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5043201 上传时间:2023-01-1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9.8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docx(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现代社会中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当前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引言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深入开展背景下大批量涌入城市务工农民的统称,这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未能同步发展条件下出现的一个独特社会群体。几十年来,农民工在国家的城市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社会地位也在逐步得到认可和提高,国家官方文件中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类似的表述就是明证。 客观地说,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升,特别是进入新时期

2、以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重视,农民工的经济待遇、社会保险等都有了明显改善,但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依然很严重,尤其是在法律纠纷方面总是处于绝对劣势,可以说农民工依然是新时期我国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造成当前局面的因素固然多种多样,但是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欠缺无疑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也是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一个核心要素。 二、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现代社会中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主要包括两层涵义:其一,公民在认同尊重国家宪法与法律权威的基础上,以之为自身行为准则,进而自觉遵守法律;其二,公民能够基于平等观念要求他人和公共机构尊

3、重法制权威,自觉在法律约定范围内做人行事。农民工法律意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子概念,是指农民工这一特定社会群体在特定环境下对社会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具体来说是指改革开放以来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宪政为基础的法制体系下,农民工对当前法律以及现有法律现象的主观性综合认知评价,主要包括农民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对现行法律现象的价值评价、对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态度等。新时期以来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日益加速,持续增长的农民工已经接近3亿,而且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继续为城市建设做着贡献,尽管生活条件与社会地位依然在提高,但是农民工法律意识欠缺的状况依然严峻。 第一,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欠缺。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

4、个主要内容,也是农民工法律意识能否提高的基础,但是长久以来由于所处环境的限制,新时期农民工无法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导致他们对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相反其内心则是灌输了一套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法律文化,即以以情代法、以情为上、以和为贵为核心思想的处事方式。早在200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通过调查指出仅有 16.7的青年农民工对与之紧密相关的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真正了解,78的青年农民工只是了解很有限的一点常识,剩下的少数青年农民工对这些法规几乎一无所知。而年纪稍大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基础更是薄弱。农民工对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这些与之工作生活密切关联的法律法规尚且了解不多,而对民法通则、刑

5、法、社会保险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更为具体法律法规的联系与区别更是一头雾水,因此当出现纠纷时,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农民工通常采取非法律途径来解决,要么是选择私了手段,要么是采取暴力报复、静坐上访、集体围堵等过激手段,结果造成形形色色农民工自我救济式犯罪的现象屡见不鲜,影响了法制化进程。 第二,农民工对法律现象认识不到位。除了自身法律知识不足之外,由于自身心理素质、传统观念以及某些社会不良现象的误导,农民工法律信仰严重缺失,从而造成对法律现象认识错位的现象。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深刻影响着农民工的价值观念,使其对权力或权威极度迷信依赖,尤其是看到社会

6、上一些个别的典型人治大于法制现象时,他们更是对法律产生抵触怀疑情绪。一般来说,农民工自己也认为属于弱势群体,与用工单位相比,他们不可能找到更强大的后台,于是在处理各种纠纷时就采取非法律途径,比如农民工在处理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导致的职业病纠纷时,由于没有切实的证据,也一厢情愿地认为人脉关系不够,就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默认方式或者采取跳楼自杀、武力要挟等极端方式,这非常不利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第三,农民工对法律权利义务不清晰。很多农民工基本都是在按部就班地工作,只要能拿到报酬就可以,而根本不会过多考虑过其应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其应享有的权力不是很清楚,导致合法权益轻易受损。我国各地区都制

7、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即农民工在当地工作时其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用工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而且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工作时必须支付额外工资,但不少农民工往往由于没有清晰的权力认识导致利益受损。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农民工应享有的合法权力,而且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有权不履行非法的劳动合同,而现状是不仅很多农民工没有与用工单位签劳动合同,而且在已签的合同中不少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内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是没有保障。农民工不仅对享有的权力认识不清晰,而且对应尽的义务也是模棱两可,比如农民工应当严格按照劳动纪律完成任务、安全生产、提高技能等,但是不少农民工习惯我行我素,特别是在安

8、全生产纪律方面麻木不仁,结果造成事故时双方互相推诿,权益得不到保障。 第四,农民工的守法意识不强。农民工虽然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很薄弱,但在守法方面更是意识薄弱。据统计,在城市当中农民工已经成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群体,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这在农民工最为集中的东部沿海地区最为明显,据广州大学人权中心对新时期农民工犯罪状况的一项调查看到:农民工犯罪低龄化趋势加剧,90左右的人都在 26 岁以下,侵犯财产的案件达到 80以上,其中抢劫抢夺的占一半以上,而且暴力化倾向日益加重。新时期农民工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而就主观来说,守法意识观念的薄弱是一个根本问题。 三、

9、提高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对策分析 通过现状梳理发现,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顺利推行,而且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因此社会各界应当齐心协力,下大功夫来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 第一,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强化农村基础阶段教育。新时期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在新时期农民工群体中,初中学历或低于初中学历的人数占一大半,他们很少采用法律手段去维权,而为数不多的较高学历者则在法律维权方面明显好很多,因此提高文化素质是根本之路。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虽然不会收

10、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唯有青少年的文化素质提高了,他们才能具备较好的学习能力,才能接触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进而提高法律意识。 第二,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法律知识水平。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知识培训,因此要加大对其法律知识培训。除了采用多样化的手段进行普法知识宣传外,国家要制定相关制度督促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农民工进行专业培训,首要的是进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培训,既要让农民工明确应享有的法律权利,也要让其知道应尽的义务。 第三,建设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制度,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和透明

11、度。公正规范的执法行为本身就是农民工亲自参加的法律实践行为,也是对农民工的一场生动真实的法制教育。只有当执法、司法人员以其行动向农民工证明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农民工可以信赖的保护自身权益的救济手段,农民工才会对法律产生认同感,并最终树立自己的法律信仰。这样广大农民工才会相信法律,相信法治,才会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逐步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第四,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引导帮助农民工提高法律意识。短期来看,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不可能立刻提高,但他们依然是法制领域的弱势群体,这就需要国家及时完善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工作网络,拓宽、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渠道,同时一定要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

12、简化手续,可以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随时随地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争取让其在没有或者减少负担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法律援助,既保障现有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又要让农民工看到法律的权威和作用,从而引导提高其法律意识。 参考文献: 唐鸣,陈荣卓。 农民工法律地位的界定及考察路径-一条从抽象到具体的研究思路J.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6(5):23-31. 黄家亮,邢朝国。 农民工法律意识的代际比较研究-以北京市建筑行业新生代农民工为例J. 中国青年研究,2012,06:53-56,39. 陈文琼。 社会分层视角下的法律援助地方立法改革-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为例J. 学术论坛,2010,33(10):93-96. 陈思逸,沈月红,梁俪琼等。 农村法制建设现状与改善-以农民法律意识调查研究为基础J. 法制与社会,2009,16:275-276. 李长健,涂晓菊,张锋。 我国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构建-宏观立法与微观运作的契合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6,48(4):31-36. 沈再新,龙少林。 农民工法律心态特征与社会工作干预策略-基于湖北省武汉市新生代少数民族农民工578个案例的分析J. 湖南社会科学,2013,06:112-11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