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5 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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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100W09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 37/T 31852018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2018 - 04 - 28发布2018 - 05 - 28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滨州亚光家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保林、王路滨、孟令军、许增建、董城城。引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要求,充分借鉴

2、和吸收事故预防原理和家用纺织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山东省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编制而成。本标准用于规范和指导山东省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各类安全措施有效全面的实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隐患的分级与分类、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效果、持续改进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棉纺、织造、染整等家用纺织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3、理体系的建设,其他纺织企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3011-2017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 术语和定义DB37/T 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基本要求4.1 成立组织机构4.1.1 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机

4、构,领导机构职责可由企业安全委员会承担。4.1.2 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对企业进行实际控制的其他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通过高层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的范围中;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负责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为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落实。4.1.3 分管安全负责人职责。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或安全总监)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具体负责组织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治理和应急防范措施的监督落实;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治理。4.1.4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协调和调度各专业工作组分工开展情况;负责本指南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负责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督促各级人员按计划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和措施落实情况;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等工作。4.1.5 财务部门职责。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以保证隐患排查治理体

6、系的实施与运行;监督隐患整改资金的使用和落实情况。4.1.6 职能部门职责。企业安全、设备、技术、电气、工程等专业管理部门按专业职责,负责对本专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指令下达、验证整改效果等工作进行督促、协调和落实;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4.1.7 生产部门职责。企业各分公司(厂)、生产车间、生产班组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组织一般事故隐患的评估,并对自行管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治理。4.1.8 员工职责。企业员工通过对本岗位危险源管控措施的掌握会排查事故隐患;随时发现和处理各

7、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本岗位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有权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管理部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4.2 实施全员培训企业应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纳入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隐患类别、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方法、重大隐患治理、隐患治理验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可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培训合并进行,并保留培训记录。4.2.1 培训计划。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培训计划和责任绩效考核体系,收集培训资料、编制培训教材。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参加人员、考核方式和奖惩等内容。4.2.2 培训内容

8、。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和本实施指南,以及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4.2.3 培训层次。培训工作应分层次进行。公司级培训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范围包括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分公司(厂)级培训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厂)共同负责,培训范围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车间级培训由企业分公司(厂)和车间共同负责,培训范围包括车间各班组、岗位员工;各班组做好对岗位员工的日常培训工作。4.2.4 培训记录。企业各层次培训应保留记录。培训

9、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记录、培训影像资料。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4.3 编写体系文件企业应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见附录A),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记录文件。企业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办法应以企业文件的形式正式下发或者纳入企业制度汇编。5 隐患的分级与分类5.1 隐患的判定标准隐患,应以危险源的风险是否达到了企业“不可承受”的水平或风险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即是否为“不可承受的风险或失去控制的风险”。具

10、体判定时应考虑以下方面: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规范的要求; 不符合针对风险制定的“控制措施”; 不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特定要求; 不符合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要求; 违反企业采取的且被证明有效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追求。5.2 隐患的分级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5.2.1 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5.2.2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应当全部或者局

11、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符合DB37/T 2883-2016和DB37/T 3011-2017第5.1条列举范围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除尘系统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保险粉、双氧水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保险粉没有设置专用仓库或露天存放; 安装或使用燃气的场所未设置检测报警、防火防爆、泄压泄爆等安全保护装置,燃气设备、阀门、管路、法兰、焊缝有腐蚀、泄漏的; 应当设置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的生产车间或

12、仓库,没有设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或核心生产部分停产停业方能排除的隐患; 其他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中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隐患。5.3 隐患的分类按DB37/T 28832016第6.2条的规定执行。6 工作程序和内容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防控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确定隐患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B)和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见附录C)。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为参考,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等其他要求,以各类基础管理具体标准要求为排查内容

13、,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排查周期;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以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以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危险源或潜在事件和设备设施检查标准的控制措施为排查内容,按照适合企业的隐患排查类型确定排查级别和排查周期。6.2 制定排查计划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较长,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6.3 隐患排查6.3.1 排查类型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

14、检查和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6.3.1.1 日常隐患排查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设备点检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负责人和设备、电气、技术、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的检查和巡查。6.3.1.2 综合性隐患排查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或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6.3.1.3 专业性隐患排查根据家用纺织行业特点对设备、电气、消防、化学品、厂房建筑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6.3.1.4 专项或季节性排查开、停车前、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

15、时段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春季以防火、防风、防冻、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夏季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降温、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秋季以防火、防触电、防机械伤害为重点; 冬季以防火、防冻、防机械伤害为重点。6.3.1.5 节假日隐患排查节前对安全、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6.3.1.6 专家诊断性检查企业组织抽调生产技术骨干,设立企业自己的安全专家队伍组织开展诊断性检查。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服务中介机构或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6.3.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企业内或其他企业发生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事故后开展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6.3.2 排查要求按照排查类型组织好全面排查,能够合并的排查类型可以合并开展。要及时、准确和全面的记录排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随时与被检查单位的人员做好沟通,隐患排查工作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6.3.3 组织级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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