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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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 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惠 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 现制定2018年邗江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 方案。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从2018年开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 乡居民医保范围,不再实施财政补助。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一)项目目标对全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年度发放不 少于2000人,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目标人群叶酸服用 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0%以上,目标人

2、 群增补叶酸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目标人群满意度 达到90%以上。(二)项目范围和内容1、项目范围:项目实施单位有区妇幼保健所、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民营医 疗机构,项目对象是全区范围内所有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 的农村妇女。2、项目内容:为准备怀孕和孕3个月内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一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 管缺陷。(1)叶酸的招标采购由区妇幼保健所负责。(2)区卫计委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考核;区 妇幼保健所组织开展同级培训,组织质控和督导考核等。各 项目实施单位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等工作, 认真做好叶酸片的发放、随访

3、、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将 干预措施落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和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 率。叶酸片的入库、储存和发放按药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三)组织实施1、组织管理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全区项目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监督 指导和培训等工作。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相 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辖区、本单位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 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组织发放和随访等。2、叶酸的组织分发(1)项目参与单位职责。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对准备怀孕的新婚对象发放叶酸,并 及时将发放信息通知各中心(卫生院),督促及时开展随访 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待孕妇女和 本辖区流动人口中目标人群的叶酸发

4、放,开展辖区内领取叶 酸对象的随访工作,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上报。相关民营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早孕建卡、孕产 妇叶酸的发放和随访工作。(2)项目服务流程。区妇幼保健所利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平台对计划怀孕 的新婚对象开展健康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现场发放叶酸, 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各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对本辖区符 合条件领取叶酸的妇女开展宣教,签订知情同意书发放叶 酸,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同时负 责对领取叶酸的妇女(含区妇幼保健所发放)进行随访,每 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

5、女在孕前3个月和 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3)高危待孕妇女叶酸的发放、登记和随访。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 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高危待孕妇女叶酸服用量按 每人每天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 月服用量。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 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及时上报区妇 幼保健所,通知其到指定地点领取叶酸片,每月进行随访。3、信息报送由村医随访的单位,村医需将叶酸随访信息按月上报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 院)负责按规定要

6、求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随访信 息。区妇幼保健所负责按规定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随访等 基础信息,汇总后报区卫计委审核后以区为单位完成数据录 入和网络报送。1、区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 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根据项目要求,合理安排项目 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2、区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落实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科学、规范、逐级发放叶酸片, 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 以及不按服用量发放等。3、注意报表数据的一致性。网络直报的月报表和季度 统计表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增服用人数必须与原报

7、 出数据一致,各单位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真实可靠。(五)2018年工作计划1、制定目标,如期完成。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各单位统筹安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018年度2000人的发放任务。2、健全网络,加强管理。调整、充实区妇幼重大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健全管理网络,发挥领导小组的 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开展项目协调活动。3、规范实施,合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增补叶酸的目标 人群,叶酸发放、登记、随访及时,对服用叶酸的妇女进行 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按照相关要求每月进行随访, 同时抓好婚检对象的叶酸发放工作。做好叶酸的进销存登 记,药品管理符合要求。4、强化培训,规范上报

8、。强化技术培训,确保培训质 量,使基层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人员充分掌握项目管理要求、 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逐步提高助产人员业务素质,并采取 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和健康教育工作。对上报的项目报表 逐级严格审核,提高信息质量。5、加强考核,做好评估。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督导 考核标准,进行细化考核,建立项目督导和绩效考核制度, 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 员的考核,实行项目督导考核通报制度。6、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按照省、市、区制定的质量 控制标准,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工作,以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 开展。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一)项目目标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

9、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 最大程度地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提高妇女、 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至202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1、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100%。 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比例。2、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用药率达90%以上,所 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达90%以上。3、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达90%以上,所生儿童 预防性治疗率达90%以上。4、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比 例达到95%以上。5、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二)项目内容结合孕产期保健与儿童保健服务,为所有孕产妇及所生 儿童提供全面、规范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

10、乙肝母婴传播服 务,整合服务流程。(三)工作职责1、区妇幼保健所(1)承担全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 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组成专家技术指导组,制订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案,进行人员培训,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协助区卫 计委建立符合本地区情况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工作与 服务流程;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 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信息 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辖区内发现的艾 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的管理。(2)利用保健门诊对每一位进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 的服务对象进行艾滋病自愿咨询与检测,并详细登记,对艾 滋病、梅毒检测阳性的病例,

11、及时提供转诊服务。(3)对全区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核 查,做好质量控制,对相关报表中的错误信息进行修订,减 少错报、重报和漏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2、区内其他医疗机构职责(1)加强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的孕产期保 健和随访服务,包括采取安全性行为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2)结合孕期和产时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尤其在孕 妇初次接受保健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 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及时为感染孕妇提供干预措施。对孕期 未能获得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的临产孕妇,医疗机构要及时 提供快速监测;对未进行艾滋病检测的临产孕

12、妇,应及时采 血进行HIV抗体的快速检测,确保及时获取检测报告,根据 结果提供相关咨询和干预服务。为艾滋病、梅毒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咨询 服务,及时转诊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治疗、母婴阻断服务,并 跟踪随访。(3)对所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按照 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流程要求,签订知情同意书,在其出生后 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00国际单位),按照国家 免疫规划要求,完成24小时内、1月龄和6月龄儿童的三 次乙肝疫苗接种,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违规使用乙肝免疫 球蛋白。(4)各助产机构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信 息收集、整理、填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月

13、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数据信息的网络直报 同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艾滋病、梅毒、乙肝疫情报告。(四)技术保障为全面、整合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 作,保障各项干预措施的规范落实,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医疗 卫生机构及人员服务能力,加强普遍性防护,减少医源性感 染及职业暴露。梅毒初筛阳性孕产妇转诊至扬州市妇幼保健 院确诊、管理,艾滋病初筛阳性孕产妇及时转诊至区疾控中 心确诊、管理。(五)督导与评估区妇幼保健所成立专家组,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指导评 估工作,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各助产机构要及时总结整 改,向区卫计委或区妇幼保健所提交整改报告,不断提高辖 区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14、工作质量。(六)2018年工作计划1、大力开展健康宣教。各单位要开展“三阻断”健康教育 宣传工作,重点加强适婚人群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材料,提 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认识,进一步健 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作模式和流程,确保规 范运转。2、全面规范实施免费检测。所有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 的医疗机构,在孕产妇首次建卡建册时必须开展艾滋病、梅 毒、乙肝免费检测,检测率要达100%,有条件的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卫生院)须同步开展艾滋病、梅毒初筛工作,检 测阳性孕产妇及时做好确诊、母婴阻断相关工作。3、加强培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所有项目实施单位 要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

15、务水平,降低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影响,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 量及健康水平。4、开展质控与督导。区妇幼保健所定期对各单位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质控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单 位此项目工作规范开展。区卫计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考核,及时发文通报考核结果。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一)项目目标任务1、2018年年度检查任务数为1.5万人。2、对项目筛查出的“两癌”患者和异常/可疑病人治疗率 和追访率达到95%以上。3、逐步提高全区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服务对象“两 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4、医疗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 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5、服务对象对项目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二)项目范1、目标人群:全区35-64岁的农村妇女。2、项目地区:全区所有乡镇(街道),根据全年任务数 按照35-64岁的农村妇女构成比下达。(三)补助标准财政对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最低补助标准为人均 128.6元,其中省级(含中央)财政补助比例为40%,不足 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妇科检查、宫颈脱 落细胞检查(部分为TCT检测X阴道镜检查、病理组织学 检查、临床乳腺手诊、乳腺彩色B超检查、乳腺钼靶X线检 查、乳腺病理检查等。(四)工作流程1、宫颈癌检查(1)妇科检查: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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