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顶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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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顶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顶板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技术政策及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搞好顶板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以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搞好顶板管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煤业有限公司。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制度第四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成立公司顶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生产副矿长)成员: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具体的顶板管理日常工作。第五条健全顶板管理工作

2、的责任制1、总经理(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副矿长)、关于顶板管理工作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2、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推广和采用顶板管理新技术,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计划和资金计划,参与重大顶板事故的抢救和处理。3、分管生产的公司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和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顶板管理措施。4、区队长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直接实施责任。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区队顶板管理措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顶

3、板管理规定和要求,顶板有变化要采取果断措施并亲自到现场处理。5、安全监察部门对所在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监督和检查责任。6、生产技术部负责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指导(包括规程编制、现场)和执行情况,并有专人负责。(1)、建立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实行日常事故分析制度。掌握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和掘进工作面巷道贯通的实施情况。(2)、定期检查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分析支护质量、支护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从技术和设备上提出改进措施。(3)、推广顶板管理新技术、支护新工艺、新材料。(4)、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5)、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

4、,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7、生产技术部加强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地质构造和顶板岩性,及时进行地质预报,并且要把好设计关,采面和巷道布置要有利于顶板管理。8、供应部把好支护材料的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下井使用。第六条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工作制度1、对顶板管理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年12月上旬采掘区队将顶板管理状况和下年度顶板管理安排书面上报生产技术部。2、公司每半年、采掘区队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顶板管理,公司顶板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顶板例会,总结顶板管理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每年编制年度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资金计划,安技措资金和安全成本

5、要有一定的比例用于顶板管理。属于顶板管理和矿压仪表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可编报技术进步开发资金计划,经公司审批后可由技术进步开发资金列支。4、建立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制度。每个工作面结束后都要编制顶板管理和矿压观测总结,掘进巷道观测也必须进行总结,并报生产技术部。第三章采煤第七条在设计工作面前,必须提供可靠的地质说明书,地质条件不明的要进行补勘工作。回采工作面在设计布置时,应尽量避开断层,难以避开的断层或其他构造影响采煤时,必须考虑改造方案。有复合顶或较厚伪顶的炮采工作面长度以不大于100m为宜。第八条每个采煤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作业和沿用、套用老规程。作业规程要

6、严格会审和审批制度,审批后的作业规程要严格按规定贯彻学习、考试签字。遇情况变化时,要及时写出补充措施,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和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说明书。顶板管理说明书中对于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坚硬或复合顶板、过老巷或构造变化带、回柱放顶、工作面收尾等情况进行说明并制定专门的顶板管理措施。第九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沿底送巷,不准留底煤。有复合顶的工作面两顺槽巷道和切眼,严禁破顶施工。煤层厚度大于3.0m时,为提高支护刚度和回收率,可以适当加大采高。但要加强支架管理,实行微差*、全承载支护、循环注液、密集切顶、制定防倒柱、防片帮措施,强化监测,保证质量。第十条支架不咬架,不挤架、

7、不斜架,架间隙不得超过200mm。架间落差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第十一条综采面支架梁端至煤壁端面距不大于340mm,支架梁冒高不大于300mm;支架垂直顶底板,与顶、底板接触严密;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炮采面支架梁端至煤壁端面距不大于300mm,支架梁冒高不大于200mm;支架垂直顶底板,与顶、底板接触严密;顶梁与顶板平行。第十二条采煤机割煤上滚筒煤平直,顶板平整度偏差不得超过100mm。支架要成排成一条直线,偏差不得超过50mm,架中心间距不得超过100mm。第十三条炮采工作面顶梁铰接不小于90%。工作面柱距、排距符合要求,直线偏差不超过100mm,柱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第十四条沿

8、空送巷,巷道设计与施工应避开集中压力区,施工时间必须在工作面停采顶板动压稳定之后,沿空送巷必须采用特殊支护和专门措施。第十五条工作面安装前,工作面必须形成正式的生产系统,包括运输系统、运料系统、通风系统、防排水系统等。第十六条工作面安装前必须经过验收,工作面两条顺槽及切眼断面和支护必须达到安装要求。第十七条工作面安装前,必须针对工作面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装措施。第十八条工作面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安装措施进行施工。炮采工作面安装,工作面柱梁必须编号,不许缺梁少柱。顺槽安装原则上不许破坏原支护,对确需扩帮拉底的工程,必须先加固,再施工,并且要重新支护。第十九条工作面安装好后,要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

9、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第二十条工作面生产前,必须制定专项初采安全措施,矿上应成立初次放顶领导机构,坚持领导跟班制度。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对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支护管理和加强支护的特殊支护措施等内容,必须做出具体规定。第二十一条初采前,必须检查工作面支护情况,加强护顶支护,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初力不能低于30.0MPa,小于初撑力80%的支架视为空载支架。上、下安全出口采用直径不小100mm的单体,初撑力达到11.4MPa,小于初撑力的80%视为空载。第二十二条工作面初采期间,当工作面采高大于2.8m或有复合顶时,工作面必须采用“三、四”排管理。

10、煤层或伪顶较厚时,初采中应适当降低采高,以提高支架稳定性。工作面初次来压前,要有加强支护措施,支架必须完好,切顶支柱齐全,有力,趟趟打好戗棚戗柱。工作面初次来压前后,要有专人观测顶板压力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支架维修、加固措施。第二十三条工作面初采期间的最大悬顶面积必须根据工作面顶板性质、采煤高度等情况在工作面初采措施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或局部地段顶板冒落较差,出现大面积悬顶时,要提前打好挑顶眼,进行强制放顶。第二十四条工作面初采领导小组必须现场跟班,监督指导区队严格按照措施执行。工作面直接顶全部跨落后,工作面进入正常生产时,初采领导小组才准撤离。第二十五条工作面生产期间,要加强对工作面上、下安全

11、出口、煤壁、机道、炮道、放顶线等部位及复合顶下采煤的观测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生产。第二十六条工作面生产时要严格执行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验收办法,落实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及敲帮问顶制度;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等级必须纳入生产承包合同,质量检查验收员不得与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实行经济挂钩;定期分析支护质量存在问题,制定改进的具体措施。第二十七条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对每次拉炮长度、移溜长度、放炮后及移溜时的临时支护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采煤队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严禁工作面放通炮和整体移溜;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

12、柱;移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即工作面支护必须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第二十八条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上、下出口要加强特殊支架支护,综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不能低于1.8米,宽度不低于0.8米。炮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能低于1.6米,宽度不低于0.7米。安全出口20米范围内支架完好,超前加强支护。上、下安全出口超前支护与综采液压支架平行,不得超过支架立柱。靠煤壁要根据需要支设贴帮柱或临时支柱;严格执行开工前和工作中的敲帮问顶制度。第二十九条工作面浮煤和伞檐要及时清理和处理,工作面不得随意丢顶煤和底煤。第三十条工作面支护方式和控顶距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13、不能随意增大或缩小,放顶线要严格执行放顶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单体液压支柱定期升井检修和区队验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检修和验收标准,对达不到性能标准的支柱井下严禁使用。第三十二条工作面煤厚突然变化,超过支柱最大、最小使用高度时,应及时更换相应规格支柱。第三十三条单体液压支柱所用乳化液浓度、泵站压力等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第三十四条除顶板较完整的工作面外,工作面必须使用双抗塑料网护顶挡矸。第三十五条工作面支柱确需穿柱鞋时,柱鞋的规格、尺寸、材质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和说明。第三十六条工作面生产必须使用微差松动预裂*技术进行*,严禁放大炮,努力提高块煤率和减少放炮对顶板的影响。炮眼角度、装药量

14、、起爆顺序等要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工作面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护顶,顶板破碎时采用手镐掏梁窝,提前挂梁的方式生产,严防冒顶事故发生。第三十八条矿要建立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和顶板事故(包括非伤亡事故)档案,严格实行日常的事故分析制度。生产技术部要建立采煤工作面动态图(例如地质变化状况、初次放顶和周期来压状况、悬顶情况、顶板变化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的变化情况等),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第三十九条加强采煤工作面矿压观测工作。成立矿压观测组,要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及观测工,建立健全观测组织和队伍,安排矿压观测资金、配备相应仪器仪表。各矿的矿压观测成果要及时上报公司有关业务部门,观测资

15、料要存档保管。公司要通过矿压观测,结合本矿区实际情况,对开采的主采煤层进行顶板分类,制定相应的顶板管理措施。第四十条工作面结束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矿上应成立工作面撤除领导机构,坚持领导干部跟班制度。第四十一条工作面回撤时,必须首先加固和清理好退路,而后替棚、回棚,即先替后回。在回撤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和支架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工作。第四十二条区队回撤完毕后,要做好移交工作。第四章掘进第四十三条掘进巷道地质说明书必须提供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地质构造及其平、剖面图。第四十四条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支护形式及其参数、所用材料

16、及其规格、临时支护形式、永久支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第四十五条喷射砼支护的巷道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对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规格性能及混合料配比、外加剂掺量作出规定。第四十六条必须在锚杆支护回采巷道中开展锚固区内外顶板离层值监测,确保巷道在整个服务期间安全使用。第四十七条对于复合顶板回采巷道,必须沿底掘进、严禁破复合顶掘进;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制定使复合顶板保持完整的措施,为回采工作面安全生产创造条件。第四十八条巷道支护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回采巷道支护设计1、回采巷道应根据巷道顶板岩性及岩层组合的实际,进行支护设计。2、回采巷道支护形式应以锚杆支护或锚杆、锚索组合支护形式为主;当围岩条件差时,可采用锚杆与其它支护形式的联合支护或架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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