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电力领导讲话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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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神华神东电力领导讲话心得体会 神电电字22X36号附件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发电运行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厂)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水平,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运行管理是发电厂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电力生产安全、经济运行,完成各项发电生产任务的关键。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运行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指挥,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环保、文明运行,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第三条

2、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为基础,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神华集团及公司的安全、节能、环保理念和政策,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满足社会用电、用热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第四条各发电厂要重视机组的经济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经济运行管理办法,采用先进手段优化经济运行方式,调动和发挥发电厂生产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切实做到安全、节能、环保运行,努力使各项安全、经济、环保、文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各发电厂,各发电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公司本部职

3、责 电力生产部是公司发电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神华集团及公司下达的运行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通知等文件精神;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等,负责协调或组织解决各发电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各发电厂的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发电厂职责 (一)发电厂行政正职职责。各发电厂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导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生产服务。 (二)发电厂生产副总

4、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职责:发电厂生产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运行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2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建立运行生产汇报制度,主持生产调度会,全面掌握运行生产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参加每月的运行分析会议,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运行工作任务。 .审批运行生产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或特殊的试验方案。

5、6.以身作则,深入现场,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巡视,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搞好文明生产工作。 7掌握运行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予以评价和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8审批检修设备的停复役申请计划;批准重要保护装置的投停。 9.审批运行年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 0.组织重大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会。 1.参与审批运行负责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的值班人员的调配。 1审核现场运行规程、全厂性的系统图。 (三)发电厂运行管理部门职责。发电厂运行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负责本厂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参加或组织全厂

6、性的运行分析会议、专业性的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并提出分析报告;编制、审核发电厂的运行月报和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2.加强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组织编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全厂性的系统图、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等,保证其正确性和时效性,使其能正确指导运行人员的现场实际操作;划分运行各专业、各岗位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3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或运行副总工程师)的要求,组织、协调有关生产车间或单位予以完成。 4.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对主要记录和数据每天审阅

7、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5编制运行生产工作计划,并根据本厂实际情况进行分解落4实。 .参加全厂各系统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参与制订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与试验。 7.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参与编写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或审核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事故应急预案、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现场培训计划等,并组织或参与实施。 9.参与编写和实施全厂性节能措施计划,制定机组经济运行方案。 0.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缺陷状况,检查现场运行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运行现场,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1督促检查“两

8、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统计、检查、考核。 12.组织运行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技术讲课、现场考问、仿真机学习等各类安全技术培训。针对季节性特点和运行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部署特殊培训,安排好安全日的学习计划,组织反事故演习。 3.监督指导复杂操作及系统性操作,参加机组和变电站、重要电力线路检修后的验收启动和运行试验。 4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各级运行人员牢固树5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动班组、岗位劳动竞赛,加强班组建设。 (四)运行值长职责。发电厂应建立和加强以运行值长为首的现场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在调度业务和运行操作上,值长受电网调度部门的指挥;在行政和技术上,值长按照本企

9、业制定的行政和技术管理体系接受本企业的领导;在当班期间值长代表生产厂长(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行使生产指挥调度权。 (五)发电厂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运行管理相应岗位并明确各自运行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组织形式。对于新投产电厂执行以值或单元为基层单位的主机集控运行建制方式,集控运行人员采取全能值班;对于以专业班组为基层单位建制的老电厂,若控制系统已改为ds控制,应逐步过渡为以值或单元为基层单位的主机集控运行建制方式。辅控集中控制为集控运行的有机组成部分,鼓励和提倡电厂逐步过渡到辅控集中控制。 第九条对于运行生产(机组运行、化水、供水、输煤、除尘、脱硫脱硝等)委托其他单位承

10、担的发电厂,应明确管理职能部门,明确分管运行工作的主任(或副主任)及各专业应配备不少于一人负责生产运行技术工作。 第三章电力安全生产运行 第十条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应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6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和各项运行管理标准为准绳,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格规范运行人员的行为,杜绝违章,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和本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认真制定、切实落实反事故措施和相关技术措施,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加强检查、监督与考核。 第十二条各发电厂要加强电厂生产运行基础

11、工作的管理,通过各项定期工作和标准的执行,提高企业生产运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运行管理、技术人员应根据季节特点、设备特性、重要时段、事故教训、设备存在的重大隐患或缺陷等,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或反事故措施,并检查落实,保证发电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各发电厂应加强对运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安全学习时间和效果,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五条各发电厂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落实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对于不安全事件按提高一个等级管理。 第十六条各发电厂要加强运行风险管控工作,从组织行为、运行应变能力、运行人员行为、状态、素质等方面,按照

1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采取对策、评价效果的流程开展风险管控。工作票与操作票均须使用相应的风险预控票。 第四章电力生产运行调度 第十七条发电厂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电网的统一调度管理,各发电厂应根据所属电网的调度规程,制定本单位的调度管理制度。涉网设备的调度和运行操作,值长应依据电网调度规程和本企业的授权,服从电网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管理,接受电网调度人员的调度和指挥。 第十八条各发电厂应建立健全发电运行调度系统、值长负责制的运行指挥系统,并明确各级岗位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各发电厂重要设备的启、停及重大操作、试验和事故处理等实行全厂统一调度指挥,任何人不得违规干预值长正常的运行指

13、挥。当厂内出现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值长应依据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原则先行处置,事后按照企业标准做好汇报工作。 第二十条发电厂机组遇到停机备用、停备后启动或检修前后的启停操作时,应提前向公司电力生产部汇报机组启停计划、各项试验项目、技术措施、上级调度部门下达的操作命令及执行情况。 第二十一条各发电厂在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和涉网设备故障时,除了按要求向上级调度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安8全生产异常情况汇报的规定及时向公司电力生产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 第五章运行计划管理 第二十二条运行工作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实行自下而

14、上的汇总编制,自上而下的下达执行。 第二十三条运行工作计划应将指标、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逐层落实到责任人,每名员工都承担执行计划的责任,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十四条运行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机组的发电量、运行调度方式及变更、燃料的使用量、大宗化学药品计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调整、主要可靠性指标及调整、运行反事故措施及演习、运行培训工作、节能降耗及环保措施、其它生产运行及管理工作。 第六章运行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五条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附件19)针对发电厂运行工作,明确了业务范围、各级人员职责、管理流程

15、及工作标准,确保运行管理科学、高效、有序,达到安全、可靠、稳定、经济、环保的目标。 9第二十六条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公司各发电厂遵照一套完善和周密的运行管理标准运作,确保发电厂建立政令畅通、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及应急机制,建设训练有素、爱岗敬业、纪律严明的运行队伍,构建文明、安全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第二十七条各发电厂应依据公司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相关管理标准、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各发电厂的各运行控制室应能随时查阅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 (一)发电厂编制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全厂地下管网布置图、消防规程及系统图、电气保护定值清册、热工保护定值清册、d图、自动调节系统图(ama图)、两票三制管理制度、运行值班管理标准、运行资料及日志报表管理标准、工器具管理制度、防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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