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晨会法制教育材料青少年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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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教处范文之晨会法制教育材料:青青年法制教育 青青年法制教育我们明白,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能够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晰?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遭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进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遭到法律的惩处。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晰的咨询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好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进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进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进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2、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按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分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细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根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分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处性。今天在座的都是中学生,也确实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分的行为。值得留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品种上的限制。刑法第条第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确实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施行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

3、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此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开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才能,因而,应当要求他们对本人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此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开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才能,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操纵本人行为的才能,因而,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才能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

4、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因而,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处。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如今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假如你施行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到达能追查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依然有惩处的措施的,比方作治安处分、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展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构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非常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本人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案件举例我给

5、同学们举几个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本人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非常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懊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峻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懊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处,依照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四中的学生,在一次偶尔的情

6、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不断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如何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在四中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往常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本人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非常怕,将本人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远地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

7、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立即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讯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明白会有这么严峻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再确实是一个发生在20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不断非常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本人才大两岁,却比本人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点玩,他非常羡慕李某,因而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需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非常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如今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

8、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施行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非常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懊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四处分。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明白有的同学事实上非常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淘气捣蛋上,喜爱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方别人走路时他忽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爱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保护公物,成心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微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同意的,假如情节严峻的话就要遭到法律的制裁,也确实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本人玩进班房。因而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教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立即暑假就要到了,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由于那种地点非常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觉非常多如此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确实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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