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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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1导言v山西“黑砖窑”事件v华为的“辞职门”v深圳农民工排队退保v郑州张海涛开胸验肺事件v当前的“农民工荒”与“大学生慌”2345第一章、第一章、劳动法概述v一、一、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v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v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v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v五、劳动法的渊源五、劳动法的渊源v六、劳动法的体系六、劳动法的体系v七、劳动法法律地位七、劳动法法律地位6一、一、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劳动与劳动法v1、劳动力(潜在的、现实的)v2、劳动(劳动力的使

2、用)v3、劳动法:劳动法是指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劳动法是指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的,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政府与用人单目的,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政府与用人单位之间、政府与劳动者之间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劳动位之间、政府与劳动者之间为实现和保障社会劳动过程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过程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劳动法的基本特征v公法与私法的兼容;v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v劳动关系协调法与劳动标准法的结合;v实体法与程序法的配套;8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关系的分类:劳动关系的分类:职业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职业劳动关系和附随劳动关系v(一一)职业劳动

3、关系)职业劳动关系 概念: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概念: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职业劳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v四类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四类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 1.公务员和比照适用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务员和比照适用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团体的工作人员; 2.农村劳动者农村劳动者 3.现役军人现役军人 4.家庭保姆家庭保姆9职业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1)主体是特定的(一方劳动者,另一方用人)主体是特定的(一方劳动者,另一方用人单位)单位)(2)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3)兼有人身关系属性

4、、财产关系属性的社会)兼有人身关系属性、财产关系属性的社会关系;关系;(4)兼有平等性质、隶属性质的社会关系。)兼有平等性质、隶属性质的社会关系。10 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3、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4、工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v衡量衡量“密切联系密切联系”的标准的标准 :(:(1)是产生劳)是产生劳动关系的前提:(动关系的前提:(2)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是劳动关系的直接后果;(果;(3)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是劳动关系附带产生的关系。(二)附随劳动关系11v案例讨论v 2002年6月,安徽籍保姆周岱兰通过普陀区中介所介绍为上海普陀

5、区一户人家提供家政服务。2003年12月24日,周岱兰在擦玻璃时不慎失足从四楼摔下,造成重伤(脾脏破裂,腰椎粉碎性骨折)。手术后,脾脏被切除,雇主付2万元的医药费。为避免终身瘫痪,仍需要4万多元的手术费,周岱兰无力支付,雇主表示难以为继。周岱兰通过律师要求普陀区保姆中介所承担赔偿责任。12(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2.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

6、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131、从合同的主体上看 劳动关系的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即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 劳务关系的双方可能都是个人,或者都是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单位,一方是个人。2、从用工双方的关系上看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隶属关系,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从事用人单位分配的工作和服从用人单位的人事安排。 劳务关系的双方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只是按约提供劳务,用工者也只是按约支付报酬,双方不存在

7、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143、从支付报酬的形式上看 劳动关系支付报酬的方式多以工资的方式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规律性。 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4、从法律的适用上来看 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应由劳动法来调整。 劳务关系中产生的纠纷应由民法来调整解决。5、从劳动风险的承担上来看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中的劳动风险由劳动者本人承担。15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v(1)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v(2)我国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

8、的时间适用范围v(3)我国劳动法的对人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的对人适用范围v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我国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v我国我国劳动法第劳动法第2 2条规定条规定v现阶段我国实际上排除了某些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现阶段我国实际上排除了某些劳动者适用劳动法的可能性。这些人员包括:的可能性。这些人员包括:A.A.公务员;公务员;B.B.比照实行公务员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C.C.农村劳动者(进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D.D.现役军人;现役军人;E.E.家庭保姆。家庭保姆。(见劳动部(见劳动部1001

9、00条意见)条意见)v从当前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有扩大从当前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的趋势。161、劳动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全面、平等、优先、最基本的保护。)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四、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7五、劳动法的渊源v规范性文件v1.宪法v2.法律v3.行政法规v4.部门规章v5.地方性法规v6.地方规章v7.国际法律文件18v准规范性文件v1.劳动政策v2.劳动标准v3.抽象行政行为v4.工会规章v5.规范性劳动法规解释19六、劳动法的内容体系六、劳动法的内容体系v1、促进就业制

10、度;、促进就业制度;v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v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v4、工资制度;、工资制度;v5、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v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v7、职业培训制度;、职业培训制度;v8、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v9、劳动争议制度;、劳动争议制度;v10、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v11、法律责任;、法律责任;20七、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七、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v1、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v2、劳动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劳动法与民商法的关系v3、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关系v4、劳动法与公、私法划分、劳动法与公、私法划分v 社会法(环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社会法(环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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