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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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总结 一年来,行政审批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县局的领导下,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认识,主动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做好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领会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与要求 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年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革,提出: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2、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年5月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印发了*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要求大力简化投资审批,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年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强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加快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 为了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延伸,*年10月17日*省工商行政管

3、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工作方案。 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落实 在商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中,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扎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力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简化市场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全面落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一)全面落实“先照后证”

4、改革 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前置改为后置申请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6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赣府厅发*67号文件精神,做到“前置事项清,后置事项明”。目前,按照法律规定及国务院的精神,仍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有3项。省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共计138项,经营者从事目录中事项的,我局直接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同时依法履行“双告知职责”,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登记审批事务,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秩序。 (二)大力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7号)和*省人民政府

5、转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9号)文件,严格执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了原有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等硬性规定,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对股东(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改革以来至今,共办理各类企业营业护照1963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08户,极大的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积极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换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6、领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目标要求,全面实施“五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 二是准确把握“宽进严管”的工作准则,进一步加强对敏感领域和行业的监管。 三是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窗口业务办理水平和社会知晓度,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四是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新的格式文本,印刷了新的表格,使用新的格式文本办理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同时,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发的内资登记材料规范,我们印发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登记等13种一次性告知单15000多份,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方

7、便了企业办理登记事务。 今年以来,共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110户,全面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12月日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式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工商户102户。 (四)宽进严管,落实“双随机一公示”,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张网”作为努力实现的目标,一方面,学习好借鉴好,学习省局和其他县(市)局好的经验做法,做好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另一方面明确目标任务,把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及今后对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新常态抓紧抓实。

8、全面推进企业年检制度到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的转变,结合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运行,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的同理,也对企业“理性投资、诚信经营”提出更高要求,“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现从重审批轻监管到轻审批重监管的职能转变,切实履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五)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监字*97号)精神,我局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共清理2341户企业,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同时按照*市人民

9、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抚府发【*】18号)文件精神,放宽了企业登记住所条件。 全面推进企业网上申报名称登记等工作,实现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极大的方便了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登记事务。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按照*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办法,认真做好企业简易注销政策及相关文件的宣传解释工作,扎实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畅通企业退出渠道,降低企业退出成本。 三、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做好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年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基础工作,

10、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企业自身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协同监管。10月6日召开全县企业信用警示系统联席工作会议,相关的2个协同监管部门承诺了信息互联共享、实行“一张网”协同监管,并签订了*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备忘录。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做好本局的业务系统企业信用数据归集工作。我局专门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将数据归集工作落实到各相关业务部门。目前本级系统归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数

11、据14条,归集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等荣誉信息11条,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信息由业务系统自动推送公示。 三是完善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了县企业信用监管警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 进一步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未按照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或者公示

12、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移进经营异常名录。建立“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内容总结(1)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总结 一年来,行政审批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在县局的领导下,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认识,主动简政放权,切实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做好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2)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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