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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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宅改”),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强基础、严规范、分类推、建体系、促改革”的工作思路,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稳慎推进,夯实工作基础,理顺管理职责,加强制度

2、建设,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二)基本原则1 ,坚持稳慎推进,“三权分置”。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先立后破、慎之又慎、实之又实,切忌急躁冒进。2 .坚持党建引领,农民主体。加强党的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人民至上,尊重农民意愿,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农民集体自主协商作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3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聚焦农村宅基地制度机制的主要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坚持制度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因地

3、制宜不搞“一刀切”,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综合利用相关要素,分类探索多种方法路径,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4,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强化村庄规划先行,以规划引导村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宅改”一村,整治一村,美化一村。坚持“宅改”与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集成推进,提高改革系统性和有效性。(三)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全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机制、管理机构队伍、综合执法体系基本健全,宅基地规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农村宅基地制度更加健全、权益更有保障、利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按照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要求,基本摸清宅基地底数

4、、按需编制村庄规划、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取得阶段性成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基本健全。二、重点工作围绕“一户一宅、户有所居”,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坚持村级初审、乡级审批、县级监管的原则。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多审合一”要求,理顺审批职责。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联审联办制度,制定完善具体实施办法和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审批台账报送制度,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林业部门备案。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报批县级人民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占用林地的,办理长期使用林地手

5、续。(二)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集体宅基地管理情况的监督机制。整合资源,加快构建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明确承担宅基地管理职责的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赋予村级协管责任,依托村级网格员组建村级宅基地协管员队伍。强化镇综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手段,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相关执法职责。加强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全程监管,制定完善农房建设施工标准和安全规范。加强农房质量和风貌管控,鼓励在农房建设中优先采用通用图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新建、改扩建农房带图审批监管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通过建立审批报备、核查等制度,强化镇政府对各村宅基地管理的监督。注重数字赋能,推动宅基地数字化审核审批监管。(

6、三)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建立完善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在充分共享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技术规程,运用遥感、航测等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包含宅基地权属、审批、使用、流转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积极探索智慧“宅改”平台建设。(四)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在农民积极参与前提下,按需有序保质保量做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先完成“宅改”试点村村庄规划,力争三年时间完成应编类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探

7、索建立规划“留白”机制,指导和监督农民严格按规划开展农房建设。健全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规划和计划指标保障机制,保障农民建房用地需求。提升村庄村容村貌,加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特色民居和不可移动历史文物保护的力度,保留乡村景观风貌。涉及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文物的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参与。(五)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历史上形成的“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占用宅基地等历史遗留问题,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时期、不同情形,采用不同方法,研究制定妥当

8、的处置办法,细化相应的化解措施,结合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六)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房地一体日常登记。在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库。推行乡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一窗综合受理”,让农民办理日常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更加便捷。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成果实时更新。强化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在农村管理中的应用。切实保障妇女及其他成员的共有权利。对在确权登记中发生矛盾或提出异议,应按有关确权的程序进行化解或明晰。三、实施步骤(-)准备部署阶段(2022年5月一6月)。结合实际编制完成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成立宏村镇农村宅基

9、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通过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先进改革模式,了解使用的改革措施,掌握有效的工作方法。组织对镇、村、组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I,建立“宅改明白人”工作队伍,熟悉农村宅基地管理法规政策,准确掌握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精心组织、正确指导、担当作为、破解难题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稳慎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提供人才保障。抓好宣传动员,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召开村组会、党员会议及村民小组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干部群众意见

10、,并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正确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宅改”。(二)先行先试阶段(2022年7月一12月)。在夯实调查摸底、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历史遗留问题查清分类、确权登记颁证等“四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明确宅基地执法巡查机构及村级协管工作,强化执法手段,依法有序推进。坚持党建引领,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民主调解促“宅改”的积极作用。因地制宜制定“宅改”工作流程(操作指南)、相关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适时选择1-2个行政村开展试点,及时提炼试点经验

11、成果,在年底形成年度总结报告。(三)压茬推进阶段(2023年1月一2024年7月)。持续推进“宅改”四项基础工作“四化”,即宅基地调查摸底和数据更新系统化、村庄规划编制可视化、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分类化、确权登记颁证凭证化。以村为单位,分批次稳步推进,边推开边完善、边巩固边提升,逐步固化规范管理制度性成果。把“宅改”全面持续引向深入,促进改革措施相继落地,做到规范管理基本到位、宅基地使用和农民建房审批监管基本到位。(四)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7月一2024年9月)。各批次“宅改”任务基本完成后,按照实施方案所定“宅改”目标,于2023年7-12月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是查漏补缺、整

12、改完善、巩固提升,固化改革成果。(五)考核评估阶段(2024年10月一2024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考核评估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每年要形成年中、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底前要形成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四、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宏村镇农村宅基地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立对应领导小组机构。建立乡、村书记共抓“宅改”的工作机制,形成“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对照重点任务,将责任分工细化到村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镇宅基地审批、监管和执法全过程服务管理清单。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引导党员群众

13、积极支持、参与“宅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公安等部门协同、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强资金统筹,筹措专项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支持保障“宅改”工作推进,将宅改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宣传培训、资料印制、数据处理、检查验收、劳务补助等费用,确保改革顺利完成。优化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源和农村土地资产有机衔接,发挥金融服务效能,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为“宅改”提供金融支持。加强政策集成,坚持把“宅改”与乡村治理、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庄环境整治、异地搬迁和巩固

14、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结合起来,集成涉农政策资源系统推进,扩大农村“宅改”的社会效应。(三)强化舆情管控。加强改革风险防控,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强化线上线下舆情监测管控,增强对潜在风险点的预测能力。加强正确舆论引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保持渠道畅通,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引导好、反映好农民合理诉求。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的矛盾风险排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强化培训宣传。积极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宅基地改革政策及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参与宅改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用好乡村“

15、大喇叭”,广泛深入宣传宅基地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成效等,努力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宅基地改革的良好氛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秀美乡村建设,通过引导农户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给农民以美好生活的远景,激发农民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和参与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农民对宅基地改革的社会认知度。(五)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工作调度、督查、评估、通报、约谈、考核、奖惩。加强情况调度,通过编发简报、报送信息等方式,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加强督查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帮助各村抓好落实。加强政策咨询,引入专家智库,发挥专家的政策咨询和指导工作。加强监督考核,把“宅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年度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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