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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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作备忘录总包方()与合作方()就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1、项目合作基础1.1合作方自筹资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合作项目承担无限责任,并 提供有效 的风险保证。1.2合作方具备与合作项目相匹配的项目管理实力, 承担总包方与业主签订 的总包合同中总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同意将合作项目全面纳入总包方的项目 管理,全 面接受总包方对项目的监督、检查。1.3 合作方必须全面履行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的总承包合同、 协议书 和与工程有关的文件、国家标准、行业规以及对业主的承诺,确保工程按期、按 质是想竣 工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验收及承担保修、维修义务,对工程结构的安全、 稳

2、定负责终身。 如不履行、不全面履行或不恰当履行上述合同、文件,合作方应 该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 任和后果。1.4合作方必须及时上缴各项税费,保证项目经营收入,按时足额纳税,守 法经营。1.5保证按时足额缴纳管理费,履行与总包方的约定,兑现向总包方的承诺, 对在合 作中知悉的总包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 进行,维护总 包方的声誉和合法权益。1.6项目发生的安全、质量等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合作 方负担, 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7如与第三方发生任何经济纠纷或项目发生亏损、合同违约等,由此而导 致的所有 费用或损失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1.8遵照法规和总包

3、方制度,建立和收存生产、技术、财务、人事等方面账 目、报 表、合同文件、凭证单据、图纸材料、文书记录等档案资料,做好归档工 作,依总包方管 理程序,及时、准确、详细地向总包方报告。不掩饰自身过失, 不隐瞒事故。1.9 合作双方确立平等互利、互赢的战略合作关系。2、管理费的上缴比例及费用标准2.1 投标阶段2.1.1 如果合作方需要总包方编制标书,总包方需收取标书编制成本,具体 金额视具 体投标容、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2.1.2 如果合作方自行编制表述,总包方必须对标书进行审核,并收取标书 审核费 用,费用标准为:资格预审:2000-5000 元; 方案投标:5000-10000 元;初步设计投

4、标:800015000 元; 施工图投标:10000-20000 元; 上述标准视具体项目规模确定。2.1.3 如果需要总包方提供财务报表或其他文件,需另加收费用: 3000元2.1.4 总包方人员如为执行与本工程有关的事物而出差, 出差人员费用由合 作方支付,标准按照总包方相关制度执行;2.1.5 投标阶段于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有合作方承担,包括购买标书费用、 投标保证 金、投标保函等。2.1.6 上述收取的费用,由合作方在项目合作前缴纳,如果项目中标将退回 合作方或 冲抵管理费。2.1.7 对多次合作的合作方,上述投标阶段费用,总包方可以免收。2.2 项目中标2.2.1 项目中标后,总包方将

5、按照合同额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标准为:序号项目合同额(万元)上交管理费(不含税金)1合同额w 5005%2500V合同额w 20004.5%32000V 合同额 w 50004%45000V 合同额 w 100003.5%5合同额100003%本项目双方约定管理费比例为:2.2.2合作方按照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以金额高的为准)及本备忘录约定 的比例向 总包方缴纳项目管理费,此管理费可以在总包方支付给合作方的工程款 中按比例扣除,但 在未支付保金之前,所有管理费必须缴清或者在已支付工程款 中扣除。2.2.3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与项目执行有关的向第三方(包括政府部门、 业主等) 缴纳的税费均由合作

6、方支付;224 如果需要总包方为项目出具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所需资金及费用 均由合作 方承担。2.3 项目设计、调试及优化方案2.3.1对于总包方根据合作方的需要完成的部分项目容如设计、调试等,总 包方按照 国家现行的相应取费标准计取,并在此基础上下浮20%2.3.2在项目设计、采购过程中,因总包方提出优化方案,并得到业主及合 作方书面 确认并实施,由此产生的利润双方共享其中总包方20% 80%3、关于项目保函3.1 给业主开具的保函由总包方向业主开具。3.2 总包方开具保函所需保函保证金有合作方提供。3.3 总包方开具保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合作方负担。3.4 合作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必

7、须在总包方向业主递交履约保函之 前提供给总 包方。3.5 项目履约保函3.5.1 合作方就其提供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须向总包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承诺 函。3.5.2 对合作方提供的履约保函保证金与总包方开具给业主的履约保函总 额的差额部 分,合作方必须按照以下一种或集中方式向总包方提供担保。A、差额部分由合作方采用保证金形式提供给总包方。B、差额部分用履约保函形式由合作方或合作方选择的分包方、设备供应商提供给总 包方,并签署履约保函承诺函。3.5.3 合作方或合作方选择的分包方、设备供应商按照总包方提供的履约保 函格式向 总包方提供履约保函,此类保函开具流程为:总包方与合作方或合作方 选择的分包方、

8、设 备供应商等开具保函但那位签署相关合同,之后该单位再开具 保函。3.6 项目预付款保函361预付款保函参照 3.5条约定执行。3.6.2 预付款保函所需保函保证金也可以由总包方提供, 但总包方在收到业 主预付款后,须冻结 50%直至预付款保函解除。3.7 项目质量保函 质量保函只有在业主也接受总包方提供质量保函的情况下适用, 质量保函参 照上述约定执行。4、关于项目管理构架4.1 原则上合作方负责全部项目的实施,总包方重点是对项目进行监控,包 括现场进 度、质量、安全及资金支付等。4.2 总包方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展情况派驻必要的监管人员。4.3 派驻人员待遇4.3.1 派驻人员费用由合

9、作方承担。4.3.2 常住人员:根据总包方确定的待遇标准(包括工资、福利、工地补助、 手机话 费、交通费等),全部由合作方承担。4.3.4 非常驻人员:项目执行中如需要总包方其他人员去现场,合作方只负责差旅费及补助。非常驻人员的出差标准按照总包方的出差制度执行。4.4 本项目相关人员待遇标准如下:委派人员类 别I_L_I 冈位工资待遇工地补助标准差旅费标准住宿标准、常驻人 员中级管理人 员视具体情况协 商解决120元/天(按照实 际在现场天数)往返交通费、实报实 销合作方提供其他人员视具体情况协 商解决80元/天(按照实际在现场天数)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合作方提供二、非常 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15

10、0元/天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合作方提供或 限额300元/ 天,按实报销中级管理人 员130元/天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合作方提供或限额250元/天,按实报销普通员工100元/天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合作方提供或 限额200元/ 天,按实报销注:除上述标准外,超出部分均由总包,方自行承担。4.5 项目管理架构项目管理架构图项13控制团施工管理团:公词总部:组成对人项目管!理委员会 项H经理部-纽成顶目实施现:场管理机构F 副总裁(坝H控制)项目总监1 (项冃管理):项a分布:组成由项廿经理:金权负责的项冃5、关于资金管理5.1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作方于总包房协商共管,并根据具体执行中产生 的问题协 商解

11、决。在使用资金是,凭借有关分包采购合同或支付说明支取账户资 金,原则是合作方 支取的资金不得超过业主已支付金额, 且必须扣除合作方应缴 纳的税费、管理费等费用及预付款等款项。合作方知趣的资金须用于本项目。5.2 由双方协商及根据项目需要,决定是否在项目所在地开立账户。5.3 项目账户必须设置网银,制单由项目部人员负责,复核审批由总包方指 定人员负 责。5.4 根据总包方有关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办法, 总包方将安排专人每月定期审 核项目相关凭证、财务账目,如果发现违反国家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项目部不 予改正的,总部有权接管项目部全部资金及财务账目。5.5 特别约定:因总包方开具的保函与银行间有授信

12、关系,所以根据银行的 要求,工 程款应该回款至授信银行,但根据项目特殊性,每月可以部分工程款由 项目账户转至总包 方授信银行账户, 对支付到总包方银行账户的款项,总包方必 须在 3个工作日退回项目 账户或直接支付项目工程款。5.6 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将优先支付通过总包方直接签署的采购、 分包合同应 付款。5.7 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果出现项目部严重 拖欠分包 方工程款、设备款,总包方有权直接行使对资金的管理权, 或直接向分 包支付必要的工程设备款项。如果因合作方原因给总包方造成损失或合作方拖欠民工工资,合作方同意总包方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或直接支付相关责任方。5.8

13、合作方应该编制项目成本预算,供总包方监控资金支出,格式可另行提 供。其中 直接成本,包括设计费、土建、安装、设备等,基本是通过分包、采购 合同执行。在资金 支付上即按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约定支付。间接成本部分,包括管理费、经营费等,在预算围监管使用。5.9 所有资金支付必须符合总包方的程序,即财务手续齐全、完备。款项尽 量通过银 行转账支付,需要现金支付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度要求。资金支付具体流程:现场项目部申请(现场制单,签字或到公司,需有相关 附属文 件及发票)一一公款(公司专人制单、相关人签字)一一通知现场付款或发包方总部付款。资金支付办法:总包方总部人员收到手续齐全的付款申请即可开具支票

14、或相 关票据 上盖章或通过网银复核、审批、转账。每次付款需要接收款单位提供收据 或发票(依据合 同约定),申请单格式另行提供。6 项目部的设立6.1 项目部设立的条件6.1.1 与业主签了项目总承包合同6.1.2 合作方有满足承担该工程项目生产经营的资金及相应的企业资质。6.1.3 合作方有满足施工管理需要的组织管理机构和具备法定职业自个的 各类专业技 术管理人员。6.1.4 合作方有组织完成该项工程履行合同的实施能力。6.1.5 合作方已签署本项目合作备忘录。6.2 合作方应将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应的职业书复印件提交给总包方。6.3 项目部成立后,按规定通知相关方。7、关于项目用章7.1 在项目

15、现场需要开立银行账户的情况下,项目现场一般设:项目部章、 财务专用 章、人名章,项目部不设合同章。7.2 项目部管理章、财务专用章由总包方人员保管。7.3 资料章(如果有)、财务人名章由合作方专人保管。7.4 所有印章均在授权围使用,并签署项目印章承诺函。8、项目部的撤销8.1项目部在项目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并满足下列条件下,即可撤 销。8.1.1 项目部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经竣工验收结算完毕。8.1.2 项目部于总包方、合作方的经济往来清算完毕。8.1.3 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完毕。8.1.4 项目部自身应承担的债权债务处理完毕。8.2 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总包方行使管理权,对项目部实行撤销。8.2.1 拒不缴纳或严重拖欠税金或管理费的。822因部管理混乱,致使经营出现亏损的。823 经营、违章施工、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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