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连锁店营运门店现金作业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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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便利连锁店营运门店现金作业管理标准一、备用金1、门店备用金用以销售找零及代付总部允许的零星费用。2、门店备用金根据各直营店销售核定,增加备用金需书面申请并经批准,不得从销售款中变相增加。3、各门店备用金不能掌握在一个人手上,其中店长、店助、收银分配金额,由各店店长及营运部制定方案交财务部备案。4、备用金代付经过批准的零星费用,门店将费用单据传真到财务部,财务部将金额交司机于次日带到门店,换取费用原单带回财务部记帐。5、收银每日交班须将备用金交回带班人员,存入保险柜,不准私自带出店外。6、不准将备用金代垫私人用途,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二、销售审核、上传、交款、收银1、收银款项大额钞票每500元以

2、上,须将大钞暂交存入保险柜。2、收银不得公私款混放、混用。3、收银交班不得先盘点后交款。4、每晚24:00结束后,审核收银流水帐,进行通讯作业。5、次日10:00前财务部如不能查询到门店的销售额,店长罚款50元/次,如果因为通讯失败原因,需即刻通知信息中心抢修,10:00前还不能上传通讯,需10:00前打电话到财务经理,否则照罚店长50元/次。6、当天销售款在次日12点前悉数存入指定银行帐户,不得坐支、截留,确实有需要代垫费用的,需事先请示财务经理同意方可,否则罚款店长100元/次。7、销售存款单需当天同其他单据一起交司机送到财务部,迟送、漏送罚款店长5元/次,三、现金整理时间:1、 每晚7:

3、30上班清点现金结余,2、 核对现金收入、支出单据、金额,并与结余数核对,3、 在工作中随时按规定捆扎现钞。4、 门店保险柜的现金每一笔的出入都要在现金日记帐本中登记好。财务部、营运部会不定期的抽查门店现金管理。四、现金捆扎:5、 百元面额:1000元/1扎,10张,10000元/1大捆,10扎。6、 伍拾元面额:1000元/1扎,20张,10000元/1大捆,10扎。7、 贰拾元面额:100元/ 1扎,5 张, 1000元/1大捆,10扎。8、 拾元面额:100元/ 1扎,10张,1000元/1大捆,10扎。9、 伍元面额:100元/ 1扎,20张, 1000元/1大捆,10扎。10、 贰元面额:10元/ 1扎,5 张, 100元/1大捆,10扎。11、壹元面额:10元/1扎,10张,100元/1大捆,10扎。 11、银行提现整捆钞票。五、零散现金:1、对不满扎不成捆的现金,按面额分类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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