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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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标准孟宁提要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由于我国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形式的特殊性,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亟待标准。本文在对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源及控股股东行为形式进展阐述的根底上,通过分析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结合我国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假设干措施。关联方交易的特征及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源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管是否收取价款。关联方交易是一种独特的交易形式,具有两面性的特征,详细表如今: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与遵循市场竞争原那么的独立交易相比拟,关联

2、方之间进展交易的信息本钱、监视本钱和管理本钱要少,交易本钱可得到节约,故关联方交易可作为公司集团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根本手段;从法律角度看,关联方交易的双方尽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实上却不平等,关联人在利己动机的诱导下,往往滥用对公司的控制权,使关联方交易违犯了等价有偿的商业条款,导致不公平、不公正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进而损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关联方交易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进展的关联交易更有其深入的根源。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因经济体制改革而设立,因国企改革而得到开展。它的设计和组建并不是按照欧美国家那样完全以市场化的方式进展,而

3、是带有明显的方案经济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资是企业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这就导致原有企业单纯为了上市融资而实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不彻底,仅仅停留在外表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产生。这详细表如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上市公司股权构造不合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均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过大,使得国有资产大量沉淀。同时,国有股股权行使的固化,使得国有产权配置难以变动,违犯了“同股同权的原那么。而股权行使的主要途径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内部,参与运作;二是在股票市场中出售股票,用脚投票,从外部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运转

4、。对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来说,国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他们获取与社会公众股股东一样的收益时机。因此,这些控股股东行使股权的途径主要集中到对上市公司事务的介入和干预上来,并通过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获取收益。第二,上市公司的治理构造很不完善,股东大会实际操纵在大股东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在公司的决策和实际运作中表达。董事会由大股东和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较为严重,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独立董事数量很少,难以对董事会进展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权为自身谋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业经营行为更多地呈现非市场化。第三,在这种不彻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

5、司,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真正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实体。由于在改组上市过程中大量采用了“剥离和“分立的形式,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存在着较大的经济依赖性,他们之间进展的关联方交易是难以防止的。以济南轻骑为例,它是由轻骑集团的三个产品消费车间改组上市的,自1993年底改制上市后直到2000年的7年里,上市公司都没有尝试建立独立的材料供给与产品销售网络,而一直依赖集团公司,并且没有独立的研发才能,本质上仍然是一个摩托车和发动机消费车间。加之在“一股独大的股权构造和不合理的公司治理构造的作用下,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完全控制在控股股东手中,也丧失了公司的独立人格。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由于

6、我国股票市场中股权融资制度、融资机制、融资程序的错位而导致的上市公司制度改造和机制转换的不彻底,是引发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产生的根源。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特征和形式分析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体。截至1999年年底,含有国有股成分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占42%以上,占相对控股地位的达27%以上,两者合计接近70%。国有控股股东较之一般股东在行为特征上的特殊性,详细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1)在行为目的方面,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目的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两个属性。所谓公共性是指国有股份直接或间接由政府部门持有,并处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收理下,企业行为

7、类似于政府行为,即具有公共部门的特性。企业性是指国有股份与一般股份一样,也存在追求盈利的目的。(2)在身份定位方面,国有股腔股股东具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重人格。在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控股股东作为国有股份的直接持有人,对受权的政府来说是代理人,但对控股的企业来说那么是委托人,委托控股企业的管理层管理公司的消费经营活动。概括起来,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性质一方面与国有股股东股份经济的性质相关,另一方面也具有很强的行政机构特征,比拟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根据大鹏证券的裴武威对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形式的研究,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形式具有以下特点:(1)国有股股东对其控股公司的监控才能较弱,鼓励力度

8、缺乏,导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代理本钱增加而盈利才能降低;(2)国有控股股东倾向于通过行政方式直接干预上市公司。除了利用股份的优势地位对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进展干预外,往往从非经济角度干预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导致重组活动的低效率;(3)国有控股股东具有融资偏好。由于股权融资的范围非常广泛,且无须还本付息,故国有控股股东很关注上市公司的融资资格和才能,并充分利用以增加在本地经济开展中的资金投入,实现经济扩张和就业程度进步的政府公共性目的;(4)国有控股股东具有就业偏好。国有控股股东对稳定被控股企业就业程度的重视程度常常高于对企业利润和效益的追求。综上所述,国有控股股东在行为形式上的特殊性导致了其利益构

9、成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偏向。因此,在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条件下,控股股东有可能利用在上市公司的主导地位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而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是控股股东在谋求自身利益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主要手段?/P我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关联方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在详细操作时具有隐蔽性强、调节方便的特点,因此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常常与国有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报表操纵和资产转移亲密相关。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操纵上市公司大体上有两种类型:一是粉饰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二是利用控股地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一控股

10、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粉饰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由于改制的不彻底,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络,为了帮助上市公司获取融资资格或摘掉“ST、“PT的帽子,控股股东常常通过与上市公司进展一系列交易来到达为后者“输血的目的。不公平关联方交易的手段主要有:1.利用关联方间的商品购销和劳务提供活动来美化财务报表。例如,美尔雅通过与控股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协议,可以从每套西服的销售中获得毛利达千元以上,而在同期与日本三泰衣料株式会社的销售协议中,每套西服只得到800日元的加工费(折合RB53.23元),相比之下,这笔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明显地违犯了市场原那么,导致了美尔雅收入和利润的虚增。2.采取

11、资产托管经营的手段来操纵利润。由于法规制度尚未对资产托管经营形成有效的标准,导致一些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进展的托管经营有很大的随意性,成为调节利润的一种手段。例如猴王集团为了猴王股份可以配股、发B股,每年向猴王股份支付2000万元房屋租金,而事实上该幢房子的市价只为3000万元,并且产权所有者是猴王集团。3.通过股权转让、资产置换等重组方式来美化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计政策的选择本质上是企业管理当局与会计准那么制定者互相博弈的过程。我国1999年公布的?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那么?(简称旧准那么)中规定了在非货币交易中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及以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非货币性交易的收益,这

12、就为上市公司进展利润操纵提供了政策选择的空间,导致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展大规模资产置换和岁末突击重组情况的发生。在对旧准那么进展修订后,新准那么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入账的根底,同时规定只对发生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确定收益,并且收益的大小不会超过补价金额,从而大大压缩了上市公司包装利润的空间。尽管新准那么对减少上市公司利用“数字游戏来粉饰经营业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并不能最大程度地防止资产重组中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的发生。例如,由于我国缺少对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程序和方法的统一规定,股权转让过程中定价方式的合理性和真实性令人置疑。此外,对于一些ST、PT类上市公司,新准那么的施行并不能阻止其

13、通过报表性重组使财务状况“旧貌换新颜。(二)控股股东利用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侵占上市公司的资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律实体,股东履行出资责任的同时意味着放弃了按照个人意愿对其财产进展处分的权利,并将财产经营权转让给公司,而仅以其投资额承当有限责任。但目前在我国,公司独立人格并未真正成为现实,同时由于我国国有控股股东行为形式具有特殊性,导致一些控股股东并未真正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财产经营权转让给公司,而是通过各种手段直接支配公司的经济资源,或者干预公司的独立经营活动,使其为自身利益效劳,从而严重进犯了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控股股东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进展的不公平的关联方交易,

14、控制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手法,大体上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1.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国有控股股东一方面具有融资偏好,另一方面,其行为目的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双重属性。因此,上市公司常常成为控股股东间接从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工具。2.将上市公司作为“垃圾箱,损害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率。我国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非常频繁,并且许多上市公司是控股股东的大债权人。在还款方式的选择上,控股股东多以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宾馆酒店、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来归还债务,但在理论中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用于抵债的实物现金资产质量欠佳;第二,以无形资产抵债易导致企

15、业巨额现金的流失;第三,对用来抵偿欠款的资产的信息披露透明度不高,使投资者难以对这些资产的优劣做全面分析。3.将上市公司作为“避风港,将风险转嫁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普遍现象。由于我国企业对外担保的程序化、标准性较差,担保行为本身隐含着较大的风险。一些控股股东利用上市公司的资信这种无形资产为自身提供巨额贷款担保,从而使上市公司独立地无条件地承当了相关的财务风险。ST猴王破产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000年7月份以后,由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担保行为做了限制,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更多地表现为上市公司之间的互保行为。由于上市公司消费经营活动的非独立性,担保行为的最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控股股东手中。因此,在控股股东的错误决策操纵下进展的对外担保有可能导致企业商业信誉的丧失和大量现金的流出。标准我国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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