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4985933 上传时间:2023-02-15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9篇)(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甲方:乙方: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珠海市电信分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第一条适用范围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电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第二条双方责任与权利一、甲方责任与权利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

2、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

3、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

4、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协议的期限与终止本协议有效期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四条其他约定一、本协议的附

5、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代表:_(签字) 代表:_(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组塔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样本(二)甲方:乙方:丙方:燃气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

6、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厦门市区路的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

7、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8、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第五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一)安全保护范围: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二)安全控制范围: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9、;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第六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

10、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

11、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

12、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米。(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

13、复施工。第十三条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

14、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甲方:_(签章) 乙方:_(签章)法定代表人:_ 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 委托代理人:_地址:_ 地址:_工程项目联系人:_ 工程项目联系人: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丙方:燃气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