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讲法的范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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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法的范畴论1第一节 权利与义务2一、概述1.权利与义务对于法的重要性l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规范体系。3lA.从法律规范到法律关系再到法律责任;权利规则、义务规则和复合规则;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后上升为法律关系;侵犯法定权利或违反法定义务而引起的强制性义务即为法律责任。lB.贯穿于法的一切部门;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了侵权或违约责任;经济法调整经济管理活动中的国家与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与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4lC.贯穿于法的运行的整个过程;立法阶

2、级根据本阶级的根本利益、实际的阶级力量对比及民族文化传统等条件,确定权利义务;执法就是依靠国家权力,落实权利和义务;守法就是正确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lD.全面地表现和实现法的价值;通过权利义务的宣告,统治阶级把自己的价值取向上升为国家和法的价值取向,并借助国家权威和法律秩序而实现;权利本位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权利。52.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学说lA.利益说:把权利理解为法律所承认和保障的利益,义务则是负担或不利。l代表人物:边沁“人的本性在于趋利避害”;lB.资格说:权利意味着可以,义务意味着不可以;l代表人物:格老秀斯;lC.把权利理解为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可强制执行的主张,义务就

3、是被主张的对象或内容;6lD.自由说:行为主体的意志自由和行为自由;l代表人物:霍布斯,权利是一种有限制但受到法律保护的自由。lE.可能说:把权利理解为法律规范规定的做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要求他人做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以及请求国家强制力量给予协助的可能性;义务是法律所决定的和用国家强制力来保证的一定行为的必要性。l代表人物:前苏联法学家。lF.把权利理解为法律所保障或允许的能够做出一定行为的尺度;义务则是法律为了满足权利人的需要而要求义务人作出必要行为的尺度。73.权利与义务的含义l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法律性,

4、即权利是由法律规范规定的、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自主性,由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利益性,即是为了获得利益所采取的手段;与义务的关联性,这种联系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间接的。8l义务,是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了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按权利人的要求从事一定行为(积极义务)或不行为(消极义务)的法律手段。法律性、不利益性、与权利的关联性;应然性,义务所指出的行为是人们的应然行为或未来行为,而不是事实上已经履行的行为;强制性,义务人对于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也不可以随意转让。94.权利与义务的特征lA.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宪法第13条第1款: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5、 宪法第33条第4款: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lB.在人们互相冲突和重叠的利益和主张之间,权利是确定正当行为的种类和尺度;10lC.权利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l首先,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利益,以及为追求这种利益而采取的行为,是被限制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普遍利益之中的,是受社会的经济结构及社会的文化发展水平所制约的;l其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界限的。11lD.权利具有能动性;义务则是受动的;l法律权利给了权利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为实现利益而表达意志、做出选择、从事活动的自由,包括在一定条件下转让、交换甚至放弃权利的自由;l在任何情况下,义务人都不能拒不承担

6、义务;lE.权利和义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l统治阶级分配利益、实现公共管理的手段;l是社会成员、群体、阶级实现自我利益的手段。12二、权利与义务的分类l1.应有、法定及现实权利和义务l标准: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不同;标准: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不同;A.应有权利:根据社会关系的本质和法律精神,应当由主体享有和行使的权利,应有义务与之相对应。13lB.法定权利:通过实在法明文规定或通过立法原则加以宣布、以规范形式存在的权利,法定义务与之相对;依照法律精神和逻辑推定权利;法律义务一般限于法律明文规定,不得做扩大推定,如法无明文规定即自由、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lC.现实权利:即主体实际享有和行使的权利,

7、是法定权利的现实化,现实义务与之相对。142.基本权利和义务及普通权利和义务l标准: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性不同;l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指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当中必须具有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固有的权利,一般由宪法或基本法确认,基本义务与之相对;l普通权利:普通权利是人们在各种社会关系之中所具有的一般权利,通常由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和法规加以规定,具有派生性,普通义务与之相对;l问题:基本权利的范围和效力?生命权、健康权、公民权利等。153.对世权和对世义务与对人权和对人义务l标准: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不同;l对世权:又称绝对权利,以不特定对象作为义务人,内容通常是排除他人的侵害,

8、要求义务人不得做出一定的行为;l对人权:又称相对权利,以特定对象为义务人,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做出一定行为或抑制一定行为。16例l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根据法理学的有关原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lA.该条中所规定的军人的配偶在离婚方面所承担的义务没有相应的权利存在;lB.现役军人与其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一致的lC.该条所规定的法律义务是一种对人义务或相对义务lD.该法律条文完整的表达了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174.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l标准: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同;u第一性权利:又称原有权利,直接由法律赋

9、予的权利或由法律授权的主体依法通过其积极活动而创设的权利,第一性义务与之相对;u第二性权利:又称救济权利,即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对其救济而派生的权利。185.其他分类l权利的主要内容是否涉及财产:财产权利与非财产权利;l权利是否直接涉及国家政治生活:政治权利与非政治权利;l权利主体数量的多寡:个人权利、集体权利和国家权力。19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学说lA.权利本位论:即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权利是第一性的,是义务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义务是权利的派生物,是权利得以实现的手段。lB.义务重心论:法律的重心在于按照社会关系的客观要求设定义务,并规定与此相关的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以

10、此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lC.权利义务不可分割论: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02.权利和义务的关系A.结构上的相互关系l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二者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l二者彼此对立、相互排斥权利、义务一个表示利益,一个表示负担,一个主动实现,一个被动实现。21lB.数量上的等值关系l就整个社会而言,无论权利义务如何分配,也不论社会成员在具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上如何不等,权利的总量和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l在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中,两者相互包含,权利的范围就是义务的范围。22C.功能上的互补关系l权利直接反映法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

11、目标和权利的实现;l权利预设的法律后果带有较大的或然性和不确定性,义务总是与某种不利的或者人们不希望发生的后果相连,为了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人们总是做出法律要求的行为,抑制法律禁止的行为,因而能够产生确定的后果;l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约束机制而有利于建立社会秩序,权利以其利益导向和刺激机制而有助于实现自由。23lD.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权利本位l所有社会成员都是法律上平等的权利主体;l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保障权利的实现;l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或限制时,应进行权利推定;l法律限制权利的唯一目的,在于保护其他主体的权利可以平等的得到承

12、认、尊重和保护,从而建立公平的法律秩序。24例l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的揭示这一关系?lA.权利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l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l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l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25四、权利与权力1.权力的含义l学说:力量说、能力说和控制说;l法律上的权力往往指国家权力,即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其阶级利益和建立一定的统治秩序而具有的一种组织性支配力。262.权力的特征l权力关系的非对称性,即掌权者与权力对象之间的命令与服从、支配与被支配关系;l权力运行的有效性,即以强制力保障实施

13、;l权力渊源的人民性,即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授权;l权力存在的组织性,即权力的运行依赖于一套完备的组织体系对权力进行分配和运用;l权力强度的有限性,即权力的行使受到法律规定和组织职权两方面的限制。273.权力与权利的关系l权力来源于权利;l权力服务权利;l权利制约权力。284.正确对待权利与权力l就权利而言u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念,弄清国家权力的起源;u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完善有关公民权利的法律体系;u建立保障权利的救济途径。l就权力而言u权力本身具有工具性;u权力对社会的作用在于权力主体。29五、义务与责任1.责任的含义l法律责任是由于侵犯法定权利或违反法定义务而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归结

14、于法律关系主体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法律后果。302.义务与责任的区别l法律责任是针对违法者或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而设置的,义务主体是一般公民或组织;l法律责任具有惩罚性质,是违反法律义务的一种后果;l只有当义务不履行时才会产生法律责任;l法律责任的承担有一定的条件,并且具有时效性。31第二节 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32一、法律行为概述1.含义l日本学者借用汉字中的“法律”和“行为”两个词,把德语的rechtsgeschaft翻译为法律行为。l法律行为是以法律主体的意志或意识为要素产生的、能够引起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事实。332.特征l社会性:人的行为受到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的制约,是社会关系的创造者;l

15、法律性:法律行为是由法律规定的行为,能够引起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l可控性:行为既受到法律的控制,也受到个人的自我控制;l价值性:法律行为是一定社会价值的载体。343.构成要件l主体:能够在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和组织;l主观方面:包括行为人的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l客体:法律行为所针对的对象;l客观方面:法律行为外在表现的一切方面,包括外在的行动、行为方式和结果三方面。35l行动:包括身体行动、语言行动,在特定情形下,不作为和沉默也能够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外在行为,如行政不作为和迟延承诺;l行为方式:包括步骤、手段、方法和工具;l结果:由行为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社会

16、影响,只有由法律作出特殊规定,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364.分类l意思表示形式: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l行为的表现方式:积极的法律行为与消极的法律行为;l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法定的特殊形式: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l行为之间的派生关系或主次关系:主行为与从行为。37(一)含义l法律在调整因人们行为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法律关系概述38(二)特征l以法律规范为前提而形成;l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法律关系是且仅仅是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关系,而不是全部的社会关系;l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强制

17、力是否立即发生作用,取决于法律关系的性质。39例l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lA.无行为能力人与完全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lB.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lC.某甲因赌博欠某乙5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lD.未婚男女的同居关系40(三)分类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l标准: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41例l下列哪些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lA.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lB.因违法拘留产生的国家赔偿关系lC.因出生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lD.因订立抵押合同而成立抵押关系422.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l标准: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

18、否平等,以及法律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强制性程度不同。43例l下列哪些法律关系属于隶属型法律关系?lA.夫妻关系lB.劳动法律关系lC.民事合同关系lD.刑事法律关系关系44l3.社会内容的性质: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法律关系;l4.主体是否完全特定化: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l5.是否存在法律责任: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45(四)要素法律关系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自然人、法人主体主体内容内容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客体客体权利义务的对象权利义务的对象46(1)分类l自然人: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本国公民和广义的外国人;l法人: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

19、承担义务的团体;l其他主体: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某些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等。1.法律关系主体47(2)能力lA.权利能力:即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权利能力:始于依法成立终于解散或撤销,其他组织与之类似;48lB.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产生法律后果的能力;影响行为能力的因素:其一,年龄(未成年人);其二,精神健康状况(禁治产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其一,权利能力是行为能力的前提;其二,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可以分离;49C.自然人、法人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20、力方面的差别l其一,权利能力方面的差别:自然人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权利能力(所有自然人都相同)和特殊权利能力(自然人在特定条件下享有的法律资格,如结婚、劳动、参加政治生活等);法人的权利能力的范围由法人成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确定,因此法人权利能力不完全相同;50例l下列哪一项属于一般权利能力?lA.结婚权利能力lB.继承权利能力lC.劳动权利能力lD.政治权利能力51l其二,行为能力方面的差别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有完全和不完全之分(分别称之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和不完全行为能力人),影响行为能力的主要有年龄、智力状况、精神健康状况及身体机能状况等;而法人的行为能力总是有限的;自然人的权

21、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可分的,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总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52例l下列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lA.所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lB.自然人权利能力是自然人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lC.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可分lD.法人的权利能力内容是有限的532.法律关系客体(1)含义l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权利客体与义务客体具有一致性;54(2)客体的类别l其一,物;l得到法律的认可;l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l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某种经济价值;l具有独立性。55l其二,人身利益;l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的物

22、;l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l对人身行使权利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的界限。56l其三,智力成果,它是知识产权的客体;l其四,行为,如民法上债权的客体是给付行为。57例l下列说法正确的是lA.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买卖标的物和价款lB.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lC.身份权的客体是人的身份利益lD.在我国现行法上,文物不得为个人所有583.法律关系内容l作为法律规则内容的权利义务与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义务之间的区别l(1)所属法律领域:前者属于可能性领域,后者属于现实性领域;l(2)针对的法律主体:前者针对不特定主体,后者针对特定主体;l(3)具有的法律效力:前者具有一般的

23、、普遍的法律效力,后者只针对特定主体。59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l条件u其一,法律规范的存在;u其二,法律事实的出现。l法律规范为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的产生提供了可能性的条件,法律事实为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的产生提供了现实性的条件。601.法律事实的含义l法律实施是指,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612.法律事实的种类l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l标准: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事件:即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行为:即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

24、消灭的作为与不作为。62例l下列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属于行为的是哪项?lA.空难导致保险理赔lB.超过诉讼时效导致丧失胜诉权lC.因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导致丧失继承权lD.因为年满18周岁而开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63四、法律后果1.含义l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规定。642.法律行为与法律后果的关系(1)合法的法律行为引起积极的法律后果u其一,合法的私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关系不得任意变更、撤销和废止;u其二,合法的公法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作出该公法行为的主体及其对象都受到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关系的约束;u其三,某些合法行为还会受到法律奖励。6

25、5(2)违法的法律行为引起消极的法律后果u其一,该违法行为被宣布为无效或者被撤销;u其二,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63.法律责任l(1)含义l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承受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67注意l其一,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的关系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的关系l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因,但违法行为是法律责任产生的主要原因,但不是唯一原因,不是唯一原因,一般来说,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法律责任,但有法律责任未必是有违法行为导致的。68l其二,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的关系l权利行使不当或滥用权利、义务的不履行均会产生法律责任;l权利受到妨

26、害、义务没有得到履行时,法律责任可以保证权利义务的顺利实现。69(2)法律责任的产生u主体: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u在法律上不同的主体,后果可能不同;u法律责任存在转继问题。u过错:主观故意或过失;u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以违法行为或以法律的直接规定为前提;u损害事实:人身、财产和精神损害;u因果关系。70(3)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u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以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为前提;u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不以行为人主观过错为前提,而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u公平责任原则:法无明文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显示公平,因而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的一种特殊的责

27、任。71(4)法律责任的免除,即免责u法定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刑法规定的自首或立功等;u意定免责条件:如自愿协议、有效补救、权利主张超过时效等。724.法律制裁l(1)含义l法律制裁是指,有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据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l其一,由特定国家机关实施;l其二,法律制裁是违法者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l其三,是惩罚性的而非补偿性的。73例l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法律制裁?lA.小王因考试作弊而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lB.小强端汤不小心烫伤吃饭的其他客人,主动向受害人赔偿医疗费450元lC.小钱与小张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要求仲裁,仲裁庭裁决小钱支付违约金2万元lD.小金偷彩电、录像机

28、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74(2)法律制裁的种类l其一,刑事制裁,即司法机关对于犯罪者根据其刑事责任所确定并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主要方式是刑罚;l其二,民事制裁,与刑事制裁的区别主要有几个方面(例题);l其三,行政制裁,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主要方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和劳动教养。75例l下列关于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的说法正确的有?lA.刑事制裁的目的是惩治和预防犯罪,民事制裁的目的是补救被害人损失lB.刑事制裁一般由检察机关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民事制裁由被害人主动向法院起诉lC.刑事制裁以剥夺和限制自由为主要内容,民事制裁主要针对被害人的财产赔偿lD.刑事制裁的财产刑,收缴的财产上缴国家,而民事制裁的财产赔偿收归被害人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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