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财产分配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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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配及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协议离婚时财产怎样分配,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呢?一、协议离婚时财产怎样分配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内容只要不违背法律的规定,不管双方怎么分割都可。无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进展分割。法律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也就是说,只要是夫妻间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都可以进展分割。属于第三人的财产不能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包括: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处下,对财产进展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

2、分割的份额获得应得财产。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获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展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展分割。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展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处时使用的分割方法。二、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在处理之前,应当作出如下理解:1、对“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范围不宜作狭义理解。虽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对双方具有实体法意义上的拘谨力,但其财产局部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效力,这也是法

3、律未赋予其强迫执行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凭此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原因。人民法院对此协议仍可以审查,不能将双方在协议中的约定绝对化,假如发现协议中有违法之处(如双方约定将别人财产或某淫秽物品为一方所有),法院仍可予以变更、撤销甚至追缴。现乙之诉讼标的虽有两项在协议中已作约定,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又就此财产发生争议的,此财产仍应视为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人民法院应按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进展审理。2、将“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定义为离婚协议中未作过处理的财产无法律根据。目前,相关的司法解释只规定“因对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依法受理”。除此,无其他更为详细的规定。理论中虽有人主张此财产定义为协议之外的财产,这只是一种认识问题,其实并无明确的法理根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所有财产的争议,仍然享有诉权。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子女抚养局部仅表达协议双方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此不予审查或仅作浮浅之形式审查,故该局部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应享有诉权,至于实体上能否胜诉那么另当别论。所以,即使是在协议中已有过约定的财产,后发生纠纷的,也应作为夫妻登记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由人民法院进展审理。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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