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村级收益分配方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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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村级收益分配方案8篇村级收益分配方案8篇村级收益分配方案最新资料欢迎阅读资金收益分配方案*村民委员会经济收益分配方案胡沟村民委员会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村级收益分配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篇一:村级收益分配方案最新资料欢迎阅读资金收益分配方案*村民委员会经济收益分配方案胡沟村民委员会关于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胡沟村的实际情况,现制定胡沟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分配方案如下:第一条分配原则胡沟村民委员会对

2、本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原则是具有胡沟村农业户口的成员(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的分配权。第二条村集体经济收入使用范围1、用于脱贫攻坚中的统酬资金,鼓励和激发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积极参与到村里公益劳动中去。2、用于改善村容村貌,美化提升人居环境,新建、维修、养护公共设施。3、用于奖励文明户和户卫生评比中,家庭卫生、个人卫生整洁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4、用于救助突发大病、重病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及村民。5、每年如除留足村备用金还有节余,按本村实有农户数平均分配。1最新资料欢迎阅读第三条本村农户的界定范围

3、1、本村农业户口的农户及其家庭成员可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2、分地之前曾经系本村农业户口或曾经分过土地现已不是本村农业户口(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不享受分红。本户以家庭为单位(限20xx年12月31日前组成的家庭)可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人份额的收益分配。3、因缔结婚姻将户口迁入本村、在本村定居的人员(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与其成立婚姻关系的一方在本村享受的收益分配份额享受同等份额收益分配;有女无儿的家庭只限一个女儿招婿,该女婿及其子女享受同等待遇;4、在本年度离婚后又再婚的,本年度只能有一个配偶享受该家

4、庭可以享受的收益分配额。5、本年度(20xx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需同时提供下列证件原件(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准生证、医学出生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根据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红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6、在20xx年度中去世的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根据生前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红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仅限去世当年享受)。7、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参军服兵役期间(军官除外)以2最新资料欢迎阅读及退伍后本人及家庭成员户籍回本村的(不包括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配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8、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学生,因上中专以上学将户口

5、迁出,在校读书尚未毕业期间(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当年毕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毕业后户籍迁回原籍(公务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外)的,根据本人所在家庭在本村享受的分配额享受同等分配权益。9、在本村没有分过承包土地、现为非农业户口的人,不能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10、夫妻双方均有正式工作或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本人及其子女不能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收益分配。11、因缔结婚姻将户口迁入本村,离婚后未将户口迁出且已经不在本村定居的人员,不再享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12、具有本村农业户口的人员,因工作、结婚、出国等原因将户口迁出的,本人不再享受胡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权。

6、第四条其余自20XX年元月1日起,加入成为胡沟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需要履行相关的加入、审批程序,任何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审议通过,不得仅以户籍迁入为由主张胡沟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3篇二:村级收益分配方案第一条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依据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方法?国开办发202361号和陕西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陕脱贫办发202322号)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细那么。第二条政府出资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联村光伏扶贫电站适用本细那么。企业

7、或个人建设的分布式户用电站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不适用本细那么。第三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是指在具备光照、资金、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且纳入国家光伏扶贫方案的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单体规模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少数建设单村电站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可以联建方式建设联村扶贫电站。第四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2023年存量工程逐步申请纳入补贴目录。纳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四部门光伏扶贫工程补贴目录的,享受光伏发电财政补贴。第五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日常运维管理由县扶贫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当,加强村级光伏

8、电站的日常维护和技术维护,确保村级光伏电站正常运营。第六条县扶贫局旬阳县光伏扶贫效劳对政府性投资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并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国网旬阳分公司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燃煤标杆电价对应收入按季度结转到县扶贫局旬阳县光伏扶贫效劳的专户,并由县扶贫局旬阳县光伏扶贫效劳划拨至建档立卡贫困村。纳入补贴目录的工程,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上级补助资金到位7日内拨付到所属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第七条县扶贫局旬阳县光伏扶贫效劳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电站运维管理、统一电费收入结算、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实施收益分配、统一办理税务事项

9、。第八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联村扶贫电站资产按比例确权至各村集体,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工作站要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按照每个电站关联的贫困村及贫困户数量,将电站资产确权至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集体清产核资的规定,进行确权登记。第九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用于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优先扶持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发电收益分配应表达“按劳分配、奖励鼓励、助力脱贫的原那么,不得搞平均分配。公益岗位主要指村集体聘请的负责光伏电站拔草除尘日常维护、环卫、护水、护路、护林等非盈利性、辅助性管理和效劳人员;小型

10、公益事业主要指村内小型水利、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上级工程投资之外、村民直接受益的公益性事业;奖励补助主要指村内产业开展、环境整治、文明创立、移风易俗等鼓励群众自力更生、向善向好的鼓励措施。第十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按照“村申请、镇审核、县备案的程序进行管理。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方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镇政府审核并报县扶贫局备案,使用方案县级备案后,县扶贫局通知旬阳县光伏扶贫效劳组织实施。收益分配使用方案要在村内向村民进行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方案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第十一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

11、,主要包括7%的运维基金、村集体经济积累和村内群众收益分配。发电收益原那么上提取7%运维基金,用于维护光伏组件、主要产品质量维修;70%用于贫困户收益分配,其中20%用于公益岗扶贫、剩余50%分3个档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用于贫困户奖励帮扶;剩余局部收入划入村集体经济积累,壮大集体经济,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各镇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村集体经济提留比例,优先扶持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但不可简单平均分配。村委会要合理拟定年度发电收益分配方案。第十二条县扶贫局负责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信息监测及填报,国网旬阳分公司和旬阳县光伏扶贫效劳要按年度向县扶贫局报送发电量、补贴资金发放以及发电收

12、入等信息,村级光伏电站所在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年度上报贫困村实施收益分配的相关信息。相关镇村和单位要通过光伏扶贫电站“边缘计算采集终端适时监测电站运行情况,县扶贫局主要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陕西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系统和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建设、运营、维护、电费收入结算、补贴资金拨付和收益分配等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处置。第十三条县扶贫局应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县审计局将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情况纳入审计范围,定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原那么上每年开展一次审计。县扶贫局对光伏扶贫电站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

13、推广宣传。第十四条本细那么由县扶贫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那么施行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那么不符的,均以本细那么为准。篇三:村级收益分配方案折家梁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功能,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分配原则第二条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形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得越好、效益越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就越多、服务群众和发展公益事业就越好的良好局面。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可

14、用于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扩大再生产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支出。第三条科学合理合法原则。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第四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收益分配实行阳光操作,严格依照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搞变通,更不得违规分配、举债分配,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切实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确保收益分配公平合理、公正严明、公开监督,经得起检验和审计。第五条激励促进发展原则。把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与奖励村干部挂钩,可以极大地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引导

15、村干部积极主动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集体收益,保证集体经济良性运行和发展态势,努力形成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机制。第三章操作程序第六条财务清理。收益分配前,由乡镇财务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益情况进行清理,确定可进行收益分配的项目及金额。不属于收益分配范围的资金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收益资金,一律不得进行分配。严格监督管理,不允许搞“账外账”,不允许未经分配违规支出集体经济收入。第七条确定方案。符合收益分配条件的资金,由村党支部提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科学确定收益分配额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确定。第八条公开公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需向全体村民公示后方可执行,保证收益分配额度确定、审批结果、资金使用、操作步骤等各个环节在公开公正、阳光透明条件下进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第九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资金。可分配收益资金优先用于扩大再生产,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优先列支,保证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补充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注重把可分配收益资金向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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