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565044690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学形成性考核答案(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法学(1)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宣告失踪指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民事法律制度。、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它可分为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二

2、、填空:、民法典、公平诚实信用、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平等、监护人、清算清算范围外的、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书面口头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约定期限三、选择题:、A、C、A、A、B、B、A、B、C、B、C、D、A、B、D四、问答题:1、答: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定形式。2、答:民事权利能力仅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这种资格是民事主体不论是否实际参加民事法律关系都普遍享有的。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享有

3、的利益,它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或取得;民事权利能力示享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而民事权利合民事义务则是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相互对应,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它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而民事权利的内容和范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作业参考答案一、试述公平自愿原则:二、试述诚实信用原则:1、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应本着公平的观念从事民事活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在民事活动中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原则实际上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规范,也是从事公正交易和公平竟争的准则。如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

4、该根据公平原则,使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又做到公平合理,特别是在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司法审判人员更应该本着公平原则,按照公平和正义的观念处理民事纠纷,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自愿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充分表达其真实意志,并给予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当事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决定是否参加或不参加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决定是否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当然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从事某种活动,不得违背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我国民法在确立自愿原则的同时,也要求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进行必要的干预,以达到微观搞活与宏观控制的协调一

5、致,避免和克服市场的消极作用,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3、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其内容具体体现为: (1)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广大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 (2)当事人应依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并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加损害于他人; (3)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于约定的义务要忠实的履行,那种见利忘义、掺杂使假、欺诈蒙骗以及不讲信用、擅自撕毁合同的行为,都严重地违背了诚实作用原则的要求。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市场活

6、动的基本规则,是协调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保障市场有秩序、有规则地运行的重要法律原则。 作业3参考答案案例分析答: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涉及相邻关系的民事案件。所谓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李某房屋与邻居相邻,根据民法通则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利,应给予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相邻人以行使权利的必要的便利”,“当事人在行使相邻权时应尽量避免和减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有关规定,李某的邻居应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排水管漏水。邻家漏水导致李某的墙壁损坏,邻家应承担相应的

7、法律责任,邻家不予理睬是错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2条的规定:“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应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邻家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作业4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其设立目的在于及时清结下落不明的公民与他人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2、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

8、人主张代理的效力。3、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4、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5、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6、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二、

9、填空题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2、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3、成立时消灭时4、一般等价物5、平等主体人身关系财产关系6、公平诚实信用7、不可抗力其他障碍8、用益物权担保物权9、原始取得继受取得10、占有使用收益三、选择题1、A、C2、B、D3、B、C4、A、C5、A、B、D6、A、B、C7、A、B、C、D8、A、B、C、D9、A、B、C、D10、A、B、C四、问答题1、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定形式。2、答: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财产

10、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它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的权能于一身;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的特定性。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所有权人;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相对义务人是除所有人之外的任何不特定的民事主体;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可依法排除他人的非法干涉、妨碍或侵害,任何财产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不包括行为和智力成果等3、答: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五、案例分析答:1、李某享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2、李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活动,该行为无效。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李某和王某串通,故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李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4、刘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李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刘有权要求王某王某、李某赔偿损失。王某没钱,刘某要求李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5、王某和李某共同造成刘某的损失,刘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张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