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生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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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粮仓镇望江村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谭忠阳副主任:谢云彪成员:谢罗仁 王开建 周春明 谢稳强 罗连桥 谢小阳 李海平 喻立冬 胡爱明刘福林 谢铁桥 王文科 张海波 李命关 周命军 周仁强 张向维 谭兴国王子华 罗正辉 谢云彪老粮仓镇望江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顾问:谢常组长:谭忠阳副组长:谢云彪成员:谢罗仁 王开建 周春明 谢稳强 罗连桥 谢小阳 李海平 喻立冬 胡爱明刘福林 谢铁桥 王文科 张海波 李命关 周命军 周仁强 张向维 谭兴国王子华 罗正辉 谢云彪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 负责本村食品安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

2、全办公室各类会议;二、 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推动农村食品流通网、网和监督网的“三网”建设;三、 借助监管网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有关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情况及群众对食品质量等方面的反映;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报送镇食安办;四、 负责对本辖区内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进行举报;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事件和案件的报告及协助调查工作;五、 按时参加镇食安办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种培训活动,负责对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的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工作;六、 大力宣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七、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

3、他工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 负责与镇食安办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及时收集反馈食品安全信息,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三、 参与全县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工作;四、 负责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五、 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六、 定期统计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数据,报送有关材料,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监管情况,分析安全形势;七、 负责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人员、信息员的组织和管理;八、 完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

4、作。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一、 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二、 会议主持:会议由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三、 与会人员: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四、 会议主题(一) 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前段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食物中毒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二) 分析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三) 研究、制定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四)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五、 会议要求(一)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有关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二) 会议召开前应认真做好

5、相关准备工作,如有需要讨论的议题,应做好书面资料准备;(三) 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报党委、人大、政府,会议记录年终整理归档保存。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度一、 每年组织1-2次村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于村部设立宣传主会场,组织人员进行宣传;二、 食品安全宣传可采用板报、广播、文艺等形式进行,学校、幼儿园可采取上大课的形式进行;三、 每年组织1-2次村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村级食品安全专干、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100%。四、 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食安专干职责一、 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站所对其辖区内的种养殖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食

6、堂进行日常监督;二、 负责了解和综合辖区内食品小企业,特别是“五一”食品企业(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小卤菜、小熟食店)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送镇食安办和有关职能部门;三、 负责辖区内村级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组织建设,负责收集食品安全材料、信息并及时报送镇食安办;四、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群众举报查处情况登记;五、 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和突发事故处置;六、 负责食安工作材料信息的上报下传和部门协调联络;七、 负责食安工作督查迎检考核准备;八、 完成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村级食安协管员、信息员职责一、 负责收集反馈村内食品安全信息,发现食品安全事故

7、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二、 负责了解当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发现无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劣食品、贩卖病死猪肉、使用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使用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等食品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三、 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四、 协助有关部门对食品违法企业、经营门店、餐饮店和当事人进行查处;五、 准确掌握农村集体聚餐的信息,进行登记备案,适时上门指导并及时通过微信平台上报;六、 组织协助农村厨师的培训教育;七、 协助相关部门及乡镇进行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八、 完成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食品安全手机报送制度一、 食品安全信息是指从食

8、品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等处获得的涉及食品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一) 企业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二)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产品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信息;(三) 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信局监督检查、鉴别、抽检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四) 消费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评价信息。二、 信息收集要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三、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食品信息的综合,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食品安全信息;四、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食品安全信息;五、 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应遵循依法、公正的原则,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收集人对

9、收集的信息承担相应责任;六、 信息收集上报实行审核制,由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七、 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收集、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后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 为及时掌握、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二、 凡在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三、 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管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协调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四、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五、 报告内容包括:(一) 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10、;(二) 患者的发病时间、人数、临床症状;(三) 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四) 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五)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六) 需职能部门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七) 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电话。六、 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七、 乡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电话:88980110、传真88980922)和市食安办(电话:87362315、传真:88980111)。八、 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发生在辖区内的下列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一) 患者达3人以上的事故,应于6小时内报市食安办;(二) 患者超过10人的事故,应于4小时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市食安办;(三) 患者超过30仁或者死亡1人的事故,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餐饮场所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食品安全事故,应于2小时内报市政府办公室、市食安办。九、 乡镇食品安全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十、 对食品安全事故瞒报、漏报、缓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按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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