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品铺子门店薪资新增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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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良品铺子门店薪资新增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流程管理规范1.0背景1.1基于目前公司飞速发展,为促进公司整体销售达成,各中心拟定各项针对门店人员的激励方案, 涉及门店薪资新增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流程需规范的现状,特编制此文件。1.2 此文件编制为后期各中心拟定针对门店人员的激励方案,涉及门店薪资新增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流程提供规范指引,保证激励方案与门店薪资的联动性。2.0名词释义和适用范围2.1名词释义2.1.1 薪资新增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指在目前门店薪资各项支付方式现有的情况下,因某个激励方案新增的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2.2适用范围总部及分公司各职能中心3.0职责、权限和分工3.1总部及分公司各职

2、能中心:拟定针对门店人员的相关激励方案,并按照此流程执行门店薪资新增 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3.2 门店事业部门店服务中心:3.2.1审核方案业务可行性,并给出方案中涉及销售是否核算提成及其提成规则细则3.2.2与财务中心和组织管理部对支付规则达成一致,明确新增业务涉及销售是否核算提成及其提成规则3.3 信息技术中心:3.3.1判断该新增业务在信息系统里可实现性3.3.2针对新增业务方案,匹配薪资报表的支付方式,开发核对报表,及外部平台核对报表。3.4 财务中心:明确财务对账规则3.5 门店事业部零售学院:3.5.1确认新增业务的财务规则是否与薪资报表规则匹配3.5.2对信息匹配的薪资支付方式进行

3、核对及意见反馈3.6分公司人事培训部:营运部人事在在核算工资过程中,对新增支付方式进行核对及意见反馈4.0内容4.1新增门店薪资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的确认4.1.1总部及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拟定新增业务合作方案提报,需包含:4.1.1.1门店营业款核对方式、核对数据依据、数据来源4.1.1.2公司与合作单位往来款对账方式、对账联系人、结算方式、发票开具等事项。 4.1.1.3若拟定中心拟定的方案涉及门店人工成本(工资、社保)增长事宜,则需在拟定前与 零售学院确认。4.1.2门店服务中心初审:审核方案业务可行性,并给出方案中涉及销售是否核算提成及其提 成规则细则4.1.3信息技术中心初审:判断该新增

4、业务在信息系统里可实现性4.1.4财务中心初审:明确财务对账规则4.1.5零售学院初审:确认新增业务的财务规则是否与薪资报表规则匹配 4.1.6门店服务中心确认:与财务中心和零售学院对支付规则达成一致,明确新增业务涉及销售 是否核算提成及其提成规则4.2新增门店薪资销售提成及奖励支付方式的匹配 4.2.1信息中心匹配支付方式:针对新增业务方案,匹配薪资报表的支付方式,开发核对报表, 及外部平台核对报表,以便后期财务数据的核对。4.3新增门店薪资销售提成及奖励支付方式执行检核和反馈及修订 4.3.1零售学院测试检核:对信息匹配的薪资支付方式进行核对及意见反馈 4.3.2分公司人事培训部意见反馈:营运部人事在在核算工资过程中,对新增支付方式进行核对 及意见反馈。4.3.3零售学院与信息中心对接修订。5.0奖惩条例5.1总部及分公司各职能部门有针对门店人员拟定的激励方案涉及店薪资新增销售提成及奖励方式, 未按照此流程执行的扣除相关职能中心总监行为积分2分,并罚抄此制度十遍。5.2门店事业部门店服务中心、零售学院、总部财务中心、信息技术中心未按照此流程执行,扣除相 关中心行为积分2分,并罚抄此制度十遍。6.0例外:无7.0引用文件:无8.0附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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