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总论模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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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编第一编 民法总论民法总论第一章第一章 民法导论民法导论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系的概念和特征、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概念,物的概念和特征,有价证券的概念事责任的概念,物的概念和特征,有价证券的概念和特征、类型。和特征、类型。 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类及其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分类及其意义,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分类,货币的特殊法意义,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分类,货币的特殊法律属性。律属性。 熟悉并能够运用: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2、的含义及其熟悉并能够运用:民法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应用,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物的分类的标准及其应用,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物的分类的标准及其法律意义。法律意义。2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n(一)民法的调整对象(一)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民事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民事关系。1民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民事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民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而形成的具有平等性的社民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而形成的具有平等性的社会关系。

3、会关系。民事关系经由民法调整成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关系经由民法调整成为民事法律关系。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n(二)民事财产关系(二)民事财产关系民事财产关系也称民事财产关系也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1 1)民法调整的是具体的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民法调整的是具体的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转关系。财产

4、归属关系包括以下两类财产关系:财产归属关系包括以下两类财产关系:p A A物质财产支配关系物质财产支配关系物权法。物权法。p B B智慧财产专有关系智慧财产专有关系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u财产流转关系包括:财产流转关系包括:p A A。商品交换关系。商品交换关系合同法合同法p B B。投资及盈利分配关系。投资及盈利分配关系公司法公司法p C C。劳动工资及保险关系。劳动工资及保险关系劳动法、保险法劳动法、保险法p D D。遗产继承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继承法继承法4(2 2)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p主体条件平等。自然人或法人在取得民事主体主体条件平

5、等。自然人或法人在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条件上平等。资格的条件上平等。p主体地位平等。自然人和法人具体享有的法律主体地位平等。自然人和法人具体享有的法律权利和能力平等,任何人不享有特权和权力。权利和能力平等,任何人不享有特权和权力。p自治的平等。即意志平等,任何一方不得以自自治的平等。即意志平等,任何一方不得以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p法律保护平等。民法中的平等是抽象的平等,法律保护平等。民法中的平等是抽象的平等,而不是具体的平等,更不是结果均等。而不是具体的平等,更不是结果均等。(3 3)民法调整的是以自主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民法调整的是以自主自愿为基础的财产关系。(4 4

6、)民事财产关系具有价值性与等价有偿性。)民事财产关系具有价值性与等价有偿性。5n(二)民事人身关系(二)民事人身关系1 1。含义。指基于民事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发生的,。含义。指基于民事主体的人格和身份发生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而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没有直接经济内容,而以主体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u(1 1)人格关系)人格关系人格权法人格权法u(2 2)身份关系)身份关系亲属法(或称婚姻家庭法)亲属法(或称婚姻家庭法)2 2。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1 1)主体的地位平等性。)主体的地位平等性。(2 2)专属性专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与主体的人身不

7、可分离(3 3)非财产性)非财产性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但与财产利益有联系。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但与财产利益有联系。6练习练习1 1选择题选择题下列社会关系属民法调整对象的是:下列社会关系属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 A。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的恋爱关系。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的恋爱关系 B。甲电力公司和乙通信公司的供用电关系。甲电力公司和乙通信公司的供用电关系 C。父母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父母与子女的抚养教育关系 D。某政府部门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命关系。某政府部门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命关系答案:答案:BC7第二章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8一、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8、,其合法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其合法权益应当受法律的平等保护。权益应当受法律的平等保护。n 基本内容:基本内容:1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又称为民事权利。民事主体资格平等。(又称为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或者说人格平等)能力平等或者说人格平等)2 2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3 3民事主体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民事主体权利义务是对等的。4 4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9练习练习1 1 选择题选择题 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A A甲公民(年满甲公民(年满25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

9、民(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13周岁)不能结婚。周岁)不能结婚。 B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D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地的招标投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地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10、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答案:答案:D D10二、意思自治原则二、意思自治原则n(一)含义(一)含义意思自治原则又称为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意思自治原则又称为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其在民事活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其在民事活动中的意志自由(根据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动中的意志自由(根据自己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不受国家权力和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n(二)基本内容(二)基本内容1 1。民事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民事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参与民事活动。2 2。允许民事主体通

11、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允许民事主体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系。系。3 3。当事人的意愿优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的意愿优于任意性规范。4 4。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受国家权力与其他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受国家权力与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的非法干预。11三、公平原则三、公平原则n(一)含义(一)含义 公平原则是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它要公平原则是正义的道德观在法律上的体现,它要求立法和司法都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求立法和司法都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n(二)基本内容(二)基本内容1 1。要求民事主体根据公平原则确定民事主体的权。要求民事主体根据公平原则确定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

12、利、义务。2 2。要求平衡民事主体利益或损害的分配。要求平衡民事主体利益或损害的分配。3 3。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应当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要求。如如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2132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造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人分担民事责任。”12四、诚实信用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n(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与价值(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与价值“语义说语义说”认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认为,诚信原则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不进行任何诈欺、恪守信用的要求。参加者不

13、进行任何诈欺、恪守信用的要求。“一般条款说一般条款说”认为,诚信原则的外延不十认为,诚信原则的外延不十分确定,但具有强制性效力的一般条款。分确定,但具有强制性效力的一般条款。n(二)诚实信用的基本内容(二)诚实信用的基本内容 1 1民事主体设立与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应恪民事主体设立与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应恪守信用,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守信用,尊重他人利益,以对待自己事务的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不得损人利已。注意对待他人事务,不得损人利已。132 2民事主体不得以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民事主体不得以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第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三人和社会的利益,必须在权利的法律范围内以符

14、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内以符合其社会经济目的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3 3。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为维。民事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应当为维护对方的利益,实施一定行为或不实施一定护对方的利益,实施一定行为或不实施一定行为。行为。4 4法官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各方当法官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平衡当事人的利益。事人的权利,平衡当事人的利益。14五、公序良俗原则五、公序良俗原则n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得违反公共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其内容:秩序或善良风俗。其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事项,常见的一般有以下情违反公

15、序良俗原则的事项,常见的一般有以下情况:况:(1 1)违反国家公序;()违反国家公序;(2 2)危害家庭关系;()危害家庭关系;(3 3)违反性道德行为;(违反性道德行为;(4 4)射幸行为;()射幸行为;(5 5)违反人权)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6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7 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违反公平竞争行为;(8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行为;(9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1010)暴力行)暴力行为。为。15六、禁止权利滥用六、禁止权利滥用n(一)含义(一)含义禁止权利滥用是指民

16、事权利的行使不禁止权利滥用是指民事权利的行使不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背离权利应有的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背离权利应有的社会目的。社会目的。(二)权利滥用的判断标准与法律后果(二)权利滥用的判断标准与法律后果在主观方面,应看权利人有无可能导致权利在主观方面,应看权利人有无可能导致权利滥用的故意或过失;滥用的故意或过失;在客观方面,要看权利人滥用权利的行为是在客观方面,要看权利人滥用权利的行为是否造成了他人或社会的损害或可能造成损害。否造成了他人或社会的损害或可能造成损害。16练习练习2 2 选择题选择题 某宾馆依行业习惯规定,凡是投宿某宾馆依行业习惯规定,凡是投宿客人均可以在房间内拨打免费市内客人均

17、可以在房间内拨打免费市内 。张某。张某在投宿期间连续使用在投宿期间连续使用 拨打特种服务拨打特种服务 ,使该宾馆使该宾馆 费用大幅增加。宾馆若向张某索费用大幅增加。宾馆若向张某索赔,依据的原则是(赔,依据的原则是( ) A A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B B。等价有偿原则。等价有偿原则 C C。诚信原则诚信原则 D D。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答案:答案:C C17练习练习3 3 选择题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平等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民法平等原则的内容是(原则的内容是( ) A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 B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

18、能力一律平等 C C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平等D D民事主体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民事主体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答案:答案:B B18第三章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19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概述n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法规范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规范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说明:说明:1 1。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民事关系所形成的社。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民事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会关系

19、。2 2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会关系。 3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0练习练习1 1 选择题选择题 下列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下列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 A A甲将自己所有的自行车赠与好朋友乙甲将自己所有的自行车赠与好朋友乙 B B税务机关依法向某企业征税税务机关依法向某企业征税 C C张某与某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张某与某企业订立劳动合同 D D李某收养了李某收养了1010岁的冬冬岁的冬冬答案:答案:AD AD 21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二、民事法律关系

20、的要素u(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u(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指向的对象。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认为包括物、行为、智力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认为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权利。成果、人身利益、权利。u(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主体所享

21、有的民事权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22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n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的含义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的含义u(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指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u(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发生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发生变化。变化。u(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三)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民事法律指因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出现,原有的

22、民事法律关系的终结。它包括:关系的终结。它包括:231 1绝对的消灭,指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不绝对的消灭,指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复存在。2 2相对的消灭,指民事权利义务因发生转相对的消灭,指民事权利义务因发生转移而自原民事主体脱离。移而自原民事主体脱离。n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1 1民法规范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规民法规范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规范原因和法律依据。范原因和法律依据。2 2必须具有符合法律规范的法律事实。必须具有符合法律规范的法律事实。24三、民事法律事实三、民事法律事实 状态(时间的经过)状态(时间的经过) 自然事实自然事实 人的

23、出生和死亡人的出生和死亡 事件事件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为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为的行为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表意行为表意行为 合法行为合法行为 准民事法律行为准民事法律行为 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 人的行为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 违约行为违约行为 失权行为失权行为25练习练习2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元。

24、”王先生表示王先生表示“我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何处理?(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一11)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元 26练习练习3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站唤醒自己下

25、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应如何处理?(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一22)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由甲自己承担损失自己承担损失答案:答案:D 考点:民事义务考点:民事义务27练习练习4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2006年国家司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

26、法考试试卷三一一1) 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 B甲对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 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住院治疗 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 答案: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考点:民事法律关系28练习练习5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一1)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

27、事人自主设立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B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 答案:答案:C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考点:民事法律关系29练习练习6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继承的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继承的1万元人民币向路边洒去,该事实的性质如何?万元人民币向路边洒去,该事实的性质如何? A。表意行为。表意行为 B。非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 C。事件。事件 D。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答案:答案

28、:C 解析:甲不具有意思能力,不是表意行为;非表意解析:甲不具有意思能力,不是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意思能力(前述,事实行为,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意思能力(前述,事实行为,行为人有其内心的意思,只是无须将其内心意思表行为人有其内心的意思,只是无须将其内心意思表示出来。)这一事实也不是不具有法律意义。应定示出来。)这一事实也不是不具有法律意义。应定为事件,抛弃无效。为事件,抛弃无效。30第四章第四章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31一、民事权利的概念一、民事权利的概念1 1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是民事法

29、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满足其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其利益的意思而允许其行为的界限。2 2与权利相关的概念与权利相关的概念(1 1)权限。指法律所确认的为达成他人享有利益)权限。指法律所确认的为达成他人享有利益的具有意思支配力的法益。的具有意思支配力的法益。例如代理权、代表权。准确地说应为代理权限、代例如代理权、代表权。准确地说应为代理权限、代表权限。权限更接近于法律义务的概念表权限。权限更接近于法律义务的概念. .(2 2)权能。权能是权利的具体作用或实现方式,)权能。权能是权利的具体作用或实现方式,是权利的具体内容。是权利的具体内容。32三、民事权利的分类三、民事权利的分类n(一)财产

30、权与人身权(一)财产权与人身权以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为区分标准。以权利所体现的利益的性质为区分标准。1 1财产权。凡以财产利益为直接实现的权利。财财产权。凡以财产利益为直接实现的权利。财产权包括:产权包括:(1 1)物权;()物权;(2 2)债权;()债权;(3 3)准物权。准物权不)准物权。准物权不是以现有特定之物为标的,而是以无形的资格为标是以现有特定之物为标的,而是以无形的资格为标的。的。2 2人身权。以主体自身的人身利益为实现的权利。人身权。以主体自身的人身利益为实现的权利。分为:(分为:(1 1)人格权。()人格权。(2 2)身份权。)身份权。333 3混合权利。这是指兼有人身权与

31、财产权双重性混合权利。这是指兼有人身权与财产权双重性质的权利。质的权利。(1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2 2)社员权。)社员权。(3 3)继承权。)继承权。介于财产权与人身权之间的边缘性权利。介于财产权与人身权之间的边缘性权利。n(二)绝对权与相对权(二)绝对权与相对权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进行的区分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为标准进行的区分1 绝对权(对世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绝对权(对世权),指对于一般人请求不作为的权利。的权利。 2相对权(对人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相对权(对人权),指对于特定人请求其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定行为的权利。343。例外情况下,存在一种混合形式。

32、例外情况下,存在一种混合形式。相对权也可以被赋予个别的对世效力。相对权也可以被赋予个别的对世效力。A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B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确立。u思考:债权在受第三人侵害时,是否可以直接请思考:债权在受第三人侵害时,是否可以直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现行合同法实际上否定了债权的不可侵犯性理我国现行合同法实际上否定了债权的不可侵犯性理论。该法第论。该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

33、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我国已出现相反的司法判例。但在我国已出现相反的司法判例。C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35n(三)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三)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所进行的划分。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所进行的划分。1 1支配权。是对于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支配权。是对于客体直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又称管领权。权利,又称管领权。如物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如物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它具有以下特点:它具有以下特点:(1 1)利益的直接实现性。)利益的直接实现性。(2 2)权利作用的排他性。)权利作用的排他性。(3 3)效力的优先性。)效力的

34、优先性。(4 4)所对应义务的消极性。)所对应义务的消极性。362 2请求权。请求权。(1 1)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请求权是要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请求权是要求特定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利。特征:特征: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给付方能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须通过义务人的给付方能实现。实现。请求权的作用体现为请求给付。请求权的作用体现为请求给付。权利效力的非排他性。权利效力的非排他性。权利效力的平等性。权利效力的平等性。 37(2 2)分类)分类请求权是由基础权利而发生。根据它所由发请求权是由基础权利而发生。根据它所由发生基础权利的不同(不全面):生基础权利的不同(不全面

35、):债权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契约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契约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侵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侵权行为的请求权权行为的请求权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侵权行为的请求权侵犯人格权的请求权、侵犯人格权的请求权、侵犯身份权的请求权、侵犯物权的请求权、侵犯身份权的请求权、侵犯物权的请求权、侵犯知识产权的请求权、侵犯股权的请求权、侵犯知识产权的请求权、侵犯股权的请求权、侵犯继承权的请求权、侵犯其他人身、财产侵犯继承权的请求权、侵犯其他人身、财产权益。权益。38 3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是指权利人依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民事法律关系

36、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1)形成权的特征:)形成权的特征:形成权为单方法律行为,仅仅形成权人单方的形成权为单方法律行为,仅仅形成权人单方的意思就足以使结果发生。意思就足以使结果发生。形成权的对方必须接受形成权人行使权利的结形成权的对方必须接受形成权人行使权利的结果。果。形成权的结果是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形成权的结果是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形成权不得撤回并不得附期限或条件。形成权不得撤回并不得附期限或条件。39(2)形成权的分类)形成权的分类依形成权的作用方向依形成权的作用方向A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形成权。如pa.追认权(或称承认

37、权)。追认权(或称承认权)。pb. 先买权。先买权。pc. 确定权。确定权。pd. 同意权。同意权。B使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使民事法律关系变更。C使民事法律关系消灭。使民事法律关系消灭。pa.撤销权。撤销权。b.解除权。解除权。pc.终止权。终止权。d.抵销权。抵销权。pe.继承抛弃权。继承抛弃权。f.离婚权。离婚权。40依行使的程序依行使的程序A简单形成权。简单形成权。形成权的实现,只需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形成权的实现,只需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可。B形成之诉权。形成之诉权。这些形成权必须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行使,提这些形成权必须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行使,提起形成之诉(有人认为是确认之诉)。起形成之

38、诉(有人认为是确认之诉)。(3)形成权产生的根据)形成权产生的根据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当事人的约定。一是法律的规定,二是当事人的约定。41 4 4抗辩权。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抗辩权。指权利人用以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权的权利。 (1 1)特征:)特征: 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权利。 以请求权存在且提出请求为前提。以请求权存在且提出请求为前提。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的效力,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请求权的效力,他人的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他人的权利并不因此而消灭。(3 3)抗辩权的分类)抗辩权的分类 根据抗辩权作用的不同,抗辩权又分为:根据抗辩权作用的不同,抗辩

39、权又分为: A A。永久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永久性抗辩权,是指权利人有永久阻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如消灭时效抗辩止他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如消灭时效抗辩权。权。42B B。延期性抗辩权,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延期性抗辩权,指权利人在一定时间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辩,而不是永久可以抗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辩。如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u诉讼上的抗辩与抗辩权的主要区别:诉讼上的抗辩与抗辩权的主要区别:诉讼上抗辩的效力,使请求权归于消灭,诉讼上抗辩的效力,使请求权归于消灭,当事人即使没有提出,法院也应依职权审查。当事人即使没有提出,法

40、院也应依职权审查。 抗辩权的效力,仅在对抗已存在的请求权,抗辩权的效力,仅在对抗已存在的请求权,抗辩权人是否主张其权利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抗辩权人是否主张其权利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义务人放弃抗辩的权利时,法院不得予以审义务人放弃抗辩的权利时,法院不得予以审理。理。43练习练习1 1选择题选择题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抗辩权的是:( ) A。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甲在乙还没。甲和乙签订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甲在乙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乙履行,乙拒绝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乙履行,乙拒绝 B。甲向乙请求返还。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

41、以从未欠甲钱为由元钱,乙以从未欠甲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予以拒绝,经查,乙所言属实 C。甲向乙请求返还。甲向乙请求返还500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元钱,乙以甲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D。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甲欺诈乙而订立买卖合同,甲请求乙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标的物的义务,乙则主张撤销合同答案:答案:AC 4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 甲某甲某1616岁考上某大学,到乙电器行购岁考上某大学,到乙电器行购买新开发的电脑,有买新开发的电脑,有ABAB二个类型,价款均为二个类型,价款均为1 1万元,万元,甲表示购买

42、其一,先付甲表示购买其一,先付500500元作为定金,约定究竟元作为定金,约定究竟买哪一型,第二天再行通知。甲回家后告知其父丙,买哪一型,第二天再行通知。甲回家后告知其父丙,丙以甲未经允许擅自购买昂贵器材,很不高兴,但丙以甲未经允许擅自购买昂贵器材,很不高兴,但考虑他日夜苦读考上大学,于是勉强同意,并表示考虑他日夜苦读考上大学,于是勉强同意,并表示究以何种类型为佳,可自行决定。甲与友人商议后,究以何种类型为佳,可自行决定。甲与友人商议后,通知乙选择通知乙选择A A型电脑。甲交余款后将电脑搬回家后型电脑。甲交余款后将电脑搬回家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父丙同意后,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

43、的品质,经其父丙同意后,即向乙请求返还所交付的价金。问:是否应支持甲即向乙请求返还所交付的价金。问:是否应支持甲的请求?试说明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出现的请求?试说明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本案中出现了哪几种权利?了哪几种权利?45n(四)主权利与从权利(四)主权利与从权利以权利间的依存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分为以权利间的依存关系为标准,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是不能独立存在而从属于主权利的权利。权利。 区分的意义区

44、分的意义“从随主从随主”或者说或者说“主权利主权利的处分及于从权利的处分及于从权利” 。从权利不能与主权利。从权利不能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转让。分离而单独转让。46n(五)既得权和期待权(五)既得权和期待权依成立要件是否具备为标准。依成立要件是否具备为标准。1既得权,也称完整称,指已经具备权利取得的既得权,也称完整称,指已经具备权利取得的一切要件而可以实现的权利。一切要件而可以实现的权利。2期待权,指具备法定的部分成立要件,待将来期待权,指具备法定的部分成立要件,待将来有可能具备其他要件而发生实际权利的一种利益。有可能具备其他要件而发生实际权利的一种利益。比较典型的期待权包括:比较典型的期待权包

45、括:(1)附条件、附期限的权利;)附条件、附期限的权利;(2)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的权利;)继承开始前法定继承人的权利;(3)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保险合同受益人的权利;(4)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 47练习练习2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民事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二二51) A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对甲享有的要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求其还款的权利不具有排他性 B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某楼前丙公司与丁公司协议,丙不在丁建筑的

46、某楼前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建造高于该楼的建筑,丁对丙享有的此项权利具有支配性支配性 C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人以债权人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人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的此项权利是抗辩权 D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赠与合同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答案:答案:ABCD48练习练习3选择题选择题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甲乙签订合同,由甲出售一头水牛给乙,乙已经付款,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给乙,乙已经付款

47、,现履行期已到,则乙对甲享有的权利为:甲享有的权利为: A绝对权绝对权 B。相对权。相对权 C。期待权期待权 D。既得权。既得权答案:答案:BD49练习练习4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在行为人行使的权利中,下列哪些属于形成权?权? (200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51)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答案:答案:AC

48、D 50练习练习5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的行为?(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34) A。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进行追认 B。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合同进行追认进行追认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未作受赠的意思表示表示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表示答案:答案:ACD51练习练习6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

49、误的?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一1)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答案答案:D52练习练习7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是正确的?(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二二58)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权

50、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答案:答案:BD 考点:形成权考点:形成权53练习练习85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甲被乙家的狗咬伤,要求乙赔偿医药费,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乙认为甲被狗咬与自己无关拒绝赔偿。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9试卷三试卷三1)A甲甲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乙之间的赔偿关系属于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系 B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属于绝对权 C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甲请求乙赔偿的权利适用诉讼时效 D乙拒乙拒绝

51、赔偿是行使抗辩权绝赔偿是行使抗辩权 答案:答案:C54练习练习9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套,3月月10日交货,乙公司日交货,乙公司3月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三年试卷三一一10)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

52、止履行合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抗辩权 答案:答案:C55练习练习101选择题选择题甲欠乙甲欠乙1万元,一年后甲已偿还,万元,一年后甲已偿还,后乙又要求甲再给付后乙又要求甲再给付1万元,甲予以拒绝,否万元,甲予以拒绝,否认自己欠乙认自己欠乙1

53、万元的债务。甲所行使的权利的万元的债务。甲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属于:性质属于: A请求权请求权 B。支配权。支配权 C。否认权。否认权 D。抗辩。抗辩权权答案:答案:C 56三、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三、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n(一)民事权利的行使(一)民事权利的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实现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内容的行为。其权利内容的行为。n(二)民事权利的保护(二)民事权利的保护1 1公力救济公力救济2自力救济。即权利人自己采取措施保自力救济。即权利人自己采取措施保护自己权利的行为。包括:护自己权利的行为。包括:(1)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与紧急避)自卫行为,包括

5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险。57正当防卫。指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正当防卫。指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遭受现实的不法侵害时遭受现实的不法侵害时,行,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28条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30条)条)紧急避险。指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民紧急避险。指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事权益

55、或者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行为。不得已采取的行为。58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29条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适当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3

56、1条作了类似规定。条作了类似规定。59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情案情甲拿棍棒击打乙,乙在夺取棍棒的过甲拿棍棒击打乙,乙在夺取棍棒的过程中,由于用务过猛,不慎将围观者丙打伤。程中,由于用务过猛,不慎将围观者丙打伤。试回答以下问题:试回答以下问题: (1)乙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乙的行为是何种性质的行为。(2)谁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责任?)谁应对丙的损害承担责任?60(2)自助行为。条件:)自助行为。条件:p自己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自己权利受到不法侵害。p时间紧迫无法立即获得公力救济。时间紧迫无法立即获得公力救济。p采取手段得当。采取手段得当。p事后及时移交相关国家机关处理。事后及时移交相关国家机关处理。

57、n(3)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主要的区别:自助行为是针对自身权利受到主要的区别:自助行为是针对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进行的自力救济;侵权行为是对他人侵害时进行的自力救济;侵权行为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权利的侵害。61n(4)自助行为与留置权)自助行为与留置权二者的联系:留置权的行使有可能以自助行为为二者的联系:留置权的行使有可能以自助行为为前提。前提。二者的区别:二者的区别:1。债权人在留置前已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自助。债权人在留置前已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自助不一定。不一定。 2。留置不能采用侵权行为取得对物的占有,而自。留置不能采用侵权行为取得对物的占有,而自助则可能侵犯对方的某些

58、权利才能获得救济。助则可能侵犯对方的某些权利才能获得救济。3。实施原因不同,留置是因为债务人没有及时履。实施原因不同,留置是因为债务人没有及时履行债务,而自助是因为行为人某些权利受到了侵害行债务,而自助是因为行为人某些权利受到了侵害又不能及时获得公力救济。又不能及时获得公力救济。62练习练习11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59、(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一一6) A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是行使不安抗辩权是行使不安抗辩权 C是自助行为是自助行为 D是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 答案:答案:C63实务演练实务演练1案例题案例题甲委托乙修理摩托车,修好后,甲委托乙修理摩托车,修好后,甲欲车离去,乙便扣押了摩托车,乙的行为甲欲车离去,乙便扣押了摩托车,乙的行为是自助行为还是行使留置权的行为?是自助行为还是行使留置权的行为?答案:行使留置权的行为。答案:行使留置权的行为。 2。选择题选择题王某在某成衣店加工大衣王某在某成衣店加工大衣1件、件、西装一套。按期取活时,忘带加工费,征得西装一套。

60、按期取活时,忘带加工费,征得成衣店同意交手表留下,成衣店同意交手表留下,3天内交加工费取回天内交加工费取回手表。成衣店对手表享有(手表。成衣店对手表享有( )。)。 A抵押权抵押权 B。留置权。留置权 C。典权。典权 D。质押权质押权 答案:答案:D64第二节第二节 民事义务民事义务n一、民事义务的概念一、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民事义务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为了实现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而为或不为一定了实现其他民事主体的权利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行为的约束。它具有以下特征:它具有以下特征:1 1民事义务具有法律的约束性。民事义务具有法律的约束性。2 2民事义

61、务具有利他性。民事义务具有利他性。3 3民事义务具有限定性。民事义务具有限定性。65n二、民事义务的分类二、民事义务的分类(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二)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二)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凡要求义务人作为的义务,为积极义务(又凡要求义务人作为的义务,为积极义务(又称作为义务)。称作为义务)。凡要求义务人不作为的义务,为消极义务凡要求义务人不作为的义务,为消极义务(又称不作为义务)。(又称不作为义务)。(三)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三)基本义务与附随义务66第三节民事责任第三节民事责任n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u(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一)民事责任

62、的概念民事责任是民事义务主体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民事责任是民事义务主体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民事义务,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所规定的民事义务,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应承担的法律后果。u (二)特征(二)特征1。民事责任是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是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是财产责任,主要是弥补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是财产责任,主要是弥补当事人的损失。但预防与惩罚功能在增强。损失。但预防与惩罚功能在增强。3。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一定程度的任意性。思考:如何理解民事责任的惩罚性?思考:如何理解民事责任的惩罚性?67

6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第49条所规定的:条所规定的:“经营者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第96条第条第2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可以向生产

64、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六种情形下,商品房的中规定了六种情形下,商品房的买受人买受人可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可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47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68二、民事责任的分类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65、n(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前者如违约责任,后者如缔约过失责任、后前者如违约责任,后者如缔约过失责任、后合同责任等。合同责任等。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与人身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与人身权益产生的责任。权益产生的责任。其他责任,如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无因管其他责任,如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无因管理中的责任。理中的责任。69n(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指让民事违法行为人

66、承担财产财产责任,指让民事违法行为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民事责任主要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是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非财产责任,指为防止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受损害的非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70n(三)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三)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这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所作的分类这是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所作的分类所谓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

67、部财产承所谓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担的责任。有限责任,指债务人得以一定范围内或限额的财有限责任,指债务人得以一定范围内或限额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产承担民事责任。区分意义:民事责任,无限责任是原则,有限责区分意义:民事责任,无限责任是原则,有限责任是例外。任是例外。u思考:法人责任究竟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思考:法人责任究竟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的性质问题,理论上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的性质问题,理论上有不同见解。有不同见解。 股东与公司的角度而有所不同。股东与公司的角度而有所不同。71练习练习12选择题选择题甲与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丙愿意

68、甲与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丙愿意为乙提供担保,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乙不为乙提供担保,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乙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承担能履行债务时,由丙承担保证责任。丙承担的保证责任属于(的保证责任属于( ) A无限责任无限责任 B。有限责任。有限责任 C。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D。补充责任。补充责任答案:答案:AD72n(四)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四)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1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地承担的民单独责任是指由一个民事主体独立地承担的民事责任。事责任。 2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应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为

69、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应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责任。责任。(1)按份责任,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按份责任,指多数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民事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没有连带关系。各责任人之间没有连带关系。立法例: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立法例: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确定。(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67条)条)73(2)连带责任是因为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连带责任是因为违反连带债务或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

70、人同实施侵权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各个责任人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其特征:之间具有连带关系。其特征:u对外各个责任人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对外各个责任人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u对内各个责任人应按份额承担相应的责对内各个责任人应按份额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其他责任。承担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其他责任人追偿。任人追偿。u连带责任是一种加重责任,只有在法律连带责任是一种加重责任,只有在法律直接规定或者由当事人约定时方能适用。直接规定或者由当事人约定时方能适用。74 (3)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补充责任,是指

71、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对不足部分依法予以补充的责任。予以补充的责任。(1)首先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无法找到责)首先由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没有能力全部承担民事责任时,才由补充任人或者没有能力全部承担民事责任时,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2)补充责任人是否就责任人不能承担部分承担)补充责任人是否就责任人不能承担部分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律规定。全部责任,依法律规定。 A如承担的是如承担的是“补充责任补充责任”,则应就责任人不能,则应就责任人不能承担部分承担全部责任。承担部分承担全

72、部责任。B如承担的是如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相应的补充责任”,则就其责任,则就其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75立法例立法例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

73、任。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37条条76立法例立法例2: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34立法例立法例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

74、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第40条条77三、民事责任的方式三、民事责任的方式n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以合并适用。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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