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375-2021 月子中心基本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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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30CCS A 00 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B 14/T 23752021月子中心基本服务规范2021 - 12 - 28 发布 2022 - 02 - 28 实施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14/T 23752021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服务场所.16 设施设备.27 服务人员.28 服务流程.39 服务内容.310 服务评价.4IDB 14/T 23752021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山西省商务厅提出并

2、监督实施。本文件由山西省商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家政服务协会、山西华成阳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山西爱尚健康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晋佳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黎明天使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世杰、彭顺利、武永刚、李金泉、张失迷、赵宝荣、姜薇、陈华、吴涛、张莎。IIDB 14/T 23752021月子中心基本服务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月子中心的术语和定义、服务基本要求、服务场所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要求、服务内容要求和服务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月子中心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3、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月子中心为集中居住在固定场所的产妇、新生儿提供专业的生活照料和保健服务的月子机构。本文件将月子会所、母婴会所、母婴护理中心等统称为月子中心。4 基本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并取得经营许可相关证照。应具有固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设备。应制定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应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

4、话。应依法经营、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母婴合法权益。应建立母婴服务档案,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两年。5 服务场所环境5.1.1 室外环境应远离污染源、声环境符合GB 3096相关规定。5.1.2 室内环境1DB 14/T 237520215.1.2.1 服务场所应按功能不同划分为母婴居住区、保健区、厨房、洗涤房、接待区、办公区等区域,且各功能区应有明确标识。5.1.2.2 装修装饰应符合环保要求,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5.1.2.3 母婴居室每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 20 ,并设盥洗卫生间。5.1.2.4 母婴居室、保健室应光线充足、灯光照度柔和、室温保持在 25左右、湿

5、度保持在 55%-65%。5.1.2.5 与其他单位共用一栋建筑,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安全卫生5.2.1 安全5.2.1.1 应配置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设备,做好防火、安全用电工作。5.2.1.2 应重视食品安全,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做好膳食制作、送餐、存放等卫生消毒工作和饭菜留样备查工作。5.2.1.3 应对新生儿采取特别安全措施,如为新生儿佩戴标识、在其居室安装安全锁、新生儿身边不放置危险物品等。5.2.1.4 应按照 GB 19085 的要求做好传染性疾病预防工作。拒收患传染病产妇、新生儿入住。发现产妇、新生儿疑似传染病人或精神障碍者,应及时提醒就医。5.2.1.5 应在公共区域、特殊区域安

6、装视频监控设备。5.2.1.6 为有效应对安全突发事件,应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5.2.2 卫生5.2.2.1 应配备专职保洁员、配置保洁消毒设备、用具。5.2.2.2 应保持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室内空气流通、无异味。5.2.2.3 服务人员照料服务时应清洁或消毒双手,执行相关卫生消毒制度。5.2.2.4 应按要求做好母婴居室、保健室的清洁消毒工作。每周应清洗产妇床单、被套、枕巾等床上用品。新生儿衣服、包被、小毛巾等应随脏随换,至少每日更换一次。5.2.2.5 服务场所应禁止吸烟,并作出禁烟醒目标识。6 设施设备母婴居室应配置产妇床、婴儿床、床上用品、床头柜、衣柜、哺乳椅、夜灯、呼叫装置及

7、盥洗卫生间洁具、用具等。母婴保健室应配置满足保健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用品。厨房应配置膳食制作、送餐、存放等灶具、炊具、餐具、厨电等设备。应配置温度湿度调节设备。应有备用照明设备或光源。根据服务工作需要,应配置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经皮胆红素检测仪、婴儿体格测量用具、应急药箱、轮椅等生活常用医疗器具及配置与开展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用具、用品。各类设施、设备、器具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及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7 服务人员数量2DB 14/T 237520217.1.1 应根据经营服务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生活照料、保健服务、后勤、管理等服务人员。7.1.2 服务人员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有护士

8、工作经历或受过护理专业教育的人员,有至少一名兼职妇科医生和至少一名兼职儿科医生。任职要求7.2.1 应身份清楚,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7.2.2 应身体健康,能提供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且任职后每年体检一次。7.2.3 应了解和熟练掌握母婴生活照料或任职工作业务知识和技能,并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且任职后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业务培训学习。工作要求7.3.1 应履职尽责,遵守职业道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7.3.2 应统一着装、仪容仪表整洁、遵守服务礼仪、文明礼貌服务。7.3.3 应严格按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进行服务。7.3.4 应尊重产妇的生活习俗。8 服务流程入住前,应与产

9、妇或其家属签订入住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等。入住当日,应对产妇、新生儿进行身体检查,并了解孕期、分娩时母婴身体相关情况。入住后,应按服务合同约定为产妇、新生儿提供生活照料和保健服务。服务结束时,应对服务做出总结并对产妇康复和新生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9 服务内容产妇照料9.1.1 饮食料理应根据月子饮食要求、产妇身体状况及泌乳需要制定月子营养食谱,制作月子餐,并照护用餐。9.1.2 日常生活照料9.1.2.1 应对产妇生活起居进行指导。9.1.2.2 应协助产妇做好盥洗、沐浴等清洁卫生。9.1.2.3 应为产妇洗涤衣物。9.1.2.4 应为产妇营造安静、卫生、整洁的居室环境。9.1.3 保健服务9.1.3.1 应每日对产妇生理心理状态和身体恢复情况进行测评和评估,并作记录存档。9.1.3.2 应指导产妇做好恶露观测、会阴清洁护理,并遵医嘱做好剖宫产术后护理,会阴侧切口护理。9.1.3.3 应指导并协助产妇做好乳房护理,减轻乳房胀痛,促进乳汁分泌,防止乳腺感染。9.1.3.4 应指导产妇做好形体恢复操等康复保健活动,以促进产妇腹壁、盆底肌肉张力的恢复,防止乳房下垂、痔疮、腰骶痛、尿失禁、膀胱直肠膨出及子宫后倾或脱垂等。3DB 14/T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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