灭,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但债务人仍负有一定的合同。但债务

602、人仍负有一定的后合同义后合同义务务,即提存标的物后,除债权人下落不,即提存标的物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701n(3)对提存部门的效力。债权人可以随)对提存部门的效力。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除斥期间为取提存物的

603、除斥期间为5年,提存物扣除年,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702n(五)免除和混同(五)免除和混同n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其全部或部分债抛弃其全部或部分债权权,从而全部或部分消灭合同权利义务,从而全部或部分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的单方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者全部终止。n混同,是指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债权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致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出现混同同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事实。出现混同时,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时,合

604、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人利益的除外。703 第七节违约责任第七节违约责任n一、违约行为一、违约行为n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的行为。n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对违约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可对违约行为作出不同分类。行为作出不同分类。(1)单方违约与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2)根本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3)不履行、不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我国合同法根据

605、履约期限是否到来,将违约行我国合同法根据履约期限是否到来,将违约行为分为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类型。两种类型。704n3、预期违约、预期违约n(1)概念及特点)概念及特点n概念概念n预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先期违约,是指在,是指在合同合同履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由但明确表示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不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或者其,或者其行为表明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705n特点特点nA、预期违约是在、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的违约。约

606、。nB、预期违约行为侵害的是、预期违约行为侵害的是期待债权期待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包括两种形态,而不是现实的债权,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nC、预期违约在、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是不同的。约责任是不同的。706n(2)种类及构成要件)种类及构成要件n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来时不履行合同。n构成明示毁约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构成明示毁约必须要具备以下条件:n第一,必须是一方第

607、一,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的表示。n第二,在第二,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作出拒绝履行,作出拒绝履行义务的表示。义务的表示。n第三,第三,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n第四,不履行合同义务第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707n默示毁约,是指在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一方以自己的己的行为表明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不履行合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证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合同,而

608、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n构成要件:构成要件:n第一,第一,一方预见一方预见另一方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另一方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预见是基于以下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一方的预见是基于以下法定原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法定原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合合同法同法第第68条)条)708n第二,一方的预见具有第二,一方的预见具有确凿的证据确凿的证据。如果。如果另一方只是预见到或推测一方在履行期到另一方只

609、是预见到或推测一方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履行合同,不能构成确切的证来以后将不履行合同,不能构成确切的证据。据。n第三,被要求提供履行担保的一方第三,被要求提供履行担保的一方不愿提不愿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供适当的履约担保。根据。根据合同法合同法第第69条,另一方要确定对方违约,必须首先要条,另一方要确定对方违约,必须首先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只有在对方不提供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只有在对方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其构成违约履约担保的情况下,才能确定其构成违约并可以要求其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并可以要求其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709n4、实际违约、实际违约n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以

610、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实际违,都将构成实际违约。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约。包括以下几种类型:n(1)不履行。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不履行。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期限届满时,完全未履行完全未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合同义务并且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的行为。按合同法不能履行或拒绝履行的行为。按合同法的规定,不履行是违约的主要形态之一。的规定,不履行是违约的主要形态之一。包括包括不能履行不能履行和和拒绝履行拒绝履行两种类型。两种类型。710n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指债务人在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指债务人在客客观上观上已经已经无能力和条件无能力和条件

611、履行合同义务。在履行合同义务。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中,特定物毁损、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中,特定物毁损、灭失,即构成不能履行;在以种类物为标灭失,即构成不能履行;在以种类物为标的的合同中,如果该种类物全部毁损、灭的的合同中,如果该种类物全部毁损、灭失,便构成不能履行;提供劳务的合同,失,便构成不能履行;提供劳务的合同,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即构成不能履行。债务人丧失工作能力,即构成不能履行。n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全部义务。711n(2)履行不当。是指合同当事人虽然

612、履)履行不当。是指合同当事人虽然履行了义务,但其履行行了义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的规定。履行不当有多种表现形。履行不当有多种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式,主要包括迟延迟延履行、履行、不适当不适当履行、履行、部分部分履行和履行履行和履行方式不当方式不当。n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的履行违反了履行了履行期限期限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的规定。履行迟延在广义上包括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和债权人的受领包括债务人的给付迟延和债权人的受领迟延,狭义上仅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迟延,狭义上仅指债务人的给付迟延。712n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

613、不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质量要求,也就是说履行要求,也就是说履行具有瑕疵。在不适当履行中有一种特殊的具有瑕疵。在不适当履行中有一种特殊的不适当履行行为,称为不适当履行行为,称为加害给付,加害给付,是指因是指因不适当履行造成对方不适当履行造成对方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履行利益之外的其他损失损失。n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符合数量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着不足。在着不足。n履行方式不当,指债务人在具体的履行履行方式不当,指债务人在具体的履行方方式方法上式方法上不符合合

614、同约定和法律的规定。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的规定。713n二、违约责任二、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一)违约责任的概念n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行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所应承担的的约定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不利法律后果。n特点:特点:n1、违约责任是一种、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714n2、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相对性相对性。n3、是当事人、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合同的责任。责任。n4、违约责任具

615、有、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补偿性和一定的和一定的任意性任意性。其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其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损害赔偿为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其二,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其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715n(二)违约责任的构成(二)违约责任的构成n违约责任的构成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要件有二:有二:1、有违约行为;、有违约行为;2、无、无免责事由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

616、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n(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n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方式。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违约金和约金和定金定金责任。责任。716n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n继续履行也称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强制实际履行、依约履行,是指、依约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违约方根据对方当

617、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n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1)金钱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2)非金钱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一是列情形除外:一是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二是债务的二是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费用过高过高;三是债权人在;三是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内未请求履行。行。717n2、补救措施、补救措施n补救措施

618、作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补救措施作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合约定,债权人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债务人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使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质量不的具体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n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害方根据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修理、更换、重作、退货

619、、减少价款或者报酬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等违约责任。718n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n赔偿损失也称赔偿损失也称违约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是指违约方以支付付金钱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n(1)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范围n世界各国在确定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普遍世界各国在确定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普遍采用了采用了完全赔偿原则完全赔偿原则,即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即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使守约方通过损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使守约方通过损

620、害赔偿达到合同如期履行后的状态。具体包括:害赔偿达到合同如期履行后的状态。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即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即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719n(2)赔偿损失的限制)赔偿损失的限制nA、可预见性可预见性原则。只有当违约所造成损原则。只有当违约所造成损害是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害是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才能认为损害结果与违约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结果与违约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是不可预见的,则不存在因果关系,害是不可预见的,则不存在因果关系,违约当事人也不应承担对这些损害的赔违约当事人也不应承担对这些损害的赔偿责任。偿责任。nB、

621、减轻损失减轻损失原则。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原则。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720nC、过错相抵过错相抵原则。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原则。是指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的,则应根据害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的,则应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轻重、主次分别承双方过错的大小、轻重、主次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担相应的赔偿责任。nD、损益相抵损益相抵原则。是指受害方因违约原则。是指受害方因违约同时受有损害和利益的,在计算损害同时受有损害和利益的,在计算损害赔偿额时,应扣除所受利益的规则。赔偿

622、额时,应扣除所受利益的规则。如卖方不交付货物,而使买方节省依如卖方不交付货物,而使买方节省依合同应支付的履行费用。合同应支付的履行费用。721n4、违约金、违约金n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违反合同时应当向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金钱。依不同标准,。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赔偿性)违约违约金。金。n约定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623、裁机构予以增加增加;约定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适当减少减少。722n(四)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四)违约与侵权责任竞合n因当事人一方的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违约行为,侵害对方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723n三、免责事由三、免责事由n免责是指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免责是指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现

624、了法定的免责条件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将被免除履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将被免除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义务和违约责任。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统称为免责事由。约定的免责事由统称为免责事由。n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不可抗不可抗力、债权人的过错力、债权人的过错、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免责条款等,其中不可货物的合理损耗、免责条款等,其中不可抗力、债权人过错、抗力、债权人过错、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普遍适用是普遍适用的,其他事由仅适用于个别场合。

625、的,其他事由仅适用于个别场合。724n1、不可抗力。指、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的客观情况。主要包括:(1)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如、如台风、洪水、冰雹;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如征收、征,如征收、征用;用;(3)社会异常事件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如罢工、骚乱。n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完全免责,要根据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完全免责,要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来决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对合同履行的影响来决定。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迟延履行行后发生

626、不可抗力的,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能免除责任。此外,。此外,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及时通知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提供证明。725n2、受害人过错。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受害人过错。受害人过错是指受害人对违约行为或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对违约行为或违约损害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因此而大存在过错,因此而免除违约方的部分免除违约方的部分或全部责任或全部责任。n3、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责事由。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责任。72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