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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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3篇) 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一篇:一、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二、电视监控室禁止如下行为:1、会客;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3、使用接警、指挥通信设备拨打无关电话;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6、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包括电脑)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7、私自占用、挪用、外借监控室的设施、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办公(值班)用具、用品等;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9、吐

2、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做饭或吃饭等;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11、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12、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三、电视监控室应建立如下登记簿并及时登记:1、交接班登记簿;2、配备物资物品用具登记簿及交接清单;3、设防记录登记簿;4、各级各部门检查记录登记簿;5、故障排除登记簿;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二篇:一、监控室管理制度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

3、,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三、保密准则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

4、导批准不准泄露。学校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篇: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和接到报警应立即通知巡逻岗或离事故区域最近的保安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主管领导。二、爱护和管理好各项设备,早班接班后半小时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清洁擦拭,监控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维修,或通知相应的责任单位人员进行维修并向领导报告。三、接值班电话时必须规范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

5、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四、不得擅自脱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五、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私人电话、下棋、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不得在值班记录本乱写乱画。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七、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带零食进入室内,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八、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接警专线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时时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九、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前期颁布的各类制度、规定继续有效,但凡与本规定有抵触者,均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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