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塔吊安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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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垣大酒店工程 塔吊安拆施工方案襄垣大酒店工程塔吊安拆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北京城建三集团有限公司襄垣大酒店工程项目部2008年9月24日目 录第一章 编制依据3第二章 工程概况31、工程简介32、地理概况33、建筑概况44、结构概况4第三章 塔吊基础施工5第四章 塔吊安拆9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92、塔吊的安拆10第五章 塔吊使用及注意事项10第六章 塔吊安拆的组织机构12第一章 编制依据襄垣大酒店工程,塔吊安拆方案编制依据有:1、襄垣大酒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以及说明、施工组织设计;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3、现行施工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规程、条例等

2、;4、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等。根据以上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的塔吊安装、拆除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注意的事项,为了杜绝伤亡事故的产生,或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此而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第二章 工程概况1、工程简介工程名称:山西省襄垣大酒店工程建设单位:襄垣大酒店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上海中联.程泰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作设计单位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勘察单位: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质检单位:山西省襄垣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三建设集团有限总公司监理单位:山西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超标方式:公开超标工程性质:新建工程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2

3、、地理概况本工程项目襄垣大酒店工程位于山西省襄垣县城古韩路东街与府前路“十”字路口东北角,工程坐落地定位于漳河的西边,地势平坦,无地下障碍物,四周边无相邻大型建筑物。3、建筑概况本工程为襄垣五星级大酒店建设项目,属于襄垣县标志性建筑和2008年重点工程之一,分主楼、裙楼,地下车库工程,工程占地7677.4 ,总建筑面积4460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867.1,地下室建筑面积7734.3,地上主楼19层,裙楼4层,地上层结构高度77.10,基础形式:主楼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裙房为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首层东西最长处137.6,南北最宽处66.8,五层东西最

4、长处53.6m、最宽处21.8m,0.00m相当于绝对高程872.48, 室内外高差0.6,建筑高度85.7,分主楼和裙房,类属于甲类建筑。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破土动工日期为2008年8月1日(基槽挖土),接槽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10日,计划主体竣工日期为2009年9月10日,日历工期365天。4、结构概况本工程0.00相当于绝对高程872.48m,0.00以下地下室底板外墙均作全防水处理,底板、外墙均做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为S6。0.00以上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为:主楼部分1-3层墙柱混凝土强度C45,梁板混凝土强度C30;裙房部分1-4层墙柱混凝土强度C30,梁板混凝土强度C30

5、。主楼部分4-8层:墙柱混凝土C40,梁板混凝土C25;9-12层:墙柱混凝土C35,梁板混凝土C25;13-19层:墙柱混凝土C30,梁板混凝土C25;屋面:墙柱混凝土C25,梁板混凝土C35,预应力梁板混凝土均为C40,圈梁、构造柱为C20,本工程层高分别为地下室4.45m;首层5.4m;二、三层层高4.5m;五层至十八层层高均为4.2m;十九层层高为6.0m,二十层层高为3.35m ,结构高度为77.1m。本工程:地下室挡土墙墙厚350mm,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地下室200mm以粘土烧结砖填充。1-20首外墙除标注的外,其它未标注的外墙均为200厚,且居中布置,内墙除标注的外,其它未标注

6、的内墙均为200厚,且居中布置,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卫生间隔墙底部应做200高C15细石混凝土其上为实心砌砖墙。本工程防水等级为级。地下室工程为抗渗混凝土外做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卫生间及其它有水房间做聚氨脂防水涂膜两道。本工程屋面一部分为上人屋面,一部分为不上人屋面,防水等级,使用年限15年,主要防水材料一道4厚SBS改性沥青聚氯乙烯脂肪水卷材。外墙为干性花岗,铝板墙面和部分玻璃幕墙,室内装修有甲方另行委托室内设计公司进行二次装修设计。本工程外门窗采用铝合金门窗,配标准双层本色玻璃,空气厚度不小于12mm,所有户外门窗均带纱窗。内门为定制木板门,铝合金门窗抗风压性能为5级,气密性能为3

7、级,水密性能为分级5级,保湿性能为分级6级,隔声性能为分级2级。本工程主楼共设置5部电梯,三部客梯,载重量为1350Kg,二部消防电梯载重量为1000Kg,裙房为两部货梯载重量为1000Kg,电梯由电梯厂家负责安装,并提供结构施工时有主井道预埋件于机房留洞位置等设计详图,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及水电暖通风,消防设备等由专业单位配套安装。第三章 塔吊基础施工1、本工程项目主楼裙房施工拟采用三台塔吊,进行重直运输,使用山东华夏生产的塔吊,630臂长50米一台,40臂长48米的两台。基础土方开挖完后,与基底的三七灰土可以同时施工塔基基础,基础尺寸为500050001500MM。主楼用630塔吊一台,

8、塔吊基础中心距3/K轴2.5,距9轴4.5。拟与基础筏板一起现浇,考虑到塔吊受力和施工方便,塔吊基础上表面与主楼筏板上表面不在同一标高,为-4.7,塔基底标高为-6.2,不影响地下室地面施工-4.5。塔基底垫层与防水和防水板做法同。车库顶预留施工洞。裙楼两台40塔吊,塔吊基础中心距1/轴3.50,一台距2轴17,另一台塔吊距17轴17。拟与裙楼三七灰土同时施工,塔基底标高为-6.2。顶标高为-4.7。2、基础混凝土强度标号不低于C35,本工程采用C35混凝土;基础钢筋见附图。基础底标高为-6.2m。施工过程中,要确保塔基基础标高、预埋件位置准确,混凝土振捣密实,以便于安装和保证塔吊的运行安全。

9、要严格按照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要求。 3、塔吊基础的地基承载力必须达到厂家要求或规范要求,基础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的位置平面布置示意图,见下图:第四章 塔吊安拆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塔吊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安装。班组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让每个安装人员心中有数,做到规范作业,标准安装。要认真熟悉塔吊的技术规程、安装程序,以及安装质量标准等。1.1要认真检查塔吊的各部件的情况: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齿轮箱、液压油箱位是否符合标准;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是否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有无破损;塔吊基础的预埋件是否准确,是否与塔吊基底

10、相配套。1.2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1.3拆装前,必须按照出厂的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1.4对拆装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1.5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1.6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1.7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1.8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

11、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1.9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怀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等联系清楚后再进行。2、塔吊的安拆2.1拆装人员在进入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2.2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2.3采用高强螺栓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的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

12、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2.4安装起重时,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敏感有效。在无载的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充许偏差为千分之四,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后,方可交付使用。2.5在拆装作业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2.6塔吊距离要保持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米。2.

13、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2.8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安装结束应进行试运转及检查调整各部的紧固及间隙情况,以确保安装后的正常运行。第五章 塔吊使用及注意事项1、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塔基础进行全部检查,防止沉降不均,造成安全事故。2、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3、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

14、正常驻,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后方可作业。4、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2)各安全装置和各批示仪表齐全完好(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6)供电电缆无破损5、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变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6、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

15、向,突然变速或制动。7、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头。8、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9、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10、直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米以上。11、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当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物缓慢下降到安全地带。12、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13、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14、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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